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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保證的會計處理方法
產品質量保證是指企業對已售出商品或已提供勞務的質量提供的保證,那么要如何做會計處理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產品質量保證的會計處理方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產品質量保證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的規定,產品質量保證屬于或有事項,企業應在期末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金額應按可能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的數額和發生的概率計算確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業發現保證費用的實際發生額與預計數額相差較大,應及時對預計比例進行調整;如果企業針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則在保修期結束
時,應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科目余額沖銷,即借記“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已對其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如
果企業不再生產了,那么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滿后,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科目余額沖銷,不留余額。
此外,《企業所得稅稅前
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實已經發生的適當依據,而且可扣除的費用不論何時支付,其金
額必須是確定的。據此,對于由于預計產品質量保證而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不得稅前扣除,只有在實際發生用時據實扣除。
產品質量保證的會計處理例子
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是指企業對已售出商品或已提供勞務的質量提供的保證,如果發生質量問題,企業將無償提供修理服務,從而發生一些費用。這筆費用的大小取決于將來發生的修理工作量的大小。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企業不能等到客戶提出修理請求時,才確認因提供質量保證而產生的義務,而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發生修理請求的可能性以及修理工作量的大小作出判斷,以決定是否在當期確認承擔的修理義務。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的規定,產品質量保證屬于或有事項,企業應在期末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金額應按可能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的數額和發生的概率計算確定。
產品質量保證介紹
產品質量保證的名片:通常指銷售商或制造商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后,對客戶提供服務的一種承諾。在約定期內(或終身保修),若產品或勞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或與之相關的其他屬于正常范圍的問題,企業負有更換產品、免費或只收成本價進行修理等責任。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上述相關支出符合確認條件就應在收入實現時確認相關預計負債。
計算最佳估計數。通過“銷售費用”科目來核算,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預計負債”。
將來實際發生修理費時,應借記“預計負債”,貸記“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在對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時,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發現保證費用的實際發生額與預計數相差較大,應及時對預計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如果企業針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則在保修期結束時,應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同時沖銷銷售費用;
第三,已對其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如企業不再生產了,那么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滿后,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同時沖銷銷售費用。
產品質量保證如何會計處理
或有負債處理
計提產品質量保證金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
實際發生時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
貸:銀行存款或原材料等
有質量保證條款的銷售合同應這樣會計處理
情形一:質保條款構成單項履約義務
如果有關的產品質量保證可以作為額外的選項被單獨定價,客戶可以單獨購買,或者該服務可由賣方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或者企業在保證所銷售商品符合既定標準之外向用戶提供了一項單獨的服務,則該項保證通常作為單項履約義務,應將合同交易價格(以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在銷售商品和質量保證服務之間分配,分別確認收入。一般來說,服務類保證往往會構成單項履約義務,而保證類保證則不構成單項履約義務。
在評估質量保證是否在向客戶保證所銷售商品符合既定標準之外提供了一項單獨的服務時,企業應當考慮該質量保證是否為法定要求、質量保證期限以及企業承諾履行任務的性質等因素。
案例:
B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向客戶銷售一臺筆記本電腦,總價5 500元,在法律規定的一年質保期外,B公司額外提供延長一年的質保期,在此期間內如發生質量問題,B公司負責維修或更換。該筆記本的一般市場售價(按規定提供一年質保期的情況下)為5 400元,該筆記本的一年延保服務的單獨售價為200元,在會計核算時,B公司應將交易價格5 500元在筆記本和延保服務之間按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進行分攤,確認筆記本銷售收入5 303.57元[5 500×5 400÷(5 400+200)],在將筆記本電腦交付客戶時確認收入;確認延保服務收入196.43元,該延保服務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的情形,B公司應在延保期間內按照履約進度確認延保服務收入。
而在增值稅上,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的質保與產品銷售往往構成混合銷售。B公司作為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應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即對5 500元全額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并且是按結算方式而不是會計確認收入的進度產生納稅義務。企業所得稅上,按照目前執行的國稅函[2008]875號文,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構成單項履約義務的服務在企業所得稅上的收入確認,可與會計保持一致。
情形二:質保條款不構成單項履約義務
如果綜合考慮新收入準則提示的有關因素,有關質保條款不構成單項履約義務,則質量保證責任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13 號——或有事項》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企業在會計上計提的“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如果在年末有余額且質量保證成本未實際發生的,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形成時間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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