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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時間:2023-10-18 11:38:41 賽賽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通用17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綜合考量事情或問題相關的因素后所制定的書面計劃。方案應該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通用17篇)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

  為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車場(位)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眾反映突出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位)管理混亂問題,堵漏洞,建制度,強監管,規范收費公共停車場運營管理,切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幸福感、滿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著力整治停車收費亂象,建立健全規范行業監管長效機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車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通過開展停車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停車收費行業亂象得到有效遏制,無證經營、隨意圈地收費、不按標準收費、私自截留停車費等問題得到有效治理,進一步提升公共資源利用效益和社會滿意度。

  二、整治范圍

  整治范圍包含城市道路內收費停車位、政府投資建設的收費公共停車場,以及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利用自有停車場(位)對外提供收費停車服務的專用停車場(以下統稱收費停車場)。

  三、整治重點

  (一)違規設置收費停車場(位)問題。重點整治單位或個人未取得法定許可設置收費停車場(位)進行收費;在免費停車場違規收取停車費用等問題。

  (二)違規引入運營主體問題。重點整治違反相關規定確定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同一公共區域的收費停車場違規發包給多個經營主體運營;運營主體承包后違反規定或約定層層轉包、層層加價等問題。

  (三)違規設置收費標準問題。重點整治價格主管部門未按法定程序確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違規定價等問題。

  (四)違規收取停車費問題。重點整治收費停車場運營主體停車管理員不按停車收費標準收費;不按規定使用稅務部門統一發票或財政部門收費票據;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定價主體、收費標準、計價辦法、收費依據、舉報投訴電話等問題。

  (五)違規進行運營管理問題。重點整治私自截留停車費,不執行相關財務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不依法與停車管理員簽訂勞動合同等問題。

  四、時間步驟

  (一)動員宣傳階段(20xx年7月)

  牽頭部門組織召開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協調會議;各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所確定的任務分工立即開展落實推進工作。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媒體等形式,及時向社會發布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市民發現停車場存在違規行為,可隨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及線索,建立投訴舉報問題臺賬,并按責任分工及時依法查處違規行為,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對突出問題及時整改,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開展自查自糾。根據實施方案相關部門全面開展自查自糾,組織人員對轄區內收費停車場進行摸底排查,梳理分類建立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后,各縣區須明確整改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時間安排,并按照相關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違規問題立行立改、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規范的,一律取締。

  2.深入開展實地督査監管。市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也將采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對收費停車場(位)進行實地督導,對所轄縣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督導檢查和評價。在重點整治基礎上,建立長效制度與機制,全面規范收費停車場(位)設置、運營主體市場準入、收費標準設定、收費停車場(位)運營管理、收費標準執行等重點工作。

  3.加快推廣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車資源。對全市停車資源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建立健全停車基礎數據庫,加快制定公共停車場(位)建設計劃,充分挖掘公共停車場(位)資源潛力,有效擴大行政事業單位、法院、檢察院、群眾團體、國有企業停車場(位)向社會開放,不斷提升城市日益增長的公共停車的承載力,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力爭共同建設一個沒有“停車難”問題的城市。

  (三)總結評價階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結束后,對專項整治行動成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查找弱項和不足,為后續工作提供可行性參考,對專項整治成果進行總結,并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此項整治行動是深入推進“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解難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感、滿意度的一項重要民生實事;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溝通聯系,高效推進整改,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得到落實、取得實效。

  (二)建立臺賬,逐項整治。各部門要對自查中發現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問題整治合賬,將問題整治任務分解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實行逐項問題銷號管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部門聯動,合力整治。各職責部門要認真落實專項整治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作與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況和信息共享,對在整治工作過程中發現的'涉嫌腐敗行為、失職瀆職行為,以及對整治工作不作為亂作為的,要及時移交給同級紀委監委調查處理。

  (四)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部門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力度,通過對整治成效、典型經驗的宣傳介紹,引導形成規范停車收費行業監管的正向合力。同時,廣泛調動全社會參與專項整治工作的積極性,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妥善解決群眾投訴問題,切實讓專項整治行動成為“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務實舉措。

  (五)鞏固成果,長效管理。各單位在協同配合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問題整改整治重點包括停車場違規收費、違規定價等方面總結工作經驗,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切實杜絕反彈現象,實現公共停車場(位)整治的長效化、制度化。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2

  為加強我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范車輛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車資源,促進機動車停車場智能化建設,創造良好城市環境,根據《亳州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安徽省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指導手冊》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滿足市民合理停車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規范停車場運營秩序、引導市民綠色出行為目標,立足城市規劃和交通發展,為改善我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撐。

  二、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市區范圍內除客運、貨運站場外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和面向社會開放的配建停車場。

  三、平臺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和規范,建設本市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

  (一)平臺功能

  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集停車場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務、輔助城市管理等功能為一體,通過停車場信息的動態管理和數據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車服務,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二)架構設計

  1.停車管理系統:具備車輛進出場管理、用戶管理、通行數據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電系統:具備充電樁管理、導航查詢、實時情況展示等功能;

  3.停車誘導系統:向有關單位共享城市停車資源實時使用情況,為搭建城市停車誘導顯示屏提供數據支持;

  4.停車備案系統:協助主管部門開展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停車場收費的備案申請、預審、結果發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統:對外展示停車資源分布、泊位使用情況、停車場運營等實時信息;

  6.數據分析系統:具備停車時段分布、易擁堵時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車場經營情況等數據分析功能,為城市停車場規劃、交通環境治理、停車場經營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智慧出行服務

  基于平臺的數據整合和信息發布功能,定制開發手機App、公眾號和小程序,為市民提供停車泊位引導、新能源充電樁查詢、訂單查詢、線上支付、便民信息發布等服務功能。

  四、運營管理

  (一)平臺運營管理

  平臺運營管理主要包括綜合協調、數據管理、平臺接入、平臺維護、制度規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綜合協調工作:實現“平臺、車場、人員”之間的協調聯動,做好日常工作調度、停車場管理、數據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數據管理工作:做好用戶個人信息、車輛出行軌跡、停車場經營情況、視頻監控等數據的采集、存儲、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統運行產生的全量業務數據對接到市數據中心;

  3.平臺接入工作:預留平臺標準接入端口,實現與我市機動車停車場和政務服務平臺數據的接入;

  4.平臺維護工作:配備專業技術保障人員,保障系統優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補等工作,提升平臺的信息安全等級和抗風險能力;

  5.服務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違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拓展服務功能。

  (二)停車場運營管理

  堅持“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遵循相關標準規定,綜合考慮區域停車需求,規范開展運營管理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1.運營管理方式:

  (1)路內停車位通過人工引導與智能設備相結合的方式,實現停放車輛的信息采集、有償服務和運營管理;

  (2)公共停車場配套安裝出入口自動道閘、車位監測、停車引導等智能化設備,并按國家有關規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應急、安防監控等設施;

  (3)配建停車場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求,具備對外開放條件的可參照公共停車場自主開展運營管理。

  2.停車場接入:平臺建設運營單位應提供標準協議端口,國有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應接入統一的停車信息管理和服務系統平臺,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單位與機動車停車場建設運營單位協商明確運營管理主體。

  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停車場管理運營單位(個人)按照協議端口,通過軟件升級、硬件改造等技術手段打通平臺與停車場之間的數據傳輸通道,保障停車場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務功能:運營管理單位結合停車場實際,合理配置現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規劃建設新能源車輛充電樁等便民配套設施。

  4.規范管理秩序:各停車場運營單位依法辦理注冊、稅務登記和收費備案等手續,在出入口的顯著位置設置統一的.停車場標志,公示經營管理者名稱、營業執照、停車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和監督電話。

  5.規范現場管理:停車場現場管理工作人員應佩戴統一標識,規范文明用語,熟練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設備,定期開展法律法規、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事故應急處理等技能培訓,提升停車服務保障能力。

  6.收費服務管理: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的收費管理根據泊位分布、停車需求、交通擁堵等實際情況,按照市發展改革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實行差異化收費。

  7.電子化支付:通過公眾號、小程序、App等多種支付方式,提供即掃即走、無感支付、通行后付費等電子支付手段。

  8.經營秩序維護: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應協助公安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違規停車和損壞公共停車設施等行為的教育引導和追責工作。針對違規情節嚴重且依法認定為失信行為的,按照規定納入信用信息系統實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停車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設置管理和相關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三)住房發展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配建停車場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區內停車管理機制。

  (四)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制定政府指導價標準。

  (五)數據資源管理部門負責指導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務服務平臺有關工作。

  (六)譙城區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區管委會、亳蕪現代產業園區管委會負責組織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中心宣傳停車政策法規,協調處理停車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糾紛,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運營的機動車停車場接入信息服務平臺。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3

  為進一步推進智慧城市建設,規范城區停車管理秩序,提高停車泊位運行效率,加快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探索建立適應市場化智慧化發展要求的停車管理機制,滿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按照“政府主導、統一管理、企業運營”模式,將城區公共區域臨時停車場停車泊位移交區屬國有企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實現資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實解決中心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等問題。現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城市管理精細化市場化智慧化導向,發揮市場作用,創新治理方式,實行停車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業管理、政府監管轉變,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依法依規,維護穩定的原則。按照市場法則合理配置資源,運用價格杠桿原理,調控解決城區停車難問題,倡導推動市民公共出行、綠色出行、低碳出行。

  2.堅持統一運營,規范管理的原則。立足城區停車場管理現狀,對城區所有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的辦法,推進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

  3.堅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則。積極穩妥解決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主體分散的問題,采取統一磋商、移交的辦法,由國有企業統一管理公共停車資源,實現同城同標、同類同價目標。

