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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時間:2024-11-23 10:59:55 詩琳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通用17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產品質量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通用17篇)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

  一、目的

  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規定出響應措施,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及時了解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可能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義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職責

  1、質管辦負責組織對緊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分析和組織處理。

  2、公司質管辦負責識別潛在緊急情況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應急預案。在緊急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統籌和協調。

  3、銷售部負責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產品召回的具體實施工作。

  4、各生產車間負責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質量辦和食品安全小組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涉及不安全產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

  報告原則:公司任何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涉及公司產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部門、各車間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部門主管領導不在時,可直接向公司領導報告,并由公司統一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報告。

  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A、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B、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C、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要封存暫扣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產品及其原料,并立即進行檢驗、分析、調查;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產品及其原料,應立即停止生產、銷售并按照召回程序立即予以召回并銷毀。

  五、責任追究

  1、部門負責人、各車間主任及公司領導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部門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任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上報,不得遲報、漏報和瞞報,不得避重就輕、遮遮掩掩,要實事求是。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的問題,由哪一級負責。對因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六、糾正與完善

  如有事故發生,由質管辦組織進行原因分析,編制《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針對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異常作業、操作人員缺乏培訓等,由責任部門采取糾正措施,交質管辦主任確認后予以實施。

  質管辦將《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報告》交事故發生部門備案一份,以對其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

  事故發生后,質管辦主任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方案和有關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七、應急預案

  1、應將成品儲存在陰涼、干燥的制定位置,且遠離電氣設備擺放,禁止成品處擺放易燃易爆等物品,防止成品質量受到影響。如發現有成品出現受潮、煙熏等問題,應立即對問題產品進行銷毀,同時對該問題產品周邊的產品進行檢查,看是否存在類似問題,如出現問題應及時銷毀,將該儲存環境進行整改,直至達到儲藏標準。

  2、因員工操作不當導致的產品質量問題:

  (1)車間負責人應定期對成品進行檢查,如發現包裝不完好、封口不嚴、包裝內有異物等情況時,應立即對該批次產品進行全面檢查,看是否存在其他類似的產品,如有產品已發出,應立即召回并及時更換。且追究相關責任人并予以處罰。

  (2)如在生產過程中,發生某工序操作時間超出或少于規定生產時間時,生產員工應立即停止該作業,并如實匯報相關領導,如發現知情不報、延報等現象,將對該員工500元以上罰款并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直接開除公司。對此次生產的半成品直接銷毀處理。如果發現該批次產品由于員工知情不報或延報導致產品已發貨時,應立即予以召回并更換該批次產品的同類合格產品。

  3、檢修班應對車間所有設備進行定期檢修,并準備足夠的備用設備,如發現作業設備在運轉過程中出現過熱、漏氣、時斷時續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該設備,同時運轉備用設備。

  4、車間內應保持環境衛生,時刻通風,以防止細菌滋生,從而影響產品質量。

  5、所有車間入口處應設立洗手消毒設施,如發現有員工在操作過程前沒有進行消毒處理,應立即中止該員工作業,且對其加工的產品予以銷毀,同時追究該員工的相應責任。

  6、如發現車間內操作員工作業時佩戴耳環、手表等雜物或邊進食邊操作時,應立即制止該員工繼續作業,且對該員工加工的產品進行檢測,看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如存在質量問題,應及時銷毀,且對該員工批評教育并受相應的處罰。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2

  1、制定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行政區域內,在水產養殖生產環節,因產地環境、漁業生產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等因素,導致水產品污染突然發生或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3、處置原則

  3.1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按照“統一領導、屬地負責、分類管理、聯合行動”的工作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協同應對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2重點預防,全程控制。對可能引發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環節,及早采取預防控制措施,加強源頭生產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

  3.3加強監測,及時防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預警和快速處置。

  3.4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發揮專業隊伍作用,依法、迅速、有效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事故分級

  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4.1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1.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包括2個以上省(市、區)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4.1.2超出事發地省級處置能力水平的。

  4.1.3發生跨境、跨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且涉及本省,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1.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4.2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2.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市(州)行政區域的,超出市(州)處置能力的。

  4.2.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4.2.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2.4省認定的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3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3.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本市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4.3.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10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3.3市級政府認定的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4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4.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1個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4.4.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4.4.3縣級認定的其他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5、組織體系

  5.1市應急指揮小組。市水務局成立市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小組)。

  5.1.1市應急指揮小組組成:

  市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局長擔任。

  副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的副局長擔任。

  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有:市水務局辦公室、財審科、執法支隊、市水產漁政站。

  5.1.2市應急指揮小組職責

  5.1.2.1市應急指揮小組在省、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向省水產局、市政府和市重大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1.2.2協助有關部門和指導區、縣級應急指揮機構采取措施,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1.2.3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5.1.2.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技術鑒定等工作。

  5.1.2.5根據需要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5.1.2.6審議批準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5.1.2.7成員單位職責

  市水產漁政站:負責與市食安辦等市級部門聯系和銜接,負責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組織對養殖環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相關技術鑒定和提出處置意見。組織協調應急處置,收集信息,動態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

  市水務局辦公室:負責與市新聞辦等部門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

  市局執法支隊:負責應急事故處置涉及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等工作。

  市局財審科: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經費協調落實和管理。

  5.2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5.2.1市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辦公室。

  5.2.2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組成:

  主任: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副主任:由市水產漁政站長擔任。

  成員:由指揮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擔任。

  5.2.3辦公室設在市水產站。

  5.2.4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職責

  5.2.4.1貫徹落實省應急指揮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2.4.2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的發展態勢。

  5.2.4.3研究協調解決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5.2.4.4經市應急指揮小組同意,為新聞機構提供事件有關信息。

  5.2.4.5完成市應急指揮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5.2.5市應急處置工作機構

  5.2.5.1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小組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包括事故調查處置組、事故綜合組、專家咨詢組。

  應急處置工作機構在市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將有關事故進展及處理情況報告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

  5.2.5.2事故調查處置組組成和職責:事故調查處置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副局長擔任,執法支隊、市水產漁政站參加。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組織協調事發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處置工作,督促相應措施的落實;召回有毒有害水產品并及時處置;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5.2.5.3事故綜合組組成和職責:事故綜合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計劃財務、宣傳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辦公室、財審科參加。負責事故處置經費、物資保障、宣傳報道和信息發布。

  5.2.5.4專家咨詢組組成和職責:專家咨詢組組長由市水務局分管科教的副局長擔任,市水產站、有關大專院校和科研單位等參加。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撐,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依據。

  5.3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成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工作班子。

  6、運行機制

  6.1日常監管

  6.1.1市水產漁政站,牽頭制定和完善水產品產地質量安全應急管理相關辦法和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水產品入市前的藥物殘留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預警。

  6.1.2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級水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6.2運行體系。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報告、舉報、通報制度。

  6.2.1監測與預警: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開展全市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及時發布有關水產品藥物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

  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水產養殖環節質量安全監管,根據水產品安全事故發生規律、特點和檢驗、監測、監督情況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向當地和有關部門預警報告,得到授權后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省(市)有關部門、各級有關部門的預警通報后,實施水產品安全預警。

  6.2.2應急報告

  6.2.2.1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當地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6.2.2.2報告程序。遵循從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遲報、謊報。地方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同級和上一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及時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市應急指揮小組報告,并及時報省水產局、市政府,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2.2.3初次報告。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作好詳細文字記錄檔案。

