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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魯迅》有感

時間:2025-06-06 11:33:23 讀后感 我要投稿

讀《魯迅》有感

  當認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總結呢?此時需要認真思考讀后感如何寫了哦。但是讀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讀《魯迅》有感,歡迎閱讀與收藏。

讀《魯迅》有感

讀《魯迅》有感1

  這是魯迅在1927年2月19日香港青年會上所講,題目是《老調子已經唱完》,從演講中處處可以看出一個思想,那就是如果一直都是唱一個調子的話,那思想一定是沉封與那個調子的,舉個例子吧:有人想讓自己永生不死,但是,后果可以想象,地面上一定早以擠的密密麻麻的啦,現在的我們,恐怕已經無地可容啦。是的,正如這樣,老調子最終還是老的,給這個社會帶來的終究是只有落后。

  魯迅先生在這篇文章中提到了一點,中國的文章最終沒有變化的,調子也是最老的,這是中國人很特別嗎?不是,魯迅先生歸納了一點,中國人沒有記性,所謂的沒記性就是指昨天聽的話,今天就忘記啦,明天聽還是很新鮮。沒錯,老師總是讓我們寫文章不要千篇一律,,大家都聽進去啦,可是到了寫文章的.時候,大家依舊在唱這個調子,這樣,即使自己的文章不會出色,又會失去一次所謂走出老調子的機會。

  與其說是唱老調子,還不如說是一只井底之蛙,整天在下面呱呱亂叫,一點都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思想就這樣被封在了里面,別人說的又不信,自己想的,不確定。坐在井里,不就是沒有自由嗎?魯迅先生在《少年閏土》中說到:我們這些大少爺,聽閏土講在海邊的故事,都覺得十分新鮮,他們只看見院子里高墻的四角天空。貪安穩,就沒有自由,要自由,就要經歷危險,只有這兩條路可以走,選擇哪一條,就不用我說啦。

  總之,唱老調子,思想必定是老調子,一定要勇于去冒險。

讀《魯迅》有感2

  在我們大多數人的印象里,近代的中國是弱國,所以其它國家的人特別是日本人是非常看不起中國人的。然而魯迅筆下的藤野先生卻讓我知道世上還有一種只關心學術能得到發展而不論國籍的學者。

  在當今社會,純粹的學者是非常少見的。大多數學者都有著門戶之見。就像中國古代的傳統一樣:傳男不傳女,傳內不傳外。使中國各行各業的獨門秘術失傳。而現在是各國與各國之間存在著門戶之見,很少將真正的技術與別國進行交流,但藤野先生卻是一位純粹的學者。

  他不在乎學生的國籍。不論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他都一視同仁。沒有因為當時的中國是弱國就瞧不起中國人,而是耐心的指導魯迅。甚至因為他聽說中國人十分注重鬼神,擔心魯迅不敢解剖尸體,而專門想去開導魯迅。而現在許多國家都注重國籍,非本國籍的人一般都不會讓他進入技術核心領域。像錢學森去美國學習時,美國開始并沒有讓錢學森進入技術核心領域。后來錢學森進入了美國核武器研究的核心機構。但當錢學森想要回國時,美國政府百般阻撓。最后我國花費了巨大的代價才讓錢學森回到了祖國。而藤野先生卻不在乎學生的國籍,對學生們一視同仁。

  他不在乎自己的形象。當藤野先生先生上臺作自我介紹時,后面的幾個資歷大一些的學生笑了起來。對旁邊的同學說,這個藤野先生穿衣十分模糊,以至在一次坐火車時,列車員擔心他是一個扒手而讓乘客們都小心點。不顧自己的形象不一定是一個優點。但對于藤野先生來說,這難道不是他做事認真的體現嗎?那些外表光鮮亮麗卻實則敗絮其中的人只會弄虛作假。他們將自己太多的時間花在了維護自己的形象上,而不去仔細鉆研學術。像居里夫人和她的丈夫在十分艱苦的條件下艱苦奮斗。雖然他們整天灰頭土臉的,但是他們不在乎這些,最后提煉出了鐳。而藤野先生不正是這樣工作認真、不顧自己形象的`人嗎?

