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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1
為確保校園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園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洪災、公共衛生、環境污染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與指揮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科室、教研組主要負責人組成,校長任組長。
1、指揮有關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開展相關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根據需要對師生員工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察指導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組織,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對部門組織或負責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根據學校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措施,發生事故,主動納入學校預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領導小組各成員必須保證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部門應當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做好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的督察和指導。
(五)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有關人員,對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采取的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二、監測與報告
(一)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領導匯報。
(二)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與上級單位保持密切聯系。
(三)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社會、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校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二)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發生后,學生管理部門、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學生管理,并做好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以采取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件情況以及采取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或者聯系家長進行救治。
四、應急預防監控措施
(一)火災
學校全體師生發現校園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教育場所的火災,教育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補充如下:
1、火勢比較大,靠學校自己的力量難以撲滅,應立即撥“119”報警。
2、重點部位或其鄰近發生火災,靠學校自己力量無把握短時撲滅,可能危及重點部位,應立即直接撥“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3、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生處。
(二)惡性傷亡事故
當學校內發生人員傷亡的惡性事故時,應立即保護現場,并報告學校應急預案處理領導。對未死亡人員學校應采取現場急救,無法或無能力救治、或者無法判斷傷亡情況,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公安部門、醫療救治中心等)報警。
對惡性傷害事故的原因要進行及時調查,實事求是,配合各部門提供相應證據證件。事故的處理根據調查結果以相關法律法規條例處理。
(三)傳染性疾病暴發、流行
應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對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等待醫療部門治療。加強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擴散。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應及時采取如下措施:
1、對全校師生員工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發放必要的防護用品。在公共衛生場所完善洗手設備,提供流動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師生居所、工作室、人群聚集場所要增加通風的時間和強度。教育師生增加戶外活動的時間,注意勞逸結合,增強抗病能力。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搞好居室衛生,勤曬衣被。
3、建議師生員工盡量避免接待外地來訪的客人,各種集體性人員聚集活動推遲或取消,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會議和集體活動。
4、一旦發生疫情,嚴控外來人員進入,教育學生自我保護,限制學生去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對我校外出工作人員、學生實行登記制度,經醫院進行必要的身體檢查才能復學。
5、學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災等自然災害
發生自然災害,必須以生命第一,學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學。對影響師生安全教育教學活動,都應及時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危及學生生命安全的,應及時告知家長接送或在路上護送,也可以報警。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對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如地震、龍卷風等,應盡力采取保護和自救措施,事后應及時施救,并向事實情況通過匯報程序匯報。
(五)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及時向環保部門聯系。并備案這些污染源可能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處理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配合環保部門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做好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維護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進行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六)人為破壞
1、加強校園保衛和巡邏,阻止外來人員進入校內。
2、發生爆炸、投毒等惡性事故,及時報警。學校應保護生者,進行人員安全疏散,對傷員進行救治。
3、發生綁架等突發事件,及時報警,并配合公安部門提供相關破案線索。
4、發生打架斗毆致人傷殘等突發事件,報警,及時送傷者入醫,保護現場,調查原因。
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2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立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二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凌志樓全體班主任第三分隊:分管領導,z擔任分隊長。隊員、鴻志樓全體班主任
第四分隊:分管領導,現代教育技術中心z擔任分隊長。隊員:電教室全體成員
第五分隊:分管領導,實驗室z擔任分隊長。隊員:實驗室、圖書閱覽室全體成員