  三、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成立寶塔區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賈君亮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辦公室主任由陳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擔任,具體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實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是建設一個平臺。由區城管執法局牽頭,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建設統一運營管理信息系統,采取手持終端錄入車輛號牌、精準計算停車費用,掃碼支付與現金支付相結合的停車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臨時停車場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一系列監管制度,實現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個機制。實行收支兩條線財務制度,停車場收入全部繳入區財政局陜西省非稅收入待解繳科目專戶,區財政局按照停車收費總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區城管執法局進行獎補;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采購設備、人員工資、平臺運營、地面維護、設備更新等支出費用,向區財政局申請核撥。交警、經發、價格監督等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建立相互配合的運行機制。

  五、職責分工

  1.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設置申報,停車場數量核實、交接,及業務管理、檢查指導、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對到期的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2.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的設備采購、平臺建設、服裝采購、管理員選聘培訓、泊位補劃編碼、公示牌制作、平臺運營維護、停車收費管理工作及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3.區財政局:負責核撥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產生的平臺建設、運行維護,設備購置、公示牌制作、破損毀壞市政設施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工資、崗位培訓、社會保險等相關費用和停車場收費票據管理。

  4.市自然資源局寶塔分局:負責擬設置人行道臨時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和議價管理停車場產權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備案登記,對市政設施維修保養實施監督檢查。

  6.市交警支隊:負責設置臨時停車場的審批工作。

  7.區經發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制定工作。

  8.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停車場收費價格的執法工作。

  9.區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對城管執法部門報送的停車管理違規收費及惡意逃費的相關人員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10.區審計局:負責城區臨時停車場財務審計工作。

  11.區城指中心:負責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工作。

  六、實施步驟

  1.建設平臺。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區臨時停車場停車系統管理平臺,對停車泊位進行編號,對停車場、泊位、管理員、收費碼、收費標準進行統一公開。

  2.采購設備。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購手持收費終端機、收費員服裝工作。

  3.招聘人員。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按照停車場數量和工作需要適量招聘停車收費員和管理人員,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費管理人員崗前培訓工作。

  4.移交管理。由區城管執法局負責,對城區未到期的24個拍賣管理停車場采取一次性收回運營管理權,于20xx年7月10日前統一移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進行運營管理,配合區財政在一個月內完成退費工作,總計退費182.25萬元;對城區議價管理停車場進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運營管理權,交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統一運營管理。

  5.建章立制。由區城市環境管理公司負責,對已移交的停車場進行為期一個月的統一運營管理試運行,之后進入常態管理。同時,健全臨時停車場停車收費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績效考核、收費稽查、文明服務等制度規范,實現常態監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精神,不斷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出行停車需求,著力解決停車難、亂停車問題。

  2.密切配合。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工作職責和實施步驟,積極主動推進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工作;區城管執法局要切實發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職責,細化、量化工作任務,明確完成時限,夯實工作責任,確保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順利落地實施。

  3.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做好城區臨時停車場統一運營管理的信息宣傳工作,擴大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樹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意識,全力營造良好的靜態交通秩序。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4

  為全面貫徹全省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精神,落實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動和進一步鞏固提高我縣“全國文明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城市形象,實現“雙城”提質,推進城市功能不斷提升,達到城區“好停車、不堵車”機動車輛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務市民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市委提出的“彰顯省會擔當,唱響南昌品牌”精神為指導,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問題,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停車便利化”為目標,探索適應城市發展和市場規律的停車管理新模式,解決廣大市民停車難的問題,實現城市管理智慧化,進一步提升我縣城市品位,創優城市環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整合城市資源采用市場化運作,授權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創新經營城市理念,實現停車泊位智慧化管理,規范化有序停放。停車管理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停車管理制度不斷健全,停車設施建設配套完備,基本實現機動車增長與停車設施增加協調發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適當、靈活方便的城市停車供應服務管理體系;打造立體的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管理監管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讓市民通過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車泊位,實現我縣停車泊位管理“一張藍圖一目了然,一個網絡便于查找,一支隊伍科學管理”的目標。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車難”問題,事關全體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眾呼聲為第一信號、群眾利益為第一追求、群眾滿意為第一標準,發揚敢闖敢試、負重拼搏、和衷共濟、決戰決勝的'精神,以最大決心、最強合力、最硬舉措、最優服務,拓展停車資源,規范停車管理,降低停車收費,努力滿足市民的停車需求。牢固樹立停車場和停車設施是公共產品和基礎設施的理念,不與民爭利,不以停車收費謀利。

  2.堅持“四管齊下”。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堅持完善規劃、加快建設、加強管理、提高素質“四管齊下”。把靜態交通規劃和動態交通規劃擺到同等重要的位置,進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靜態交通發展規劃;像重視道路建設一樣重視停車場建設,加大停車場的建設力度,做到不欠新帳,逐步償還老帳;完善管理機制,規范收費辦法,釋放停車資源,推進停車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人性化,實現有限停車資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斷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質,做到依法停車、文明停車。

  3.堅持疏堵結合。破解“停車難”問題,既要“開前門”,疏導停車壓力,又要“堵后門”,管住“亂停車”,努力做到該劃的停車泊位“一個不能少”、違法占道停車“一個不能多”。堅持新建和挖潛并舉,在不影響動態交通的前提下,通過在部分時段、部分地段劃定停車泊位等辦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車泊位,讓有車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時,加大依法管理、嚴格管理力度,堅決管住“亂收費、亂停車”。

  4.堅持路權兼顧。破解“停車難”問題,不僅要解決機動車的停車問題,而且要切實保障行人和非機動車的路權優先,妥善處理無車族與有車族之間的利益關系。在確保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優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間施劃機動車停車泊位,通過統籌兼顧,使不同群體相互理解、和諧共處。

  5.堅持投資多元。破解“停車難”問題,充分發揮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把機動車停車設施作為城市基礎設施來對待,每年安排足夠的資金用于停車設施建設;同時要以科學的規劃、優惠的政策鼓勵和吸引民資、外資共同參與停車場的開發、建設、經營,扶持停車場建設走產業化道路,通過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

  6.堅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車難”問題,必須發揮民主的作用,通過發揚民主來改善民生。積極探索建立黨政、媒體、市民“三位一體”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機制,堅持服從多數、關注少數,真正做到破解“停車難”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讓人民檢驗。

  四、管理范圍

  縣城控規區蓮塘、八一(蓮塘片區)、東新、銀三角、金湖、銀湖、八月湖等區域內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不含居民區)。

  五、責任分工

  1.縣行政審批局負責審批縣城控規區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公開招標。

  2.縣發改委審批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的立項,機動車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并核發泊位停車收費許可證。

  3.縣住建局(房管局)負責督促社區、物業小區啟用地下停車庫、規范封閉式小區地面停車泊位管理。

  4.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實行“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按各自職責進行監管,中標企業依法依規運營”的運作模式。商業網點前的停車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車泊位不得從事其它經營性商業活動或轉包。

  5.縣城管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配合,全面梳理現有規劃機動車泊位并取締控規區內的私劃侵占公共場地停車泊位。

  6.縣公安交管大隊牽頭,縣城管局配合,根據南昌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制訂《南昌縣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定》。

  7.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科學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公共區域內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商業街、集貿市場等公共區域在不影響交通市容的情況下,劃定非機動車臨時停放點,道路倆旁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機動車臨時停車泊位。

  8.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城管局、縣商務局合理制定縣城控規區商業網點前臨時占道停車泊位規劃。

  9.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執法,對非機動車占用機動車停車泊位、機動車違規占用公交車停車區、機動車亂停放、占用多個停車泊位、惡意侵占公共資源、占用人行道路等違規停放圈占,對惡意逃費的機動車主由公安交管大隊進行依法處罰。

  10.縣“五車辦”負責對亂停亂放的摩的、拐的等進行整治。

  11.縣城管局、縣公安交管大隊聯合負責對泊位設置進行認定,對在泊位外停放的機動車輛依法處理。

  12.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牽頭,縣公安交管大隊、縣商務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配合對全縣交通狀況,商業網點停車場、各小區停車場,臨時占道停車泊位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接資源共享,以便市民通過網絡查找停車泊位信息,合理規劃行車線路減少車輛因尋找車位造成道路擁堵緩解交通壓力。

  13.由中標企業負責對確定的泊位統一施劃標線編號,設置相關停放標志、標識牌等,費用由中標企業承擔。

  14.縣大數據局負責對平臺技術的審核及數據接口的對接。

  15.縣城管局負責對亂停亂放的電動車、共享單車依法進行整治。

  16.縣電視臺負責對我縣智慧便民停車泊位運營、收費、服務、監督進行宣傳報道,引導廣大市民規范停車。

  17.縣供電公司負責解決停車泊位設備等相關用電問題。

  18.屬地政府(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牽頭,縣城管局、縣住建局(房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公安交管大隊等職能部門配合,對小區現有的建筑,協同物業充分利用內外空間,合理劃定停車泊位,房管、消防、物業等部門共同做好小區內車輛管理,堅決杜絕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現象。

  19.相關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道辦對停車泊位市場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傳、配合、支持。

  六、完成時間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縣城控規區內停車泊位市場化特許經營。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合力推進。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在思想上高度重視,認識上形成共識,行動上形成合力,實行全縣一盤棋,共同發力,各負其職,切實把我縣智慧化停車泊位市場化經營管理作為我縣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的一件大事來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貫徹落實,形成亮點。縣城控規區的停車泊位市場化運營管理是一項便民工程,各相關單位,各鄉鎮(管委會、管理處、街辦)要按照分工抓落實,緊密協調出成效,在規定的時間完成,力爭把好事辦好辦實,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點,讓路更通暢,市民更方便。