  6.2.2.4階段報告。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適時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6.2.2.5總結報告。根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級與響應,相應的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及時做出總結報告。包括事故鑒定結論、事故處理工作總結、事故發生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6.2.2.6舉報。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當地政府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單位、人員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行為。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6.2.2.7應急通報。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本部門采取的措施、養殖環節應急監測結果及時報告當地、上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本級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

  6.2.3風險評估。根據事故發生、發展情況,如果原因復雜,應及時召開專家咨詢組會議,評估風險隱患,研究應對措施。

  6.2.4應急監測。根據事故發生原因,開展水產品養殖環節質量安全風險應急監測,為調查事故原因提供參考。

  7、應急響應

  7.1分級響應

  7.1.1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四級,發生特別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I級應急響應,由國家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發生重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II級應急響應,由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后,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組織實施;發生較大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市決定并組織實施;發生一般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為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區縣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當地決定并組織實施。

  高層次水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啟動后,低層次及其相關部門水產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自然啟動。

  當組織實施Ⅰ級、Ⅱ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領導下,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并及時向省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省應急指揮小組快速向省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市政府和省應急指揮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區、縣開展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和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7.1.2市應急指揮小組在市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市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相關工作。

  7.1.3市、縣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故的范圍、危害程度等,在當地政府、省水產局領導下,按照事發地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要求,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7.1.4響應升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著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并有難以控制的趨勢,危害嚴重時,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由上級政府審定后,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

  7.1.5響應降級。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在短期內已迅速消除,不會有進一步擴散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由上級政府審定后,相應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

  7.2指揮協調。市應急指揮小組根據需要,或按照省、市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向市應急指揮小組提出應急處置建議。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指導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向市應急指揮小組報告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7.3緊急處置。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領導下,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按照應急預案進行及時處置,事態惡化或反應級別上升,應制定緊急處置方案,報請省應急指揮小組同意后,依法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7.4終結響應。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將按有關程序和要求終結。省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對相關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7.5信息發布。市應急指揮小組根據市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外口徑,及時發布相關應急處置信息。

  8、后期處置

  8.1善后處置。盡快消除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

  8.2責任追究。對在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和瀆職等行為的,依法提出追責建議。

  8.3總結報告。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后,事發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市應急指揮小組。市水務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研究應急處置工作的改進措施,并報省水產局、市政府。

  9、應急保障

  9.1信息保障。全市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承擔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

  9.2人員保障。市應急指揮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會同相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處理。

  9.3技術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研究機構承擔。當發生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或相關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

  9.4物資保障。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當地政府爭取并落實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經費、設施、設備和物資。

  9.5演習演練。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突發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以檢驗和提高應急準備、協調應急響應能力。

  9.6宣教培訓。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水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防范意識。加強法律法規的普及教育和行業應急處置培訓工作。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3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在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后進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牧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農業生產因素引起的農產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對農產品安全構成潛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縣農牧局成立“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指揮、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5個行動組,即:種植業生產安全組、養殖業生產安全組、供京蔬菜基地檢測組、農業投入品檢查管理組和信息安全組,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報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縣農牧局報告。縣農牧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系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隊伍保障

  縣農牧部門及局屬各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準確、高效。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咨詢和指導作用。

  (四)物資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五)事故處理

  1、一旦發現有進京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鄉政府及縣主管部門。

  2、縣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派出檢測組及相關人員深入到現場,對有質量問題的農產品進行相關調查和取樣鑒定。

  3、對存有質量問題的蔬菜運輸車輛,縣農牧局要及時會同公安、工商、質檢部門予以扣留,并進一步核查,如核查屬實,則就地銷毀。

  4、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及上市前,發現使用違禁農藥的,要就地銷毀。如屬用藥方法不當,要繼續監控,直到合格為止。

  5、事故處理完畢,按相關規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4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農業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平安瓷都”建設。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結合我市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xx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的初級農產品,在種植、養殖、包裝、運輸、流通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對公眾健康重大危害,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凡是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要優先開展搶救人員的緊急行動;要加強搶險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減少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預防為主。堅持“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的方針,宣傳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大力推行標準化生產,強化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和監測,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發現有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應迅速查清原因,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分級管理。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各部門相互配合、聯動的應急工作機制。

  快速反應。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嚴格控制事故發展,依法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事故分級

  按其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五級:

  (一)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跨越省級行政區域,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的;

  4、其他對公眾健康或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省人民政府認定屬于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三)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設區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的;

  3、設區市人民政府認定的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四)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但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五)Ⅴ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造成傷害人數30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部組成

  縣農業局成立xx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局長任總指揮,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負責指揮、組織、協調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并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溝通和聯絡。

  2、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向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3、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組成

  由縣農業局辦公室、財務股、市場信息股、政策法規股、糧油站、經作站、科教股、能源辦、蔬菜辦、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植保植檢站、水產站、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土肥站、經管站、農技推廣中心、畜牧獸醫局、種子管理局等單位組成,必要時邀請縣政府有關部門領導或專家參加。

  4、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指揮部成員的職責

  局辦公室: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車輛調度和后勤物資保障工作。

  財務股: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市場信息股:負責綜合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落實該辦公室各項職責;擬訂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處置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報送。

  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政策法規股:牽頭負責對農業投入品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負責對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違法行為查處的組織與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查處結果報告。

  植保植檢站:牽頭負責農藥銷售、使用監管,負責種植業產品農藥(包括毒鼠強)殘留引發的中毒事故的技術鑒定和跟蹤調查處理等工作。

  科教股:負責轉基因農作物質量安全管理,牽頭組織轉基因作物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并提出事故分析報告。負責應急處置教育培訓的管理,將應急處理相關知識作為農民培訓的內容加以落實。

  糧油站、經作站:負責糧食、油料、經濟作物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牽頭組織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參與相關事故調查處理,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牧業、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質量安全監測,牽頭負責組織與畜牧業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參與事故調查與處理,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水產站: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牽頭組織與水產養殖業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參與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提出事故分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負責協調進行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相關農產品進行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的抽樣、檢測、分析、匯總等工作;負責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和監測信息。

  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土肥站、能源辦、農管站參與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5

  一、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產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問題的補救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產品安全或質量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補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質量問題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降低公司損失。

  二、適用范圍

  公司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儲存、運輸、流通和消費等環節發生意外,導致對產品的安全、質量造成影響或者可能對產品安全、質量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產品安全、質量事故適用于本預案。

  三、職責

  1、質管辦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并負責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2、綜合管理部、生產部、供應部、銷售部負責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和實施。

  四、名詞術語

  1、一般質量問題:批數量在10箱以內,不會造成人身傷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質量問題。

  2、較大質量事件:指一批數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質量問題,不會造成人身傷害,但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

  3、重大質量事件:指被技術監督部門、衛生防疫部門通報等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查封的產品,以及有缺陷產品數量超過1000箱的`質量事件,或媒體曝光,或其它可能潛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五、內容

  1、監測系統

  A、質檢部檢驗人員、生產部工藝人員以及與工序檢驗人員負責生產過程中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監測和匯報工作;

  B、銷售部人員負責成品儲存和流通過程中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匯報;

  C、銷售部負責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匯報。

  2、預警系統

  各部門應該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加強對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分析,提高質量意識和隱患意識,及時分析產品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應急響應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6