  他不在乎自己的名聲。當魯迅被誤會提前知道考試題目并牽連到藤野先生時,他沒去很快地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做這些子虛烏有的事。而現在許多人就因為做了一些事,就認為自己很了不起,到處向人吹噓。像袁隆平研究出了“東方魔稻”而名滿天下。但他沒有在乎這些,而是回到田野,想把雜交水稻培養的更好。而藤野先生難道不是這樣淡泊名利,專心于學術的人嗎?

  藤野先生是一個純粹的學者,他不在乎學生的出身,對學生們一視同仁,不在乎自己的形象,對自己的工作認真;不在乎自己的名利,專心于學術。如今,像藤野先生這樣專心于學術的人還有多少呢?

讀《魯迅》有感3

  《有的人》是當代詩人可家紀念魯迅13周年的一首現代詩。詩中批評了那些欺壓人民的反動統治者,贊揚了那些甘為人民服務的人,進行了強烈的對比。從而表現了魯迅先生“俯首甘為孺子牛”,為大家做貢獻的精神。

  詩中告訴了我們一些做人的道理。做人就要像自己活為多數人更好活的人一樣,無私為集體奉獻,為大家服務。應融入集體,成為集體的一份子,為集體多貢獻。這才是做人的原則。

  我們所生活的集體是學校,是班級,所以我們不要把自己放在班集體之外,不要“事不關己則高高掛起”。我們應該想到自己是班級的`主人,把班級當成自己的家,多幫助同學。不要覺得做了一件好事就吃了虧,俗話說“吃虧是福”嘛。

  就拿衛生值日來說吧。一個月輪到一次,我們就應該好好的做:撿好每一張紙,拖好每一塊地,擺好每一張桌子……這些看起來很難,但只要用心去做,都不難。不要以“別人都不撿,我干嘛要撿”的心理去勞動。值日只是舉手之勞,不需那么復雜。

  所以,我們生活在班集體里,就要為班級、同學服務,多貢獻。長大以后向社會貢獻,做一個有用的人。

讀《魯迅》有感4

  魯迅先生是我個人比較喜愛的一位作家,也喜歡他說過的一句話:“浪費別人的時間等于謀財害命。”今日一讀周先生寫的《狂人日記》,看懂了一些俗世道理。

  在夜間讀這篇文章,不禁有些害怕。題目挺狂的,內容也瘋狂至極。文中多次提到了“他要吃我”,把那個社會的人都形容成了可怕的吃人狂魔。他的哥哥,親戚,村內人,都對他的“肉”虎視眈眈,青黑的眼,慘白的臉,沒有一點人性。這也是讓我感到發顫的。我怕那令人惶恐的外皮,更不想碰觸那顆散發涼氣的心啊!在狂人眼里,人的劣根性就這么冒出來了。

  我不敢去想象那些腦里虛構出的場面,那樣會讓我頭皮發麻。我可憐那些吃人的人,沒有屬于自己的.思想,被千百年來的封建禮教束縛著卻不屑去掙脫,我可笑那些吃人的人,不懂得身體發膚授之父母,麻木如同行尸走肉。

  文中的狂人也厭棄那些人,卻只能無奈地不同他們一樣。他們的腦子是混沌的,他們的雙手是罪惡的,他們的嘴是污濁的。誰去救救他們啊?他們是沉睡著的,就如同當時的國民一樣,他們的雙眼看不到身邊人,他們的耳畔也聽不見自由的真諦。我痛惜晚清的腐朽,也郁結于民國時期的戰亂紛飛,人民的無家可歸。

  最后一句——“救救孩子!”讓我體會到了一顆赤心在跳動,在黑暗中發出耀眼的紅光,在不安與急切里交錯著,感嘆那個時代之下的浮華與蒼涼,同時也為有魯迅這么一位文學大師而感到驕傲。

