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合集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時常需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
為全面提高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應對惡劣天氣的應急處理能力,保證全縣交通運輸在冰、雪、霧等惡劣天氣(以下統稱惡劣天氣)應急工作安全、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的預防和減輕惡劣天氣的影響,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出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調一致.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惡劣天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各單位要落實責任,互相配合,形成應急合力,共同做好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要以科技為先導,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惡劣天氣的應急工作的現代化水平,做到及時發現、預警、響應和處置.同時,通過媒體,加強對天氣的預報工作,確保全縣交通運輸的安全有序。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惡劣天氣,指受寒潮、低溫、大風、冰雹、霜凍、大雪、大霧、強對流等,同時包括其次生、衍生惡劣天氣。
本預案適用于惡劣天氣發生后,全縣交通運輸范圍內的預警、應急響應、救災等工作。
三、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由臨泉縣交通運輸局局長郭躍翔任組長,各二級機構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安全辦。
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統稱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惡劣天氣的預警、應急響應和處置及救災等工作的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指導開展惡劣天氣的應急救援工作。
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統稱應急辦公室)主要負責傳達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工作指令;具體協調處理惡劣天氣救援應急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各單位研究會商惡劣天氣發展趨勢;對惡劣天氣造成的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適時對惡劣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完成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預防預警機制
1、應急辦公室根據惡劣天氣預報、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的惡劣天氣,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上報縣局應急領導小組、縣政府辦公室和縣交通運輸局。
2、領導小組對冰雪惡劣天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應及時發布啟動預警命令。
3、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惡劣天氣預警信號,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惡劣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失。
4、應急辦公室應及時進行督促、檢查、指導,確保本預案的順利實施。
5、按照冰雪惡劣天氣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五、應急響應
一般級響應(藍色)
一般惡劣天氣發生后,積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
較大級響應(黃色)
較大惡劣天氣發生后,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收集惡劣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重大級響應(橙色)
重大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迅速宣布進入重大級響應,立即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特大級響應(紅色)
特大災害發生后,領導小組,立即宣布進入特大級響應,全系統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按照統一部署,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并將災情和救災情況上報縣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
六、應急處置措施
惡劣天氣發生后,領導小組應協調、指揮各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及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1、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為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縣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為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采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4)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在目前天氣情況下全部停運。為保障蔬菜、鮮果、肉類等重要物質的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應加強安全設施的配備,規范操作,確保運輸安全;
2、旅游碼頭、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各水運公司、渡運公司、渡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2)認真做好旅游船停航和渡船停運工作,對乘客進行疏導;
(3)各船舶公司、渡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停航、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員做好鄉鎮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機構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加強監控;
(4)對拒不停運的公司和船員,采取堅決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關注天氣狀況,保持全天候通訊暢通.
3、農村公路管理方面,采取以下應對措施:
(1)對農村公路橋面結冰路段采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對危橋采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二是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并增加警示標志。
4、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采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筑施工作業一律停止,并對工程特殊重點部位進行保溫處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七、其他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根據情況變化,由惡劣天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修訂和完善。
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行。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2
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為迅速處置在區發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時搶救傷員,盡快疏通道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直接財富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二)車輛墜江、墜湖或因車輛發生事故引發嚴重爆炸、危險品泄露造成嚴重人員傷亡。
二、組織機構
(一)為了加強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領導。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指揮長,區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公安分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區交通、建設、衛生、民政、財政、宣傳和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搶險救災指揮部。