  為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增強應對突發農產品安全事故的反應能力,確保在北京奧運會舉辦前后進京農產品的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生命至上。預防和控制農產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食用農產品的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二)預防為主,常抓不懈。加強農產品安全的日常監管,積極開展農產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把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縣農牧局,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依靠科學,加強協作。農產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科學妥善作出處理,按照各自的職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農業生產因素引起的農產品污染安全事件,造成可能對農產品安全構成潛在的危害,并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

  縣農牧局成立“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負責指揮、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領導小組下設5個行動組,即:種植業生產安全組、養殖業生產安全組、供京蔬菜基地檢測組、農業投入品檢查管理組和信息安全組,明確任務,各負其責,密切配合。

  四、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當地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2、報告程序

  接到安全事故報告后,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縣農牧局報告。縣農牧局應立即向縣政府報告。

  五、應急保障

  (一) 信息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系人,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

  (二)隊伍保障

  縣農牧部門及局屬各單位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確保應急救援工作準確、高效。

  (三)技術保障

  充分利用現有的農業技術推廣隊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隊伍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研究,安排必要的專項經費,建立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建立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參謀、咨詢和指導作用。

  (四)物資保障

  各鄉鎮、村及有關企業和單位應當保障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所需經費應列入財政預算。

  (五)事故處理

  1、一旦發現有進京質量安全隱患的農產品,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鄉政府及縣主管部門。

  2、縣進京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應立即派出檢測組及相關人員深入到現場,對有質量問題的農產品進行相關調查和取樣鑒定。

  3、對存有質量問題的蔬菜運輸車輛,縣農牧局要及時會同公安、工商、質檢部門予以扣留,并進一步核查,如核查屬實,則就地銷毀。

  4、在蔬菜生產過程中及上市前,發現使用違禁農藥的,要就地銷毀。如屬用藥方法不當,要繼續監控,直到合格為止。

  5、事故處理完畢,按相關規定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7

  為貫徹我國規定的企業負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施工單位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結合企業生產的特性,制定本應急救援處理預案。

  1、應急預案的任務和目標

  更好地適應法律和經濟活動的要求;給企業員工的工作和施工場區周圍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環境;保證各種應急反應資源處于良好的備戰狀態;指導應急反應行動按計劃有序地進行;防止因應急反應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無序和混亂而延誤事故的應急救援;有效地避免工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幫助實現應急反應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2、應急預案的級別

  根據本企業生產的物性,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其有害影響通常只局限在一個單位工程界區之內,并且幾乎可以被現場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該區內,其影響預期基本不會擴大到社區,故本應急預案按I級進行制定。

  3、應急預案起動涉及的事故內容

  項目經理部施芾場區內發生:

  (1)場區火災

  (2)高聳設計設施傾倒

  (3)腳手架、支架等塌陷

  (4)其他生產性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不可預見突發性事性

  4、應急預案的起動

  施工場區發生重大事故前兆或發生評估預測為:

  (1)死亡數在1人以上;

  (2)直接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上;

  (3)對施工場區外的影響有明顯的破壞或人身傷亡。

  5、應急預案的起動和響應

  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預案條件時,由應急總指揮發出起動應急反應預案令。由應急總指揮,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同時起動應急反應公司總部一級應急反應行動組織和項目經理二級應急反應行動。根據事態的發燕尾服需要,及進起動協議應急救援資源和社會應急救援公共資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帶來的經濟損失和減少人員傷亡。

  6、應急預案的終止

  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預案實施之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并確保未授權人員不會進入事故現場:不存在其他影響應急預案終止的因素養;應急救援行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局面已無法控制和挽救的,場內相關人員已經全部撤離;應急總指揮根據事故的.發展狀態認為必須終止的,由應急總指揮下達應急反應終止令或授權事故現場操作副總指揮明確應急預案終止的決定。

  7、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

  成立指揮部,總指揮部設在大連乾豪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質管辦,各工地下設分指揮部,指揮部下設領導小組,同時配備車輛與人員。具體設置如下:

  《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指揮部電話:

  《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領導小組電話:

  救援人員:

  救援車輛清單:車輛4臺;其中面包車一臺、貨車一臺、轎車一臺、灑水車一臺。

  應急指揮小組工作職責:

  1)接到應急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

  2)在規定時限內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3)迅速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有可以進一步擴大的事故現場進行封閉,在已明數據和繪制現場示意圖的前提下清除危險。

  4)接待并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的初步調查,組織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員家屬和社會關注方。

  5)組織、調動各方面的資源進行事故人員的求治和事故現場的整頓和整改。

  6)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板和處理工作。

  7)應急預案中的內部人員的聯系電話(包括手機號碼)應張貼或放置于相關部門及各項目部的明顯位置。

  8、施工現場安全應急處理

  (一)施工現場的火警火災急救

  1、火災急救

  施工現場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時,應立即了解起火的部位,燃燒的物質等基本情況,撥打“119”向消防部門報警,同時組織撤離和撲救。

  在消防部門到達前,對易引燃易爆的物質采取正確有效的隔離。如切斷電源、撤離火場內的人員和周圍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貴重物品,根據火場情況,機動靈活地選擇滅火器具。

  在撲救現場,應行動統一,如火勢擴大,一般撲救不可能時,應及時組織撤退撲救人員,避免不必要的`傷亡。

  撲滅火情可單獨采用、也可同時采用幾種滅火方法(法卻法、窒息法、隔離支、化學中斷法)進行撲救。在撲救的同時要注意周圍情況,防止中毒、坍塌、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二次事故的發生。

  2、人員傷亡

  在出事現場,立即采取急求措施,使傷員盡快與致傷因互脫離接觸,以免繼續傷害深層組織。

  經現場處理后的傷員迅速轉送醫院救治,轉送過程中要注意觀察呼吸、脈搏、血壓等的變化。

  (二)觸電

  1、使觸電者盡快脫離電源。如開關箱在附近,可立即拉下閘刀或撥掉插頭,斷開電源;如距離閘刀較遠,應迅速用絕緣良好的電工鉗或有干燥木柄的利器砍斷電線,或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硬塑料管等物迅速將電線拔離觸電者;若現場無任何合適的絕緣材料可利用,可用幾層干燥衣服將手包裹好,站在干燥木板上,拉觸電人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2、對高壓觸電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或迅速拉下開關或由電工采取特殊措施切斷電源;

  3、對觸電者進行搶救。對于神志清醒的觸電者派專人照顧,觀察,情況穩定后方可活動;對于輕度昏迷者或呼吸微弱者可針刺或掐人中、十宣、涌泉等穴位,并送醫院搶救;對有呼吸但心臟停止跳動者,則立即進行心臟擠壓法搶救;對于觸電者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則須同時采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法搶救,并立即送醫院搶救。

  (三)中毒

  1、分析原因是氣體(乙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還是工業品(瀝青、砼添加劑、苯系物)中毒;

  2、戴防毒面具或先采取通風后再進入現場;

  3、排除毒物:有害氣體中毒應使中毒者盡快離開現場;接觸性中毒,應盡快用肥皂洗凈皮膚局部;食入性中毒,可用雞毛或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大量溫鹽水催吐,必要時送醫院洗胃、導瀉或灌腸。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8

