2016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訓練題
2016年監理工程師考試時間為2016年5月21、22日,為了幫助大家能順利通過2016年監理工程師考試,下面百分網小編為大家帶來2016監理工程師考試案例分析訓練題,供大家參考學習,預祝考生備考成功!
簡答題
1、 監理單位承擔了某工程的施工階段監理任務,該工程由甲施工單位總承包。甲施工單位選擇了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經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合格的乙施工單位作為分包。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熟悉圖紙時發現,基礎工程部分設計內容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和規范。總監理工程師隨即致函設計單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議方案。設計單位研究后,口頭同意了總監理工程師的更改方案,總監理工程師隨即將更改的內容寫成監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單位執行。
事件2: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質量隱患,為此,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向甲、乙兩施工前段時間發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是經建設單位同意進行分包的,所以本單位不承擔該部分工程的質量責任。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時發現,甲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使用未經報驗的建筑材料,若繼續施工,該部位將被隱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單位下達了暫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單位的工作對乙施工單位有影響,乙施工單位也被迫停工)。同時,指示甲施工單位將該材料進行檢驗,并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對該工序停工予以確認,并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報告了建設單位。檢驗報告出來后,證實材料合格,可以使用,總監理工程師隨即指令施工單位恢復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單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損失向甲施工前段時間提出補償要求,而甲施工單位稱:此次停工是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
事件5:對上述施工單位的索賠建設單位稱:本次停工是監理工程師失職造成的,且事先未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因此,建設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監理單位承擔。
【問題】
1.請指出總監理工程師上述行為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正確處理?
2.甲施工單位的答復是否妥當?為什么?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是否妥當?為什么?
3.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有權簽發本次暫停令?為什么?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序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
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5.建設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2、某綜合辦公樓項目,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委托某監理單位承擔監理任務。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樁基礎工程分包給一家專業施工單位。
在監理工作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在設計交底前,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監理員熟悉設計文件,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事件2:工程項目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了承包單位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表,并提出審查意見,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簽認后報送建設單位。
事件3:工程定位放線時,總監理工程師指派測量監理員復核施工單位報送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測量控制點。
事件4:分包單位在樁基礎工程施工完成后,向監理單位報送了工程結算書和工程款支付申請,總監理工程師審核了分包單位的工程款并簽字同意進行結算。
事件:5:在進行工程進度控制工作時,專業監理工程師主要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和技術文件制定進度控制方案,對進度目標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防范性對策,經總監理工程師審定后報送建設單位審核。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處,并寫出正確做法。
2.指出事件2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3.總監理工程師對事件3的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寫出正確做法。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處,并說明理由。
5.事件5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制定訂度控制方案的依據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請改正。
3、某工程項目,業主通知招標選擇某施工單位承包該工程,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工程價款結算有關的合同內容有:
(1)建筑工程預算造價600萬元,主要材料和構配件價值占施工產值的60%;
(2)工程預付款為工程造價的20%;
(3)工程進度款按月結算;
(4)工程質量保修金為合同價的5%;
(5)材料價差調整按規定進行。
工程各月實際完成產值如表4—1所示,按地方有關規定,上半年材料差價應上調10%。
該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內發生屋面漏水,業主通知施工單位后施工單位遲遲不予維修。業主請另外一施工單位進行修理,發生費用2萬元。
【問題】
1.影響工程預付款限額的因素有哪些?
2.該工程預付款額為多少?
3.該工程各月結算工程價款各為多少?
4.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的前提是什么?該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為多少?
5.業主發生的修理費用2萬元應如何處理?
