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安全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家校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了保障你的孩子在校內外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孩子健康成長,特與貴家長制訂如下協議: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根據學校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集體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嚴禁孩子駕騎摩托車,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郊游、進入“三廳二室一網吧、會見網友”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責任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5、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暴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煙、喝酒、打架斗毆、偷盜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并加以管教。
7、教育自己的子女愛護學校所有公物和設施,如有破壞行為,則照價加倍賠償。
8、教育子女不進入在建工地,不攀爬、跳躍學校設施高處,在宿舍內文明住宿,不做危險的事情。
9、教育子女自覺理財,不吃零食,不吃有害身體健康的食品,不將零食帶進校園,自覺維護校園環境衛生。
10、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寢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11、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離校,學生因事不能及時到校的,請家長主動與班主任聯系。如學生在規定的放假時間未返家,家長應主動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否則由家長自負責任。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應積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生命最寶貴,安全重如山。讓我們攜起手來,為孩子創造一個美好的明天。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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