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執法應急預案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通執法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交通執法應急預案1
為了貫徹落實《池州市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積極做好冬季冰雪等惡劣天氣下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障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雪災等惡劣天氣所造成的各種危害,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預防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區道路運輸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應對重大冰雪災害的綜合防御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控制突發事件擴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秩序健康發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三、工作原則
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暢通,確保運輸安全。
四、應急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內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后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五、應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領導下,成立貴池區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下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陳勝利
副指揮長:杜守東、王彥安
成員:余曉東、何令明、饒云永、舒錫強、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何令明任辦公室主任。下設應急指揮協調組:杜守東任組長,何令明副組長;公路通暢保障組:王彥安任組長,舒錫強、趙文鋒任副組長;交通運輸保障組:杜守東任組長,張力、查亞明副組長;后勤保障組:張志翔任組長,徐忠寶、查亞明任副組長;宣傳報道組:康征宇任組長,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組長;值班聯絡組,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
值班電話0566-256xxxx、0566-256xxxx(夜間)。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根據上級部門指令決定啟動應急預案,下達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應急命令,指揮、調度、督促各部門開展應急運輸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系。
2.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所在工作組的工作,帶領有關成員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運輸任務。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協調工作,向指揮長報告工作相關情況。綜合各組情況,傳達指揮長的命令,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善后工作。
4.應急指揮協調組職責:負責防范冰雪應急的整個信息、協調、組織、指揮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組職責:組織安排運力儲備,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輸車輛和人員,督促運輸企業對車輛安裝防滑鏈條等安全措施,協調解決在運輸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公路暢通保障組職責: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啟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機具和人員,保障應急救援保障過程中公路、橋梁暢通,協調解決在公路暢通保障任務中的各種問題。
7.后勤保障組職責:及時掌握和了解救災情況,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做好救災資金的儲備和搶險物資、工具的購置及后勤保障。
8.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防抗雪災等極端天氣以及由此引發的公路上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及時收集、監督、指導交通系統對防抗雪災先進事跡的宣傳報道工作。
9.值班聯絡組職責:堅守崗位,安排并督促值班人員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報告或指示后迅速傳達到指揮部辦公室隨時保持同指揮長、副指揮長、各保障組、上級有關部門及各單位的聯系,收集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做好值班記錄。
(三)應急組織
1.貴池區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隊,由運輸保障組統一調度,負責全區縣鄉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并指導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加強鄉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應組建相應的應急分隊,實施轄區內鄉村道路的`應急管理。
2.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負責組建客、貨應急運輸小分隊。一是從客運企業抽調10輛技術性能優良,合計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線客運車輛,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客運應急小分隊,負責全區道路旅客應急運輸,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客流應急運輸,嚴防旅客滯留;二是從貨運企業抽調10輛1-10噸和10輛10噸以上技術性能優良的車輛和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貨運應急小分隊,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全區群眾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的應急運輸,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對客運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惡劣天氣期間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組建成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對全區運輸市場實施動態監管,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全區主干道路面流動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轄區為單位,落實好源頭管理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本轄區內道路流動巡查工作。
4.海事部門加強對轄區渡口的監管,配合鎮、街政府落實好對渡口的日常監管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嚴禁渡運。
(四)應急物資儲備
運管所負責督促客、貨運輸企業為已確定的應急運輸小分隊的應急車輛配備防滑鏈等必要的應急設備設施,提高應急車輛安全運營能力。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為全局應急救援車輛配備防滑鏈等設備,保障在應及時車輛能夠正常投入使用,同時配備足夠的砂石、工業用鹽等防滑及融雪物質,以備應急之需。
六、應急響應
在出現強降雪天氣,道路雪阻結冰、旅客滯留等情況時,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應急領導組迅速啟動本應急預案。
(一)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應急領導組及時對當前天氣狀況給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工作。
(二)及時發布氣象預警,督促各單位進入應急狀態,應急小分隊人員及裝備24小時待命。
(三)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給道路正常通行、旅客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影響時,各單位要根據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立即組織小分隊開展應急工作。
(四)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領導組每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力量和裝備,安排部署應急處置任務和措施,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應急預案。
七、應急要求