第六分隊:分管領導,宿舍樓z擔任分隊長。隊員:全體寢室管理員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后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干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干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三、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盡快組織教室里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四、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后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3
校園突發事件是指在校園內突然發生的或涉及師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影響著學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故災難或安全事件。為了提高學校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和應急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消極影響,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
組長:由校長擔任
副組長:由分管安全穩定的副校長擔任
成員:由保衛處、學生處、人事處、教務處、二級系院負責人組成
二、現場應急處理
現場應急處理執行下列一般程序。
1、遇到突發事件時,應保持鎮靜,沉著應對,立即向有關部門(保衛處)報警,控制現場局勢,并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并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向公安、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盡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有關負責人立即趕赴事發現場,聽取突發事件情況匯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采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5、媒體應對。學校成立專門機構,(如有必要,在一定范圍)主動傳遞事件事實本身及正面積極應對處理的信息,不宜做事件發生原因分析(事件、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以免引發不必要的后果。
三、信息報送
1、報送內容:事發時間、地點;突發事件的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如已有專門機構的報告,加以說明);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和報告人、報告時間等。
2、報送程序:分兩級報送。
(1)事發個人報送。事發后立即打電話通知相關領導及學校領導,并隨時匯報事件的進展情況。
(2)學校報送。學校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向教育主管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并隨時匯報事件的處理進展情況。
四、突發事件調查監控
1、突發事件調查。突發事件發生后,積極協助學校安全保衛部門(公安部門)進行突發事件調查。當事單位和個人要做好相關現場保護工作。任何人不得隱瞞真相。
2、防范監控。為了預防突發事件的發生,各單位要加強隱患的排查、整改,學校有關領導應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督促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要建立檔案,逐級上報,并制定防范監控方案,確保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和有效監控,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程序
(一)火災
1、立即切斷發生火災所在地的電源。
2、立刻撥打“119”、“110”。
3、先以滅火器滅火,并有組織地進行搶救。
4、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
5、組織師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6、配合消防及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7、盡可能保護現場(有條件由專人攝影攝像,防止不良媒體介入),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
(二)食物中毒事件
1、凡就餐后,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惡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癥狀,應立即向相關負責人報告。
2、迅速與校醫取得聯系,采取就地救護。
3、根據事態嚴重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救治。
4、根據事態發展情況,經學校批準后,迅速與家長或家屬聯系。
(三)暴力傷害或搶劫等事件
1、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斗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采取下列處置方法。
①迅速報告校安管處處或校園110。
②視情況報警(110或派出所)。
③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④迅速報告系院領導和學校有關負責人。
⑤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入校醫校或附近醫校進行救治。
2、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有條件的攝影攝像),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3、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腦”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癥狀時,要馬上報告學校有關負責人,及時到校醫務室進行診斷,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立即采取下列應急措施:
1、對該師生所在單位、班級等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消毒和隔離。
2、堅決杜絕染病師生帶病上課、工作,必須經醫校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并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后方準上課和工作。
3、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護措施。
(五)學生群體性活動
學生在校群體性活動(如體育課、活動課、運動會、各種集會、集體活動)或由學校統一組織的校外群體活動(如春游、秋游、社會實踐等活動),若發現學生傷害、丟失等突發性事件,必須根據情況及時處置。情況嚴重的需立即上報學校。現場負責人或第一位發現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教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
(六)精神失控事件
1、各班建立心理聯絡員,系院成立心理信息聯絡站。
2、發現學生突發情緒失控或情緒失常,知情人為第一責任人,應第一時間向信息員或輔導員老師報告,并尋求失控或失常學生易于接納的人到現場幫助穩定情緒,及時通知專業人員到場處理,并通知110到現場處理,涉嫌犯罪的應告知公安機關。
3、已控制局面后,相關系院派人24小時看管失控對象,并及時通知家長到校處理。
4、協助相關機構積極救助患者。
5、與家長達成教育管理共識,如有必要,應及時辦理休學手續,以便治療;如通過觀察,暫時當事學生已情緒穩定,本人及家長不愿休學或退學,堅持上學的,要簽訂相關協議,以備不測。
(七)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向任課教師、輔導員和學院負責人報告。
2、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師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校應及時將情況向保衛部門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八)自殺、自殘、自虐性或意外傷亡(造成嚴重后果)事故
1、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或意外傷亡,知情人員應立即報警110或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及時實施救治,并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輔導員,并及時向安全、學生工作等職能部門。