  一、總則

  (一)在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為了能及時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搶救人民生命和財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做好事故發生后的各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建設部《建設領域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指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是指我局管理范圍內發生的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

  1、重特大建筑工程質量事故;

  2、重特大建設工程安全事故;

  3、重特大城市道路、橋梁、隧道、涵洞等設施管理安全事故;

  4、重特大風景名勝區、城市公園、游樂園安全事故;

  5、重特大火災事故;

  6、重特大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7、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國務院34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和《建設部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序規定》(建設部3號令)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組織領導

  (一)建設系統及建筑企業應急救援工作應在縣建設局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單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行動。

  (二)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全局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xxx兼任辦公室主任,xxx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縣建設局成立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直屬應急救援隊伍。某縣建筑公司、某縣昆陽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廣民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某縣城鄉建筑安裝工程公司、某縣建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縣鹽城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分別為重特大質量救援隊。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各支隊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下,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四)根據事故性質、分類和救援工作需要,由發生事故單位的分管口副局長做應急處理,在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及有關責任分工

  (一)總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情況,啟動應急系統,按照應急預案迅速展開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負責調用各種物資、設備、人員、統一指揮搶險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及安撫工作,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事故情況、搶險情況、調查處理結果。

  (二)總指揮:負責系統內安全問題重大決策和總指揮。

  (三)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各有關單位、人員的具體行動,實施決策。

  (四)總指揮部辦公室:協助正、副總指揮工作,負責研究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問題。協調應急救援機構救援工作,做好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危險源的情況收集、匯總、報告工作,檢查各單位是否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模擬演習,分析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統一對外發布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負責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應急救援隊伍:事故發生后,在指揮部的指揮調動下,要在最短時間內迅速、有效投入救援工作。

  (六)各二級機構及各建筑企業:主要負責組織制訂本單位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并指揮演練,按局指揮部要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組織保護事故現場,組織人員搶險,保護證人、取證、監控危險物品,適時清除現場障礙,保證現場秩序。進行事故調查,適時上報事故損失,并及時提供有關技術情況資料。

  (七)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實行總承包的.項目,總承包單位應統一組織事故的搶救工作,要根據事故的情況按應預案或企業有關事故處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分包單位要根據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的應急救援預案和各自的職責分工,投入搶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現場部分物品時,必須作出標志,繪制事故現場圖,并詳細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物,為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供真實的證據。按需要負責恢復或關停被損壞的道路、房屋、給排水及其它壓力容器、管道和特種設備;負責人員疏散和災民安置;研究落實應急措施并提供后勤保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四、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領導小組及有關單位的主要工作

  (一)發生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后,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單位小組全體人員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有關人員和有關專家研究制定啟動相關應急處理預案和救援措施,分別成立搶險救援組,治安管理組、醫療救護組、善后工作組、信息新聞組、事故調查組,各組應分工負責,立即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搶險救援組:負責現場滅火、搶救人員、搶修設施、供水供電、暢通信息、搶修物資運輸工作。

  2、治安管理組: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傷亡人員情況。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后勤保障組: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家屬接待,處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聞組:負責事故(險情)的情況資料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布等。

  7、事故調查組:負責事故原因的鑒定、調查、處理。

  (二)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工作。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方式向總指揮部報告(并及時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各單位要服從總指揮部統一調遣,組織力量搶救,保衛要害部位,維護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做好災民安撫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事故報告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故單位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后,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工作,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預案。

  (二)各有關單位應各負其責,必須無條件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人力、物力、財力投入搶險工作,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事故調查處理

  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工作,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八、其他事項和要求

  (一)本《預案》是縣建設局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隨時進行調整補充。

  (二)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結合本單位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出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

  (三)局屬各單位和各建筑企業要不斷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發生后,整個預案能夠及時啟動并正常運行,有條不紊地進行應急救援工作。

  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建立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制,規范和指導水產品事故的處置行為,提高應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減少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食用水產品的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3、《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

  4、《福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辦法》。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機構

  成立福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外經科技處、水產產業處、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水產產業處,產業處處長兼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各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本轄區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二)職責分工

  1、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綜合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根據應急預案開展工作,決定啟動III級應急響應,決定終結應急響應,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會議。

  2、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各項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調配,向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等。

  3、局辦公室:協助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聯系有關新聞單位對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及處置情況的.宣傳報道,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保障,負責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所需經費等。

  4、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處理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執法調查、取證、立案、處理等工作。

  5、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做好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等。

  各成員單位及縣(市)區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對發現的水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在調查處理過程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整個工作結束后,要寫出總結報告,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報告。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0

  為建立健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置體系和運行機制,及時有效控制事故危害,全面提高應對處置事故的能力,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鄉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和適用范圍

  按照“統一領導、全程監管、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資源整合,信息共享;依法處置,科學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部門負責,公眾參與”的原則,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適用于:在板橋鄉轄區范圍內發生食用初級農產品安全事故,造成對社會公眾病亡或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并對我鄉農業發展產生嚴重影響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件分級

  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參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分級),全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重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級。

  1、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跨越縣級行政區域,或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縣政府處置能力范圍的;

  (3)需要省政府、省領導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2、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市內2個以上縣(地級以上市,以下同)級行政區域,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造成10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的;

  (4)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需由市政府或其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3、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大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的;

  (3)縣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質量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鄉鎮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村(居)的,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但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鄉鎮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成立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見附件),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周小碧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和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資料等日常事務。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發布事故的相關信息;

  (4)向鄉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與報告網絡體系。鄉安辦負責全鎮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不定期地開展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抽樣,及時掌握農產品和農業投入品的安全隱患及問題。

  2、預警

  鄉農業服務中心根據監測信息,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好預防工作;事態嚴重時及時上報,并做好應急準備。

  3、報告

  全鄉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鄉農業服務中心和畜牧獸醫站要主動監測,并及時報告上級。各村(居)主任為信息報送員,負責轄區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

  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Ⅰ級)和重大質量安全事故(Ⅱ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較大質量安全事故(Ⅲ級)應在獲知事故后2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獲知事故后1日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性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及時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五、處置

  1、確定事故級別。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內開展事故調查,確認是否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確定事故級別。報告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2、啟動應急預案。

  根據事故確定的級別,指揮部啟動相應預案。鄉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符合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級別時,應立即啟動相應預案,迅速有效地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先行處置。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組織救援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進行先行處置,迅速控制事故蔓延,協助開展醫療救治,降低事故的危害。同時,對導致事故發生的農產品實行查封、扣押和場所封存。

  4、設立現場指揮部。

  鄉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在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和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必須立即上報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

  5、事故查處與報告。

  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市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縣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鄉應急指揮部派出調查組和處理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

  事故調查處理組應迅速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召回、銷毀、暫停采收、暫緩屠宰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同時報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政府。

  6、指揮與協調。

  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后,應急指揮部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救援和緊急處理行動。

  7、響應終止。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和解除查封、扣押、場所封存的建議,根據不同級別,分別由相應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8、后期處置。

  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鄉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9、責任與獎懲。政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提出追究責任建議。

  10、總結報告。

  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鄉應急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上級相關部門。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1

  為確保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不發生重大事故,有效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預防并及時控制轄區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實施辦法》以及《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預案》、《雅安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雅質領辦﹝﹞36號)等相關的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目的和意義

