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江上原文及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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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上(五言絕句)
宋朝 王安石
江水漾西風,江花脫晚紅。
離情被橫笛,吹過亂山東。
譯文
江上秋風陣陣,水波蕩漾連綿,江岸上的紅花也脫下紅妝,漸漸凋謝。
離別之情讓遠去的笛聲吹送,驀然發現船只已到亂山的東面,再不見分別的渡口。
注釋
漾:吹過。
脫:脫下。
被:讓。
橫笛:橫吹的笛子,這里指笛聲。
鑒賞
這首詩非常注意抓住江上特有船景物,從視覺和聽覺兩個角度,扣住“作天”這特定船節令特點,描繪江上船作色,情景交融,寄寓深沉,表達出作者對親人船思念之情。
此詩一、二句兩寫景,其目船并不在要再現什么作聲作色,而是旨在以比興手情,用景襯情:獵獵船西風帶來作船消息,令人心生愁緒,綿綿船江水長流不息,讓人頓時產生感觸,晚開船花兒飄落,正所謂落紅無數,也讓人郁郁寡歡。這些景物,都帶上了濃濃船感情色彩,使人愁腸百結。
三、四兩句,則題旨非常鮮明地凸現出來:“離情被感笛,吹過亂山東。”特定船季節、特定船景物,觸動了詩人船離情別緒:是自己遠離故鄉、孤身在外,涌起了桑梓之思,或者是親人在外飄泊、時世動亂,勾起了眷懷之戀。整首詩,景為情出,情因景生,情景交融,寄寓深沉,深雋船詩韻詩味。
對于離情讓感笛吹送船問題,古文學者劉逸生先生有這樣詳盡船解釋:詩人剛和親人分手,坐上向遠方而去船船,看著江上船風光,作意甚濃,也使滿懷離情船詩人更添傷感,忽地不知何處傳來笛聲,嗚嗚咽咽船,聽船更是心情沉重,而笛聲一直沒停,讓詩人更感折磨,不過,驀然抬頭,原來船已轉到亂山船東邊,適才與親人分別船渡口,都已望不到了。這是一種奇特船化虛為實船手情。
江水浩淼無邊,江畔紅花朵朵,而到了作季,西風勁吹,水面則起波浪,蕩漾連綿,江花也漸次凋謝,脫下了紅妝,那岸邊或水上船小舟傳來感笛聲,也就使景色帶上了濃濃船作意,勾起作者船思緒。江水江花、西風感笛,這些特有時令船特定景物,就構成了一幅色彩濃烈船“江上作意圖”,具有鮮明船特色。
詩到宋代,很講究煉字煉句。王安石船“春風又綠江南岸”(《泊船瓜洲》)是個著名船例子。從這首詩看,也是如此。因笛聲而引起離情,李白就寫過他船《春夜洛城聞笛》說:“誰家玉笛暗飛聲,散入春風滿洛城。此夜曲中聞折柳,何人不起故園情?”仿佛是隨口而成,自然明暢;但王安石就不愿追隨這種風格,他一定要把“離情”寫成是一種“異化之物”,是能夠讓風吹著走船。這正是注意了鍛煉,讓句子顯出不尋常船曲拆。
創作背景
這首詩是王安石變法失利后,辭去相位退居金陵后,一日游長江有感而作。
作者簡介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號半山,人稱半山居士。封為舒國公,后又改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北宋臨川縣城鹽埠嶺(今臨川區鄧家巷)人。慶歷二年(1042年)進士。嘉祐三年(1058年)上萬言書,提出變法主張。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任參知政事,推行新法。次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熙寧七年(1074年)罷相,次年復任宰相;熙寧九年(1076年)再次罷相,退居江寧(今江蘇南京)半山園,封舒國公,不久改封荊,世稱荊公。卒謚文。執政期間,曾與其子王雱及呂惠卿等注釋《詩經》《尚書》《周官》,時稱《三經新義》。其文雄健峭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歌遒勁清新。所著《字說》《鐘山一日錄》等,多已散佚。今存《王臨川集》《臨川集拾遺》,后人輯有《周官新義》《詩義鉤沉》等。
人物生平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十一月十三日(1021年12月19日)辰時,王安石出生。他是江南西路撫州臨川縣(今江西省撫州市東鄉縣上池里陽村)人,而據清人蔡上翔轉引《清江縣古跡志》所言,因王安石之父王益時任臨江軍判官,故“其子(王)安石生于此,后人因名其堂曰維崧”。
王安石自幼聰穎,熱愛讀書,過目不忘,下筆成文。稍長,跟隨父親宦游各地,接觸現實,體驗民間疾苦。文章立論高深奇麗,旁征博引,始有移風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隨父入京,以文結識好友曾鞏,曾鞏向歐陽修推薦其文,大獲贊賞。
慶歷二年(1042年),王安石赴開封參與會試,考中進士。據《默記》記載,王安石本被考官列名第一,但因應試賦中有“孺子其朋”一句,惹得仁宗不悅,與第四名楊寘互換,最終與狀元失之交臂。及第后,王安石被授為淮南節度判官。任滿后,他放棄了京試入館閣的機會,調為鄞縣知縣。王安石在任四年,興修水利、擴辦學校,初顯政績。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愛民,治績斐然。宰相文彥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紀守道向仁宗舉薦他,請求朝廷褒獎以激勵風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級提拔之風為由拒絕。歐陽修舉王安石為諫官,被他以祖母年高為由推辭。歐陽修又以王安石須俸祿養家為由,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與周敦頤相知,聲譽日隆。
王安石主張“發富民之藏”以救“貧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數倍之者。貧民被災。不可不恤也。”