  我們有狂人的態度,卻沒有他們的精神。

  初二:舊人舊事舊心酸_

讀《魯迅》有感5

  讀了《魯迅》這篇文章后,我感到了時間的寶貴。

  魯迅是我們偉大的無產階級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魯迅也經常在較少的時間內為革命做更多的事情,即使是到了晚年,也會抓緊時間,為人民,革命做更多的事情,魯迅不僅珍惜自己的時間,也珍惜別人的時間。他曾說過節省時間,也就是使一個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而也即等于延長了人的生命。

  讀了《魯迅》這篇文章后,我也感到無比的羞愧。記得有一次,我約好了兩個小伙伴一起去上補習班。可因為我前一天晚上太遲睡覺了,把這事給忘了。讓小伙伴等了我半個小時,可我卻遲遲沒有到來,差點連累大家遲到了。

  后來,小伙伴們說我浪費大家的時間,還言而無信。事后我也非常后悔,后悔當初沒有珍惜時間,使我差點就失去了兩個好伙伴。

  通過這件事后,通過這篇文章——《魯迅》,使我更加了解到時間的寶貴。所以,從今以后我要更加珍惜時間,不浪費時間,使我的生活更加快樂,光彩。

讀《魯迅》有感6

  時間,時時刻刻從我們身邊溜走,只要我們一不珍惜,就會白白地浪費了寶貴的時間。魯迅可不會像我們一樣浪費時間,他抓緊分分秒秒看書、寫作,為中國文化領域做出了偉大的貢獻。

  魯迅是我國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一生只活了55歲,卻給我們留下了640萬字的寶貴文化遺產。魯迅對時間抓得很緊,善于從繁忙中擠出時間。他說過:“時間,就像海綿里的水,只要愿擠,總還是有的。”白天,魯迅抓緊時間接待客人;晚上,到了10點至12點客人走了以后,他才開始看書、寫作,一直工作到凌晨兩三點鐘。有時,魯迅和衣而睡,打一個盹兒,醒來后又繼續工作。魯迅一年到頭都很少休息,即使過年過節也和往常一樣辛勤地工作。除夕,他不但不休息,還有整理編輯一年中所寫的文章,要整理日記,要計劃第二年的工作。

  魯迅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因為他沒有虛度年華。魯迅的一生是勤奮的一生,是戰斗的一生。他的巨大貢獻和他抓緊時間、善擠時間是分不開的。魯迅只活了55歲,但他珍惜時間,在短暫的`生命中擠出了比一般人多得多的時間,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看到魯迅這么珍惜時間,我感到羞愧。寒假里的一天,我早早醒來,準備按計劃做寒假作業,再看一會兒書,練一會兒跳舞。但是,我發現屋里靜悄悄的,沒有一個人起床,就繼續睡起覺來。10點多,當我再次醒來時,爸爸去上班了。我和媽媽、弟弟一起吃完早飯,媽媽就帶弟弟出去玩了。我想趕快做作業,可是又覺得還來得及,于是摸摸這,玩玩那,浪費了一個上午。中午吃完飯,媽媽讓我趕快學習,我終于做起作業。可是做了幾道題,又有同學找我玩,我就玩掉了寶貴的整整一下午。到晚上,我還沒有按計劃完成作業。寒假里,我經常這樣虛度光陰。

  現在,我讀完魯迅的故事,明白了:每個人得到的時間都一樣,但是有人珍惜它;而有人浪費它。勤勉的人珍惜時間,能做很多事情;懶散的人白白浪費時間,最后一事無成。每當我找到休息的理由,不想學習時,我就以魯迅的名言:“時間,每天得到的都是24小時,可是一天的時間給勤勉的人帶來智慧與力量,給懶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來提醒自己抓緊時間。

  時間是最珍貴的,比一切都有價值,是什么都無法替代的。浪費了時間,就永遠無法挽回。我決定抓緊珍貴的時間,和魯迅一樣做一個勤勉的人。

讀《魯迅》有感7

  中篇小說《阿Q正傳》是魯迅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中國現代文學史上被評論得最多的一部小說。在國外它被翻譯成許多種文字出版;在國內一代一代的讀者都歡迎它阿Q的名字家喻戶曉幾乎無人不知。它為什么能獲得這樣大的成功?