指揮長及指揮部成員的主要職責:
1、督促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發生特大交通事故后。
3、區政府的統一指揮下。
4、組織開展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善后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
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向區總指揮部提出工作方案。
2、督促檢查各街鄉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落實總指揮部各項決策情況。
3、及時、全面了解事故災害情況。
4、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演講實施救災的進展情況。下傳上報。
5、按區總指揮部指示。堅持通信聯絡疏通。
6、組織辦案專班迅速開展案件調查、處置工作。
三、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組成與分工
具體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設立情況信息組、救護組、捍衛組、搶險組、安排組、涉外涉臺組、宣傳組、財務組、善后處置組。
(一)情況信息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由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任組長。主要負責及時了解現場情況及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隨時與區總指揮部堅持聯系,及時反饋信息,確保上傳下達,信息疏通。
(二)救護組:由區衛生局負責。由區衛生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足夠的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指定醫院,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與搶救工作。
(三)捍衛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的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撲滅火災,排除險情,并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恢復道路交通和積極參與救護,事故調查及評估、理賠等項工作,現場勘查可商請檢察院和投保的平安公司派員參與。
(四)搶險組:由區交通局、建設局負責。區交通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對因事故或引發火災、爆炸遭受破壞的道路路面、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設施進行搶修,并負責設置夜間照明設備。
(五)安排組:由區民政局負責。區民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排因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排前來參與事故處置的遇難者家屬,并臨時解決吃、穿、住問題,協助做好受傷人員的轉移、救護工作,對死亡的人、畜尸體做好處置事宜。
(六)涉外、涉臺組:由區外事僑務旅游局負責。區外事僑務旅游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配合衛生部門對受傷的外國人、洪澳臺同胞、海外僑胞進行救護、轉移、治療工作,負責協助做好生活安排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工作,負責對涉外、涉臺問題交涉;負責翻譯工作。
(七)宣傳組:由區委宣傳部負責。
(八)財務組:由區財政局負責。區財政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準備和解決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統一安排有關辦公經費。
由車輛投保的平安公司和發生事故的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與。
(九)善后處置組:由區公安交警大隊和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所在街鄉鎮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公安交警或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派出機構接到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后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由區分局指揮中心迅速演講區委、區政府、市公安局。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演講或接到區委、區政府的命令后。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全力搶救傷者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四)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由區公安分局、檢察院、人民法院、平安公司等部門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單位共同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及發生經過,認定事故責任,核清損失數額,并依法進行處置。
(五)事故的賠償由相關的平安公司及事故責任者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寫出書面總結,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置工作結束后。演講區總指揮部。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3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定此預防交通事故預案;
一、可能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雹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幼兒園外出租用車輛目前須選擇大眾崇明公交公司的`車輛,并選用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駕駛員。
2、建立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幼兒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幼兒園自有車輛的管理。
6、幼兒園制訂并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及其他相關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7、不準違法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幼兒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幼兒安全保護。
4、報縣教育局。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后作書面匯報。
5、通知受傷幼兒家長。
6、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4
為了進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應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為駕乘人員提供良好的行車環境,根據省交通廳、省高管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我處工作實際,建立組織機構,成立處安全保暢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處行辦。
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xx
聯絡員:xx
聯系電話:xx
領導小組負責處管轄路段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狀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收集、整理、上報路況信息,提供后勤服務。
工作要求
(一)處屬各路政大隊要高度重視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成立相應的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信息聯絡員、聯系電話、工作職責。并制定切實可行,務實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應急預案,安全保暢工作要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到位、責任到人。
(二)處、處屬各路政大隊安全保暢領導班子成員和安全保暢聯絡員要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信息聯絡員做好信息報送工作,并督促、檢查落實情況,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和時效性。如管轄路段內出現重大堵塞突發事件,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將情況通報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監及高速公路各經營單位。