4、某機械廠(甲方)與某建筑公司(乙方)訂立了某工業廠房工程項目施工合同,同時與某降水公司訂立了工程降水合同。甲、乙雙方合同規定:采用單價合同,每一分項工程的實際工程量增加(或減少)超過招標文件中工程量的10%以上時調整單價;工作B、E、G作業使用的主導施工機械一臺(乙方自備),臺班費為400元/臺班,其中臺班折舊費為50元/臺班。施工網絡計劃如圖5—1所示(時間單位:天)。
甲、乙雙方合同約定8月15日開工。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降水方案錯誤,致使工作D推遲2天,乙方人員配合用工增加5個工日,窩工6個工日。
事件2:8月21日至22日,場外停電,停工2天,造成人員窩工16個工日。
事件3:因設計變更,工作E工程量由招標文件中的300m3增至350m3,超過了10%;合同中該工作的綜合單價為55元/m3,經協商調整后綜合單價為50元/m3。
事件4:為保證施工質量,乙方在施工中將工作B原設計尺寸擴大,增加工程量15m3,該工作綜合單價為78元/m3。
事件5:在工作D、E均完成后,甲方指令增加一項臨時工作K,經核準,完成該工作需要1天時間,機械1臺班,人工10個工日。
【問題】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索賠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索賠要求?說明其原因。
2.針對上述所發生事件,承包商可索賠總工期多少天?逐項說明理由。
3.假設人工工日單價為25元/工日,合同規定,窩工人工費補償標準為12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管理費為增加人工費的20%。工作K的綜合收費為人工費的80%。試計算費用索賠總額。
5、某工程項目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了三個不同性質的施工單位承擔該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建設單位分別與A公司簽訂了土建施工合同,與B公司簽訂了設備安裝合同,與C公司簽訂了電梯安裝合同。三個合同協議中都對甲方提出了一個相同的條款,即建設單位應協調現場其他施工單位,為三公司創造可利用條件。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公司在簽訂合同后因自身資金周轉困難,隨后和承包商D公司簽訂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約定承包商D按照建設單位(業主)與承包商A約定的合同金額的10%向承包商A支付管理費,一切責任由承包商D承擔。
事件2:由于A公司在現場施工時間拖延5天,造成B公司的開工時間相應推遲了5天,B公司向A公司提出了索賠。
【問題】
1.事件1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其行為屬于什么行為?
2.事件2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賠是否正確?若不正確,說明正確的做法。
3.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工程承發包過程中的違法分包行為有哪些?
6、 某工程在施工設計圖紙沒有完成前,業主通過招標選擇了一家總承包單位承包該工程的施工任務。由于設計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圍內待實施的工程雖性質明確,但工程量還難以確定,雙方商定擬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簽訂施工合同,以減少雙方的風險。施工合同簽訂前,業主委托了一家監理單位協助業主簽訂施工合同和進行施工階段監理。監理工程師查看了業主(甲方)和施工單位(乙方)草擬的施工合同條件,發現合同中有以下一些條款:
(1)乙方按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乙方不應承擔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誤和費用增加的責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主要管線資料,供乙方參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將工程轉包,但允許分包,也允許分包單位將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
(4)監理工程師應當對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批或提出修改意見。
(5)無論監理工程師是否參加隱蔽工程的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合格后重新進行覆蓋或者修復。檢驗如果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如果不合格,乙方則應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時間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實際完成工程量的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接到報告7天內按乙方提供的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報告核實工程量(計量),并在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承包商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了索賠報告。
【問題】
1.業主與施工單位選擇的固定總價合同形式是否恰當?固定總價合同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2.請逐條指出以上合同條款中的不妥之處,應如何改正?
3.若檢驗工程質量不合格,你認為影響工程質量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4.不可抗力事件風險責任的承擔原則是什么?
7、 某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寫項目監理規劃后,在建設單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會議上報送建設單位代表,并介紹了項目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會議結束時,建設單位代表要求項目監理機構整理會議紀要,總監理工程師以“誰主持會議誰整理”為由,拒絕整理。
事件2:基礎工程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后已隱蔽,但總監理工程師懷疑隱
蔽的部位有質量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將其剝離后重新檢驗,并由施工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事件3:現澆鋼筋混凝土構件拆模后,出現蜂窩、麻面等質量缺陷,總監理工程師立即向施工單位下達了《工程暫停令》,隨后提出了質量缺陷的處理方案,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事件4:專業監理工程師巡視時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批準的大跨度屋蓋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隨即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及時下達了《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為趕工期,施工單位未停工整改仍繼續施工。于是,總監理工程師書面報告了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書面報告發出的當天,屋蓋模板支撐體系整體坍塌,造成人員傷亡。
事件5:按施工合同約定,施工單位選定甲分包單位承擔裝飾工程施工,并簽訂了分包合同。裝飾工程施工過程中,因施工單位資金周轉困難,未能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甲分包單位的工程款。為了不影響工期,甲分包單位向項目監理機構提出了支付申請。項目監理機構受理并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后,即向甲分包單位簽發了支付證書。
【問題】
1、事件1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2中,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是否妥當?說明理由。
3、事件3中,總監理工程師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4、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指出事件4中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是否應承擔責任?說明理由。
5、指出事件5項目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8、某實施監理的工程,工程實施進程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監理招標文件中,列出的監理目標控制工作如下:
投資控制:①組織協調設計方案優化;②處理費用索賠;
③審查工程概算;④處理工程價款變更;⑤進行工程計量。
進度控制:①審查施工進度計劃;②主持召開進度協調會;
③跟蹤檢查施工進度;④檢查工程投入物的質量;⑤審批工程延期。
質量控制:①審查分包單位資質:②原材料見證取樣:
③確定設計質量標準:④審查施工組織設計;⑤審核工程結算書。
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履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職責,審查了施工單位報送的安全生產相關資料。
事件3:施工中因地震導致:施工停工1個月;已建工程部分損壞;現場堆放的價值50萬元的工程材料(施工單位負責采購)損毀;部分施工機械損壞,修復費用20萬元;現場8人受傷,施工單位承擔了全部醫療費24萬元(其中建設單位受傷人員醫療費3萬元,施工單位受傷人員醫療費21萬元);施工單位修復損壞工程支出10萬元。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向項目監理機構提交了費用補償和工程延期申請。
事件4:建設單位采購的大型設備運抵施工現場后,進行了清點移交。施工單位在安裝過程中發現該設備一個部件損壞,經鑒定,部件損壞是由于本身存在質量缺陷。
【問題】
1.指出事件1中所列監理目標控制工作中的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項目監理機構應審查施工單位報送資料中的哪些內容?