  首先當然是阿Q這個人物。魯迅曾經說過在寫《阿Q正傳》以前阿Q的形象已經在他心中醞釀了好多年了。他所以從事文學就是要喚醒昏睡的大眾因此向讀者描畫出我們“沉默的國人的魂靈”以此來促使人們反省自身掃除愚昧的麻木就自然會成為他的夙愿。在《阿Q正傳》之前魯迅寫下的一些作品在某種意義上都像是在給《阿Q正傳》作準備。譬如《藥》就是用一種極為尖銳的方式,揭露了農村中一般民眾的麻木。相而這正是《阿Q正傳》中未莊和縣城里居民的普遍特征。至于《風波》中的那位趙七爺更活脫脫就是一個未莊里的趙太爺。所以阿Q這個人物是和魯迅筆下的其他農民形象譬如《風波》里的七斤和《故鄉》中的閏土都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產生于那種想要描繪某個具體人物的沖動,也不是作者為了制造某種氛圍而虛設出來的。在很大程度上,完全可以說它其實是魯迅對病態國民性的全部感受的結晶。魯迅是要用它來顯示“愚民的專制”的真相,在魯迅心目中,阿Q正是無數麻木愚昧的中國人的代表。

  阿Q非常窮,窮得只剩一條褲,甚至連姓名都沒有。但是他的可悲卻主要還不在物質生活條件的被剝奪,而在于他精神生活的被扭曲。他被壓在未莊生活的最底層,什么人都能欺負他。可他卻并不在乎,常常好像還很得意——這里的關鍵是他有一種獨特的精神勝利法分明挨了別人的打。他卻想:這是兒子打老子;分明是別人借亂搶走了他賭贏的錢,他卻在憤怒之中掄起巴掌打自己一個耳光,仿佛是在打別人一樣。就是受了再厲害的欺凌,他都能依靠類似這樣的方法,轉敗為勝,最后就莫名其妙地高興起來。這都是精神勝利法阿Q身上最重要的精神特征。

  仔細分析起來,阿Q這精神勝利法是包含了好幾個因素的。首先是懦弱受了欺壓不敢真刀真槍地反抗;其次是惱恨雖然不敢反抗,但受欺壓產生的惱恨卻依然存在,必須要用某種方法加以排遣;再就是自欺因為不敢向外界報復,就只有作自我辟解,而這辟解的唯一辦法就是對現實閉上眼睛用想象的勝利來安慰自己;最后是健忘如果不健忘自欺的`效力就不能維持,只有借著自欺迅速、忘卻惱恨的直接原因,心境才能恢復平和,阿Q也才能重新高興起來。這就可以看出,貫穿阿Q這精神勝利法的全過程的是一種根深蒂固的奴性,一種遭受壓迫之后不敢反抗甚至不敢正視這壓迫的奴性。在阿Q的惱恨中,本來是包孕著反抗的萌芽的,但這萌芽要長大卻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這惱恨必須進一步發展成為憎恨和報復的沖動。可現在阿Q卻把這惱恨改變成為自我欺騙的動力,這就泯滅了反抗的可能。所以說阿Q的精神勝利法是被壓迫者身上最不可救藥的一種精神病態。

讀《魯迅》有感8

  最近,我讀了一篇關于魯迅的文章,叫《魯迅愛書的故事》。

  本文寫了魯迅先生小時候愛買書、愛看書、愛抄書,把書看做寶貝的事,魯迅先生小時對于書籍,他特別的'愛護,他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

  魯迅先生他熱愛學習,不斷充實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讀過的書浩如煙海,讀過的書都經久不忘。僅據《魯迅日記》上的“書帳”統計,從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冊。他收藏的書,總是捆得井井有條,這能看出他對書籍的愛護。

  讀完此文后,讓我想起了一個和魯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讀書常是囫圇吞棗,張冠李戴的。