  建立健全我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機制,指導和規范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并及時控制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促進農業生產的健康發展。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消費者身體健康損害和農畜產品生產損失,并對我縣農畜產品安全形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的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加強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最大限度地預防或減少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報告,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上報情況,縣上再逐級上報市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迅速介入,立即作出反應,果斷采取措施,避免事態擴大;科學判斷,深入調查,找準事件成因,對其影響與后果作出準確評估;妥善處置,事件發生地鄉鎮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審慎處理,平衡權利訴求,維護群眾利益;準確披露,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及時向社會發布權威、科學的信息,讓政府的聲音主導輿論。

  四、事件分級

  根據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嚴重和緊急程度、可控制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將農畜產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同一事件的分級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Ⅰ級

  特別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影響范圍超出四川省行政管轄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身傷亡的;在國際、國內造成極大社會影響,嚴重損害四川省形象和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2個以上省份,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獲證單位在證書有效期內違規使用禁(限)用農藥、食品添加劑、非食用物質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質,或因外源污染造成獲證產品含有毒有害物質,已導致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嚴重損害,事件危害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Ⅱ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設區市行政區域的;有可能造成人員中毒甚至危及生命;在全省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如不采取措施,超標農畜產品可能流向省外大中城市,嚴重影響我省農畜產品生產流通秩序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州)級行政區域;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農業農村部或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Ⅲ級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同一設區市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管轄范圍的;有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質量安全事件。

  Ⅳ級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影響范圍發生在縣級行政管轄區域之內、超標農畜產品涉及2個以上鄉(鎮)范圍,如不采取措施可能流向城市的;有可能影響相關產業健康發展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質量安全事件: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五、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1、成立寶興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是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在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指揮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由農業農村局局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科站負責人組成,負責協助處置本縣較大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處置一般事故,以及由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引發的相關突發事件。

  2、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的職責。

  寶興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的處理;執行部、省、市級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對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和較大(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決定,落實相關措施;負責對各鄉鎮一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處置情況。

  具體職責如下: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重要信息的發布;

  (4)向縣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上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縣食安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3、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分管局長為辦公室主任,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負責人為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本預案啟動、響應、結束期間的應急實戰訓練;受理各鄉鎮上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收集整理首報及響應過程存檔資料等日常事務。

  4、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在發生一般級別(Ⅳ級)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指揮部將根據事故的范圍、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需要,從各成員單位及事件發生鄉鎮中抽調人員組建應急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小組包括事件調查組、處置組、綜合組。

  5、專家咨詢工作小組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要立即從縣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成立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出咨詢和建議,并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6、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受理舉報電話:0835—6822862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地址:寶興縣穆坪鎮沿江路315號寶興縣農業農村局。

  7、鄉(鎮)應急指揮機構

  各鄉(鎮)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體系,在縣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構和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指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人員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崗位人員立即到位,對重要崗位不能及時到崗人員,應由替補人員及時補位,并實行嚴格的領導干部帶班或值班制度,并及時將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報告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鄉(鎮)設聯系人和聯絡員,聯系人由主管負責人擔任。

  8、專家工作組

  根據需求,召集有關專家成立專家咨詢組,協助參與現場調查、影響分析等工作。成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專家組,承擔為預防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提供咨詢和建議;參與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并為獲證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指導。

  9、技術支持機構。

  由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委托有資質專業檢測機構及有關科研院所組成。

  10、寶興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保障組。

  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儲備和人員動員制度。由分管領導任應急保障組組長,相關科室主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應急處置提供經費、物資、車輛、法律等的支持和保障。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1、監測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建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制度和信息發布制度,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開展產地環境、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監督檢測和農產品、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分析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問題及發展趨勢。對本轄區內農產品進行監測,及時將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預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及所屬檢測機構為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實施機構,負責本縣區域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預警。

  根據監測和搜集的信息,會同有關專家,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流向和擴散范圍,及時做好信息預警工作。同時,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毗鄰縣區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警通報后,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

  3、報告制度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本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報告和管理。建立健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任何單位和個人、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農畜產品生產單位以及農畜產品批發市場和個人、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各有關部門、消費者在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立即向寶興縣政府和縣農業農村局報告。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報告程序

  遵循由下至上逐級報告原則,允許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

  發現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及時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政府報告。

  發現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發生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農業農村局,并及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縣農業農村局應當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和省農業農村廳報告。同時通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

  寶興縣農業農村局根據有關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和綜合信息,對可能發生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及時上報縣人民政府、市農業農村局,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單位。

  5、報告時限要求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后1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較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件后2小時內做出初次報告。

  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有關責任報告單位,應在知悉事故后1日內做出初次報告。

  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做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7日內做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的可能原因,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7、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8、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縣農業農村局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七、應急響應

  1、分級響應

  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Ⅰ級),由國家應急指揮部或辦公室決定。

  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Ⅱ級),由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較大和一般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Ⅲ級、Ⅳ級),分別由市(州)、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

  2、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建議本級人民政府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建議同級應急指揮機構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終止響應。

  3、指揮協調

  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部署和要求,啟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處置行動。

  4、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應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5、應急終止

  按分級響應權限,由縣農業農村局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縣政府應急指揮部門批準,應急響應結束。

  八、后期處置

  1、善后處置

  包括人員安置、財物補償、污染物收集與處理等事項,縣農業農村局提出建議方案,報縣人民政府批準和解決。

  2、責任追究

  在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分級響應權限,視情節和危害后果,分別按照“食品安全監管瀆職罪”或交由有關部門依紀依法懲處:

  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質量安全事故真實情況的;

  拒不執行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3、總結評估

  Ⅳ級以上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結束后,縣級相關專業組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縣委、縣政府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九、事件通報

  縣農業農村局要保持與媒體的有效溝通和信息交流,根據事件性質和影響范圍、程度及時向社會準確披露信息,澄清事件真相,主導輿論方向。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發布信息。

  十、應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實現縣農業農村局和相關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

  2、人員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工作行為,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保證在突發事件發生后,能迅速參與,積極配合,有效完成應急處置工作。

  3、資金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應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報告重大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應急處置資金,工作經費等,保障事故應急工作有合理而充足的資金,所需經費應當列入縣級財政預算。

  4、技術保障

  農畜產品的技術保障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和專家組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時,受四川省農業農村廳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照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及時提供檢測結果。

  5、宣傳培訓

  各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知識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引導科學消費。同時,應加強對所有參與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6、建立舉報制度

  縣農業農村局公開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公開舉報投訴電話0835—6822862,接受社會各界的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舉報投訴。接到舉報后,屬于農業部門職責范圍的,農業部門要及時分析,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工作;不屬于農業部門職責范圍的,要以書面形式轉交有權處理的部門,或明確告訴舉報人向有權處理的部門直接舉報。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因食用農產品而造成的人員健康損害或傷亡事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分級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相應分為四級:即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等級的評估核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指導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1.5處置原則

  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指導下,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工作。

  (1)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健康損害和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按照“統籌安排、協調配合、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有效使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和預測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范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任務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核定級別,開展處置。Ⅰ級事件發生后,根據要求和工作需要,農業部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發生后,省、市(地)、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地方政府領導下,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應急處置。