  (三)常態管理,持續推進。各管理部門要加大協同力度,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鞏固智慧化停車泊位運營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不斷鞏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車泊位的運營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縣城管局長涂艷彬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縣城管局,具體負責全縣控規區機動車停車泊位規范管理、統一收歸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5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19號)文件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筑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于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范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布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布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區,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區、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布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托經依法批準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項目落實落地。(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采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系,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縣區政府)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項目。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筑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項目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置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筑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盡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設置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項目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補充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并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范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占比不得低于20%。(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規范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余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余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機關事務局、市國資委、市公安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范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范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信息數據采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占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周轉率。(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數據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能停車誘導、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數據,并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國資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布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設備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于路外、繁忙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指導部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范、停車管理服務規范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城管執法局)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調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調度,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6

  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服務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魯建發〔20xx〕4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xx〕13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到20xx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到20xx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為現代城市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科學編制城市停車規劃。組織開展城市停車普查,摸清現有停車設施數量、布局和利用情況,完善停車資源基礎數據庫。中心城區和各縣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市停車規劃。在城市停車規劃、詳細規劃中,要合理確定公交場站的用地規模和布局,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的有效銜接,結合公路、鐵路、機場、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規劃換乘停車設施,優化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市城管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落實配建停車要求。20xx年底前,組織制定或修編居住建筑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醫院和大型商場、文體中心、寫字樓等公共建筑應適當提高配建標準。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明確停車配建要求;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許可證(附圖)中要明確配建車位數量、位置,商住一體小區要詳細區分商業和住宅配建停車位數量和區域;對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嚴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區公共建筑、旅游景區、市場、商住一體小區、商務辦公樓等未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建停車設施的,應當予以補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學校、醫院、居住小區、政務服務中心、商務辦公、旅游景點等周邊區域,充分利用城市邊角地、零星地以及綠地、口袋公園、廣場、操場、體育場館、人防等現有設施場地,發揮其復合功能,大力建設立體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和露天林蔭停車場。將新增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內容,制定年度計劃,明確組織實施主體。(市城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既有配建停車設施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小區,可統籌利用業主共有用地施劃停車位、增建停車設施,并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制定沿街開放區域停車泊位施劃導則,統籌利用沿街開放區域施劃停車泊位,統一規范建筑物退線區停車泊位設置,納入全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統一運營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臨沂城發集團、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路內停車泊位設置。科學制定路內停車策略,平衡停車需求,在老城區、老舊小區等剛性需求區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靈活設置全天停車、夜間免費停車、非高峰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分時段泊位。建立路內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車泊位標志標線,綜合運用現場查處、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檢測方法,加大對違法占用道路停車、僵尸車、不規范停車、擅自改變道路停車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為等查處力度,及時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車泊位的地樁、地鎖及各類雜物。完善路內停車泊位收費政策,讓利于民,加大路內停車免費時長,降低夜間收費標準,縮小計費單位時長。新改建公共停車設施營業后,減少或取消周邊200米范圍內路內停車泊位。(市公安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臨沂城發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車位共享共用。分批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涉密及重點安保單位除外)停車場對社會錯時免費開放。制定相關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務制度,采用黑名單、信用評級等方法,加強停車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單,20xx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單。鼓勵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的車位所有人、管理人錯時對外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大數據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停車服務管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設智慧停車平臺,制定智慧停車聯網接入技術規范和標準,取消經營性停車場登記備案制度,實行停車設施信息聯網登記制度,逐步實現全市停車信息全面聯網,停車設施統一監管。依托智慧停車平臺,建設智慧停車誘導服務系統,為公眾停車提供實時引導、泊位搜尋、收費信息、無感支付等停車全流程服務。加強停車難重點區域綜合治理,將停車設施規模和布局納入詳細規劃編制審批,通過在換乘停車場增設擺渡車、限定停車時長、鼓勵工作人員乘坐班車、合理施劃道路停車位、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及時發布車位動態信息等方式,緩解公共場所周邊停車難。加強對公共停車場改變用途、挪作他用、私設停車場、無照經營等行為的查處。加大違法停車治理處罰力度,及時依法拖移違停車輛,切實根治車輛亂停亂放。加快停車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停車行業協會出臺停車場管理行業規范,引導會員企業加強停車行業自律建設。(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大數據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城發集團、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優化停車場建設模式,創新投融資方式,多措并舉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將停車項目打包,規模化運營。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車規劃前提下,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的,可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可按劃撥方式供地,劃撥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公共停車設施項目符合產權辦理條件的,可整體辦理不動產登記。對不符合當前停車設施管理形勢的制度文件進行清理或修訂,推動制定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健全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壟斷經營特征的'停車設施,停車收費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停車收費定價應實行差異化定價,按照中心城區高于周邊地區、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間的原則確定,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普通住宅車位租賃費和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停車服務費、車位場地使用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機動車停放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停車服務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其車位場地使用費的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確定;長期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位或占用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車服務費或者車位場地使用費;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小時收取,但停放未超過二小時的應當免費。其他停車場鼓勵30分鐘以內短時停車免費。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推行電子計費,推廣使用視頻樁、高位視頻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后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加強對停車設施收費公示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未按定價或公示價格亂收費的行為。建立完善公共資源停車收費管理體系,嚴防停車收費中的群眾身邊腐敗。(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間的政策協同和聯動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縣區政府(管委會)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落實配建停車標準的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建設項目配建停車設施主管部門;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車規劃編制和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推進主管部門;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車管理主管部門;市發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機動車停車設施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主管部門;市市場監管局是停車收費的監督檢查主管部門;其他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7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機動車停放秩序和環境,增加停車資源有效供給,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打造智慧停車建設管理運營新模式,著力提升新區停車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依據《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法規,著力加強規劃引導,以市場化、法制化方式推動停車設施建設,提升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水平,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為改善全區公共秩序、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資源統籌、規劃引領

  統籌考慮現有停車資源供需情況、潛在可新增停車位的空間資源,通過精準規劃引領新區停車設施向精致建設、精明運營邁進。

  2.整體謀劃、突出重點

  充分考慮區本級、開發區未來用地、產業、機動化發展態勢,統一規劃小汽車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大貨車專業停車場。針對城區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商圈、大型醫院、老舊小區以及四個集港區的大貨車停車難問題提出實施方案。

  3.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城市停車設施的動力。

  4.智慧管控、資源共享

  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進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全面推廣錯時共享停車,有效盤活停車資源。

  5.分區定價、調控需求

  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依據不同區域的人口就業崗位密度、公交服務水平、停車供需情況、道路運行速度,制定分區域差異化的停車收費分區,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居民向綠色交通出行方式轉變,緩解重點地區道路交通擁堵。

  (三)主要目標

  到20xx年,全區新增停車位不少于10萬個,其中隨各類地塊開發新建建筑物配建車位不少于8萬個,新建各類公共停車場(樓)停車位不少于5000個,老舊小區內部挖潛車位不少于15000個,嚴格控制路內停車位。基本建成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城市停車供給系統。居住小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集港區大貨車占道違停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建成濱海新區全域智慧停車平臺,示范性智慧停車場(樓)5處,示范性智慧道路停車場15處,聯網停車泊位數量不低于6萬個,經營性停車場(樓)統一電子支付比例超過80%,經營性泊位周轉率提高至2車次/天,泊位平均利用率不低于80%。濱海新區停車創新發展取得突破,停車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初具規模,停車經營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形成社會資本廣泛參與,信息技術與停車產業深度融合,停車資源高效利用,行車有序、停車便捷的新格局。

  到20xx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適、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綠色低碳、群眾滿意的城市停車系統,為濱海新區建設生態、智慧、港產城融合的宜居宜業美麗濱海新城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緩解供需矛盾,有序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1.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夯實工作基礎。開展城區重點片區(濱城核心城區生活區、南北片區生活區)現狀停車資源普查,掌握現狀國有公共停車資源分布情況;構建停車基礎設施信息數據庫。排摸公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開展集港區大貨車停車供需調查。排摸市政道路橋下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設置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排摸閑置地下人防空間資源分布情況,研判改建為地下車庫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整理已收儲,近期無劃撥、出讓計劃的土地資源分布情況,形成資料清單。排摸現狀未利用空地、邊角地資源分布情況,包括政府權屬用地、企業自有用地等。

  2.突出規劃引領。科學編制《濱海新區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20xx-20xx年)》,確定城區小汽車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布局方案、集港區大貨車專業停車場規劃布局方案。組織社區居委會開展轄區內公共停車場建設需求調查,提供建設需求清單。依據《發展規劃》及各方投資意向,制定全區公共停車場建設行動計劃,形成公共停車場建設項目清單,持續滾動更新,有序推進項目實施。

  3.加大居住小區基本停車位供給。多措并舉,下大力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組織開展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挖潛、擴容工作,充分利用小區內部零星空地、邊角地,見縫插針設置停車泊位;通過平改立,提高單位面積泊位供給量。合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次、支路等設置臨時停車位。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鼓勵周邊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場有償對社會開放,緩解小區夜間停車難問題。開展老舊居住小區停車自治試點,充分發揮街鎮、社區居委會、業主、社會資本作用,探索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嚴格執行天津市停車配建標準,同步配建停車設施,做好配建停車設施驗收信息資料報送工作。

  4.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建設集約化的立體停車設施,“十四五”期間著力解決城區重點商圈、大型醫院等地區停車難問題。選取3個示范建設項目,分別為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新建停車樓工程、海河外灘綜合服務中心項目(停車樓)、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新改擴建及改造工程。利用空閑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或具備條件的橋下空間建設臨時停車場。選取杭州道街洋貨輕軌站興港橋作為試點,設置橋下臨時停車場。集港區建設大貨車專業停車場示范項目。推進醫院停車改革試點,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提高停車效率和服務質量。