(三)處高速公路安全保暢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值班誰負責”的'原則,不得互相推諉,延誤時機,防止造成不良的后果。
具體措施
(一)各路政大隊加強機車管理工作,隨時檢查,隨時保養,在任何時間都能保證機車狀態良好,油料充足,車上各種標識標牌齊全,能夠在接警后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
(二)各路政大隊要加強道路巡邏,以車巡為主,步巡為輔,認真排查所轄路段道路、邊坡、橋梁、隧道、涵洞等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并及時通知相關經營單位進行治理,設立好警示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隊加強與相鄰處、交警、醫院等協作單位的聯系,與具備大型施吊設備的單位加強協作,具備良好的救援排障條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時,能得到協作單位的支援,確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礙,恢復道路通行。
(四)為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各路政大隊要加強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規范救援操作程序,避免長時間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發生。為有效疏導車輛,在出現長時間堵塞的情況下,各路政大隊及時向監控中心或轄區內各征費站發布道路信息,截留進站車輛或通知車輛繞行,避免大量車輛滯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隊要加大路政執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職責,嚴厲打擊違章行為,強化超限運輸查處力度,切實維護路產路權。
(七)處安全質監科加強養護監管力度,加強道路巡查,重點檢查沿線路況、橋梁、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狀況,加大隱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八)處安全質監科督促高速公路業主營運單位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公路技術狀況評定標準》,做好道路養護和保潔工作,確保道路狀況良好,路容路貌整潔。
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各路政大隊到達事故現場(特別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車輛事故),在確認交通中斷或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必須在第一時間將現場具體情況及處置方案及時報處信息聯絡員,交通中斷時間較長的情況下,信息報送采取不間斷續報的方式報送,以便上級部門及時掌握事故現場進展情況。
(一)各路政大隊加強與交警部門及經營單位的溝通與協作,交警部門到達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時,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路政出警車輛和救援車輛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救援。
(二)到達現場后,路政人員嚴格按規定督促經營單位設置安全標志,救援人員嚴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序施救,確保自身安全和不損傷被救援的車輛。路政人員與交警部門判定現場交通中斷時間和分流方案,并及時將情況通報處信息聯絡員。在雙向道路都中斷的情況下,救援車輛到達現場后,應全力搶通一邊車道,交通恢復后再做下一步處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斷時間在1小時以內的,各路政大隊及時向監控中心、鄰近征費站發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員選擇更好的出行路線。
(四)交通中斷時間在1小時以上的,各路政大隊除及時向監控中心、鄰近征費站發布信息外,應與交警部門協商,優先考慮采取開啟中央隔離帶,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門決定開啟中央隔離帶時,相關經營單位具體負責中央隔離帶開啟工作,并設置安全標志標牌。現場處置完畢后,各路政大隊負責督促經營單位關閉中央隔離帶,并及時通知相關經營單位清理現場污物、恢復交通設施。
(五)在事故現場,如遇危爆物品車輛,應立即通知消防、安監、醫院等部門到達現場,各路政大隊應協助交警部門疏散周圍人員或車輛,待危險車輛得到妥善處置后,再進行救援。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加強南寧市轄區內由我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行使管轄權的高速公路(以下簡稱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切實保障我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暢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處置我市高速公路交通擁堵。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及自治區公安廳《廣西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我市高速公路發生因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惡劣天氣、自然災害以及其他影響安全暢通的突發事件,造成高速公路交通中斷和車輛滯留的,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協調聯動、快速反應、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2.啟動條件
凡在我市高速公路發生以下情況的,啟動本預案:
(1)達到高速公路一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嚴重影響相鄰三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2)達到高速公路二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涉及相鄰兩個以上省(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達到高速公路三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24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區內相鄰三個以上地市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4)達到高速公路四級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12小時以上,造成車輛滯留影響兩個以上地市轄區內高速公路通行的。
(5)達到高速公路一般應急響應的條件,即道路交通中斷6小時以上的,造成車輛滯留,影響本轄區高速公路通行的。
3.組織體系及職責任務
3.1領導小組
成立南寧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組長:市公安局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領導與總協調。
副組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我市高速公路應急響應處置的具體指揮與協調。
成員:我市高速公路沿線各公安分縣局主要領導、特警、巡警、交警支隊、消防支隊主要領導。(交通應急處置的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及其職責由市級應急預案具體規定)
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轄區及職責范圍劃分組織本單位應急響應處置相關工作。
3.2領導小組辦公室
設在市局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職責: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發揮應急管理的樞紐作用,做好領導小組的決策參謀。做好應急處置信息的上傳下達,協助領導對有關要情進行快速處置與協調。及時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各類應急信息。
4.預警信息管理及響應啟動
本局有關單位接到應急事件報警后,應當對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初步研判。認為已經達到或即將達到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的,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報市局指揮中心。
市局指揮中心對有關信息進行甄別后,確認達到或即將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報領導小組領導批準后,向本局有關單位發布應急響應預警信息。各單位立即做好響應處置相關準備,組織開展處置工作,并及時收集、上報事件相關動態信息。
對于確認達到前述應急響應條件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四級以下響應由市局宣布進入應急狀態,達到一、二、三級應急響應條件的由上級公安機關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后,立即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由市局新聞發布機構統一向社會發布。