  前一段時間,他們班舉行了讀書比賽。我常見他剛吃完飯,就抱著書看,一邊翻,一邊數,然后得意洋洋地說:“哈哈,這個禮拜我讀兩千多頁的課外書,這次我一定能獲獎了!”我也和他說過,剛吃飽飯,應休息一下,讓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著看書,這樣看書,讀書效果也不好!表弟看書是為了能獲獎,能說是只求數量,不求質量。

  讀書不能囫圇吞棗,也不能張冠李戴。我們要像魯迅先生學習,不求數量,只求質量和不斷地充實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這是魯迅愛書的故事,你也找找這篇文章看看吧!!

讀《魯迅》有感9

  看到朋友圈里面,有人發那些關于狗的忠誠的文章,呼吁人們要愛護小狗,以博取人們的眼球。對此,我是比較反感的。因為,我個人不喜歡狗。我正常走路的時候,那些遛狗的人不好好看管好自己那條狗,沖著我跑來,多擔心會被這只狗咬了,找誰算賬去?在路邊看到那些很大只的流浪狗,當然就是有這么遠就躲這么遠了。如果哪個親戚或者朋友家里養狗,我是堅決不會到他家里做客的。主流的聲音,只聽到了狗忠誠的一面,但對于狗的奴性一面,卻很少有人談及。

  最近在杭州,有個寶媽帶著孩子出去散步,遇到一只狗的打擾,出于對小孩的保護,這位媽媽本能的做出踢這只狗的動作。沒想到,狗的主人看到這一情景,沖著這位媽媽喊:“你敢打我兒子?!”然后,就暴打了這位媽媽一頓。狗的主人,居然把這只狗當做兒子,這說明了這個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狗的父親,也就是說也是一條狗!不過讓人欣慰的是,網絡媒體的力量強大的,出于輿論的壓力,這只打人的公狗,還是被網絡的力量給人肉出來,最終被關進狗屋了。

  讀了魯迅先生《狗的駁詰》這篇文章,雖然寫的很短,但卻把這些高級的走狗描繪得淋漓盡致。我們常說“狗眼看人低”這個沒錯,看到一些西裝革履的人,狗是不會冒犯的;只有遇到那些衣衫襤褸的人,狗才會對他們狂叫。但是,與其說“狗眼看人低”,還不如說“奴眼看人低”。人的奴性一發作起來,比狗更加可怕。狗不會分辨你有多少錢,不會辨別你是普通人還是成功人,不會判斷你是老板還是打工仔。然而,對這一切的能力,奴才們真的'是輕而易舉了。

  最近有一個學渣,也許他太忙了吧,忙著譜寫自己的成功故事,雖然說人在三味書屋,其實心早已不在了。在我們這里,也不認真學習,就被我們的群管理員,狠狠地移出了。被移除以后,他還要裝可憐,求著我的助理要把他帶回進群。我本以為,他進來以后,會改過自身,努力學習。然而,他太令我失望了,回來以后,依然我行我素,寧愿做那些名師大咖的奴才,為他們編制完美的嫁衣,也不會認真反省自己。我們的三周的訓練,他同樣是熟視無睹,還把幾千塊錢送給那些奴才的主人。于是,我跟那個管理員說,不用給面子,讓他在我面前消失,不要再回來!他太優秀,已經不是我想象的學渣,我得跟他保持距離。

  再次被移除以后,他心生不忿,還說我們三味書屋變味了。的確的,我們是變味了,以前我們是要普度眾生,現在我發覺,眾生是很難普度的,因為那些成功人士就是奴才的命,他們只能受到名師大咖的普度,而我們三味書屋只是一個小小的私塾,有豈能容得下這些奴才寬廣的格局呢?

