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通用17篇)
在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應急預案準備工作。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 篇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處置煙花爆竹事故,規范應急救援行動,科學有效預防、控制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4)《生產安全事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2007〕第493號)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2019〕第708號)
。6)《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16〕第666號)
。7)《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決定》(應急管理部令〔2019〕第2號)
(8)《遼寧省安全生產條例》(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三屆〕第47號)
。9)《丹東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試行)》(丹政辦發〔2012〕25號)
。10)《丹東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丹政發〔2019〕11號)
。11)《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基本規范》(AQ/T9007-2019)
(1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評估規范》(AQ/T9009-2015)等。
1.3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傷,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Ⅱ級(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Ⅲ級(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Ⅳ級(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振興區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燃燒、爆炸等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職責分明、分工協作,反應及時、運轉高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1.6應急預案體系
。1)《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是《振興區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下級專項應急預案并與之相銜接。
對下是指導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對和應急預案編制的指導性文件。
。2)各鎮(街道)及區直有關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編制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3)煙花爆竹經營、儲存單位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本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同時應報應急管理部門備案。
2事故風險辨識評估
2.1振興區煙花爆竹經營現狀
煙花爆竹(C、D級)零售店(點)現有長期零售店1家丹東市振興區湯池鎮集賢煙花鞭炮商店;臨時零售點在每年春節期間布設。由于煙花爆竹的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等過程易燃易爆、危險性很大。
2.2事故風險分析
煙花爆竹在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風險:
。1)儲存危險性
儲存過程中發生的爆炸事故,主要是經營企業安全管理不規范,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不執行煙花爆竹運輸、儲存相關規定引起的。
倉庫中煙花爆竹的碼垛過高、堆垛過大、藏墊不符合要求(如使用水泥條、塊石等墊高材料,容易因摩擦產生火花)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事故的發生,其事故引發的主要原因包括七類:
一是因吸煙、取暖、煙囪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庫房內溫度過高引起。
三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于敏感。
四是遭遇雷擊。
五是倉庫電氣線路老化、接觸不良、非防爆照明燈具、非防爆開關等導致的電氣火花。
六是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貯混放。
(2)搬運危險性
煙花爆竹在儲運過程中的危險性主要表現為爆炸事故。
煙花爆竹成品在庫區內的運輸通常采用手推車。在裝卸搬運操作過程中,撞擊、墜落、摩擦、傾斜、重壓、滾動、就地拖拉、投擲等均有可能引起煙花爆竹產品的燃燒爆炸。
在運輸過程中,運輸工具產生的火花或撞擊、摩擦、墜落、人體產生的靜電等均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發生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
一是吸煙、飛火等明火直接引爆。
二是受太陽直射烘烤導致煙花爆竹溫度過高引爆。
三是運輸車輛發生碰撞、傾覆時因起火、擠壓、摩擦而引爆。
四是產品質量不合格,使用了違禁原料,吸濕受潮發生分解,或過于敏感,或在運輸過程中,煙花爆竹因劇烈顛簸發生爆炸。
五是遭遇雷擊。
六是煙花爆竹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靜電積聚和人員在作業中攜帶靜電引起的靜電火花。
七是煙花爆竹與其他貨品混儲混運。
。3)經營過程危險性
經銷過程中違法違規操作、管理混亂,易導致事故的發生。
一是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后,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變更。
二是銷售人員麻痹大意,對明火火源管控不嚴,未做到嚴禁煙火。
(4)其他外部因素危險性
一是庫區周邊其他火災事故可導致的衍生事故。
二是人為縱火或破壞。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區應急指揮部
為了有效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振興區成立振興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應急工作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委宣傳部部長、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必要時,由區長任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分管應急管理工作副區長擔任常務副總指揮。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常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應急管理局相關科室和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行動相關工作。
3.2區應急指揮部職責
。1)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指揮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傳達并貫徹落實丹東市政府有關指示和要求;組織有關隊伍、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根據現場救援需要成立相應急工作組,開展有關應急救援行動。
(2)總指揮
1)批準啟動或終止區級應急響應。
2)決策救援方案。
3)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動。
4)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5)協調事故救援有關工作。
6)負責信息發布管理等。
。3)副總指揮
協助總指揮完成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或受總指揮指派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具體指揮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4)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1)負責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起草區應急指揮部有關文件,組織落實區應急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
2)組織修訂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并組織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
3)應急救援信息報送,發布預警、協調和聯絡工作。
4)承擔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包括:區委宣傳部、區應急管理局、振興區消防救援大隊、市公安局振興分局、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教育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站前街道辦事處、臨江街道辦事處、纖維街道辦事處、永昌街道辦事處、帽盔山街道辦事處、花園街道辦事處、湯池鎮人民政府等。
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并配合相關職能單位做好新聞報道和新聞發布工作,及時掌握情,加強網絡論引導。協調聯系市委網信辦加強輿情監測,對于造謠惑眾的行為,配合公安部門予以打擊。
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報告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副總指揮,提出啟動相關應急響應的建議;根據響應級別通知有關單位和應急救援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邀請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事故救援;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輔助決策的相關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情況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配合屬地政府做好受災群眾轉移安置工作,組織、發放受區災群眾生活救濟款物,要善安排受災群眾基本生活;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本預案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工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撲滅事故現場的火災,開展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事故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清除危險物品、控制爆炸險情等綜合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可能危及區城內的警戒管控和交通疏導工作,維護事故周邊區域社會秩序等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周邊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措施的建議。對事故救援過程中可能導致的水體、土壤、大氣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處置措施并監督實施。
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地質災害監測、評估等工作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在事故現場設置臨時醫療急救區,負責對傷員進行分檢及緊急醫療處置,并迅速將需要進一步救治的傷員轉送到指定醫院等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現場應急處置所需工作經費。
