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試點方案匯總七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試點方案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試點方案 篇1
根據《法學兩院領導班子檢查分析報告》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經過兩院領導班子的專題討論,決定在重點解決檢查分析報告中所提出的兩個突出問題,即“探索和完善法學兩院合作機制”和“完善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項與教職工利益和規范管理密切相關的制度,以此切實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的建設。
一、整改的具體事項
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第三階段將著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項規章制度:
《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
《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上述整改事項均在7月30號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體思路
完善《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進一步明確作為全國優勢學科的刑法學和訴訟法學帶動其他法學二級學科發展的途徑和舉措;進一步完善兩院在教學、科研、對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協同規定,使法學兩院創新體制的潛在優勢得以更加充分地發揮。
制定《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鞏固與法律實務部門的聯系,并以此為平臺提高法學兩院的司法服務能力、擴大北師大法學學利的影響和推進學生的素質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規范管理實施要點》,鞏固本科教學評估的成績,規范教學管理活動,推動教學與科研和教學與實踐兩個方面的結合,切實提高本科教學質量。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工敬崗愛業的熱情和積極性,形成院內的良性競爭局面,尤其是為青年教工的脫穎而出創造必要的制度環境。
基于法學院青年教師的比重較大而高級職稱的教師比例偏低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促進教師結構的優化,并適當緩解青年教師在職稱評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壓力,努力營造以人為本、共享學院發展成果的和諧氛圍。
三、整改任務的分工及進度
前述整改事項的具體分工和進度如下:
整改事項 牽頭人 直接負責人 完成時間
法學院與刑科院調發展實施綱要 趙秉志
張遠煌 陰建峰
黃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夏利民 熊躍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實法學院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夏利民
劉志偉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張遠煌
趙秉志 魏天經
盧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張遠煌 20xx年7月20日
試點方案 篇2
近日,西安下發了《西安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指出,到20xx年底,西安要基本完成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任務,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利益鏈。
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將降至30%以下
根據《方案》要求,到20xx年底,公立醫院公益性質將充分體現。我市將落實政府的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建立新的城市公立醫院管理體制,破除公立醫院逐利機制,藥品、醫用耗材和檢驗檢查費用占醫療收入比重明顯下降。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就醫費用負擔明顯減輕,總體上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衛生總費用增幅與全市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幅相協調,醫療總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群眾就醫體驗切實改善,全市范圍內建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城市三級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醫療衛生機構總診療人次的比重明顯降低。
城市公立醫院運營規范高效,公立醫院現代管理制度普遍建立,自主經營權得到落實,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充分體現,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升,醫療服務流程明顯優化,醫療服務安全更有保障,病床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標更加合理。
“十三五”期間,主城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立醫院
優化城市醫療資源配置,科學設置城市公立醫院。編制《西安市區域衛生規劃(20xx—20xx)》和《西安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xx—20xx)》,完善城市公立醫院布局和功能定位,推進部分一級、二級醫療機構向中醫、康復等專科醫療機構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型發展。“十三五”期間,除已審批同意立項及在建的公立醫院項目外,主城區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立醫院,嚴格控制城市公立醫院的床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數量,公立醫院所提供的特需服務規模不得超過自身總服務量的10%。
制定分級診療標準和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推行醫師多點執業,鼓勵城市公立醫院醫師將基層公立醫療機構作為第二、三執業地點開展醫療活動,城市三級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在全市公立醫療機構總門診人次的比重下降10%以上,預約轉診數占門診就診量的比例達到20%以上。
推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立醫院改革,堅持公立醫院在醫療服務體系中的主體地位,探索多種形式合作舉辦醫療機構,嚴禁出售、變賣政府辦公立醫院。大力支持社會力量優先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高端服務、臨終關懷等緊缺服務。
嚴控醫療費用,定期向社會公開財務信息
公立醫院將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促進合理檢查、治療和用藥,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將得到有效控制。公立醫院年平均門診人次診療費用和平均住院人次診療費用增長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費價格增長指數,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到30%以下。
防止醫院高能耗運行,建立財務信息公開制度,定期主動向社會公開諸如公立醫院收支情況、門診次均醫藥費用及增幅、住院人均醫藥費用及增幅、主要病種例均費用等社會公眾關注度較高的信息。