對于達到四級響應條件且響應事件影響其他相鄰地市的,市局指揮中心應事先聯絡相鄰地市公安機關有關應急部門,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應急部門匯報有關情況,并由市局聯合相鄰地市公安機關宣布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宣布進入應急狀態,分別向社會發布有關信息。
啟動一、二、三、四級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指揮長,副組長任副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啟動一般響應應急預案的,市局成立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市局指揮部),由領導小組副組長任指揮長,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領導任分指揮長。
5.應急響應
5.1現場處置機構
響應事件發生后,市局指揮部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涉及范圍和應急處置、救援行動的需要,派出相關單位的領導、專家和應急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參與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5.1.1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1)制定具體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交通疏導、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作出決策,下達指令。
(2)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救援任務的完成。
(3)保持與市局指揮部的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并根據上級指示,組織現場善后處理工作。
(4)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5.1.2現場應急行動組
現場指揮部統一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可視情建立以下若干行動組,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工和落實: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落實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指示,收集處理處置信息,搞好現場協調。
(2)現場救援組:負責施救現場受困人員,疏散火場現場群眾,實施現場火場撲救。
(3)現場調查組:協助搶救受傷人員,劃定警戒區,設置警戒標志,指揮駕駛人、乘客等人員進入安全地帶。控制肇事人,進行現場勘查、收集證據,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交通管控組:維護堵塞點現場周邊秩序,指揮車輛順序通過、有序停放,清理緊急通道。
(5)分流疏導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成立):設置交通安全標志,打開中央隔離設施,指揮車輛借道分流;或按照分流站口,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負責告知堵段群眾堵車分流原因、時間、措施等事宜;
(6)機動勤務組: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做好輔助性工作;負責借道分流時的壓道領駛等工作。
(7)治安保衛組:負責堵塞點現場及車輛擁堵沿線的安全保衛和治安秩序維護,并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8)專家咨詢組:負責指導現場處置、救援方案的制定,為現場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宣傳報道組:負責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布材料起草,協調新聞記者的采訪。
(10)后勤保障組:負責應急處置、救援力量的交通、通信工作和生活等后勤保障。
根據不同原因引發的事件,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以下工作組:
(11)醫療救護組(配合衛生部門成立):負責做好傷亡人員的搶救、醫護和安置工作,協調有關藥品、醫療器具的緊急調配。
(12)交通清障組(配合交通運輸部門、高速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成立):負責對造成高速公路堵塞的障礙物進行清理,恢復相關交通安全設施。
(13)危險品處置組(配合環保部門成立):負責制定危險品處置方案,清理危險品。
5.2應急響應流程
(1)市局指揮部立即向本局有關單位發布指令,各單位按響應級別要求派出警力,趕赴現場。宣布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有關領導趕赴現場指揮。
(2)市局指揮部啟動高速公路交通應急管理協作機制,視情況立即通報交通運輸、衛生醫療、環保、高速公路管理單位等有關部門。
(3)先行趕赴現場的單位向現場指揮部報告具體情況,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交通應急響應的有關建議。市局指揮部與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相互通報情況。
(4)現場指揮部區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惡劣天氣、自然災害四類不同情況,組織開展救援、案件處理、道路清障和疏導分流等處置工作。
(5)現場成功處置結束,車輛可以正常通行并不會出現新的堵塞時,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解除應急狀態的建議。
(6)經市局指揮部向上級公安機關請示,可以解除應急狀態的,向現場指揮部發出指令,并通報受影響的相鄰地市公安機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取消交通應急管理措施,盡快恢復交通,待道路交通暢通后組織警力有序撤離現場。
5.3具體處置措施
5.3.1疏導分流處置
根據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現場的不同性質和形態,決定采取一種或多種疏導分流措施,以減少高速公路擁堵排隊車輛數量。
5.3.1.1遠端分流疏導
選擇合適的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口,引導車輛駛離高速公路的疏導分流措施。
遠端分流疏導工作程序:
(1)由現場指揮部會商高速公路管理部門確定最合適的高速公路遠端分流站口;
(2)分流疏導組引導站口前方排隊車輛駛離高速公路,并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逐步在站口前方500米、200米、100米向來車方向處依次擺放三塊“前方封閉”交通標志;在站口前方50米用反光錐筒密集排列,并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志,引導車輛駛出高速公路。
5.3.1.2同向放行疏導
在騰空一定車道就可以確保安全通行的情況下,根據排隊等候通行的車輛情況,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緩慢放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同向放行疏導工作程序:
(1)由現場調查組民警先行清障,騰空排隊車輛同向一條或一條以上車道。
(2)交通管控組民警指揮臨近現場的車輛順序通過。
(3)分流疏導組民警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后方500米、200、100米處依次擺放三塊“左(右)道封閉”、“事故現場、減速慢行”、“左(右)道封閉”交通標志,引導車輛靠左(右)行駛,同時從現場后方1公里處每隔30米擺放(夜間或雨天20米)一個反光錐筒,一直擺放到現場,引導車輛駛入騰空車道通行。在現場后方500米處停放警車開啟警燈,派民警通過喊話器提示車輛減速慢行,保障車輛順利通過。
5.3.1.3借道行駛分流
打開現場前后活動護欄或中央隔離帶,在對向車道用反光錐筒設立一條臨時通行車道,確保本車道車輛得以通行的疏導分流措施。
借道行駛分流具體工作程序:
(1)與高速公路路政部門、養護部門會商,打開被堵車輛前方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可通行至對向車道的近端缺口;打開經過現場的活動護欄或切開中央隔離帶,形成車輛駛回原車道的遠端缺口;
(2)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對向車道擺放交通標志:在遠端缺口前方200米(夜間或雨天500米)的對向車道的路肩上,依次擺放三塊“左道封閉”、“減速慢行”等交通標志;在遠端缺口前方50米的快車道上,依次擺放兩塊向右行駛導向標志,引導對向車道的來車靠右行駛;在遠端缺口處對向車道的快車道上反方向擺放一塊向右行駛導向標志(可與正方向擺放的向右行駛導向標志合為一塊雙面向右行駛標志),引導借道通行車輛向右通過遠端缺口駛回本車道;
(3)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在對向車道擺放反光錐筒:從近端缺口位置開始,在對向車道的快慢車分道線上,每隔30米(夜間或雨天20米)擺放一個反光錐筒,一直擺放到遠端缺口位置,形成臨時分流車道,保障雙向通行時能各行其道。
(4)指揮車輛借道分流通過:交通管控組民警要在分流缺口的兩頭維護交通秩序,提醒車輛駕駛人減速慢行,安全駛入、駛出分流車輛。機動備勤組民警要通過喊話對被疏導分流車輛進行提示,確保車輛有序安全通過。
5.3.2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后,將現場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匯報情況。