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應急狀態下協調所需應急物資調配,負責全區應急物資儲運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等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配合做好事故現場河流水質監測和污染水域應急處置等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檢驗機構對事故一般設備或特種設備及遺留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轄范圍以外的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協調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做好事故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協調事故單位及搶險傷亡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橋梁等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愿者隊伍參與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區商務局:協調相關部門儲備的生活必需品適時進行投放,保證市場供應等工作。
事發地鎮(街道):負責監管屬地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編制、修訂本級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組織協調轄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指揮轄區內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和區直有關部門職能,臨時協調調度其他區直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和相關保障工作。
3.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現場應急救援需要,由區應急指揮部派出現場救援指揮人員和工作組與事發地鎮(街道)應急指揮部成員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等有關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指派并授權。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現場救援需要設立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應急監測組、醫療救治組、應急救援專家組、后勤保障組、通信與電力組、新聞報道組等工作組。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各工作組職責如下: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各類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和處置事故后遺留的危險物品等工作。
(2)警戒疏散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負責:封鎖、警戒、控制、保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區域;維護事故發生單位治安和救援工作秩序疏散轉移現場和周邊受威脅區域人員;開展交通管制,在現場外圍開辟專用通道供應急救援車輛和人員通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并負責對危險物品現場的封鎖、警戒等工作。
。3)應急監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振興分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振興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監督管理局、事發地鎮(街道)等。
主要職責:事故現場空氣及水域水質檢測及預警和處置等工作。
。4)醫療救治組:
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
成員單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救護車、醫療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等開展傷員及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衛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衛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等工作。
。5)應急救援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區應急管理局根據應急救援任務需要組織成立。
主要職責:參與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研究分析事故情況演變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議;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等工作。
。6)后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事發地鎮(街道)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民政局、區商務局,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搶險救援物資的聯系、采購、供應、車輛及油料的調配;為救援人員提供食宿場所;為受災人員提供臨時安置場所;現場救援物資和設備存放和保管;開辟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救援車輛物資暢通及損壞道路搶修,協調相關部門和屬地鎮(街道)志愿者隊伍參與后勤保障工作和事故災害死亡人員殯葬服務等工作。
。7)通信與電力組
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
主要職責:負責保障事故救援需要的重點電信傳輸線路;協調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優先恢復由于事故導致中斷的基礎通訊網絡;負責供電設施設備搶修和應急電力供應保障。
。8)新聞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事發地鎮(街道),事故企業。
主要職責:負責及時、準確、正面、客觀發布權威信息;匯集收集相關情;組織開展宣傳報道;做好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工作;做好輿論引導等工作。
4預防與預警機制
4.1預防
各鎮(街道)要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點監控企業進行普查,建立風險隱患、救援物資、專家隊伍、避難場所等應急資源信息數據庫。在重大活動、重要時段,制定下達相應預防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政府負責應急管理的部門和主管部門備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充實先進的救援裝備,不斷提高救援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加強應急教育培訓,使從業人員熟悉應急措施,掌握防護裝備和救援設備的使用方法,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災害的應對能力;與當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社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制定保護周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防護措施。
4.2預警
4.2.1預警級別
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預警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分為四級,Ⅰ級為最高級別:
(1)Ⅰ級預警
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紅色表示。
。2)Ⅱ級預警
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橙色表示。
。3)Ⅲ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災難。用黃色表示。
。4)Ⅳ級預警
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用藍色表示。
4.2.2預警信息發布
。1)藍色、黃色預警由區應急指揮部發布;橙色、紅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或授權區應急指揮部發布;事故隱患難以控制有擴大趨勢等情況時,提升預警級別,并由相應級別的指揮部進行預警發布。
。2)預警內容應當包括: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類別、預警起始時間、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級別、影響估計、警示事項、預警預防措施及工作要求、發布機關等。
。3)事故預警決定經區應急指揮部作出并發布,預警公告以電視、廣播、報刊、通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向社會發布。
。4)解除預警措施。當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風險已經解除,發布警報的部門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5應急響應
5.1信息報告
區應急指揮部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415-2591848
(1)事發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同時開展自救和互救。
。2)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如實報告屬地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3)事發地鎮(街道)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預判級別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并核實有關情況,適時研判、決策和上報。
(4)事故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報告單位或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
2)事故單位概況。
3)事故基本情況。主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簡要經過,事故類型,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和財產損失,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搶險情況、救護情況,已脫險和受險人群、現場指揮機構及聯系人、聯系方式。
4)預計事故事態發展情況。
5)需要支援的項目。
。5)事故信息報告上報時限:在事故災難發生后15分鐘之內電話報告報,1個小時內書面報告,續報要以書面形式。
。6)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事故企業及時通報事發地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應急管理部門應當通報同級有關部門,其他可能引發煙花爆竹事故的`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
5.2分級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等級與事故等級一一對應,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V級四級。
、窦墤表憫菏侵赴l生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蚣墤表憫菏侵赴l生重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蠹墤表憫菏侵篙^大事故災難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市應急指揮部或指派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艏墤表憫菏侵敢话闶鹿蕿碾y的響應。啟動本預案及下級各預案,響應行動由區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迅速啟動應急響應,全力以赴組織和配合救援工作。