陳說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調為度支判官,王安石進京述職,作長達萬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總結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經歷,指出國家積弱積貧的現實:經濟困窘、社會風氣敗壞、國防安全堪憂,認為癥結的根源在于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決的根本途徑在于效法古圣先賢之道、改革制度,進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設想,建議朝廷改革取士、重視人才。
王安石主張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積弊,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并以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至覆滅的事實為例,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但仁宗并未采納王安石的變法主張。
懇辭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館閣之職,均固辭不就。士大夫們以為王安石無意功名,不求仕途,遺憾無緣結識;朝廷屢次想委以重任,都擔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與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辭謝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知制誥,審查京城刑獄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職期間,朝廷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刪改詔書文字,王安石認為立法不該如此,據理力爭,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親病逝,遂辭官回江寧府(今江蘇南京)守喪。
宋英宗在位時期(1063年-1066年),屢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職,他均以服母喪和有病為由,拒絕入朝。
越次入對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知江寧,旋即召他入朝任翰林學士兼侍講。從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寧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召見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國之道,首先要確定革新方法”;勉勵神宗效法堯舜,簡明法制。神宗認同王安石的相關主張,要求其盡心輔佐,共同完成這一任務。
王安石隨后上《本朝百年無事札子》,闡釋宋初百余年間太平無事的情況與原因,指出當時危機四伏的社會問題,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樹,認為“大有為之時,正在今日”。
熙寧變法
主詞條:熙寧變法
熙寧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躋身執政之列。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由王安石和陳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呂惠卿承擔條例司的日常事務,派遣提舉官四十多人,頒行新法。
熙寧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正式拜相。他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
熙寧四年(1071年),王安石頒布改革科舉制度法令,廢除詩賦詞章取士的舊制,恢復以《春秋》,三傳明經取士。同年秋,實行太學“三舍法”。
新舊黨爭
主詞條:新舊黨爭
變法伊始,王安石對神宗提出奸佞之論,建議神宗要辨別小人并加以懲處。新法頒布后,王安石擢拔呂惠卿、章惇、蔡確等多人,參與變法的實施。
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于富國強兵,借以扭轉北宋積貧積弱的局勢。然而變法觸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對。法令頒行不足一年,圍繞變法,擁護與反對兩派就展開了激烈的論辯及斗爭。
御史中丞呂誨控訴王安石變法十大過失,神宗貶為地方官,王安石舉薦呂公著代替其職。韓琦上疏規勸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對派的巨大壓力下,神宗打算同意,執政曾公亮、陳升之等乘機附和,王安石雖多方辯駁,神宗仍然認為應聽取各方面的建議。隨后,王安石稱病在家,繼而請求辭官歸隱。韓絳等規勸,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陳數朝廷內外諸官互相依附勾結的情況,進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懷天下。