讀《魯迅》有感10

  讀了《我的伯父魯迅先生》后,我對魯迅也有了更深一層的了解。

  魯迅去世后許多人都來追悼他,甚至有人失聲痛哭,反映了魯迅生前是多么受人愛戴。他生活在黑暗的舊社會,卻同反動派作斗爭。此外,他救助車夫、關心女傭,也讓我忘不掉。他深切同情勞動人民,對舊社會的憎恨,就像春天般的溫暖和冬天的嚴寒。

  我們就應學習魯迅什么呢?我認為他為自己想的少,為別人想得多的精神個性值得我佩服。這也讓我想起了我們偉大的革命家——雷鋒,這兩種精神我覺得是一致的。

  即使生活在舊社會、容易遭到迫害的魯迅先生,不但沒有因為害怕而退縮,反而和他們爭斗到底。這又使我想起了我們班上的一名女運動員。從老師的話語中我才明白,她是參加壘球比賽中個子最矮的一員,但是她克制了那種能夠恐懼,參加比賽。之后,也取得了蠻不錯的成績,為學校贏得了榮譽彩。

  記得在一次坐公交車的路上,外面風十分大,我注意到了一位軍人。有一位老奶奶慢慢的'走上公交車,尋找空座位,她的眼光停在一位軍人身上,仿佛在叫他讓位,但是,這位軍人無動于衷,老奶奶不屑地“哼!”了一聲,走到別的地方了。車停了,又有一位軍人上車了,剛才那位軍人站了起來對上車的軍人說:“同志,這兒給你坐,我下車了。”就在他們倆交換座位時,我忽熱發現窗口玻璃有一個大破洞,剛

  才那位軍人是為了不讓乘客著涼,才一向坐在那兒的,原先是大家誤會他了。所有乘客此時心里除了感激,免不了的是后悔責怪錯了人。

  外面是寒風凜凜,而車里是多么溫暖。那位軍人不就是“現代雷鋒”嗎?

  我覺得不管是魯迅、雷鋒、還是班上那名女運動員,還有那位被人誤會的軍人他們都有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令我受益不淺。

讀《魯迅》有感11

  一天,我在閱覽室里無意中看到一篇關于魯迅的故事。它的題目叫《魯迅愛書的故事》。魯迅小的時候,愛看書,愛買書,愛抄書,把書看作寶貝一樣。有這么一本書,把魯迅吸引住了,他念念不忘,夢寐以求,這可把他的保姆長媽媽感動了。長媽媽不識字,她探親回來時,就設法給魯迅買回了這本書。一聽這消息,魯迅欣喜若狂,趕緊把書接過來,打開紙包看了起來。這是魯迅最初得到心愛的書。后來,識字漸漸多起來了,他就自己攢錢買書。過年,有種習俗,大人往往給孩子一點錢,叫做“壓歲錢”。魯迅得到這些錢后,總是舍不得花,攢起來買書看。魯迅小時候對于書籍特別愛護。

  他買回書來,一定要仔細檢查,發現有污跡,或者裝訂有毛病,九不怕麻煩地到書店去調換。有一些線裝書,很容易脫線,他就自己動手改換封面,重新裝訂。他還特意為自己準備了一只箱子,把各種各樣的書整整齊齊地放在里面,箱子里還放了樟腦丸,防止蟲蛀。魯迅小時候養成的愛書如寶的好習慣,貫穿了他的一生。魯迅一生清貧,最大的財產,就是他的'這些寶貴的藏書了。讀了這篇文章后,我不禁為魯迅爺爺那樣愛書的精神所感動,知道了讀書對一個人的重要,何況是一名學生呢?因此,我要以魯迅爺爺為榜樣,做一個愛護書籍、愛好讀書的學生。

讀《魯迅》有感12

  昨晚無聊,隨手翻起魯迅前輩全集,看了起來。偶看到一篇關于“打狗”的文章,忽然想起前面,我談到破壞秩序的醫學治療說法,更加關注有頗。看完,想起狗也是一條生命,為何前輩要這么狠心痛打呢?在此,我也隨筆,說兩句。