(2)現場救援組、現場調查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交通管控組負責劃定警戒區,疏散無關群眾,并視情采取臨時性交通管制措施及其他控制措施;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采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現場調查組工作的前提下,可以會同交通清障組實施同向放行疏導。
(4)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警戒區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于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志,并停放警車,打開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5)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6)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后,交通清障組清理事故車輛等占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志,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7)由遠至近,各行動組逐漸解除交通管制措施,直至車輛可以正常通行。
5.3.2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后,詳細向駕駛人、押運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了解運載的.物品種類及可能導致的后果,迅速上報危險化學品種類、危害程度、是否泄漏、死傷人員、事故形態、周邊河流、村莊損害及可能存在的隱患和險情等情況立即了上報交警支隊指揮中心,交警支隊指揮中心分別向市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匯報情況。
(2)交通管控組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線,清理、疏散無關車輛、人員,安排事故未受傷人員至現場上風口地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域,嚴禁在事故現場吸煙、撥打手機或使用明火、啟動車輛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等嚴重后果的行為。必要時,雙向設置警戒區域。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
(4)危險品處置組迅速對現場進行監測,對可能發生重大險情的,要立即將現場警力和人員撤至安全區域,禁止車輛通行現場附近區域;待險情排除后,方可進行現場調查和疏導分流等工作。
(5)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現場救援組會同危險品處置組開展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現場調查組勘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6)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與有關部門共同采取疏導分流措施,優先清空警戒區附近滯留車輛。
(7)在允許通行的情況下,交通管控組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安全區域外按照“遠疏近密”的要求,從距來車方向五百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志。白天要指定交通警察負責警戒并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變更車道。夜間或者雨、雪、霧等天氣情況造成能見度低于五百米時,需從距來車方向一千米以外開始設置警告標志,并停放警車,打開警燈或電子顯示屏示警;
(8)如有必要,分流疏導組可以實施遠端分流措施。
(9)現場調查和勘查取證完畢后,危險品處置組會同交通清障組清理轉運危險品,拖曳事故車輛等,清除占道故障物,騰空車道,進行必要的處理后,交通管控組撤除警戒區域警告標志,引導車輛有序通行。
(10)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后,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3惡劣天氣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后,迅速上報路況信息,包括霧、雨、雪、冰等惡劣天氣的區域范圍及變化趨勢、能見度、車流量等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氣象部門會商,確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根據上級要求和路況實際,采取遠端分流、分段通行、間斷放行、借道行駛分流等分流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發布提示信息,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天氣情況好轉,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志,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后,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4自然災害交通應急管理現場處置
工作流程:
(1)現場調查組民警趕赴現場后,迅速上報災害、路況信息;發生交通事故的,按重特大交通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預案分別處置;
(2)綜合協調組立即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會商,確定采取的必要交通限制、管制、交通疏導分流措施預案,通過市局指揮部上報上級公安機關;
(3)機動勤務組立即清理應急車道,確保應急車道暢通,引導醫療、施救、危險品處置等車輛、人員順利出入現場;加強巡邏,及時發現和處置交通事故現場,嚴防發生次生交通事故;
(4)屬坍塌、滑坡的,交通清障組清理占道故障物,騰空車道,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實施同向放行或借道分流疏導;屬水毀路段無法通行的,交通管控組應會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在現場前方200、100米處依次擺放“前方封閉”交通標志,分流疏導組實施遠端分流和借道分流疏導措施。必要時,可使用警車壓道引導通行。
(5)確有必要封閉高速公路時,綜合協調組要督促高速公路管理部門通過設置繞行提示標志、電子顯示屏或可變情報板發布提示信息,宣傳報道組要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
(6)故障物清理完畢,達到正常通行條件的,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機動勤務組視現場情況逐步撤除警示、指示標志,引導滯留車輛有序通行。
(7)車輛通行恢復正常后,宣傳報道組組織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進行相關報道,提示交通恢復正常。
5.3.5現場治安秩序處置
各響應級別啟動后,高速公路沿線轄區各分縣局、各派出所,按屬地原則,派警力進駐高速公路各服務區、停車區警備工作室,會同高速公路管理部門治安力量,組織對高速公路堵塞路段的治安巡邏,防范大量車輛滯留期間發生治安、刑事案件。
遇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應果斷采取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立即向市局指揮部報告,請求警力增援。
5.4警力部署
啟動應急響應時,維護交通秩序的民警由本局交警支隊派出,維護治安秩序的民警由各公縣局、派出所派出,必要時由市局派出巡警支隊、特警支隊民警進行秩序維護。
啟動四級以下(含)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于5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于5人。
啟動三級以上響應的,交通疏導方面,至少確保交通管控組、分流疏導組、機動勤務組民警不少于10人;治安秩序維護方面,確保沿線每個分縣局轄區不少于10人。
以上警力尚不能確保交通、治安秩序維護的,由現場指揮部向市局指揮部提請警力增援。
5.5響應的終止
事件得到妥善處置,交通擁堵明顯緩解,治安形勢平穩,現場指揮部綜合有關情況后,向市局指揮部通報有關信息。由現場指揮長向市局指揮部建議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由市局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終止應急響應或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5.6信息報送與處理
(1)信息上報堅持分級報送的原則。
(2)報送方式可先采取電話口頭初報,隨后采用計算機網絡、傳真等載體報送書面報告和現場音像資料。
(3)啟動四級以下(含)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二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啟動三級以上應急響應的,現場指揮部每一小時向市局指揮部通報一次情況。
5.7信息發布
(1)信息發布及新聞報道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局宣傳部門組織實施,應堅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原則。
(2)各信息發布相關工作組要充分發揮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引導新聞宣傳部門應配合本局各級指揮機構,及時采用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發布信息。
5.8后期處置