在應急響應時,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3先期處置
。1)事故企業先期處置。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或險情后,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控制危險源,封鎖危險場所,杜絕盲目施救,防止事態擴大。
。2)事發地鎮(街道)應急響應。煙花爆竹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相關負責同志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有關應急預案規定,成立事故應急處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代表本級政府履行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組織開展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到達后,鎮(街道)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要立即移交指揮權,并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指令或有關企業的請求后,應當及時出動參加事故救援。
5.4區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
。1)接到事故報告后,按響應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立即或委派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
(2)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明確指揮長、副指揮長,進行現場指揮救援。
。3)聽取事故現場救援情況的匯報,研究批準現場救援方案。
(4)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應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請求協調派出專業救援力量實施救援。
。5)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的建議示,決定應急終止。
5.5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響應
。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及有關成員抵達事故現場后,應及時了解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情況,組織召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會議,指揮現場救援工作。
。2)根據事故現場先期處置情況,組織協調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和救援方案,開展救援行動。
。3)隨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提出救援方案、救援力量、救援設備設施、救援專家等計劃與要求,保證應急救援方案的順利實施。
。4)超出救援響應能力時,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根據現場救援效果,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終止建議。
。6)應急終止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現場指揮工作總結,并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
5.6處置措施
(1)強化救援現場管理,F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救援需要和現場實際需要劃定警戒區域,及時疏散和安置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居民和群眾,疏導勸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對事故現場實行隔離保護,未經指揮部批準,任何人不準進入。要對現場周邊及有關區域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應急救援通道暢通。
。2)科學安全有效施救。現場救援隊伍指揮員應當作為指揮部成員,參與制訂救援方案等重大決策,并根掲救援方案和指揮長命令組織實施救援;在行動前要了解有關危險因素,明確防范措施,科學組織救援,積極搜救遇險人員。遇到突發情況危及救援人員生命安全時,救援隊伍指揮員有權做出處置決定,迅速帶領救援人員撤出危險區域,并及時報告指揮部。
(3)以下處置措施僅針對煙花爆竹共性或常見的事故,不可能涵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每種情況;因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存在產品類別、產品級別的差異,其危險性不盡相同,所以經營單位必須根據自己事故風險種類制定相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等過程中容易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其事故應急處置措施應遵從“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的理念,在滿足救人條件時,堅持“救人第一”的指導思想,力爭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恪守人員疏散和初起火撲救的原則,及時將受害者和處于危險境地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事故疏散距離不少于110m,周邊群眾疏散距離不少于150m,設置醒目的警戒線,并派人值守。現場一線處置人員必須配備保護自身安全的設備,如穿著防火服、戴消防頭盜,并視情況配備防護面罩(具)、隔絕式氧氣或空氣呼吸器。
在煙花爆竹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爆炸事故,可使車輛損壞,央及路人,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立即以電話方式向當地應急指揮部報告,說明情況,同時向出事地點的當地公安部門和消防部門報警。并在車前方及后方設置警戒標志,警示過往車輛不得靠近。
5.7提級響應
當事故發展到難以控制和處置時,由區應急指揮部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
5.8指揮與協調
。1)事故發生后,事故企業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預案開展企業自救,負責現場自救指揮,同時按規定逐級報告事故。
。2)事發地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到達現場后,立即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接管指揮權,負責事故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3)區應急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到達事故現場后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若需要,立即啟動區級應急預案。
。4)當事故發展超出區級救援能力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請求支援,其派員到達現場后接管指揮權,負責現場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
5.9信息發布
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其授權人是事故災難信息發布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事件情況和政府應對措施,并根據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5.10應急救援暫停和終止
若救援過程中存在直接威脅救援人員生命安全和極易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等情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要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做出暫停救援的決定;在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專家確認符合繼續施救條件時,再行組織施救。
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方可撤離,區應急指揮部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事發地鎮(街道)或區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以下善后處置工作。
。1)鎮(街道)應當依法做好受影響人員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受影響人員基本生活,并做好受難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2)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對現場環境質量的監測工作,指導環衛部門做好事故災難現場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工作
。3)牽頭處置部門應當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對不能歸還或者損耗的物資,報區應急指揮部審批后,送本級財政部門核準,依照有關規定子以補償。
。4)對事故災難中的傷亡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子賠付和撫恤。
。5)區直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及時調按救助資金和物資。
6.2總結評估
應急救援結束后,應及時總結評估事故災難應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總結評估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事故基本情況,接警和救援過程,救援組織指揮和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救援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救援效果,遇到的問題及解決辦法,經驗和教訓,改進的措施和建議等。
6.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査按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執行。
7應急保障
區直有關部門、鎮(街道)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7.1應急隊伍保障
。1)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統一規劃、布局。
。2)企業要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依法組建和完善搶險救援隊伍。
。3)依托消防、公安、醫療衛生公共應急救援力量。
7.2資金保障
。1)全區所需事故災難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本級安排部分由區應急管理局提出,經區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區財政部門預算。
緊急情況下,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確保事故災難應急保障資金及時到位。
。2)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事故災難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確保?顚S谩
(3)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7.3物資保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建立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和調配制度,保障應對事故災難的物資供應。
。1)區發展和改革局具體負責事故災難應急物資儲備的綜合管理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各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做好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等應急物資的儲備、供應使用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2)對事故應急工作需要而本區緊缺且缺乏生產能力的物資,應當在保證一定數量儲備的基礎上,與上級政府管理部門建立暢通的物資調劑供應的渠道,以便需要時,能夠迅速調入所需物資。