繼續深化平安醫院建設,建立由公安、財政、民政、法院、檢察院等部門共同參與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設立專門的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構,積極做好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在二級以上醫院建立15平方米以上的規范化警務室,統一外觀標示,配備專職民警和必要的`警用裝備,及時受理群眾報警求助。
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利益鏈
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推進醫藥分開,取消藥品加成,實行零差率銷售。綜合采取處方點評、藥品負面清單、合理檢驗檢查、醫保審核監管、打擊收受回扣等措施,徹底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間的利益鏈,促進藥物合理使用。到20xx年,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對公立醫院的投入仍按原渠道撥付,即政府舉辦的公立醫院由財政補助,高等院校附屬醫院由各高校補助,企業醫院由舉辦企業補助。落實對中醫醫院、傳染病醫院、精神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醫院、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以及康復醫院等專科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方案》要求,總體上要降低藥品、醫用耗材費用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合理提高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城市公立醫院嚴格執行省級藥品網上集中采購的相關規定,加強藥品(耗材)價格監管,防止價格異動,積極探索臨床檢驗試劑網上陽光采購配送管理機制。嚴禁壟斷經營和網下采購配送藥品醫用耗材,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采購及配送誠信記錄制度和市場清退機制。
深化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有效控制醫療費用
逐步建立復合型付費方式,建立按病種付費、按次均費用定額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探索按疾病診斷相關分類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20xx年底,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數達到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的30%,管理病種不少于100個,單病種結算比例達到50%以上。
發揮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作用,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診療、檢查、檢驗、處方等服務行為,監控重點藥品,遏制藥品浪費,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理收費,有效控制醫療費用。
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與實際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間的差距,力爭到20xx年縮小到10個百分點以內。推進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多種保障制度的銜接,提高保障績效,進一步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試點方案 篇3
為優化產業結構,打造品牌產業,結合加腦特色苗寨和獨有的萬泉河自然優勢,扶持發展飼養“加腦鵝”,促進農民增收,鎮委鎮政府決定對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進行資金補貼扶持,結合我鎮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目標
對我鎮加腦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給予資金補貼扶持,通過以點帶面的方式,提高“加腦鵝”商品的出欄率,保障“加腦鵝”肉市場供應。
二、實施內容
(一)補貼對象及標準
納入本次補貼范圍的對象是指在我鎮加腦村所有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在現場核實時對存欄活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60元/只,對申報時有而核實時已死亡的“加腦鵝”補貼標準為10元/只。補貼資金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發展“加腦鵝”養殖業。
(二)補貼發放方試
“加腦鵝”飼養補貼資金由鎮政府通過“一卡通”的形式將補貼資金直接兌付到養殖場(戶),暫時不具備“一卡通”的農戶,可能通過“農信社賬號”的方式兌現補貼資金。
(三)補貼資金來源
本次對飼養“加腦鵝”的補貼資金從鎮產業扶持資金中支付。
三、實施程序
(一)摸底統計。
鎮政府牽頭組織開展“加腦鵝”養殖情況的調查摸底、統計核實、建檔立檔工作。試點工作期限一年,在核定期限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由村干部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登記申報表(附表1),并向鎮農業服務中心申報備案,鎮政府組織審核小組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星期對申報情況進行現場核實、拍照并填寫“加腦鵝”補貼試點調查情況核實表(附表2)存檔及張榜公示,若公示無異議后,核實結果作為“加腦鵝”補貼發放的依據,同時,每只鵝只能享受一次補貼,每個季度撥付一次補貼資金。
(二)匯總公示。統計核實“加腦鵝”數量必須做到“三見”,即:見“加腦鵝”。由駐村干部或村級防疫員和農業服務中心人員逐戶逐頭調查,對于拒絕核查的養殖戶和現場核實后增加的“加腦鵝”,不得納入補貼范圍,即:見人。現場調查的“加腦鵝”數量要經“加腦鵝”養殖戶和統計人員共同簽字確認,即:見榜。統計結束后,盡快在行政村公示欄張榜公布養殖戶“加腦鵝”飼養數量,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
(三)資金撥付。根據此次統計核查結果,及時向飼養“加腦鵝”的養殖戶兌付“加腦鵝”補貼資金。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或“農信社賬號”的形式直接兌付到養殖戶。
四、組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腦鵝”的補貼工作。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做好“加腦鵝”補貼工作的.重大意義,強化領導,明確責任,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并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二)要落實責任。鎮政府組織鎮農業服務中心做好此次數據統計與核查工作,細化任務分工,落實核查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在規定的時間內(20xx年12月01日至20xx年11月30日)集中開展數據統計核實工作,確保數據真實可靠。對于虛報、多報、重復報等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以后一律不得享受此項政策。
(三)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成立以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鎮領導任副組長,鎮農業服務中心全體成員參加項目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具體負責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的實施成效。
(四)強化資金使用管理。補貼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專款專用。
(五)加大宣傳和信息報送,增強聯動效應。高度重視項目實施的總結宣傳工作,有計劃、有重點地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同時,在實施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和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隨時掌握和總結項目經驗和做法,及時宣傳推廣,擴大社會影響,努力營造有利于推動工作向縱深發展。
