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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物體打擊事故預防其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物體打擊事故預防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設工程物體打擊事故預防其應急預案1
一、物體打擊事故預防基本要求
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3、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4、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5、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6、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7、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8、拆除或拆卸作業要在設置警戒區域、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
9、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二、發生物體打擊應急措施
1、發生的物體打擊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務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2、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
建設工程物體打擊事故預防其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生產現場管理和作業行為,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所造成的損失,及時對事故進行施救,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1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副總經理
副組長:安安全正副主管、生產經理
組員:各車間主管和班長
值班電話:
1.2領導組下設搶險組(組長:車間主任)、通訊聯絡組(組長:人資部經理)、疏散引導組(組長:車間主任)、安全警戒組(組長:保安隊長)和后勤保障組(組長:采購經理、物流經理、機電科長),組員為各組組長所屬部門人員。
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負責對生產現場發生的突發物體打擊事故進行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2.1由生產部負責主持、組織車間每年進行一次按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
2.2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
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
2.3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存。
2.4安全正副主管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2.5安委會負責對應急預案和救援體系的建立進行檢查。
二、應急響應
1、防物體打擊事故發生,成立義務小組,由安全正副主管擔任組長,各班組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的進行搶救或處理。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由安全正副主管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人員首先高聲呼喊,通知現場車間安全員(車間主任),由安全副主管打事故搶救電話"120",向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負責人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組長協助搶救工作,相應人員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的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3.1查明事故原因及負責人
3.2以書面形式向公司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3.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3.5向所有人員宣傳事故結果,及對負責人的處理意見。
三、預案終結
1、本預案全部完成后,由原發布啟動預案的負責人宣布預案終結,同時向總經理報告。
2、預案終結7日內對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
評估會議主持人按事故的等級和管理權確定,評估報告應報總經理。一般事故的.評估會議由本安全專員主持,重、特大事故的評估由公司指定人員主持。
3、對預案的評估就是非和符合問題做出判斷,不對客觀因素進行辨析,評估的重點是:
3.1預案時限性是否得到實施。
3.2參加預案實施的部門是否按預案要求開展工作,有無遺漏,過錯,責任是誰。
3.3參加預案實施的管理人員,領導是否按預案規定組織開展工作,有無遺漏和過錯,責任是誰。
3.4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改,如何修改。
主持評估的部門對評估報告的真實性,符合性承擔責任。對于在實施預案中存在過錯的部門、人員,安委會應對責任者提出明確的批評,對情節和過錯嚴重需要給予處分的,安委會提出處理意見后按人事干部管轄權限逐級上報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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