  5.便捷停車換乘。結合地鐵站同步規劃建設“停車+換乘”停車場,引導綠色出行,減少進入重點地區機動車流,緩解交通擁堵。推進公路客運站、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和城市常規公共交通樞紐等換乘停車設施建設,便捷客流集散。

  6.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大力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利用,激活閑置車位,支持停車企業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車位、零散時間、零散需求,讓現有停車資源“活起來、用起來”。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出一批停車資源共享示范項目,鼓勵寫字樓、居住小區等停車設施錯時共享,提升停車設施使用效率。

  (二)規范路內停車,加大停車秩序綜合治理

  1.加強路內停車位管理。完善區級道路停車位設置審核程序,定期對道路泊位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動態調整道路泊位。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路內停車管理設施,加快實現無感支付;建立全區路內停車電子收費平臺,實現路內停車“一網統管”。

  2.強化停車秩序治理。廣泛宣傳,加大違法停車治理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管人行道違停行為,保障行人路權。加快新能源公交場站建設,逐步消除公交占道停車。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

  (三)規范經營性停車設施軟硬件環境,提升停車運營服務水平

  1.規范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督促經營企業規范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標志牌等軟硬件設施的設置。

  2.整改非法經營性停車設施。逐步減少非法經營性停車場及非法經營停車泊位數量。

  3.查處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逐步減少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比例。

  (四)創新智慧服務,提高停車設施智能化水平

  1.創新管理服務模式。推動公共停車資源整合和智能化改造,開展線下市場化運營服務。推動建設新區統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整合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建立一體化智慧停車體系。實現線上服務和數字化運營,打造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示范項目。引導停車企業開發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集成信息查詢、車位預約、停車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提升市民停車便利度。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研究拓展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等電子化收費方式在停車場(樓)的.應用,提升服務效率。推動各物業小區、商業綜合體、公益類建筑等配套停車場數據接入新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發揮平臺規模效應。(區城市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住房建設委、區建投集團)

  2.支持停車產業發展。鼓勵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企業在智能停車裝備研發、高精度地圖制作、系統軟件開發等方面自主創新,培育新區停車服務龍頭企業,規模化、專業化運營停車資源。壯大一批停車裝備制造與服務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加快停車場(樓)充電設施建設。加強5G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智慧停車應用場景項目。

  (五)強化要素支撐,加大用地和資金保障。

  1.完善用地政策。將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成果納入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將永久性公共停車場規劃成果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公共停車場用地預留和控制。制定新區公共停車場供地實施細則;鼓勵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公共停車場用地;分區域確定不同類型停車場用地基準地價;鼓勵利用短期無出讓計劃的儲備土地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分區域確定最低租金標準;采用租賃或先租后讓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的,租金標準應與出讓金標準相均衡。做好《天津市規劃用地兼容性管理暫行規定》政策解讀和宣貫,鼓勵公共停車場投資方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位的前提下,配建一定比例的經營性設施,增加營收來源。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降低用地成本,明確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

  2.用好財政政策。強化路內停車經營權監管,實現路內停車經營收入反哺停車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智能制造等專項資金,支持高端智能停車裝備研發及產業發展。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3.創新金融政策。根據停車服務企業需求,探索利用停車設施經營權、預期收益等進行市場化融資,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發展停車業務。吸引產業投資基金支持停車設施建設、智慧停車及創新服務等。在公共停車設施領域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盤活存量資產。

  4.健全收費政策。執行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價格杠桿調節作用。執行本市“停車+換乘”優惠相關規定,緩解本區域交通壓力。

  (六)優化市場環境,完善管理主體

  1.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簡化審批流程,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維護保養、運營管理和信息化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

  2.加強建設運營監管。強化停車場(樓)項目建設監管。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加強對停車設施使用后監管,強化對停車服務企業服務質量、規范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3.健全停車管理制度。結合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地方性法規,完善濱海新區停車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停車方面職責分工,為各項停車舉措的實施提供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濱海新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采取雙組長制,陳波副區長、陳玉東副區長任組長,各相關委辦局、開發區、街鎮為成員單位。

  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委。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包括細化停車方面工作任務分工,匯總相關責任部門任務分工完成情況;負責聯系區政府辦,組織召開停車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協調、推動涉及停車場建設、綜合運營服務等工作。

  (二)推進執法聯動

  結合道路交通亂點、堵點,加大違法停車管控力度。強化科技裝備應用,深入推行文明停車勸導制度,發揮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員作用。綜合治理違規經營、改變停車場使用用途和挪作他用、不按要求接入相關數據、占用路內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做好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提質增效工作中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圍繞當前城市停車治理中群眾反映的問題,主動釋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導。重點宣傳停車共治、共享、分區差異化定價等措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8

  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供給短板,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和城市治理智能化水平,推動中心城區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停車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圍繞城市停車資源集約利用、供需矛盾統籌化解,努力探索建立城市智慧停車管理服務體系,切實滿足各類市場主體、人民群眾停車需求,為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堅持政府引領,強化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統籌整合停車資源。完善市場參與機制,堅持“誰建設、誰受益”原則,激發市場主體參與城市智慧停車建設動力。

  2.統一管理、資源共享。建設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平臺,避免重復建設、資源浪費,有序推進五區各類停車資源整合,打造全市停車“一盤棋”的格局,提升停車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推進各類停車資源開放共享,充分發揮停車設施效能。

  3.統籌推進、分類施策。在統一規劃指導的基礎上,根據現有停車需求和區域差異,統籌布局智慧停車場的建設,分區域、分步驟實施。加強重點區域智慧停車場的`建設,優化停車管理結構。

  4.保障支撐、注重實效。建立健全城市停車管理體制機制,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保障。強化日常監管,提升智慧停車規范管理水平,確保城市智慧停車實現長效管理、長遠發展。

  (三)工作目標

  1.交通出行便捷暢通。匯聚整合五區各類停車資源,做到“一個市級停車平臺、統籌停車資源管理”,全面提升車位導航、快速離場、無感支付等出行體驗,讓交通出行更便捷。

  2.管理服務科學高效。實時掌握五區停車態勢,推進停車供需動態平衡,實現資源集約利用、高效共享;對接融入政務云數據平臺,為城市綜合治理提供數據支撐,讓城市管理更智能。

  3.城市形象不斷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規范停車秩序,破解城市停車亂象,改善城市道路通行空間,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工作任務

  (一)加快建設市級統一智慧停車平臺。為避免重復建設,各縣(市、區)不再單獨建設智慧停車平臺,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為基礎,推進各縣(市、區)停車平臺數據對接,打通信息聯通渠道,實現數據共享,加快建成路內路外統一、停車繳費支付渠道統一、用戶服務入口統一的市級智慧停車平臺,有效滿足市場主體、人民群眾不同場景停車需求。推進市級智慧停車平臺與政府數據平臺深度融合,對接融入贛州“城市大腦”,打破“數據壁壘”,推動信息互聯互通、歸集共享,促進贛州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全面推進停車場聯網接入。在不改變產權、不侵犯產權方和運營方收益、不破壞原有停車數據的基礎上,全面推進五區停車場聯網接入智慧停車平臺。市市政公用集團按照“一場一策”的停車場接入方案,簽訂技術服務協議,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停車場,免費進行軟件升級改造實現接入平臺;對不符合技術條件要求的停車場,免費提供設備升級替換改造實現接入平臺。

  20xx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政府投資建設停車場(如機關事業單位、機場、高鐵站、醫院、大型商超、各大景區停車場,路內泊位等)聯網接入工作,發揮引領示范作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民營投資建設的停車場、退讓紅線停車場聯網接入工作;20xx年底前完成住宅類小區停車場聯網接入工作,基本形成“一次掃碼、五區通停、先離后繳、無感支付”的`智慧停車網絡,實現五區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停車管理規范有序。

  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根據停車場管轄范圍,制定具體接入方案,落實具體責任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停車場接入工作。

  (三)完善城市停車平臺支付體系。為實現“先離后繳、無感支付”目標,各類停車場接入市級智慧停車平臺后,由市市政公用集團提供統一支付二維碼,為停車場免費開通微信、支付寶、銀聯、ETC等無感支付方式,統一支付渠道,統一支付體系。各停車場當日停車收入進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專用銀行賬戶進行監管,以“T+1”的`形式由平臺清分至停車場的指定銀行賬戶。

  (四)加強經營性停車場管理。引導鼓勵經營性停車場接入贛州市“五區一體智慧停車”平臺,實行統一管理;嚴格落實經營性停車場明碼標價制度,加強對違規收費、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查處;加強道路停車聯合監督執法,采用現場和非現場執法手段,加大停車違法違章執法力度;完善停車逃費、停車場逃稅行為懲戒措施,促進智慧停車產業有序發展。

  (五)建立五區停車設施資源庫。建立健全城市停車場(位)、設施資源基礎數據庫,全面掌握設施資源總量、分布狀況、權屬、收費等基礎信息,為城市交通、路網、城建規劃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參考。完善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深挖停車設施數據價值,按照差異化供給和集約式發展策略,提升城市靜態交通規劃建設水平,有效滿足各類停車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工作聯動協調推進機制,統籌五區停車資源,協調解決智慧停車平臺建設重大突出問題,加強對智慧停車建設工作的協調推進和監督指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對口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任副組長,五區政府(管委會)、相關市直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的贛州“五區一體智慧停車”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指導、協調智慧停車平臺建設管理、聯網接入,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范,保證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二)強化落實機制。各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方案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強化協調配合,每月20日前將進展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管局要加強項目推進協調調度,并將各區目標完成情況納入中心城區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推動各項工作高效有序推進。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媒體廣告等宣傳手段,向社會廣泛宣傳智慧停車的作用、成效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指導市民正確認識智慧停車平臺,提高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引導市民建立停車付費、有序停車、共建共享意識,共同構建贛州停車管理新格局。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9