試點方案 篇4
鎮作為試點鄉鎮,依照《市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認真開展試點工作,現將運行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運行基本情況
1、科目內的.項目設置情況
(1)便民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涉及35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35人,每人每月報酬400元。
(2)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主要為已建成小農水設施維護,涉及14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20人,每人每年報酬800元。
(3)環境衛生整治運行維護。涉及30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57人,每人每月報酬450元。
2、亟需開展的項目設置情況
(1)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涉及35個村,每村每年500元。
(2)積存垃圾清理。涉及35個村,3000人以上的村列支4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列支3000元。
(3)道路設施管護。涉及17個村,以實際工作量,分別列支9000、8000、6000、5000、3000元等5個檔次。
(4)渠道清淤除障。涉及4個村,每村列支5000元。
以上兩個科目合計1408300元。
二、運行管理情況
1、鎮委、鎮政府成立公共運行服務專班,負責專項工作的實施、督導、考評,其中:城建辦負責環境衛生整治;組織辦負責便民綜合服務運行維護;農辦負責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積存垃圾清理、道路設施管護、渠道清淤除障;鎮紀委負責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
2、9月10日,召開專題會議,并印發了《鎮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實施方案》。
3、9月15日與所有運行管護人員簽訂了各類服務項目承包合同,約定雙方責任。
4、加強日常管理。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定期巡查,認真填寫“巡查記錄,考核評分表,檢查記錄表及季度得分表”四表,依照得分,核定服務人員工資報酬,并按時劃撥。對連接三次考評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三、資金使用與撥付情況
春節前,已撥付保潔員工資373800元,道路設施管護資金774909.5元,另撥保潔員工資83890元,張廟、大橋垃圾集中處理6萬元,垃圾板車購置178050元。共撥付資金128.22萬元。
試點方案 篇5
為保證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在我區的順利開展,確保工作質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社區矯正對象的排摸、組織的組建、實施方案的制定和開展必要的宣傳活動等準備工作。
(二)啟動階段(6月—7月)
建立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頒布我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并舉行交接儀式;組織司法所社區矯正專職人員到其它省(市)試點地區參觀學習;工作組人員及派駐的監獄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實施階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區各鎮(鄉、街道)遵守各有關工作程序和制度,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提高工作的質量。
(四)總結提高階段(12月)
總結前階段社區矯正工作開展狀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揭示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為全省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推進帶給成功的經驗和做法。
二、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區矯正的銜接
1、區公安分局及時以鎮(鄉、街道)為單位將現有社區矯正對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移送給區司法局,由區司法局送達各相關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要及時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人民法院對構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或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后,應及時將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和執行通知書,一并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3、人民法院對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將《執行通知書》、《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連同生效的判決(裁定)書副本、結案登記表,及時送達執行地的縣級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消失后,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付監獄管理機關收監執行;判處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執行。
4、人民法院對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釋后,應及時將裁定書副本送達提請假釋的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押犯所在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在辦理釋放手續時,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復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復印件)、假釋裁定書副本和罪犯出監(所)表,一并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5、監獄管理機關或公安機關對在押的服刑罪犯,批準暫予監外執行后,應在5日將審批表副本4份送達報請暫予監外執行的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押犯單位在辦理出監(所)手續時,將原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復印件)、執行通知書(或抄件、復印件)、審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監(所)鑒定表,一并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6、監獄或公安機關看守所對刑滿釋放后仍需執行附加的罪犯,在辦理釋放手續的同時,應將原判法律文書(或抄件、復印件)和罪犯出監(所)鑒定表,一并及時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7、上述條款中涉及監獄等上級部門的按上級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的規定辦理。
8、區司法局、區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和公安機關看守所相關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文書、執行通知書后,應在3日內分別轉送給相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區矯正對象回社區報到時,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立即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談話教育,并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期間務必遵守的相關規定。