  關于狗,前輩講到狗性與狗德,不能不打,而且要狠打。至于那哈兒狗,是不是也要打,文章里提到是要打獻媚與奴性,看來也保不住,也得打。這些,我就不多論了,我只想說一說,狗是條命,打時也得看著部位打,要不打死了,我這個和平主義者,可就心里太難受了。狗天性是從吃肉飲血馴化而成,以前它吃肉,還是生吃的,后依附主子,為主子看家賣命,主子給它點吃完的骨頭,看來還是吃肉的,沒有多大改變,只不過以前它是一個獨行者,現在有了主子,依仗主子的勢力,狂吠咬人比前更加猖狂,這種惡狗非得打,而且按前輩的說法打;哈兒狗成為當前流行的寵物,它能獻媚主人,讓主人快活,那就少打點,要打就打那種得了傳染病的、感染人類健康的;如果這種哈兒狗也學會惡狗去做狗事,耍個心眼,敗壞人間風氣,那也得痛打之;還有那流浪的狗,看起來怪可憐,可這些狗集到一起來,就成了一群瘋狼,為了搶地盤,會咬人、咬死人的。在野外,經常會看到狗王,這狗王就成了破壞秩序的帝王,甚至還敢拉攏那些前面的兩種狗與狗的主子,形成有綱領、有章程的所謂秩序起義者,它們經常在夜色下密謀,要把天下安逸的日子打爛,時刻準備著所謂的.起義,看來這群狗,不是為了吃,不是為了喝,是想換天下,換天下的太陽。可見,有了野心的狗群,人們不能不提防,甚至也不能按先生所說的那種打法,要按外科治療的方法,徹底打掉,連大本營也打掉,連根子也挖掉。

  這個說法,難免有點不是綠色環保主義者了,但為了有一個聽不見哭聲,看不到合謀咬死人的事件,有一個正常的秩序,不能不提這樣的觀點。

  聲明:以上,對關于打狗的提法,純屬對先生寫的打狗的主張進行一點淺論,至于以后,狗如何讓人類去痛打,讓繩子如何去綁,又如何把要起義的群狗的老窩、大本營燒掉,均于我無關。

讀《魯迅》有感13

  以淺顯的目光讀魯迅先生的文章自然是一知半解,然而我卻無法立刻擁有深奧的目光去理解這“執筆為槍”的藝術。

  “貓的叫嚷聲、但凡貓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動物就盡情玩弄,直到玩厭了才吃掉”貓的這些秉性是天生的卻也是魯迅先生討厭的。他仇貓也是眾所周知,開始只是從家中養的一只花貓下手,由拽尾巴到棍打,由家中到四周,以致后來貓都從來不接近先生了。

  筆鋒一轉,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隱鼠,魯迅先生十分疼愛它,而這個小隱鼠似乎也是葬身于貓之口中,隨后來得知是長媽媽所為,但是,先生和貓之間的.矛盾卻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

  對于狗,文章里提到有一些人說先生的話前后矛盾,“自己仇貓,自己要痛打落水狗,而狗是仇貓的,這么一來,先生不就是落水狗,而且還要自己打自己,不是很矛盾很可笑么?”但是魯迅先生卻辨別出自己不是落水狗,到有一些落水狗在興風作浪。

  總之,魯迅先生的話總是話里有話,讓人捉摸不透。

讀《魯迅》有感14

  這是一篇幾乎無人關注的小說,偶然間翻到,有些感悟,所以,在這里簡略的談談。

  一篇平靜的文章,平靜的描述了一個幼小生命的消亡,平靜的描述了一個母親在唯一的孩子死亡前后的心境。故事集中在寶兒死亡前后兩三天,因此,“死亡”儼然成了小說的中心事件,死亡的氣氛籠罩著整個小說,使這篇無人問津的小說喚起了人們對死亡的思考,從而,超越了《吶喊》中一貫的現實批判的層面。面對病入膏肓的兒子,單四嫂子無能為力,只能日夜守著,只能抱著自欺欺人的希望:“到了明天,太陽一出,熱回退,氣喘也會平的——這是病人常有的.事。”最后他拿出所有的積蓄——十三個小銀元和一百八十銅錢,到何小仙那里,準備奮力一搏。但終究挽救不了孩子的命運,只能在眼睜睜的看著寶兒死去,留給這個粗笨女人的,只有兒子最后的一聲“媽”,我們知道面對死亡,任何方式的挽回都只能是徒勞,死是自然生命的規律,作為自然的一員,必然得尊崇自然的秩序,或早或晚,必然會消亡。