3.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分析事件3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各自承擔哪些經濟損失。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費用補償和工程延期各是多少?(不考慮工程保險)
4.就施工合同主體關系而言,事件4中設備部件損壞的責任應由誰承擔,并說明理由。
9、某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工程,土方開挖清單工程量為24000m³,綜合單價為45元/ m³,措施費、規費和稅金合計20萬元。招標文件中有關結算條款如下:①基礎工程土方開挖完成后可進行結算;②非施工單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減,變動范圍10%以內時執行原綜合單價,工程量增加超過10%以外的部分,綜合單價調整系數為0.9;③發生工程量增減時,相應的措施費、規費和稅金合計按投標清單計價表中的費用比例計算;④由建設單位原因造成施工單位人員窩工補償為50元/工日,設備閑置補償為200元/臺班。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合同談判時,建設單位認為基礎工程遠離市中心且施工危險性小,要求施工單位減少合同價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費。
事件2:原有基礎土方開挖完成、尚未開始下道工序時,建設單位要求增加部分基礎工程以滿足上部結構調整的需要。經設計變更,新增土方開挖工程量4000 m³,開挖條件和要求與原設計完全相同。施工單位按照總監理工程師的變更指令完成了新增基礎的土方開挖工程。
事件3:由于事件2的影響,造成施工單位部分專業工種人員窩工3000工日,設備閑置200臺班。人員窩工與設備閑置得到項目監理機構的確認后,施工單位提交了人員窩工損失、設備閑置損失及施工管理費增加的索賠報告。
【問題】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要求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新增基礎土方開挖工程的工程費用是多少?寫出分析計算過程。
相應的措施費、規費和稅金合計是多少?(措施費、規費和稅金合計占分部分項工程費的20%)
3、逐項指出事件3中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是否成立?說明理由。項目監理機構應批準的索賠費用是多少?
4、基礎土方開挖完成后,應納入結算的費用項目有哪些?結算的費用是多少?
(涉及金額的,以萬元為單位,保留3位小數)
10、某工程分A、B兩個監理標段同時進行招標,建設單位規定參與投標的監理單位只能選擇A或B標段進行投標。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在監理招標時,建設單位提出:
(1)投標人必須具有工程所在地域類似工程監理業績;
(2)應組織外地投標人考察施工現場;
(3)投標有效期自投標人送達投標文件之日起算;
(4)委托監理單位有償負責外部協調工作。
[事件2]:擬投標的某監理單位在進行投標決策時,組織專家及相關人員對A、B兩個標段進行了比較分析,確定的主要評價指標、相應權重及相對于A、B兩個標段的競爭力分值見表2014—2—1。
[事件3]:建設單位與A標段中標監理單位按《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簽訂了監理合同,并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附加工作酬金為20萬元/月。監理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建設單位資金未到位致使工程停工,導致監理合同暫停履行,半年后恢復。監理單位暫停履行合同的善后工作時間為1個月,恢復履行的準備工作時間為1個月。
[事件4]: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簽訂了施工合同,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將土方開挖工程分包,分包單位在土方開挖工程開工前編制了深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了安全驗算,經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即報送項目監理機構。
【問題】
1.逐條指出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要求是否妥當,并對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事件2中,根據表2—1,分別計算A、B兩個標段各項評價指標的加權得分及綜合競爭力得分,并指出監理單位應優先選擇哪個標段投標。
3.計算事件3中監理單位可獲得的附加工作酬金。
4.指出事件4中有哪些不妥,分別寫出正確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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