10、對戶籍地與長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按照《關于人戶分離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規定》辦理。
(二)社區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狀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等基本狀況和矯正狀況建立檔案,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潛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社區矯正對象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居)委會或愿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職責的近親屬簽訂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著貼合公共利益、社區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檢查有勞動潛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于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主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資料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行為規范、時事形勢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鎮(鄉、街道)應當帶給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以區為單位的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能夠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組織有關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理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咨詢引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貼合試學條件的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教育部門應當選取適當的學校安排其試學。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狀況,每季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狀況填入《社區矯正對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理解社區矯正期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獎懲。
(三)社區矯正的解除
1、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前30日內,司法所應指導其完成《自我鑒定》,并會同公安派出所召開由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對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社區矯正狀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鑒定,并將鑒定結果上報區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暫予監外執行和被裁定假釋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矯正期滿鑒定狀況,由區公安分局通報該社區矯正對象原關押監獄和看守所。
2、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區矯正對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社區矯正。緩刑、假釋、管制、人員的《緩刑期滿書》、《假釋期滿書》、《恢復政治權利證明書》、《解除管制通知書》,由當地公安機關簽發。保外就醫的社區矯正對象服刑期滿時,由原收押的監獄、看守所辦理釋放手續。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需要收監執行的,由司法所會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見,經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審查后,送區公安分局審核。其中保外就醫的,由區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監獄、看守所收監(所)執行;因其他原因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由區公安分局提請該社區矯正對象戶籍地的人民法院決定收監執行。同時,將有關的審查、審核意見和該社區矯正對象的考核表等有關材料分別抄送對其作出暫予監外執行決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監獄管理機關、公安機關和原收押監獄、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區矯正期間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對象,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區矯正。
三、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一)例會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區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交流工作狀況和工作信息,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二)請示報告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狀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區矯正工作信息,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三)建檔統計制度
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要逐人建檔。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狀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系、理解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鑒定等狀況要記入檔案。區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區矯正工作狀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四)培訓工作制度
區、鎮(鄉、街道)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區矯正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質量。
(五)監督檢查制度
人民檢察院對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的社區矯正執行工作實行監督。人民檢察院能夠向上述機關調閱社區矯正工作的檔案、資料。能夠向上述機關了解社區矯正工作狀況,能夠找社區矯正對象談話。司法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的監督工作應予以配合。人民檢察院發現社區矯正對象需要收監執行的,能夠向區公安機關提出檢察推薦,也能夠向原收押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對象戶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檢察推薦。在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監督的同時,社區矯正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檢查制度。要用心理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和上級社區矯正組織的監督檢查,要透過設立舉報箱、投訴電話等多種形式認真理解群眾和社會的監督,及時糾正社區矯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查處社區矯正過程中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確保公平、公正執法。