7.4救援裝備保障
。1)區直各有關部門和鎮(街道)要加強事故應急救援設施、裝備建設,確保滿足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需要
。2)應急救援設施、裝備所屬單位要建立嚴格的責任制,確定責任人,加強對有關設施和裝備的日常管理和保養維護,確保能夠隨時投入救援和搶險工作。
。3)區各級應急機構應將應急救援使用的設備類型、數量、性能、購置或建成時間、使用年限和存放位置,逐級上報區應急指揮部,供全區應急救援査詢和調用。
7.5醫療衛生保障
(1)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援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衛生機構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2)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建協調醫療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
7.6通信與信息保障
。1)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信息網,逐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專用通信與信息系統。系統應當包括應急預案及應急機制、專業應急隊伍、應急裝備器材、物資、專家庫等信息和現場信息。
(2)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全區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管理系統;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格式和程序
。3)在應急狀態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區應急指揮部之間實現信息雙向傳遞。建立有線與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7.7交通運輸保障
。1)區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公路、水路運輸保障工作,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擬定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程序,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執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作的優先安排、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2)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聯系市公安局應當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施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道路設施受損時,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
7.8治安維護保障
在應急狀態下,聯系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秩序。
8監督管理
8.1預案演練
。1)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至少每兩年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2)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并將演練情況報送應急管理部門。
(3)應急預案演練結東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8.2宣傳和培訓
(1)公眾宣傳教育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煙花爆竹事故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2)預案培訓
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要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8.3監督檢查
(1)應急管理部門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査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2)負有應急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進行抽查;發現演練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區應急管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8.4獎勵與責任
。1)獎勵
按有關規定,對在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搶險救援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挽救群眾生命。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優秀表現的。
。2)責任
區直各相關部門、鎮(街道)單位、生產經營單位未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未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教育和培訓,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險救援等行為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9附則
9.1預案定期評估和修訂
。1)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2)預案修訂
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修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3)安全生產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在預案演練或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6)其他應當修訂的情形。
9.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制定。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預案即行廢止。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規范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嚴密防范、科學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全縣人心安定、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縣域內煙花爆竹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的應對處置,及縣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煙花爆竹的先期處置。
1.4煙花爆竹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1.5響應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度和影響范圍,縣應急局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企業、部門、縣級層面均無法處置應對時,提請上級組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
二級應急響應:當確認事故可能超出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由縣政府牽頭,適時啟動縣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企業第一時間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組織自身力量按預案程序開展傷員救護、人員疏散、現場控制等先期處置,如若處置存在困難,報告縣應急局,要立即指導協調或組織應對。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應急局成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局領導小組組成及機構設置
組長:黃強,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何忠潤,副局長
代旭輝,副局長
熊安勇,分管領導
賀平,總工程師
成員:張順芳,救災與物資保障股長
王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徐平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負責人
周正華,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人
黃小駿,安全生產信息平臺監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局辦公室負責人
曾露,火災防治管理股負責人
胥巍,應急救援股負責人
代巧梅,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2.1.2相關股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接收傳達上級決策部署和局領導指示要求并督辦落實;負責本局應急處置綜合協調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及時了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局領導小組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發布安全生產預警和事故信息;負責建立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協調有關專家和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應急救援;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應急救援股:承擔應急值守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根據領導小組指令,牽頭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會商事故處置事項,宣布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狀態;承擔縣級現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跟蹤事故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信息平臺監管中心:做好簡報匯編及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事故處置相關輿情監測應對;負責局機關應急處置相關信息系統、通信網絡運維技術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搜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證言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救災與物資保障股: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疏散群眾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運行機制
3.1應急準備
堅持“預防為主、預處并重”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風險點和危險源的排查、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制定企業應急預案,依法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暢通,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以安全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為基礎,逐步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數據庫,形成政府監督管理、企業及時申報、數據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安全管理綜合信息平臺。通過平臺獲取企業基本信息、企業煙花爆竹存銷量等信息,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控制、風險預警的動態監控,實現對煙花爆竹事故風險的有效控制和應對。