  2.1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設置

  全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由農業部主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單位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范圍、業務領域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包括:辦公廳、人事勞動司、產業政策與法規司、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市場與經濟信息司、發展計劃司、財務司、國際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種植業管理司、農業機械化管理司、畜牧業司、獸醫局、農墾局、農產品加工局、漁業漁政管理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駐部監察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綠色食品發展中心、科技發展中心等單位以及事件發生地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全國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局長擔任,成員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或主管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和日常辦事機構的設置,由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2.2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在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Ⅰ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是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是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和職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5.1事件調查組

  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件影響,提出事件防范意見。

  2.5.2事件處置組

  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封存、召回問題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5.3專家技術組

  負責為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綜合分析和評價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預測預警和報告評估

  3.1預測預警

  農業部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預測預警制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及時發現存在問題隱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議。

  3.2事件報告

  農業部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3.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貯藏、運輸單位和個人。

  (2)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檢驗檢測機構和科研院所。

  (3)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

  (5)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2.2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緊急情況可以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發生情況。發生Ⅰ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小時內向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報告。

  (1)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時間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部門應當立即處理,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2)發生Ⅲ級事件時,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3)發生Ⅱ級及以上事件時,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省級人民政府,2小時內報告農業部。

  (4)農業部在接到Ⅱ級及以上事件報告后,由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及時通報辦公廳和對口業務司局,按程序及時向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并及時通報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3.2.3報告要求

  事件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盡可能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的簡要經過。

  3.2.4通報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3

  高20xx屆“畢業晚會”將于20xx年x月31日晚上7:30——10:00在校田徑場舉辦。為確保本次活動的順利進行,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各班主任、政教干事和治安人員

  二、活動前的準備工作。

  1、活動前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班主任組織學生參加活動前,要對本班的學生進行晚會活動安全的教育,對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

  2、要求學生統一穿校服,不準帶手機,不允許將社會閑雜人員帶入校園。

  3、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校園巡邏,防止校外不良人員進入校園。

  三、組織過程。

  1、加強學生考勤。各班主任要清點好本班學生人數。

  2、堅守崗位,履行職責。各班主任不得遠離本班學生,時刻注意活動場內各種安全動態,以便及時處置突發事件。

  3、加強活動現場管理。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學生提前進場,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活動期間嚴禁學生私自離開晚會活動現場。

  4、設活動期間加強校園安全巡查和保衛工作,嚴禁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校內或滋事。各班主任負責全程安全監察,加強巡視,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各種意外和傷害事故,確保活動安全順利進行。

  5、活動結束退場時,各班學生要服從指揮,清理會場垃圾,按秩序退場。

  四、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1、若有學生發生意外沖突和傷害,各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置。第一時間向年級、學校領導反映情況。

  2、校外人員破壞秩序、經勸阻不離開活動現場的,可由保衛人員強行將其帶離,拒不配合,情節嚴重的,視情況報110。

  3、活動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各班主任要及時組織學生,聽從領導統一指揮。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4

  春暖花開,春意盎然,為了讓學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發展,經家委會研究決定,于本周日上午組織學生到鳳西公園春游,為了切實保證學生外出活動安全,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建立學生外出活動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本預案的制訂和實施。

  二、活動時間:

  本周日上午

  三、活動地點:

  xx公園

  四、活動人員:

  本班自愿參加的學生和家長

  五、活動要求

  1.全體家長和老師均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個學生的安全負責,監護人負責各自孩子的安全問題。

  2.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確保外出活動萬無一失。隨隊醫生應攜帶急救包(如:創可貼、暈車藥、清潔濕紙巾、紙膠帶等)

  3.出發前要集隊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動安排。

  4.各大組清點人數報班主任和會長處。

  5.乘坐的車輛必須要有正規的營運執照客車。

  6.組織學生有秩序地上車,教育學生不要爭先恐后,要禮讓。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

  7.到達目的地后要組織和開展活動,不要隨意“放羊”。

  8.教育學生不要到危險的地方玩耍,特別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動時,要求學生三五成群,不要個別行動,教育學生發現問題或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報告,班主任和家長要加強巡視,做好監控,發生事故要采取應急措施。

  10.活動結束要在規定的地點按時集中,清點人數上報,并有秩序回家。

  11.學生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緊急處理程序。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學生發生一般的小毛病、小損傷:班主任馬上與春游地點附近的診所、醫院聯系及時送治;如果附近沒有診所或醫院,也應視情況及時雇車把傷者送到最近的醫院及時醫治。

  (2)將處理情況及時登記,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并有其他學生簽名證明,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學生發生嚴重損傷,大量出血,或昏迷休克:向意外傷害事故組長報告,并請求增援。馬上撥打110、120電話,請求派車急救。

  (3)處理事故的職責

  接到發生事故報告后,相關人員要立即趕赴現場,以最快的速度積極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擴大,組織救援、保護事故現場、開展事故調查取證,盡快設法向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如屬重大安全事故,則視事故情況,與有關方面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4)關于安全事故的調查結案

  1、確認事故現場,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排險,防止事態擴大而采取緊急措施和移動現場物件時應做出標志,拍攝或現場圖并寫出書面記錄。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學生的護送工作。

  3、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5

  一、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產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質量問題的補救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產品安全或質量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補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質量問題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降低公司損失。

  二、適用范圍

  公司產品的生產加工、包裝、儲存、運輸、流通和消費等環節發生意外,導致對產品的安全、質量造成影響或者可能對產品安全、質量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產品安全、質量事故適用于本預案。

  三、職責

  1、質管辦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并負責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2、綜合管理部、生產部、供應部、銷售部負責應急措施的具體執行和實施。

  四、名詞術語

  1、一般質量問題:批數量在10箱以內,不會造成人身傷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質量問題。

  2、較大質量事件:指一批數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質量問題,不會造成人身傷害,但存在明顯的質量問題。

  3、重大質量事件:指被技術監督部門、衛生防疫部門通報等其他政府職能部門查封的產品,以及有缺陷產品數量超過1000箱的質量事件,或媒體曝光,或其它可能潛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五、內容

  1、監測系統

  A、質檢部檢驗人員、生產部工藝人員以及與工序檢驗人員負責生產過程中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監測和匯報工作;

  B、銷售部人員負責成品儲存和流通過程中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匯報;

  C、銷售部負責銷售過程中出現的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匯報。

  2、預警系統

  各部門應該按照各自的職責要求,加強對安全事件的監測和分析,提高質量意識和隱患意識,及時分析產品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3、應急響應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6

  1、目的

  為確保本公司食品用塑料包裝袋質量安全,果斷處理緊急情況和質量事故發生。

  2、范圍

  適用產品質量安全潛在緊急情況和事故發生時的處置。

  3、職責

  3.1總經理是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應組織策劃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

  3.2本公司質量負責人是應急預案直接指揮人,當發生食品用塑料包裝袋安全緊急事故,應及時組織全體員工進行搶救處理;

  3.3企業各職能部門、車間負責人應率先參加緊急事故處置活動。

  4、應急預案處理程序

  4.1為確保消費者人體健康,對食品用塑料包裝袋所使用的原輔材料進行嚴格監控。

  4.1.1本公司生產食品用包裝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須是無毒的,必須在獲得生產許可證生產廠家采購,使用前必須經檢驗試驗符合國家相應衛生標準才能。—經使用。所用食品用包裝袋絕對不可以使用社會上來路不明回收料。

  4.1.2即使使用符合國家強制性衛生標準要求的原材料,生產食品用包裝袋,仍應對運輸、生產、貯存等過程進行嚴密監控。防止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至影響人體健康。