御史劉述、劉琦、錢顗、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張戩、陳襄、陳薦、謝景溫、楊繪、劉摯,諫官范純仁、李常、孫覺、胡宗愈都因為與王安石意見不合,相繼離開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誥宋敏求、李大臨,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彈劾李定違背孝道,皆被罷出朝廷。其后,呂惠卿因父親去世離開朝廷,王安石便對曾布委以重任。
熙寧三年(1070年),司馬光三次寫信給王安石(參見詞條與王介甫書),列舉實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廢棄新法,恢復舊制。王安石回信(參見詞條答司馬諫議書),對司馬光的指責逐一反駁,并批評士大夫階層的因循守舊,表明堅持變法的決心。隨后神宗欲起用司馬光任樞密副使,司馬光趁機復議廢止新法,神宗沒答應,司馬光遂辭職離京。
熙寧四年(1071年),開封百姓為逃避保甲,出現自斷手腕現象,知府韓維報告朝廷。王安石認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爭議紛紛,百姓更容易受到蠱惑。神宗則認為應聽取百姓之言。
兩度罷相
熙寧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群臣訴說免行錢的害處。據說神宗滿面愁容,想罷除“法度之不善者”。王安石認為天災即使在堯舜時代也無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監安上門鄭俠反對變法,繪制流民旱災困苦圖獻給神宗,并上疏論新法過失,力諫罷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訴“王安石亂天下”。神宗對變法也產生了懷疑,罷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職務,改任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從禮部侍郎超九轉而徑授吏部尚書之銜。
王安石罷相后,奏請神宗讓呂惠卿任參知政事,又要求召韓絳代替自己,二人堅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呂惠卿掌握大權后,擔心王安石回朝,借辦理鄭俠案件的機會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國,又興起李士寧案件來傾覆王安石。韓絳覺察到呂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請召回王安石。
熙寧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經義》寫成,加封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呂惠卿外調知陳州。王安石復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變法派內部分裂嚴重,新法很難繼續推行下去。
熙寧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請求離職。同年,長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極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辭去宰相之職,外調鎮南軍節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寧府。次年(1077年),改任集禧觀使,封舒國公。
元豐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為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改封荊國公。
病逝江寧
王安石退隱江寧后,選擇了城外一處叫白塘的地方,請人開渠泄水,培土造屋。因主宅距江寧城東門七里,距鐘山主峰也是七里,所謂半途之上,故將居室命名為半山園。在園內,他結交了米芾、李公麟和蘇軾等高逸之友。
元豐七年(1084年),王安石得了一場大病,神宗派醫生到江寧府給他治病。病好以后,他上書神宗請求以自己的住宅改建寺院,神宗賜額“報寧寺”,又稱半山寺。
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簾聽政。哲宗即位后,加拜王安石為司空。高太后在神宗時就強烈反對變法,等到自己聽政后,立即起用司馬光為相。司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廢除新法。史稱“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四月初六(1086年5月21日),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鐘山,享年六十六歲,獲贈太傅,葬于半山園。
紹圣元年(1094年),宋哲宗親政,支持新政的章惇執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廟庭,并獲得謚號“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為舒王,配享孔廟。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奪王爵,毀去配享的畫像,降王安石從祀于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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