  為進一步助推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有效緩解市民出行難等突出問題,不斷完善城市綜合交通環境秩序,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20xx年金華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要點》,經研究,決定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根本扭轉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局面,圍繞20xx年成功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總目標,按照“高標準、高水平、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努力完善市區停車基礎設施、優化停車管理服務、嚴格違法行為處罰、常態化文明停車宣傳教育,著力推進“停車難、停車亂”問題解決,實現市區停車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

  二、目標任務

  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拓展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監管。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加大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公共(臨時、配建)停車場新(改、擴)建工作。一是充分挖潛現有資源,盤活閑置土地,街路兩側、社區(村)轄區零星空地,統籌推進各區、街道(鄉鎮)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提檔改造工作。要求各區公共、臨時停車場(項目)新(改、擴)建20個以上,配建項目10個以上,新增泊位9000個以上。二是臨時停車場要求場地簡易硬化、停車泊位規范施劃、面向社會開放停車服務。三是加快在建停車場的工程施工進度,對已建成的停車場所盡快竣工驗收。

  (二)開展道路停車設施規范提檔工作。對照文明城市創建標準,結合省治堵工作要求,開展停車設施規范提檔,保障行人道路的`完整性、延續性。一是全面排查道路設置不規范的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停車泊位,摸清底數。二是在確保行人通行安全順暢,滿足路面承載能力,不占壓盲道,滿足群眾綠色出行停車需求的前提下,全面增劃(修復、規范)道路停車泊位8000個,全面清理整治不規范停車泊位。三是全面優化主次干道兩側隔離設施(隔離欄、石墩、石柱)4000米,做到“減量、提質”。四是重點商圈周邊規范設置一批快遞運營車輛臨時停車區域。

  (三)充分發揮公共停車資源效能最大化。一是進一步盤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現有停車資源,加大非工作時間對外開放力度。二是建立健全道路停車收費機制,拓展停車收費范圍,提高道路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三是進一步拓展10條道路夜間限時停車,緩解老舊小區和開放式小區居民停車難問題。

  (四)規范對共享單車企業市場運維管理的監管。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平臺,加強行業監督管理,有效控制和規范共享單車的.市場投放,強力推進共享單車電子圍欄技術應用,規范共享單車的入欄停放,新增共享單車電子圍欄1000個,停車泊位10000個,有效解決城市共享單車隨意亂停放問題。

  (五)嚴管重罰與親民執法相結合,有效打擊市區亂停車的現象。一是以主次干道、車站廣場、核心商圈、農貿市場周邊、背街小巷停車管理為重點,加大對機動車、電瓶車、共享單車等違停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影響市容和交通安全的違停車輛,實施現場拖離處置。二是深化道路兩側無圍墻收費停車場所停車秩序的管理。三是規范小區停車管理。四是及時查處單位(個人)擅自私劃或占用停車泊位的行為。五是加大社區道路規停車執法力度,賦予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城中村物業保安一定的協管權,確保社區道路停車規范有序。六是優化違停執法管理工作新舉措。在確保停車秩序規范有序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違停管理工作新舉措,積極回應市民對停車秩序管理的更高期待、更高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20xx年是金華文明城市創建決勝年,“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質規范文明出行的重要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內容。各區政府(管委會)、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各項部署工作,以認真負責的態度,真抓實干,扎實推進,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各區政府(管委會)要牽頭組織,積極協調,制定出臺相關政策和措施,落實各項經費保障措施,加快轄區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積極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有效增加市區公共停車泊位供給。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建立專人聯系制度,密切配合,共同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強化督導,狠抓落實。市區“停車難、停車亂”專項治理工作已列入對各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相關部門的年終考評,對專項治理工作成效和進展情況將加強督導檢查力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措施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結合督查問題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問責。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0

  根據省辦公廳印發《xx省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xx政發〔20xx〕xx號)通知要求,規范市區公共停車收費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提升停車管理水平,結合xx市實際,特制定xx市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將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作為黨史的學習教育“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內容,整治規范停車收費管理行為,嚴肅查處利用公共停車資源謀私貪腐問題,堅決防止公共停車領域的“腐敗”,以整治促規范,以規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車長效管理水平,讓市民群眾從專項整治中有更多的獲得感。

  (二)基本原則。

  1.政府統籌,部門聯動。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有關部門(單位)、街道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作聯動,共同推進整治工作。

  2.科學組織,系統治理。將整治工作與解決停車難問題協同推進,排查存在問題,分析管理現狀,因地制宜、分類整治,提升城市停車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問題,嚴肅懲處。聚焦公共停車收費管理中損害群眾利益和費用流失等突出問題,綜合運用批評教育、告誡提醒、行政處罰、通報問責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停車收費財政收入不流失。涉嫌違法違紀的,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依紀、依法查處。

  4.鞏固成果,整體提升。全面鞏固整治成果,推動停車設施建設,完善日常監管機制,綜合運用信息化手段,進一步提高停車便利化程度和長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圍。本次整治范圍為市區道路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等公共停車資源。重點整治公共停車資源管理中的收費問題。

  (四)工作目標。圍繞“集中整治、統一規范、整體提升”的.總體目標,對非法設置的停車設施實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締擅自設置且不符合條件的停車設施,符合條件的,督促按規定完善手續;對合法設置的停車收費設施實施統一規范,糾正停車管理的各類違規收費行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實停車管理特別是收費制度;對城市的公共停車管理實施整體提升,推動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道路停車泊位合理施劃,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長效化管理水平;對停車收費管理中的違法違紀問題實施有效懲處,嚴肅查處利用公共停車資源的謀私貪腐問題。

  二、整治內容

  (一)整治停車收費問題。整治各類停車收費管理違法違規問題,重點包括:未經批準自行設置停車設施并收費的行為;未獲得收費許可擅自收費的行為;未按規定的收費區域、標準、時間以及優惠政策收費的行為;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行為;不按規定收費方式收費、不提供發票的行為;私自收取包月費等截留行為;擺放物品、私設地鎖等強行占用行為;公共停車收費未及時繳入財政的行為。

  (二)規范停車服務管理。按照《xx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泰府規〔20xx〕x號),完善停車服務收費機制,發揮價格杠桿對供需關系的調節作用,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別化收費,體現“路內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內、白天高于夜間”的政策導向。督促停車服務經營單位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落實內部經營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加強對停車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技能培訓,避免違規收費,加強停車收費人員的收費行為監管,提高停車服務水平。

  (三)提升長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進“停車便利化工程”實施意見》(xx委〔20xx〕x號),加快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從嚴控制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科學劃定停車泊位,加快補齊停車設施短板。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泊位對外開放,探索小區停車泊位錯時共享,有效緩解停車難問題。推動智慧停車系統和電子支付平臺建設,綜合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物聯網、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提高停車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實現人工現場收費向電子收費轉變。積極推進停車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停車管理機構,完善停車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長效機制,推廣應用“停車指數”,推動停車管理規范化和智能化發展、提升市民群眾滿意度。

  (四)查處違法違紀行為。聯合開展停車收費專項檢查,加強派駐監督和巡察監督,堅決查處私自截留停車費、收取停車管理員好處費、“吃空餉”等違法行為,堅決避免權力壟斷滋生腐敗和監管漏洞“有隙可乘”,堅決遏制停車收費管理領域的私用公共資源謀私貪腐問題。全面梳理停車收費信訪舉報案件,查處市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停車收費管理違法違紀問題。

  三、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摸底排查階段(20xx年6月)。對照整治范圍、目標和內容,結合有關部門職責,組織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車收費管理總體情況,認真填報省、市下發的相關表單,建立城市道路停車和公共停車設施及收費情況檔案。對排查出的停車收費管理問題、違規違紀和信訪舉報線索等,形成問題清單。

  第二階段:整治規范階段(20xx年7月至8月)。對照問題清單開展整治,逐一解決問題;針對共性問題完善機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車收費管理規范化水平。紀檢監察機關開展暗訪督查,發現案件苗頭開展有針對性的深入調查。

  第三階段:提升總結階段(20xx年9月)。結合問題發現,分析問題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長效管理的對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車收費管理長效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為推進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強化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車收費管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發改委、公安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審計局、綜合指揮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xx局,負責統籌協調整治工作,各責任單位結合自身所承擔的工作任務抓好落實。

  (二)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共同推進整治工作。發改委負責完善停車服務收費管理政策、標準。公安局負責道路停車泊位設置,組織查處違法停車行為。xx局負責加強對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服務行為的監管,制定和完善服務標準和規范。住建局負責人防設施停車的監管。市場監管局加強對停車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對停車設施經營者或者管理者的價格違法行為予以查處。財政局負責加強公共停車收費收支管理。審計局加強停車收費的審計監督。xx市區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綜合指揮中心發揮12345政府熱線作用,加強停車收費投訴舉報的接收、轉辦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負責查處停車收費違法違紀行為。其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整治各項工作。

  (三)完善推進機制,推動工作落實。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各有關部門(單位)每月月底前匯總上報整治工作進展。建立工作調度機制,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調度會議,聽取情況匯報,推動解決存在問題。建立情況通報機制,宣傳推廣整治工作中經驗做法和創新舉措,對重視程度不高、推進措施不力、整治進展緩慢、工作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建立紀檢監察聯動機制,對涉及停車收費管理中的謀私貪腐問題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辦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加強宣傳發動,暢通市民舉報渠道,引導市民廣泛參與,保證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營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圍。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1

  一、管理目標

  制定及落實停車場管理規范,完善停車場的安全管理,保障車輛停放安全,轄區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確保車場設施設備之運轉正常安全,防止事故發生。明確停車場管理的有償保管責任還是車位的有償使用,并向進入停車場車主明確此關系。