  4.2當出現采購來路不明原材料時,且未經衛生安全性能評定的原材料在緊急情況下,公司領導應啟動緊急預案采取斷然措施處置緊急通報上級質監部門和有關客戶,力爭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之內。

  4.2.1立即停止生產,對所使用的原輔材料封存一律作不合格原輔材料論處;

  4.2.2對所使用的設備、設施、車間環境進行清理、清洗、消毒、以免恢復正常生產時造成二次污染;

  4.2.3對于已生產的產品進行追蹤。對于已入庫產品就地立即封存作不合格產品論處,不得銷售。對于已出廠的產品,由公司領導帶隊去顧客單位或經顧客單位追溯到大的商場、超市立即封存、停止銷售。

  4.2.4如上述不合格產品已轉到消費者手中,或已被食用甚至造成對人體不同程度損害,按照《質量法》、《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接受各級質監機構查處,并對消費者進行經濟補償。

  4.3緊急狀況消除后,應發動全體員工分析事故產生原因,進行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再學習、再培訓,吸取教訓,針對薄弱環節,修訂體系文件,制定切實可行糾正措施。并對相應責任單位和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作出處罰。

  各級人員質量責任制

  1、目的

  明確公司領導、各部門、各類人員的質量安全責任。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各崗位的職責權限,適用于本公司各類人員。

  3、職責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制定,總經理批準后發布實施。

  4、各級人員質量職責權限

  4.1 總經理質量職責權限

  (a)認真學習、結合實際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b)確保建立、實施和保持質量管理體系,對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效果產品質量承擔全責;

  (c)制定質量方針,批準質量目標,批準和發布質量管理手冊;

  (d)設置組織機構,規定其職責權限和相互關系,并進行有效溝通,任命質量負責人主管質量工作;

  (e)為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充分實用資源;

  (f)組織召開重大質量會議,作出重大決策,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得到持續的改進。

  4.2廠長

  (a)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公司質量方針,努力實現本公司質量目標。

  (b)協助總經理策劃建立實施保持質量安全體系,審定本公司生產計劃、設備管理、供銷、行政、人員培訓等下屬部門所制定的`重要措施計劃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c)配合總經理認真抓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配合公司質量負責人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d)對管轄部門負責人進行管理業務培訓,定期檢查考核其工作績效。

  4.3 質量負責人職責權限

  (a)具體負責質量管理的日常領導工作,確保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實施、保持。

  (b)具體領導質檢部工作。

  (c)向總經理報告質量管理體系所取得的業績,以及所需的改進。

  (d)組織內部檢查和考核,確保形成自我完善機制,保證體系的有效運行。

  (e)組織質量體系文件、制度的制定和審核。

  (f)負責與質量管理有關事宜的外部溝通與聯絡。

  (g)組織評審重要的不合格。

  4.4行政部質量職責權限

  (a)組織人員編寫管理制度,組織制定本公司重要質量管理制度。

  (b)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業績與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定期檢查考核工作。

  (c)負責體系文件及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公司外來文件的簽收、登記和傳達。

  (d)負責企業人員的招募,各部門的培訓工作。并做好培訓計劃。

  (e)歸口管理質量管理體系產生的記錄,做好重要會議的組織準備工作;

  (f)負責企業環境衛生和檢查工作,及各項后勤服務工作。

  (g)負責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外部聯絡。

  4.5質檢部質量職責權限

  (a)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企業質量方針、質量目標;

  (b)在質量負責人的領導下,定期進行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審核;

  (c)嚴格執行各類產品標準和衛生技術負責對采購的原輔料、包裝物料,外協加工件、公司生產的半成品、成品的檢驗實驗,作出合格與否的準確判斷;

  (d)負責企業檢驗設備、計量器具的歸口管理,確保其量值統一和傳遞;

  (e)負責不合格品的記錄、隔離標識、控制、評審和對不合格品的處置進行跟蹤;

  (f)負責制定產品標識和檢驗狀態標識的方法和形式,并對其實施進行監督,確保其唯一性、可追溯;

  (g)認真做質量統計工作配合各級質監部門做好QS認證年度監審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例行檢查工作。

  (h)配合公司行政部認真開展員工質量意識,質量管理基本知識、教育培訓。

  4.6 供銷科質量職責與權限

  (a)負責對供方的選擇、評定及日常控制,建立合格供方名錄,負責與供方的協調;

  (b)負責制定企業所需原輔料、外協加工件、包裝物料等物資,采購合同、采購計劃、采購清單等采購文件;

  (c)按采購文件規定在合格供方內采購,確保所采購原輔材料符合國家強制性衛技術術標準要求;

  (d)負責原輔料、包裝物料等采購物資和成品的運輸貯存、搬運、管理,認真作好原材料倉庫、成品倉庫管理工作;

  (e)負責組織和協調銷售合同和訂單及產品要求評審工作,按客戶要求提供高質量的產品;

  (f)負責市場調查,收集顧客意見,負責與顧客溝通,作好退貨不合格品處理工作。

  4.7生產部質量職責與權限

  (a)負責生產調度和生產現場管理,確保生產質量和數量,并負責外協和外包過程的控制。

  (b)負責組織并督促各車間進行安全和文明生產,確保生產車間的設施、工作環境能夠滿足工作要求。

  (c)加強動力設備管理,制訂設備保養維修計劃及操作工的技術培訓。

  (d)負責組織編制生產線工藝規程,生產工藝參數,對生產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

  (e)抓好生產成本核算,加強生產物資管理,減少浪費,降低生產成本。

  (f)調動職工積極性,挖掘生產潛力,確保生產任務完成。

  4.8生產車間職責與權限

  (a)努力學習國家有關質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規和各類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結合廠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b)負責新產品開發設計與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試驗研究室、工藝驗證工作。確保開發的新產品適銷對路,滿足法律法規和顧客要求;

  (c)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內控標準,工藝規程,各類檢驗規程,關鍵質控點。操作程序,設備操作規程,原輔材料技術規范等作業指導文件的編制。并對上述文件進行有效管理與控制;

  (d)強化工序管理,負責設立關鍵質量控制點,認真做好質量控制點的管理工作;

  (e)強化生產現場定置管理,努力做到均衡生產和文明生產;

  (f)負責周轉材料(原輔料、包裝物料)、在制品、成品的搬運和貯存、產品標識,清潔生產管理;

  (g)嚴格執行各項技術標準、規范,定期進行工藝紀律,現場管理狀況檢查;

  (h)參與不合格品的評審;

  (i)負責生產設備設施要求的識別和配備,做好生產設備、調試、驗收和標識,并制定維修和保養計劃、監督其實施,保證生產設備處于完好的狀態。

  4.9生產車間主任質量職責與權限

  (a) 認真學習本公司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等質量體系文件,并組織實施;認真貫徹質量方針、目標,學習產品標準,工藝規程,檢驗規程等作業指導文件,努力提高自身技術水平和專業管理素質;

  (b) 教育、組織車間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公司體系文件,努力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工藝規程,檢驗規程,不斷提高員工質量意識,生產技術水平和勞動技能;

  (c) 認真執行公司簽定的銷售合同和作業計劃,按時不折不扣完成各項生產任務;

  (d)強化現場質量管理,教育職工按工藝、按圖紙、按標準進行生產,確保產品質量。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專檢人員“三檢制”。及時隔離不合格品,做好記錄;