3.2.2預警
并依照法律法規和可控程度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登記核實舉報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預警信息包括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注意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預警信息的發布、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信息,不得編造、發布虛假信息。
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信息后,必須立即核實、研判,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督導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做好前期應對處置工作。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信息報告
縣應急局及相關企業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拓寬煙花爆竹突發事故信息來源途徑。信息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信息來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等?h域煙花爆竹事故信息報告嚴格執行《大英縣突發事件信息報告規定》。
3.3.2先期處置
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生產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救援,并同時向縣應急局報告事故信息。當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范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相關部門并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3.3.3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局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在縣政府的統籌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3.3.4信息發布
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聞發布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信息正確、及時傳遞,并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3.3.5應急結束
當傷亡人員得到有效處置,事故隱患徹底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后,按照“誰指揮,誰負責”的原則,決定應急結束。
3.4后期處置
3.4.1善后處置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后,局領導小組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應急救援征用物資補償及其他善后工作,確保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
3.4.2調查評估
應當按照縣政府的授權或委托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并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托大英縣消防救援大隊建全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號召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聘任技術力量組建專家隊伍。
4.2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的聯系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聯系,依托現有的有線、無線、衛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網絡系統,保證應急期間的信息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
4.3應急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庫,完善設施、設備、物資及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
遂寧化工應急救援隊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隊要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儲備豐富的應急物資,配備完善的應急救援裝備。
督促其它部門、企業要建立物資裝備統計臺賬,掌握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
4.4運輸保障
依托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優先運送處置事故所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危害的人員,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5醫療保障
依托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統籌全縣醫療機構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經開區負責督促轄區企業,積極與縣內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援協議。
5、宣教培訓
5.1演練
適時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并對轄區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各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并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安全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知識、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訓
定期組織煙花爆竹監管干部、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提升預防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督促煙花爆竹企業依法開展本企業相關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應急演練發現預案漏洞等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提請縣委、縣政府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較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和《齊齊哈爾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災難。
(2)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范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公安局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指揮中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系。
(3)必要時,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2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的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的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并傳達落實上級領導指示;負責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并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3)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縣供銷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7)縣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涉及煙花爆竹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3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災難原因分析意見。
(4)參于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4日常工作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管理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2)對全縣范圍內煙花爆竹事故信息進行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針對有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組織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操作手冊。
。4)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信息,組建專家庫和資源庫,并負責聯絡。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絡的聯系、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信息。
。7)匯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8)承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預防
3.1.1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建立煙花爆竹危險場所數據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
3.1.2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1.3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2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災難信息,并定期將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提出事故災難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3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范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較重(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嚴重(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特別嚴重(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災難及險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并及時報告當地縣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縣級預案,并及時報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h、鄉(鎮)級政府負責同志應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發生較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啟動縣級應急救援預案,縣政府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在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4.2基本響應程序