(六)獎懲考核制度
社區矯正工作將列入區政府對各鎮(鄉、街道)和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資料,對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或失誤而引起重大事件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試點方案 篇6
一、調研階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校企雙方簽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試點合作協議,成立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建立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機制;確定教學課程設置,開發課程體系;制定學生學業考核辦法,建立學生學業評價標準體系。
二、宣傳階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現代學徒制試點重點針對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宣傳,宣傳方式主要有:
1、通過學校招生大篷車,赴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實地宣傳。
2、與當地教育局、扶貧辦、團委等部門合作,發放招生宣傳冊,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3、通過學校掛職貧困村第一書記的老師,深入群眾開展宣傳。
三、招生階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具有高中學歷的學生均可報名。
2、校企雙方共同確定考試內容,采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錄取,在同等條件下,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的生源優先錄取。計劃錄取人數為25人。
3、確定被錄取的學生后,學校、企業和學生(或家長)簽訂三方協議,明確界定三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四、培養階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時間安排。學生的培養將企業的實踐培訓和學校的課堂教學中有機結合起來,采用多學期“1+0.25+1+0.75+0.25”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即“1(第一、二學期)+0.25(暑假,第三學期)+1(第四、五學期)+0.75(第六學期)+0.25(第七學期)”。具體的
教學安排為:第一、二學期在學校完成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學習,掌握基本技能:測量放線、試驗檢測;第三學期利用暑假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測量、試驗檢測工作,接受企業文化熏陶;第四、五學期回學校學習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取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安全員等上崗證書;第六學期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頂崗實習;第七學期回到學校進行畢業綜合訓練、職業發展及創新能力教育,獲取畢業證書。 2、課程設置。以“公共課程+核心課程+教學項目”為課程設置模式展開教學。公共課程著眼于基礎性、應用性和發展性,為后繼專業課程展開提供教學服務;核心課程按照企業的用人需求與崗位的資格標準來設置,可根據企業的需求適當增減;教學項目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努力開發,適合學生進行專業實訓。
3、學生管理。教學管理:企業全程參與學徒的教學,并派遣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以及指派能工巧匠擔任學徒師傅。同時,學校與企業要制定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對教師和師傅進行考核。日常管理:學生在校期間受學校和企業雙重管理。學生在學校期間,企業和學校積極配合,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同時,企業可設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徒。
4、考核辦法。考核分為三個方面:思想品德、學習業績和師傅評價。對學徒的考核每學年一次,其中思想品德占總成績20%,學習業績占總成績50%,師傅評價占總成績30%。
五、推廣階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
1、畢業生跟蹤調查:深入企業,采用面對面問卷調查方式,了解企業對我系學生的評價,以及畢業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評價,收集整理好相關數據,建立檔案。
2、經驗總結:認真總結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經驗和不足,確定新一輪現代學徒制培養學生的數量。
3、模式提煉: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成立現代學徒制領導工作小組→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重點招收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生源→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1+0.25+1+0.75+0.25”工學交替人才培養→開展畢業生培養質量、就業質量的評價和分析→修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的有關方案和制度,并制定推廣實施方案→按照推廣實施方案逐步開展推廣工作。
試點方案 篇7
根據<湖北省省直行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一、參加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按入圍人數與招錄計劃5:1的比例確定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時間安排
職位能力水平測試于7月26日至27日采取實地調研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生于26日上午7:50在省公安廳東院(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81號)南樓一樓大廳集合,上午8:10仍未到達指定地點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面試于7月28日至29日進行,采取即興演講和無領導小組討論相結合的方式,滿分均為100分。按即興演講得分占50%、無領導小組討論得分占50%的比例計算最終面試得分。28日舉行即興演講,29日舉行無領導小組討論。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系基層民警的還需攜帶人民警察證)、筆試準考證、遴選報名登記表、畢業證。
2、此次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共需4天,請考生帶好換洗衣物和食宿費用。其中26日晚上統一安排住宿,其他時間由考生自行安排住宿。
3、考生應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守考試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職位能力水平測試、面試人員名單
【試點方案】相關文章:
試點方案01-30
關于試點方案01-26
有關試點方案05-13
鄉村振興試點方案04-04
試點的方案(15篇)02-17
試點的方案8篇02-18
試點的方案(通用17篇)12-30
關于試點方案(精選12篇)09-18
試點的方案集合15篇04-09
關于試點方案(3篇)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