  二、崗位設置及管理架構

  1、建議停車場之崗位設置如下:停車場內設流動巡邏崗,同時,監控中心也負責停車場內部之監控。

  2、建議停車場之管理架構如下:

  三、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紀律和職業道德

  1.停車場主管職責

  1.1對保安主管負責,服從上級安排,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依法循章對交通、車輛進行管理。

  1.2經常視察車場、并確保各停車位正確使用,保證車道、車場出入口周圍道路暢通。

  1.3熟悉掌握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布署安排,優先保證業主使用車位,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停放費。

  1.4安排和調動屬下人員的工作時間,合理分派所有工作給予屬下員工,確使他們嚴格遵照指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5負責監督和落實員工崗位職責,對員工進行崗位職責、工作規程、車管儀器操作等相關知識的培訓和法制教育及職業道德教育,并安排定期對員工進行考核,填寫《員工考核表》,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及服務質素。

  1.6負責每日工作檢查,并填寫《車輛管理日檢表》。

  1.7負責對外協調與聯系,處理車輛管理方面的問題和客戶投訴。

  1.8熟悉停車場內的信道結構、安全系統、消防設備及通風系統、轄區道路,車位使用情況,負責對車場內公共設施、車管系統的運行情況清潔等監管工作,以確保車場管理工作順利及有效開展。

  1.9負責執行現場監管制度,對任何員工涉及違反紀律事情應該迅速及徹底調查,并及時上報并提出處理建議。

  1.10定期召開班組會議,檢討工作表現,并籍此溝通現場管理人員。

  1.11根據工作需要和上級的指示,有權調動下屬人員加強某區域的管理工作,定時向上級主管匯報工作。

  2.車場管理員職責(可由巡邏崗擔任)

  2.1負責對停車場內停泊車輛之管理工作,指揮好車道的交通秩序,使車道、車場出入口周圍保持暢通。

  2.2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

  2.3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牌,對出入車輛按規定和程序指揮放行。

  2.4登記所有出入車輛之數據,包括車牌號碼、停放位置、出入時間。對于所有訪客車輛或并無有效停車證者,須登記其欲到訪住戶詳情,情形許可下登記訪客司機的個人資料。

  2.5負責指揮區內車輛行駛和停放,經常巡視車場并確使各停車位正確使用,督促所有車輛正確使用行車線和停車位,維持停車秩序,保證車輛停放安全。

  2.6負責對停車場現場的`巡視查看,如發生任何未經受權人士、可疑人物留連停車場,應立即規勸或命令其離開,如有需要,立即呈報上級主管或監控中心注意監察。

  2.7負責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熟悉停車場內的.信道結構,安全系統、消防設備及通風系統等,以便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夠從容應付。

  2.8如發生交通意外,應記錄和拍攝有關數據包括涉及車輛損壞情況等,并須立即呈報領班或秩序部。

  2.9當發現任何車輛未鎖好或門窗未關好,應留駐現場值勤并錄像及立即呈報上級主管設法通知車主,防止發生失竊現象。

  2.10禁止任何刻意違反交通標志及泊車規定之車輛進入停車場。

  2.11任何停車場的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機或車主索取任何利益或報酬。

  2.12未經許可,禁止任何車輛在停車泊位或車道上維修或清洗車輛。

  2.13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自離職守。

  3.車場管理人員紀律

  4.1儀容整潔,著裝整齊。

  4.2執行公司文明禮貌用語規范,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4.3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4值班前禁止喝酒,值班時禁止喝酒、吸煙、吃東西。

  4.5不準在值班時會客、看報紙、聽廣播,及做其它與值班責任無關的事。

  4.6愛護各種器具,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隨意攜帶外出。

  4.7服從指令,嚴守公司制度,嚴守職業道德,不準假公濟私,不詢私舞弊。

  4.8不準借娛樂為名搞變相賭博。

  4.9團結互助,禁止鬧糾紛,不做不利于團結的事。

  4.10愛護公司及公共財產,嚴守公司及客戶秘密。

  4.11保持良好的品德及行為。

  4.12不得擅自收受利益。

  4.車場管理人員職業道德

  5.1熱愛工作,盡忠職守,敬業樂業;

  5.2熱誠服務,堅守職責,任勞任怨;

  5.3遵紀守法,服從指揮,嚴于律己;

  5.4堅持原則,是非分明;

  5.5無私奉獻,廉潔自律;

  5.6精于業務,勤奮好學;

  5.7文明服務,禮貌待人;

  5.8謙虛誠實,不謀私利。

  5.車場清潔人員職責

  6.1負責停車場內清潔衛生,保護車場整潔;

  6.2按照公司制定的停車場清潔服務安排及標準進行工作;

  6.3負責停車場配套設備及消防設施、排風口及照明等系統的清潔工作;

  6.4保障停車場排水溝的暢通、定期清理。

  6.車場工程技術人員職責

  7.1負責每天對車場的巡查,保證各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

  7.2對車場內的消防系統、排風系統、照明系統、排水系統等做周月檢工作,排除故障隱患,并認真執行運行管理規程。

  7.3負責對停車管理收費系統運行狀態的檢測,發現故障立即上報并填寫《車場設備日檢表》,同時迅速聯系設備供貨商進行維修,做好協助工作。 7.4負責車場內停車標識,建筑物等公共設施的檢查維護工作,以確保場管理工作順利及有效開展。

  7.5協助車場清潔人員清除排水渠的污積、排風口及地面油污的清潔工作。

  7.監控室值班人員職責

  8.1熟悉掌握監控室設備的性能在,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密切注視車場內車輛行駛,人員進出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并錄像,并采取相應的應對程序處理。

  8.2工作時間嚴格遵守中控室值班制度,不得脫崗或拓瞌睡。

  8.3認真、仔細地做好值班記錄。

  8.4愛護監控室的設施、設備及所有物品,發現故障應立即向公司匯報。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2

  為集中治理影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行車難、停車難、走路難和交通秩序亂等突出問題,規范交通行為,改善交通秩序,緩解交通擁堵,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在全市統一開展市、縣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全市統一部署,各級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原則,綜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規劃先行、建管并舉,深入實施城市“暢通工程”;開展“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加大執法力度,整治交通違法行為;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交通結構。通過綜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營造安全暢通、和諧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

  二、整治目標

  (一)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治理機制進一步健全,相關部門職責明確,責任落實,形成管理合力。

  (二)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素質明顯提高。

  (三)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四)道路基礎設施完好,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組織、路口渠化、信號配時科學合理。

  (五)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通擁堵得到有效緩解。

  (六)職能部門管理能力增強,執法水平提高,執法形象進一步改善。

  三、整治重點

  (一)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

  (二)機動車亂停亂放。

  (三)挪用或者改變停車場用途。

  (四)占用人行道、車行道擺攤、設點等經營活動,違規挖掘道路、占道施工、堆物等行為。

  (五)公交車、出租車爭道搶行、亂停亂靠。

  (六)機動車不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七)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非法載客營運。

  (八)交通管理設施設置不規范、不齊全、不合理。

  (九)貨運車輛拋灑滴漏。

  (十)摩托車、電瓶三輪車、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十一)城市交通“亂點”、“堵點”和交通事故“黑點”。

  (十二)機動車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號牌。

  (十三)外牌摩托車闖。

  (十四)其他嚴重影響城區交通秩序的違法行為。

  四、職責分工

  (一)市公安局:負責市區道路交通的組織疏導,提高道路利用率和通行效率;管理和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停車場管理,規范市區停車秩序;改進執法裝備,加快智能交通管理建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制定市區交通管理規劃和交通安全規劃。

  (二)市規劃局:負責制定和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停車場規劃;積極開展交通影響評價制度的落實工作,對市區的道路、停車場等交通工程和新改建大型項目建設進行交通影響評價,確保新改建項目對交通不產生較大影響。

  (三)市建設局:負責建設和維護市區道路基礎設施、公共停車場;建設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嚴格市區占用、挖掘道路的審批,新建、改建、擴建的道路五年內不得挖掘。

  (四)市城管局:負責及時清理市區占用人行道、車行道的各類經營攤點、商鋪、售貨亭及違法開挖、占道、搭建、堆物等行為;規范市區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及時清理亂停亂放非機動車;嚴格規范各類占道廣告審批管理;規范工程渣土、環衛車輛運輸,保持市區道路清潔。

  (五)市交通局:負責城區公路交通設施建設與維護和新改建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以及監控系統等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落實公交優先政策,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強公交、出租車行業監管,提高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抓好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整治工作,嚴格規范市區運輸市場秩序;制定和完善市區公共交通規劃。

  (六)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負責協調新聞單位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力度;組織開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勸導活動和文明交通創建活動。

  (七)市財政局:負責將交通管理和城市道路設施維護經費納入部門預算;提供停車場、電動自行車專用收費票據。

  (八)市物價局:負責制定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

  (九)市高教委、市教育局:負責所屬學校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督促區教育局落實校車及駕駛人的監管措施;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法制教育內容,加強在校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情況納入操行評定,切實提高廣大學生的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十)市經貿委: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生產企業的規范和指導,引導企業嚴格貫徹國家及行業有關標準。

  (十一)連云港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銷售機動車或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企業的監管;對銷售未經國家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機動車型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對銷售未經許可生產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的經營企業予以查封或吊銷營業執照。

  (十二)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對機動車和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車等非機動車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的監管;查處不執行國家技術標準或不嚴格進行車輛成品質量檢驗,致使不合格車輛出廠銷售的行為。

  (十三)市廣電局、連云港日報社:負責在媒體上開辟宣傳專欄,報道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營造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的輿論環境。