(1)現場處置妥當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處置善后處理工作,對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配合當地政府民政部門、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和救助工作等善后工作。
(2)對于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處理,由本局各相關職能部門按工作分工分別開展。
6應急保障
6.1資金保障
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所需資金保障,由市局按照南寧市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
6.2力量和裝備保障
市局處置高速公路交通應急事件的應急力量由本局各單位組成,各單位要明確分工、聯絡方式,建立應急設備相關臺帳,加強應急設備的維修、保養、補充,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教育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公眾守法、文明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7.2培訓
本局各有關單位要會同交通運輸、高速公路管理、衛生、環保、氣象等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高速公路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能培訓,提高綜合協調能力和處置、救援能力。
7.3演練
由市局每半年組織一次高速公路應急事件四級以下(含)響應演練,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7.4評估
通過對演練的效果及其過程進行綜合評估,及時發現和修正當前工作預案中不合理或可優化的部分,以利今后應急處置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除標明的以外,“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南寧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6
為了貫徹落實《池州市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積極做好冬季冰雪等惡劣天氣下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障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雪災等惡劣天氣所造成的各種危害,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預防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區道路運輸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應對重大冰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控制突發事件擴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秩序健康發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三、工作原則
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暢通,確保運輸安全。
四、應急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內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五、應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領導下,成立貴池區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下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陳勝利
副指揮長:杜守東、王彥安
成員:余曉東、何令明、饒云永、舒錫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何令明任辦公室主任。下設應急指揮協調組:杜守東任組長,何令明副組長;公路通暢保障組:王彥安任組長,舒錫強、趙文鋒任副組長;交通運輸保障組:杜守東任組長,張力、查亞明副組長;后勤保障組:張志翔任組長,徐忠寶、查亞明任副組長;宣傳報道組:康征宇任組長,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組長;值班聯絡組,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
值班電話0566-256xxxx、0566-256xxxx(夜間)。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根據上級部門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應急命令,指揮、調度、督促各部門開展應急運輸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
2.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所在工作組的工作,帶領有關成員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運輸任務。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協調工作,向指揮長報告工作相關情況。綜合各組情況,傳達指揮長的命令,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善后工作。
4.應急指揮協調組職責:負責防范冰雪應急的整個信息、協調、組織、指揮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組職責:組織安排運力儲備,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輸車輛和人員,督促運輸企業對車輛安裝防滑鏈條等安全措施,協調解決在運輸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公路暢通保障組職責: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機具和人員,保障應急救援保障過程中公路、橋梁暢通,協調解決在公路暢通保障任務中的各種問題。
7.后勤保障組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救災情況,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做好救災資金的儲備和搶險物資、工具的購置及后勤保障。
8.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防抗雪災等極端天氣以及由此引發的公路上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及時收集、監督、指導交通系統對防抗雪災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工作。
9.值班聯絡組職責:堅守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員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報告或指示后迅速傳達到指揮部辦公室隨時保持同指揮長、副指揮長、各保障組、上級有關部門及各單位的聯系,收集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做好值班記錄。
(三)應急組織
1.貴池區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隊,由運輸保障組統一調度,負責全區縣鄉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并指導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加強鄉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應組建相應的應急分隊,實施轄區內鄉村道路的應急管理。
2.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負責組建客、貨應急運輸小分隊。一是從客運企業抽調10輛技術性能優良,合計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線客運車輛,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客運應急小分隊,負責全區道路旅客應急運輸,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客流應急運輸,嚴防旅客滯留;二是從貨運企業抽調10輛1-10噸和10輛10噸以上技術性能優良的車輛和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貨運應急小分隊,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全區群眾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的應急運輸,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對客運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惡劣天氣期間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組建成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對全區運輸市場實施動態監管,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全區主干道路面流動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轄區為單位,落實好源頭管理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本轄區內道路流動巡查工作。