  無數人曾試圖做出肉體上的抗爭,但最終以失敗告終。此時,單四嫂子的心境和做法,似乎能喚起很多人的共鳴,無法超越死亡,面對無法解決的悲劇,絕境中的人們,往往會以不切實際的幻想來安慰自己,或是,徒勞的挽救必死的生命。丈夫死的時候,他還能將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聽著寶兒要像他父親一樣,賣餛飩,掙錢,孝順自己。仿佛她紡出的每寸棉紗都有意思,都活著。而此時,生活的唯一寄托——寶兒也去了,作者提到一句話“但單四嫂子雖然粗笨,卻知道魂是不能有的事,他的寶兒也的確不能再見了……”于是,選擇逃避,期望著在夢里能會到寶兒,逃避死亡給他的難以承受的苦痛,逃避孩子的死留給他的孤獨與空洞。

  明天雖然屬于先生早期的文章,但此時,文章已經露出了一個敏感問題——在中國文化的語境下,面對死亡,我們做的只能是逃避?死亡,是每個生命都要面對的一個必然悲劇,包括自己的死,已經所愛之人的死。在一個沒有神性關愛,沒有彼岸救贖的國度,在一個懸隔死亡的文化環境下,國人無法超越死亡,當死亡的恐懼襲來,無法直面,只能以各種的方式,悲切的逃避。正如,單四嫂子極度痛苦時主動放棄了“魂”存在,而寧愿選擇睡去,即便在夢中遇到寶兒,但這夢終究要醒的,死亡依然存在。記得在《吶喊自序》里,先生說過他在明天里用了曲筆,沒有寫單四嫂子竟沒有做到看見兒子的夢,這似乎也透出了先生對這種逃避的看法:虛幻、幼稚與可憐。

  單四嫂子是可憐的,他只是個粗笨的女人,能想到什么呢?他的做法,只不過是中國文化的環境下,她唯一能做的,她僅僅是無數苦難當中掙扎的中國人之一。先生在小說中還提到了紅鼻子老拱與藍皮阿五,我們知道,他倆在深夜的酗酒中,也時時的關注著旁邊的單四嫂子母子,這或許出于同情,或許出于愛戀,他倆也總試圖給幫單四嫂子一些至關重要的幫助,藍皮阿五卻發現自己所能做的,還沒有王九媽做的多,只能任憑可憐的女人獨自痛苦,只能賭氣,在出殯那天,整天不到;紅鼻子老拱也只能在深夜中借著酒勁,喊一嗓子:“我的冤家呀!——可憐你,——孤另另的……”,是呀,他們能做什么呢?在死亡那里他們同那個女人一樣,無所適從。或許他們自身也接著酒,逃避著什么,當然這一點僅僅是猜測……

讀《魯迅》有感15

  魯迅的《風箏》這篇文章,主要講了一開始他覺得這是沒有出息的小孩子所作的玩意,所以,阻止自己的小兄弟玩兒。后來他看了一本書,書上卻說:玩是孩子的天性,不愛玩的孩子長大是沒有創造和對手能力的。后來才與他的.小兄弟一起玩兒。

  例如,有一個農村的小孩,他讀書很好,從來不游玩,也不做家務。后來到了高中,住宿要自己洗衣服了,他卻不會洗,還遭到同學們的辱罵,后來,他實在沒辦法了,就將兩個同學殺了,自己跳河自殺,他的父母知道后都很傷心。

  魯迅看了那本書后知道了:游戲是兒童最正常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因此魯迅也知道補過的方法的:送他風箏,贊成他放,勸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們讓著,跑著,笑著。后來文章說:于是二十年來毫不憶及的幼小時候對于精神的虐殺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開,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得落下去了。這時,我體會到了魯迅的心情,非常沉重。

  所以我們要多動手,成為一個愛動手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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