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當地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封鎖事故現場。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范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社會動員?h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設備、器材以及征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持、配合并提供盡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應急決策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事故災難報告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范圍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置,其中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應在市、省、國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1)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協調縣有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救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駐軍支援。
。5)發布啟動應急預案指令。
(6)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
。7)落實上級和縣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4.4指揮協調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自救,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人員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5應急聯動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公安負責,交通等部門參加,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部門負責,公安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愿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部門負責,商務等部門參加,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和征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設備、房屋、場地等用于應急救援。
(8)應急通信組:由通信運營商負責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確保通信暢通。
。9)綜合信息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適時向有關媒體發布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4.6新聞報道
按照相關要求,由宣傳部門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向批準應急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5.1.1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租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
5.1.2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事故救援結束后,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后,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后,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像資料整理歸檔,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序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設備,確保應急參與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6.2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布,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及時調用。
6.3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隊伍。同時要加強以企業、鄉鎮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6.4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等單位負責運輸保障。保證車輛在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及時開展醫療救治,根據需要及時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技術保障
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布,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專家參與起草本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6.8宣傳、培訓和演練
6.8.1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8.2應當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8.3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適時組織向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9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縣應急指揮機構聯系方式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0452-4522818
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0452-2798802
7.3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制定、解釋。
7.3.2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后,應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局備案。應當每三年或者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后,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燃放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無為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xx-20xx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批準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文件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蕪湖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無為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區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于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區)、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范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采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信息共享。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調度,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范。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類型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揮:張金坤(副鎮長)
成員:薛永健(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張棕初(無為市氣象局副局長)
林源(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王文峰(鎮經濟發展辦主任)
劉晨(鎮安監站站長)
王瑞喜(鎮環保站站長)
李福林(城北派出所所長)
繆成東(城南派出所所長)
伍萬里(城郊派出所所長)
陶長武(無城市監所所長)
劉美田(城北市監所所長)
朱代友(城南市監所所長)
王善敬(交警無城中隊中隊長)
各煙花爆竹經營點負責人
成員單位: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信息,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無為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并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無為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搜集。交警無城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設備信息,并協助調用;組織對職權范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并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咨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4、應急響應
4.1信息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信息,經核實后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于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并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后,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后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采取必要措施,盡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后,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沖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后,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圍建立警戒區,并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干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盡量遠離火災現場,采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后撤。
5.2.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后,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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