4.海事部門加強對轄區渡口的監管,配合鎮、街政府落實好對渡口的日常監管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嚴禁渡運。
(四)應急物資儲備
運管所負責督促客、貨運輸企業為已確定的應急運輸小分隊的應急車輛配備防滑鏈等必要的'應急設備設施,提高應急車輛安全運營能力。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為全局應急救援車輛配備防滑鏈等設備,保障在應及時車輛能夠正常投入使用,同時配備足夠的砂石、工業用鹽等防滑及融雪物質,以備應急之需。
六、應急響應
在出現強降雪天氣,道路雪阻結冰、旅客滯留等情況時,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應急領導組迅速啟動本應急預案。
(一)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應急領導組及時對當前天氣狀況給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工作。
(二)及時發布氣象預警,督促各單位進入應急狀態,應急小分隊人員及裝備24小時待命。
(三)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給道路正常通行、旅客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影響時,各單位要根據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立即組織小分隊開展應急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組每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力量和裝備,安排部署應急處置任務和措施,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應急預案。
七、應急要求
(一)各保障組要完善應急處置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全力以赴確保縣鄉公路暢通。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單位要立即動員起來,對于橋梁和急彎、陡坡路段的積雪結冰,應急小分隊及相關設備設施要迅速趕赴現場,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全體運政、路政執法人員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養護道班要24小時在崗,險情沒有解除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切實加強公路客運安全管理。運管所要進一步加強“三關一監督”工作,確保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運輸安全。各運輸企業要督促駕駛員隨車配帶防凍液、防滑鏈、三角木等防凍防滑器材,教育駕駛員安全謹慎駕駛,認真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確保安全。出現雪阻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時,一要及時停運省際、市際客運班線;二要停運路況較差的農村客運班線;三是因雨雪天氣影響正班車輛及時返程,客運站出現旅客滯留時,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客運企業應迅速安排應急運輸車輛進行疏運。
(三)應急預案啟動以后,各單位要立即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情況時,要立即組織小分隊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做好災害應急工作。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7
為充分發揮公路發展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確保轄區國省干線公路快速、安全、暢通,充分發揮其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限度減少路政管理突發性事件造成的財產損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員熟練掌握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國家有關公路路政管理規定及上級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們路政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了本預案。
一、指導方針與原則
公路路政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點和難點。公路管理部門與路政人員應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快速反應,及時疏導,處理得當,救援及時。全體路政人員應站恪盡職守,無私奉獻,以為人民、對單位、對公路高度負責的態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給公路管理帶來的負面影響。
二、組織分工
為了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反應迅速、協調有序,確保應急預案順利實施。根據工作需要,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大隊長任組長,副大隊長任副組長,各中隊長為成員。路政大隊長為實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第一負責人,路政執法中隊長具體負責,組織指揮路政人員及時趕赴現場,會同有關單位共同救援。遇有惡劣天氣和重、特大交通事故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報告。及分析總結經驗,寫出調查報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對責任人初步處理意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局領導小組。
三、程序與時限
公路路政發生突發性事件,責任路段管理負責人立即向路政科匯報,路政科在接報告按救援預案進行救援的同時,5分鐘內上報局領導,10分鐘內上報濟寧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惡劣天氣,突發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臨時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報,公路局協調各單位實施并在十分鐘內將應急救援結果上報濟寧市公路局路政科。
預案救援
(一)對暴風雨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遇有暴風雨天氣,路政管理人員在間隔放行的同時應及時提醒駕乘人員,注意天氣變化,發現車輛技術狀況差及運送危險品的車輛要提醒其在適當場所停車,待暴風雨結束后再繼續行駛。
路政巡查車要及時開啟示警燈,提醒過往車輛注意安全,巡查中發現天氣異常要及時匯報,并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匯報,以便上級做好準備工作,將暴風雨信息通報相關路段。
(二)大雪天氣公路路政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巡查時發現雪天影響車輛正常通行,要及時上報路政科及局領導,并提醒車輛大雪路段安全行駛,勸告需整修的車輛分道行駛或及時停駛在附近區域。
備勤人員和車輛應做好準備,隨時待命出發,巡查車輛在巡查時要開啟示警燈。必要時向上級提出禁止通行的請求,接到上級禁止通行公路的命令后,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禁止通行。
對重點路段采取二十四小時監控措施,對特大橋、危舊橋、公鐵立交橋、急彎陡坡、山區公路路側險要等重點危險路段,實行專人看管制度。發現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并逐級上報。根據危險程度控制車輛通行或禁止通行。必要時請示當地政府支援。
路政科配合養護處提前備好備足溶雪劑,要及時撒沙防滑,撒鹽除雪,組織人員和機械立即清除積雪。并對公路采取間隔放行,車輛疏導,固定專人指揮繞行等措施,確保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通行。
(三)大霧天氣救援預案
路政人員在巡查中發現有霧和流動霧團時要目測出霧的能見度,同時記錄大霧的時間,位置及移動方向,立即通知上報路政科和局領導。
對于霧天影響車輛通行,要采取間隔放行措施,并向車輛講明霧情,提醒小心駕駛。路政執法大隊應根據霧天情況,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時向局領導匯報有關情況。
霧天需禁止路段通行的,與雪天救援預案相同。
(四)路面結冰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路面結冰現象,應立即匯報路政科及局領導,匯報要講清楚結冰地點、結冰面積、結冰程度。
公路局應設置路面結冰警示標志,路政人員向駕駛員說明情況并間隔放行,提醒小心駕駛,并及時協助養護人員做好除冰工作。
(五)交通事故引起公路阻塞救援預案
路政巡查人員發現交通事故造成阻塞,應立即向有關單位發出信息并按照程序逐級上報,匯報中應講清楚事故的概況,以便上級根據事故所處位置采取措施。
現場路政人員要維護現場秩序,保護好現場,做好救助,配合疏導交通。并及時向路政科及局領導反映現場動態,以便采取相應措施,必要時實施禁止車輛通行。
(六)施工路段施工設備、施工車輛、施工人員的管理都有可能造成事故,路政科和路政巡查人員要加強對施工路段的監督檢查力度,要求施工單位加強管理,設置齊全明顯的標志,對標志設置不規范的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一旦施工路段發生事故或道路嚴重阻塞,應立即按程序上報.