  (十四)市安監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整改措施。

  (十五)市級機關工委:負責市級機關及其公務人員、聘用人員遵守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教育,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落實。

  (十六)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七)連云港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集中開展軍車運行專項整頓,教育廣大官兵帶頭遵守交通法規,樹立文明風尚。

  (十八)各區政府:作為本轄區綜合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

  (十九)其他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集中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各縣政府和部門職責、任務分工參照市區執行。

  五、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日至5月16日)

  1、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各縣區、各職能部門組織對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危及交通安全、容易引發交通擁堵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認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

  2、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圍繞“和諧交通、文明交通、綠色交通”的主題,采取多種手段,宣傳綜合整治的意義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曝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及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倡導文明駕車、文明騎車、文明走路,努力在全社會營造文明交通氛圍。在政府的網站開設綜合整治專欄、市民論壇和意見箱,通報整治情況,收集社情民意,爭取群眾關注和支持。5月10日上午組織全市啟動儀式,開展簽名活動,發出倡議。5月10日至16日為集中宣傳周,通過發放宣傳材料、擺放交通文明與安全漫畫、掛圖、展板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7日至7月31日)

  1、開展路通秩序整治。深入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闖紅燈的問題,對行人、非機動車帶頭闖紅燈和不聽勸阻的,堅決予以處罰,同時抄告行為人所在單位。對機關車輛闖紅燈的`,一律從嚴查處,并抄告市委辦、市政府辦和市監察局。市文明辦要積極發動社會力量參與維護交通秩序,定期組織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開展交通違法勸導活動,引導廣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2、開展重點地區和路段整治。建設、工商、城管等部門要以繁華商業區、車站碼頭、旅游景點、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區和學校、醫院周邊道路為重點,抓好占道攤點、售貨亭、堆物以及違規挖掘、搭建清理整治,還路于民,切實解決行車難、走路難的問題。各區、縣城區要排出一批“亂點”、“堵點”,組織優勢力量,采取綜合措施集中攻堅,力爭在短期內取得明顯成效。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確措施、期限、責任人,并留存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由政府掛牌整治。

  3、開展車輛停放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充分利用次干道、支路開辟臨時停車場,并加大巡管力度,從嚴取締違法停車行為,對妨礙交通,特別是堵塞消防通道、妨礙消防設施使用的違停車輛,一律拖移。對擅自封閉公共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要堅決依法予以從嚴查處,并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城管部門要規范城區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對亂停亂放和無人認領的非機動車予以清理。

  4、開展重點車輛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公交、出租車交通違法行為要建立排行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抄告行業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督促加強教育管理。要結合全國治理自行車被盜專項行動,完善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工作,引導非機動車規范行駛。交通部門要在公交、出租車行業開展整頓,對交通違法行為多、事故高發、交通安全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及其他車輛違法營運的,要堅決予以查處。城管部門要嚴格渣土、環衛車輛的管理,從嚴整治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三)鞏固深化階段(8月1日至12月31日)

  1、完善各項交通專業規劃。規劃、建設、公安、交通等部門要按照全市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結合交通發展狀況,抓緊編制和修訂完善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和交通管理、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停車場建設等專業規劃,確定城市交通發展目標和戰略,強化規劃指導作用。

  2、加強停車場的建設與管理。公安部門要牽頭抓好車輛停放管理,并會同規劃、建設、城管等部門制定出臺全市停車場建設及管理辦法。規劃、建設、公安等部門要根據全市道路交通狀況和未來公共停車需求,制定停車泊位配建標準,加強公共停車場建設,鼓勵社會單位開放內部停車場,方便駕駛人就近停車。物價部門要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高停車場利用率。

  3、完善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部門要繼續加大對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步伐,增加路網密度,優化路網結構,整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嚴格控制開挖五年內的新建道路,在重大市政工程施工期間,盡可能減小對交通的影響,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新建、改建道路一律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與規劃和驗收,并要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即時配套建設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監控、防撞護欄等交通安全設施。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加強交通組織研究,完善指路標志系統,調整設置不合理的公交站點,積極推廣綠波控制、信號錯時配置技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大力實施公交優先戰略。交通、建設、公安部門以及海通集團要研究城市發展公共交通的基本思路,優化公共交通設施布局,加快建設公共汽車專用車道和港灣式停靠站,配套建設交叉口公交優先通行控制系統和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全面提升公共交通行業的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運營水平,并建立城市公交優先評估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為公交行業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要增加線網密度,努力擴大公交覆蓋面,逐步實現票價優惠、線路優化、車輛優質的目標,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要加快公交企業改革,規范企業化運作,增強企業發展活力。要逐步限制市區摩托車發展和外牌摩托車行駛,進一步優化市區交通結構,提高公交分擔率和道路通行能力。

  5、強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規范客運市場秩序。交通部門和海通集團要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安全監管,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報廢及檢驗不合格、安全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上路行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抓好各項規章制度的健全和落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意識教育,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要按照“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方針,加大對摩的、殘疾人機動輪車以及其他車輛非法營運的打擊力度,并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為公共交通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四)總結表彰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各縣、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整治方案的目標、任務和要求,認真檢查總結整治工作,凡工作力度不大,整治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的,進行掛牌整治,限期改變面貌。同時,要按照整體推進、全面提高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邊整治、邊鞏固、邊提高,及時發現和整改問題,進一步推動整治工作深入開展。要注意總結整治中的成功做法和經驗,完善制度和規范,形成有效的工作機制,實行常態管理。市整治辦要按照方案要求,量化整治目標,制定考核辦法,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兌現獎懲。整治結束后,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縣區綜合整治情況組織考核驗收,對城市交通環境明顯改善,交通秩序明顯好轉,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組織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顯的,進行全市通報批評,并取消本年度相關創建活動的參評資格。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全市城市交通綜合整治,是改善城市交通面貌,提高城市綜合水平的重要舉措。各縣、區政府及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整治工作作為城市各項創建工作的基礎抓緊抓實。為加強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經貿、公安、建設、規劃、城管、交通、財政、物價、教育、工商、質監、安監、監察、機關工委、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各區政府以及警備區司令部、武警支隊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負責對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指導、督促檢查、信息反饋和考核驗收。各縣、區也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認真組織實施。

  (二)落實整治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相關職能部門要落實責任,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好這次綜合整治行動。市規劃、建設、交通、城管等部門在審批各項建設、管理項目前,要嚴格落實交通影響評價制度,充分考慮項目的建設或實施對交通所產生的影響,防止對城市交通帶來災害性影響。要通過整治完善工作機制,成立由市政府領導掛帥負責,規劃、建設、經貿、發展改革、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參加的交通決策協調機構,綜合指揮協調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等重大事項,破解城市交通難題,保證決策的權威性、科學性和連續性,提高政府管理城市、服務社會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

  (三)嚴格文明執法,強化督查指導。要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的要求,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把執法目的與執法效果統一起來,切實提高為民執法服務水平。對黨政機關公務車輛、警車、軍車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罰,抄告所在單位,在新聞媒體曝光,列為機關作風評議內容。各縣區及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加強情況反饋和信息報送。要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市民代表視察評議整治工作。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組織檢查考核、排名通報,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3

  為持續鞏固我縣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進一步規范縣城道路文明交通秩序,保障群眾安全出行,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即日起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的要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深入開展以縣城建成區為重點的`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提升城市道路文明交通綜合管理水平,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標任務

  切實規范交通秩序。按照“安全、文明、暢通”的工作總目標,以城市建成區為重點,延伸開展“小街巷”治理,不斷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現代化治理水平。

  有效控制非法營運。通過對電動三、四輪車非法生產、銷售渠道的整治,切斷電動三、四輪車滋生泛濫的源頭,有效控制未經登記上路行駛的非法營運行為。

  健全完善長效機制。通過綜合整治,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職責明晰、協同配合、嚴格執法、規范有序的交通秩序管理長效機制。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由劉波兼任,具體負責創建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報送等日常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主動落實本轄區內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屬地管理責任,對本轄區擁有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四輪車的人員進行再摸排再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存檔;鄉、村兩級要加強對非機動車、行人不文明交通行為的勸阻教育。

  (二)縣公安局:加強社會治安秩序管理,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聯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聚眾鬧事、阻撓執法等行為,對胡攪蠻纏、擾亂公共秩序的依法處理。

  (三)縣交通運輸局:嚴厲打擊車輛非法載客行為;負責調研全縣公交線路分布情況,合理增加運力,滿足群眾出行需求,并加強汽車站管理,客運車、公交車必須全部進站,做到環境整潔、設施完好。

  (四)縣教育局: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督促各學校加強上、下學時段監督檢查,責成班主任對班級學生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乘坐電動三、四輪車,騎乘電動二輪車規范佩戴安全頭盔。

  (五)縣交警大隊:

  ①重點查處行人闖紅燈、不走人行橫道、翻越護欄,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闖紅燈、逆行、不戴安全頭盔,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不禮讓斑馬線、逆行、酒駕、超員、隨意掉頭等違法行為;

  ②負責禁行標識的更新和設置;

  ③對駛入禁行區的違法行駛的電動三、四輪車依法予以處罰;

  ④加大警力投入,設施“多警”聯勤機制,通過完善高效指揮系統、優化交通勤務模式、增加路面巡邏頻次、加大路面見警率和管事率等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公安交警主力軍作用,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水平,實現路口提效、路段增速、路網擴能的工作目標;⑤制定“小街巷”“一巷一策”治理措施,通過實施單停單行、車種禁限、設施改造等措施,設置“公告牌”,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工作機制,主動打通小街巷與城市主干道的循環節點,形成循環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完成背街小巷“微循環”改造。

  (六)縣市場局:負責依法查處、取締非法銷售電動三、四輪車違法行為;對非法銷售行為依法查處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配合做好集中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七)縣住建局:負責排查整治縣城內各施工工地非法使用電動三、四輪車和農用車、“黑車”等情況。