(一)各保障組要完善應急處置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全力以赴確保縣鄉公路暢通。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單位要立即動員起來,對于橋梁和急彎、陡坡路段的積雪結冰,應急小分隊及相關設備設施要迅速趕赴現場,撒布必要的防滑材料,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全體運政、路政執法人員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養護道班要24小時在崗,險情沒有解除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切實加強公路客運安全管理。運管所要進一步加強“三關一監督”工作,確保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運輸安全。各運輸企業要督促駕駛員隨車配帶防凍液、防滑鏈、三角木等防凍防滑器材,教育駕駛員安全謹慎駕駛,認真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確保安全。出現雪阻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時,一要及時停運省際、市際客運班線;二要停運路況較差的農村客運班線;三是因雨雪天氣影響正班車輛及時返程,客運站出現旅客滯留時,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客運企業應迅速安排應急運輸車輛進行疏運。
(三)應急預案啟動以后,各單位要立即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情況時,要立即組織小分隊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做好災害應急工作。
交通執法應急預案2
為切實加強旅游安全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杜絕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學、迅速、有效地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預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發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精神,結合我縣旅游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發生在景區內交通道路上或組團外出旅游的突然發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財產較大損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組團外出旅游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進入景區過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發自然災害,致使游客乘坐車輛發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預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響大小和危害程度劃分為一般、重大、特大三個級別。處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責任單位根據旅游車輛使用情況和游客所屬情況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現后,負責人應遵循屬地原則,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匯報,同時,及時先行處置,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實現應急處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預警系統
成立由縣文體和旅游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等人員組成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縣文體和旅游局局長
副組長: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大隊長
縣文體和旅游局二級主任科員
組員:游國文縣文體和旅游局旅游股負責人
縣文化和旅游市場執法大隊隊員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檢查督導我縣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預防工作。
主要職責為:及時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險信號,暢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險情,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發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能客觀真實地反映情況,及時向領導建言獻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應堅持教育在先、預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負責的原則。
三、建立保障機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規則,阻止游客乘坐非法營運和不合格的車輛等。
2、加強對旅行社用車的監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車情況。教育督促旅行社辦理好各種車輛證照,按規定參加車輛的各類保險,自覺接受運管等部門對車輛的'定期檢查,及時維修,排除行駛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處置機制
1、信息報送與現場保護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知情者或當事人應立即將情況發生地點、時間等基本情況和有關信息向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需要醫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門提供幫助的也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相關人員盡快核準情況,在規定時限內將交通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危害程度、發展趨勢、所采取的處理措施、需要幫助解決的問題等情況,迅速向縣人民政府匯報。
迅速展開搶救工作的同時,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現場痕跡和相關物品、證據破壞和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并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的痕跡和物證。
信息報送時限:一般突發事件在2小時內報送,重大、特大突發事件即時即報,最遲在30分鐘內報送,具體為先口頭報,再書面報。同時,應時續事件進展情況、原因、后果及對事件的處理情況。
2、立即成立現場指揮組織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件處置現場指揮組織,由現場最高領導任總指揮(上級領導到場后立即調整),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具體的施救和各項善后工作。其具體職能為:發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及時向上級匯報和向有關單位通報事件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寫出書面材料。在處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可視情況設立若干工作組。如:現場處理協調組,現場搶救協助組,警戒維護組,善后處理組,游客安撫組等。
3、迅速啟動與實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緊急重大情況信息報告制度,保障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發生交通事件信息報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報告,并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1、發生突發交通事件時,縣文體和旅游局領導應親臨現場(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領導立即趕赴現場,并根據方案進入應急處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趕回處理情況),了解事故情況,視情況作出指示,指揮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2、迅速啟動《旅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包括明確現場事故處理中設置機構人員、分工和職責,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調集救援人員和相關物資等,督促檢查各項救援措施落實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解釋、說明和把關工作;
4、指導善后處理和游客安撫工作。
六、善后處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調查工作,由處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組織及文體和旅游局相關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交警隊等)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積極維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
2、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散布謠言、破壞、擾亂社會秩序的,及時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3、對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積極,貢獻突出,奮力搶救、成效顯著的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反之要給以批評和處分。
交通執法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梁、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布,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梁事故。橋梁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梁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范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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