  (e) 教育組織員工執行設備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加強生產設備,車間除塵、清洗、消毒各種輔助設施。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計劃檢修,確保生產設備,設施的完好;

  (f) 切實加強現場定置管理和衛生管理,努力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和清潔生產;

  (g) 參加不合格品評審,認真做好相應糾正預防措施。特殊原因,對不能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和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負責。

  4.10檢驗員質量職責與權限

  (a)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以及質量管理知識和技能;

  (b) 熟悉本崗位技術標準和質量作業文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檢驗規范,不受外界干擾對檢驗產品作出客觀準確判斷;

  (c) 認真做好質量記錄、產品檢驗狀態標識,管好合格印、證,及時上報各種質量報表和分析資料;

  (d) 嚴格計量器具、檢驗設備登記手續,建立臺帳檔案,做好帳物一致,做好計量器具、檢驗設備的計量檢定工作;

  (e) 督促生產工人嚴格按工藝文件和質量控制程序進行操作,幫助生產工人分析產生質量問題的原因;

  (f) 對不合格品要負責標識、記錄、評價和隔離,并按規定進行處置;

  (g) 檢驗工作不受生產進度、行政領導的影響,檢驗員有權反映質量問題。

  (h) 質檢人員對產品質量具有否決權,應能根據檢驗數據客觀如實判定產品是否合格,并出具相應報告。其他人員不得任何干擾判定結果。凡判為不合格的批次產品一律不得出廠。

  4.11質量體系檢查員質量職責與權限

  (a) 認真學習國家質量法律法規標準,技術規范,質量管理專業知識;

  (b) 認真執行企業質量方針、目標和管理制度等體系文件規定,并努力宣傳,輔導員工學習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對執行進行檢查監督;

  (c) 在質檢部經理領導下制定內審計劃方案,編寫檢查表。定期對質量體系運行有效性進行檢查、評價,編制審核報告;

  (d) 對審核中發現的不合格項,要求相關部門人員作出糾正措施;

  (e) 收集企業內、外各種質量信息,及時傳遞給公司領導,并提出改進建議和要求。

  4.12倉庫保管員職責與權限

  (a)認真學習執行公司管理制度等體系文件規定和有關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本崗位專業技術,業務知識;

  (b) 嚴格執行不合格原材料不能入庫,不合格原材料不能投入使用,不合格產品不能出廠的規定。規范出入庫手續,嚴把質量關; 。—

  (c) 入庫原輔材料、半成品、成品應分類、分批、分區擺放,做到標識齊全,存放有序,堆碼高度適宜,先進先出,帳物相符;

  (d) 加強庫房防火、防塵、通風、除濕、防鼠、消毒、照明設備維護保養,做好庫房安全工作。

  4.13生產員工職責與權限

  (a) 認真學習公司質量方針、目標、管理制度等體系文件及相關產品標準,工藝規程等技術文件的規定,不斷提高自身技術水平和操作技能;

  (b) 服從車間主任和相關職能負責人的調配,按時完成公司與車間下達生產

  計劃;

  (c) 按圖紙、按標準、按工藝進行生產,努力完成公司下達的質量考核指標,對自己加工的產品實行自檢,配合檢驗員做好巡檢,并及時認真做好產品質量記錄;

  (d) 按工藝規程,作業指導書規定,對質量控制點上規定的工藝參數如各機器的溫度、壓力,各機器的速度(轉速)規定的工作環境溫濕度等作好相應記錄,出現重大變動應及時報車間主任進行調整;

  (e) 搞好現場定量管理和環境衛生工作;

  (f) 維護保養好生產設備,并及時填寫相應記錄;

  (g) 對不合格原材料,員工有權拒絕使用。

  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管理辦法

  1、目的

  制定質量方針,目標規定公司質量工作的方向和宗旨,引導全體員工,竭盡全力為之奮斗。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運用于質量方針,目標的制定,貫徹實施。

  3、職責

  3.1總經理制定,批準,發布質量方針,目標。

  3.2廠長、質量負責人組織協調質量方針,目標貫徹實施。

  3.3行政部經理,對質量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4、質量方針、目標的制定原則:

  4.1滿足法律法規和顧客要求,與公司實際情況相適應;

  4.2能引導、鼓舞全體員工,質量目標應量化,便于檢查考核。

  5、質量方針、目標內容

  體現管理者和員工的質量意識,體現產品的特點,體現質量管理體系持續改進,體現以顧客為中心。

  6、質量方針、目標的貫徹實施

  6.1廠長質量負責人應對全體員工宣講質量方針、目標,使其理解并落實在行動中。

  6.2為保持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應對質量方針、目標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6.3廠長應關注質量方針、目標的實施情況,是否被全體員工理解,是否突出以顧客為中心,是否堅持持續改進。

  6.4每年應對質量方針、目標進行適應性的評審,必要時,對質量方針、目標提出修改意見。

  6.5行政部組織對質量目標進行分解,展開到各職能部門和車間,制訂切實可行,易檢查考核的各部門質量目標。

  6.6行政部每季度一次對各部門質量目標實現程度進行檢查考核,上報質量負責人審定后,實行獎罰與經濟效益掛鉤。

  7、對各車間、部門人員業績考核由各職能部門、車間負責人根據各人員崗位職責履行情況,逐月統計上報行政部審核。副總審定后交財務執行。

  8、對于按時完成生產、業務計劃,質量業績突出的員工個人,應實行獎勵,年終由各單位上報,行政部審核,總經理審定后頒發一次性獎金。

  9、對于提合理化建議,積極開展工藝技術革新被采納實施后,根據業績大小經公司負責人評審后,總經理批準可頒發一次性獎金,以示鼓勵。

  10、本公司每月一次進行工藝紀律檢查、清潔生產檢查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根據造成損失的大小,本人認識好壞,可一次性處以20~50元罰款,但最多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工資額的20%。

  產品質量應急預案 17

  為了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防控的應急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鎮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1、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穩定社會秩序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本著救人優先的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快速反應: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分級管理:根據引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原因、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堅持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預防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應急指揮機構統一指揮的應急工作機制。

  4、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

  二、應急指揮體系與職責

  1、領導機構和職責

  成立XX鎮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應急領導小組,由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組長,分管市場監督管理的副鎮長XX任副組長,成員由黨建辦公室主任XX、衛生院院長XX、農業服務中心主任XX、安全辦公室主任XX、交管站站長XX、民政辦負責人XX、市場管理站負責人XX、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XX、林業工作人員劉新建、各村主要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服務中心,XX任辦公室主任,XX、XX負責日常辦公。

  主要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向XX縣政府、縣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4)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工作機構和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公室,辦公室主要負責全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報告、通報、處理工作;組織協調相關成員單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完成鎮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3、工作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鎮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牽頭,黨建辦、黨政辦、鎮農業服務中心、鎮食藥、安辦、社會事務辦、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提出控制措施和防范意見;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實施救援工作。

  (2)后勤保障組

  由鎮財政所、勞動和社會保障辦牽頭,負責籌措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經費、設施、設備和物資的組織協調。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各村委員會、鎮級各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日常監測和現場督查工作,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及時逐級上報,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漏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加大宣傳力度

  各村民委員會、鎮級單位和轄區內農業企業要利用廣播、標語、宣傳欄、各種會議等形式對廣大清費者進行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五、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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