  (八)縣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加大占道經營整治力度,對主次干道、小街巷、城鄉接合部等區域開展專項整治,對臨街占道經營的商鋪進行清理整頓,依法取締“占道經營”“以路為市”的馬路市場等交通亂象;加強對自行車、電動二輪車的停放管理,規范停放秩序。

  (九)縣融媒體中心:做好縣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跟蹤報道,設立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做好輿論引導,對不文明行為人和蠻橫滋事者予以曝光,營造濃厚社會氛圍。

  (十)縣環衛中心:杜絕使用電動三、四輪和農用車運輸垃圾的行為;杜絕使用無駕駛資質人員和無牌車輛上路行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鄉鎮、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鄉鎮、各單位要在文明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縣城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縣城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文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各鄉鎮、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通報表揚,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4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于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創建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違章停車率小于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范圍內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小學門口安全設施等設置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范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盡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xx、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范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范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范圍內各類占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范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置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置;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后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出租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置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志規范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頻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性的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信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愿服務活動,組織志愿服務隊伍,深入社區、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范單位(村鎮、社區)”、“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范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范創建。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干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創建區域不少于4個示范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創建示范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創建),要充分發揮創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創建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創建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創建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并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創建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范區域、道路、路口創建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制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后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5

  為進一步改善停車環境,緩解城區停車難問題,規范重點區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進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結合阜城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著眼阜城停車供需矛盾,突出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按照見縫插針、合理布局的原則,堅持應建盡建、能建則建,計劃在停車需求大的城區,充分利用城區內長期閑置和拆遷后短期內不能利用的地塊新建臨時停車場89處,新增臨時停車泊位9316個,快速推進阜城公共停車場建設,緩解城區停車壓力。

  二、建設主體

  市臨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臨時停車場建設工作,潁州、潁泉、潁東區政府負責臨時停車場建設管理,公安、城管執法部門負責路邊臨時停車泊位施劃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潁州、潁泉、潁東區政府負責轄區范圍內具備條件的'臨時停車場建設;城市道路范圍內施劃停車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門在不影響行人、行車安全的情況下負責實施;城市道路機動車道外具備條件施劃的停車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實施。

  三、工作任務

  (一)合理選址

  自然資源和規劃、城市管理、機關事務管理、公安交警、城鄉建設等部門和潁州、潁東、潁泉區政府在阜城城區范圍內摸排具備條件建設臨時停車場的空地,重點排查已完成征遷或部分完成征遷待建地塊、主次干道周邊閑置地塊、政府收儲地塊等;市機關事務管理處和市直有關單位摸排由市機關事務管理處負責管理和產權屬于市直機關的具備條件建設臨時停車場的地塊,梳理出三個月以上無法利用的閑置地塊,統籌考慮地塊周邊停車需求、交通通行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臨時停車場建設選址。

  (二)加快建設

  各臨時停車場建設主體根據任務分工,立即啟動建設工作,全力推進,力爭8月底前完成建設投入運營。潁州區計劃建設臨時停車場54處,新增臨時停車泊位5589個;潁泉區計劃建設臨時停車場15處,新增臨時停車泊位1758個;潁東區計劃建設臨時停車場20處,新增臨時停車泊位1969個。

  (三)加強管理

  按照“誰建設、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新建臨時停車場由各建設主體或其委托的停車場管理部門負責日常運維管理,按照省市關于臨時停車場收費規定,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核定收費標準后,依法依規收取停車費用。同時,本著以人為本、便民利民和讓利與民的原則,停車設施建成后,免收停車費用不少于三個月,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引導車輛規范停放在臨時停車場,確保停車場竣工投入運營后,盡快實現車輛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級臨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副市長王玉峰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夏金銳任副組長,市直相關單位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海闊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臨時停車場建設的.統籌協調推進工作。各地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落實責任,勇于攻堅,全力推進臨時停車場建設工作。

  (二)加快項目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倒排工作時間節點,加快項目建設,力爭8月底前完成建設投入運營,緩解城區停車壓力,方便群眾出行。

  (三)加強督促檢查。市臨時停車場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開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辦,確保建設目標落實到位;定期對各責任主體單位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調度通報,各責任單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完善獎補政策。各臨時停車場建設主體要積極籌措資金,確保臨時停車場建設工作順利實施。工程驗收合格后,統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設資金補貼,補貼資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根據工程最終結算結果進行撥付。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6

  為進一步緩解我市中心城區停車矛盾,切實改善交通出行環境,促進城市全面協調發展,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解決我市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鞏固成果、擴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信息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則

  (一)鞏固成果,規范管理。鞏固中心城區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不斷拓展停車資源,強力整治停車亂象,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周轉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符合我市實際的停車管理法規制度,加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二)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修改完善出臺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布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加大停車設施建設力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三)突出重點,挖掘潛力。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給,分區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擴大增量。

  (四)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五)信息驅動,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逐步將現有和新建停車設施納入平臺統一管理,促進停車管理科學化和信息資源共享化。加快推進立體化、智能化停車設施建設,從單一化的“地面”式停車轉向多元化的“空間”式停車。

  三、工作任務

  (一)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鞏固緩解停車難工作成果。一是持續強化停車執法管理,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隨意侵占道路等違法行為,對私設錐桶、私劃車位、“僵尸車”等占用公共資源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臨時工(空)地停車泊位、人防車位等,無建設要求或其它特殊情況繼續保持對外開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并舉車位,要定期督查“回頭望”,嚴防“只售不租”現象反彈;四是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范停車經營管理秩序。(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2.利用閑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閑置土地、拆遷征收未開發空地、邊角地帶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3.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優化停車供給結構

  1.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系,結合城市區位特征、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布局、規模和建設時序,編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2.科學配建建筑物停車設施。加強建設項目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根據各類建設項目停車需求,合理確定停車設施配建指標,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筑按照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3.規范施劃道路停車泊位。科學分析道路停車泊位的位置、數量等對交通的影響,在不侵占非機動車通行空間的路段單側或雙側設置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進行優化提升,對新開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原則,可視具體情況增加停車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科學調控停車需求

  1.推動內部停車設施對外開放。有序引導現有停車資源對外開放,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內部停車場在節假日、雙休日對外開放。(責任單位: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2.整治改變規劃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進一步強化運營商家事中事后監管,嚴格排查整治改變建筑物配建停車位使用性質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

  3.著力緩解住宅小區停車矛盾。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對拒不落實政府緩解停車難工作的.開發企業由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誠信考核,給予扣分處理。推動小區車位實行租售并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按停車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會錯時開放、有償使用。結合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通過改造空閑場地、拆除違章建筑等措施增設車位,改善老舊小區停車現狀。優化小區內部及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條件下,利用周邊路段設置夜間限時停車泊位,滿足居民夜間停放需求。(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4.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完善中心城區停車價格機制,嚴格規范停車經營秩序,提升停車收費服務水平。經營性停車場遵循市場規律和合理盈利原則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利用政府公共資源設置的停車場實行政府定價。充分發揮價格杠桿作用,按照“路內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區域高于外圍區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基本原則,推動制定分路段、分時段的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停車需求,有效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5.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堅持公共交通組織“精耕細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間,通過增設公交線路、增加公交運營時間、提高發班頻次和優化線路、站點布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統籌考慮道路條件、日常騎行率等因素,科學確定共享單車(助力車)投放規模和停放點位,加強電子圍欄技術應用,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引導市民綠色出行。(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6.提升停車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推廣運用,融通停車資源數據信息,推動停車管理和移動互聯網應用融合發展,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現代信息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創新停車共治模式,破解重點區域停車難題

  1.優化醫院內部停車供給結構。鼓勵醫院職工停車需求向周邊空余停車設施疏解,將醫院車位提供給就診車輛。優化醫院內部交通組織,推行進出口獨立設置、車流單向同行、增設臨時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內外部交通循環。(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自然資源局)

  2.科學治理學校周邊停車問題。針對接送學生車輛潮汐化特點,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利用校園周邊停車資源設置臨時停靠通道,合理設置臨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干擾。在中心城區車流量大、道路狹窄路段的學校,探索實施錯時上學和彈性放學,有效分散接送學生車輛。(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五)強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車財政資金保障

  3.積極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制定規范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立項審批、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項目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對建設機械式停車設施的,可參照相關特種設備安裝標準執行,結合實際制定設備年檢費用減免政策。停車設施可依法設置廣告。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加快制定停車產業化發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破解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區、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適時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成員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計劃),緊盯任務目標,采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成員單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計劃)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信息(姓名、職務、聯系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28日前將截至目前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領導小組辦公室,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后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考核辦將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列入年度任務考核目標,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此項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聯合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各成員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并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由市城管局、市廣播電視臺、漢中日報社負責,其他成員單位參與,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引導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經營管理方案 17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并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xx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xx年,布局合理、供給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范》,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區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區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占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項目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采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持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項目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于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項目。〔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衛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持我市停車裝備制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能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停車信息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數據信息,依法依規開放停車數據,促進停車信息共享。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與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信息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能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數據、物聯網、第五代移動通信(5G)、“互聯網+”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持停車服務企業依托“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調度、資源共享及大數據分析研判等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辦、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并在全市復制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游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閑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區、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化智能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文明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項目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項目打包、統一招標、規范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持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項目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項目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放寬準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信息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項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項目實行備案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設備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運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范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權限范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臺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類型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范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范,構建多層次標準規范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筑和不同類型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項目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并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范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設備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置消防通道并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按職責分工負責〕

  4.規范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占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金融支持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于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采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人行滄州市中心支行、滄州銀保監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項目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閑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采取劃撥方式供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布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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