2、有關負責人獲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控制現場局勢,保護好現場,有條件的要做好錄音錄像,在專業機構的幫助下及時將傷員送至醫校救治(或由公安機關安排及時將受害者轉移到相關場所)。
3、迅速成立信息發布領導小組,由宣傳部牽頭,綜合整個事件信息,主動客觀公布事件本身及相關機構介入情況,不作評價。并由學校相關部門整理上報情況給上級主管部門。
4、視情況,通過綜合研判,采取適當方式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注意:安排家長住宿要靠近車站及醫院,最好遠離學校)。家長接待采取限制級接待方式,即:首先是輔導員(事件發生后要主動掌握第一手情況,要盡量接近客觀事實真相,先向領導匯報與家長交流內容,尋找日常教育管理證據,準備接受家長問詢,授權回答的回答,不能回答或不知道的要給家長委婉說明);然后是系院學生工作領導(最了解事件前因后果的)。不到時機,職能部門領導、學校領導暫不接見家長。在此過程中,接待人員要注意傾聽對方傾訴,站在對方立場,及時尋求對方對學校教育管理的理解和肯定,適時摸清對方訴求及來訪者情況。
5、領導小組應協助安全管理或公安部門開展調查。在事故得到權威部門結論,領導小組商定初步的應對方案后,有關職能部門可以出面作有限的解釋工作,征得學校授權后,可以進入實質性解決階段。
6、事后總結。屬無責任事故的要借機加強學生的教育;通過查找事故發生原因,回顧救助及處理過程,及時梳理經驗教訓,并在政工隊伍中宣講。屬責任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總結經驗教訓。
校園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預案4
為了切實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建立安全、穩定、舒適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要求,特制訂本校處置校園重大突發事件預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實貫徹全省安全工作會議精神,以講政治的高度自覺維護學校的安全穩定。一旦學校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反映,學校安全領導小組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迅速向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展狀況,妥善處置,努力將事態控制于校內,花解于班級,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標
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范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盡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小組職責
1、組織領導學校成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組成人員名單如下:李法凱、張偉、黃建生、黃順明、楊益民、吳聰鵬、黃振華、楊建志、陳聰益。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李法凱為組長,黃建生為副組長。
2、工作小組和職責設立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1)指揮辦公室主任:黃建生。副主任:吳聰鵬。成員:黃振華、陳聰益、楊建志。工作職責: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只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處室對突發事件處置。并向學校指揮部匯報和聯絡工作。宣傳教育工作,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做好對外新聞聯絡和校園網絡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態發展的信息和取證材料等。
(2)現場指揮組組長:李法凱。副組長:黃建生。成員:各年級年段長、班主任。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話現場處置工作,即使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處置情況。包括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嚴防學生鋌而走險事件發生。
(3)保衛工作組組長:吳聰鵬。成員:保衛科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迅速封鎖現場,設法切斷鬧事群體與外界的聯系,控制事態發展,及時做好校園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園各個出入口,堅決封堵鬧事群體走出校門或外界鬧事群體進入校園。根據事態發展輕重情況,負責與110聯系。
(4)后勤保障組組長:陳聰益。副組長:蘇逸挺。成員: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員。工作職責:根據學校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動員后勤工作人員和學校宿舍管理員,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進一步做好校園通信、交通、水電以及安全防護措施,為平息事態提供一切物質保障。
四、工作原則和具體處置措施
1、工作原則
(1)哪個部門、哪個年級、哪個班級發生事件,由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各工作小組相互支持,在校領導小組指揮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則。學校一旦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向校領導小組報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第一時間果斷處置。
(3)堅持疏導,防止激化的原則,重在思想教育,做過細思想工作。
(4)盡可能減少損失的原則。一切以保護全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為目的,避免傷亡事故發生。
(5)無條件服從原則。一切服從大局,堅決服從校領導小組指揮,相互配合對發生事件處置不推諉、不拖拉、不扯皮。
2、具體處置措施
(1)校園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負責本校安全穩定工作,觀察事件發展動向,了解情況,及時掌握信息與指揮中心取得聯系,按指揮中心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組織落實本校機動隊為應急力量,并隨時接受指揮中心調動。
(2)嚴格安全保衛,割斷外界鬧事群體與本校學生的`聯系,關閉校門,組織外來干涉學生的串訪。
(3)管好本校學生,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學校指揮領導小組迅速召開有關部門會議,講清事實真相,不止處置措施,各年級、班主任根據指揮小組要求,將學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學生思想工作,全力穩定本班學生情緒,堅決封堵,防止學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門,以避免我校學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指揮領導小組在第一時間向學區、教育局報告事態發生情況,不隱瞞事實真相,如實上報,不貽誤時機,并采取響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5)根據誰主觀、誰負責的原則,各年級班主任、任課教師工作,開展正面宣傳和引導,教育學生聽從指揮,不參與鬧事,不到鬧事現場圍觀,安心本班學習。
(6)當鬧事者不聽勸告,肆意破壞校園財物,或沖出校園進行非法活動時,保衛部門迅速將鬧事者與圍觀者隔開。情況緊急和必要時直接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依法強行制止事態發展,并采取強制措施,將鬧事骨干帶離鬧事地點。同時組織力量繼續做好一般鬧事者與參與人員的勸說工作,直至事態平息。
(7)妥善處理事后工作。當事態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繼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著教育多數,幫助少數,挽救個別,穩住大局的原則,做好安定工作。學校后勤保障組要熱情做好后勤服務工作,以進一步穩定學生情緒,防止事態反復。
五、設備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機。
3、錄音機。
六、紀律與要求
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按分工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規章制度。凡在執行本預案過程中,因瀆職、不服從指揮、不及時處理、從而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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