根據施工單位報審材料中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分流疏導交通。
(七)路政、超限檢測執法現場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因超限檢測、路產賠補償或其他情況,超限檢測站、路政服務大廳現場遭到尋釁滋事、聚眾圍攻、阻擾或擾亂路政、超限秩序,造成工作不能正常進行;與路政、超限檢測人員發生糾紛致使路政、超限檢查人員受到威脅、傷害;以及逃避檢查故意堵塞道路,照成較大規模的交通擁堵等嚴重情況時,當班工作人員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單位負責人接報后應在第一事件迅速趕往現場同時,組織指揮所屬人員,在努力方式事態惡化,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協調公安部門安排調度警力、疏通交通、調查取證、盡快恢復工作秩序。如10分鐘內無法恢復交通或正常工作秩序,應立即向市局和縣委、縣政府、公安部門匯報;如2小時內無法恢復交通和正常秩序,應立即向市局主要領導匯報,請求支援,努力控制事態,防止惡化,盡快恢復通行。
超限檢查站應加強檢查的監控和管理,及時調度、妥善處置各種突發情況。超限檢查站監控實時錄像,特別是在發生突發情況時,及時調整監控鏡頭,拍攝不法行為,跟蹤重點任務進行錄像,為案件處置提供真實的證據。
超限檢查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參照《山東省公路系統治理超限超載期間突發事件處置預案》貫徹執行。
路政管理人員在轄區內依法查處路政事案時,應隨車攜帶攝像機和照相機等相應的取證設備,及時拍錄抗法、圍攻、無理取鬧、抗拒檢查等緊急情況,取得有效的證據,以維護路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危險化學品車輛突發事故處置預案
大隊應加強對路政人員進行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的'培訓,使其了解、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類別、性質、危險特征和包裝容器,熟悉各類危險化學品使用特征和正確的防護處置方法并適時演練。
發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向公安、衛生等部門報警,嚴禁擅自處置,主動配合有關部進行現場交通封閉和擺放標志。
事故現場的救援人員,要嚴格按照《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理常識》的處置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
要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到實處,應當具有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扎扎實實的工作作風,切實可行的組織計劃和有關單位的相互配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涉及眾多單位和部門,只有強化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統一步調,統一指揮,才能對發生的特殊情況采取有效的預案實施措施。
五、預案管理
1.應急事件處置后,各單位要及時對應急處置進行分析總結,做出評估,并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2.本預案由濟寧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負責解釋。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8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于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并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系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并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后,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并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后,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9
為保障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以下簡稱“治超”)期間社會經濟的正常運行和流通市場的相對穩定,保證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治超”期間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要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迅速反應、保障有力”的原則。全市“治超”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專門成立了運輸保障組(設在市運管處),具體負責全市道路運輸市場動態監測,對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
組長:副組長:
聯系電話
各縣區交通局要成立相應機構,在“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道路運輸保障組織工作職責
各縣區運輸保障組織要在同級“治超”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制定本縣區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組織應急車輛做好運力儲備,負責對本縣區道路運輸市場異常波動情況進行監測,及時掌握運輸市場動態。一旦出現市場異常波動等情況,各級運輸保障組織要及時向同級和上一級“治超”領導小組報告。服從“治超”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指揮道路運輸系統和統一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執行運輸保障任務,并加強組織監督。
三、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級次
根據市場出現的異常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按照影響范圍、強度和發展趨勢,將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分為相應等級。市場異常波動情況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脫銷或工業生產原料、產成品由于運力不足出現供應緊張,導致生產企業面臨停產。黃色運輸保障緊急預案是全市大部分縣或漢臺區出現上述市場波動和運力緊張情況,市交通局應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廳報告,由市“治超”領導小組發布黃色預警警報,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并組織、協調、實施。各縣區市場出現異常波動情況后,縣區交通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核實和確認,并在1小時內向當地政府和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啟動本地應急預案。
四、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及人員
(一)車輛要求。道路運輸保障車輛儲備數量按以下原則執行:10萬人口以下的縣,應配備5輛5噸以上的貨車,每增加10萬人相應增加5噸以上貨車5輛。各縣區交通局啟動道路運輸保障緊急預案后,要立即調集應急運輸保障車輛,由市上統一核發《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應急運輸保障車輛要在明顯位置懸掛《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在執行任務時不得超限超載運輸,任務完成后應立即將《道路運輸特別通行證》繳回市交通主管部門,逾期不繳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強制收繳。應急運輸保障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五年,嚴禁車輛和設備帶病操作。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車輛或車輛不足,應向市“治超”領導小組提出支援申請。
(二)人員要求。應急保障隊伍應由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駕駛員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體健康、駕駛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法規。
五、市場異常波動情況的報告
各縣區交通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市“治超”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物價上漲及運力下降的幅度、本縣區運力異動情況、需要市級支援的的申請要求及特別通行證的數量。
六、應急運輸保障工作機制
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在派出5輛及以上車輛或執行統一任務時,應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的由縣區運輸管理部門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所產生的運費由托運人承擔,執行基本運價,不足部分由各級財政給予補貼,免交車輛通行費,并行駛軍車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應急運力分配指標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手機24小時開通。執行應急運輸保障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市局下達的應急運輸指令。對貽誤時機并造成影響的單位和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并嚴肅處理。各縣區應于每日16時前將《執行應急運輸任務情況表》上報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交通執法的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管理和分級響應程序,依法、科學、及時、有效實施應急救援處置,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1.2工作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廣西高速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桂政辦函〔2018〕11號)《廣西壯族自治區廣西公安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加強全區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綠色通道”建設工作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崇左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規定。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等處置。
1.5事故分級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級)、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級)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級)4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Ⅰ級)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含失蹤),或100人以上(含100人)重傷的;
(2)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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