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委托服務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委托服務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委托服務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地 址:電話: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地 址:電話: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浙江南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20100010653769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第 審
訴訟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審的,不包含執行委托和上訴委托;委托二審的,不包括執行和再審。
(2)甲方與 案的訴前調查。
(3)甲方與 已生效判決/裁決的申請執行代理。
(4)甲方與 之糾紛的非訴訟調解。
(5)關于 事件/項目的咨詢 /談判 /出具法律意見書 /起草或審查合同。
二.委托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項范圍(具體以委托書為準):
(1)一般代理(訴訟/仲裁),僅為程序代理,無實體處分權。
(2)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的特
別授權訴訟/仲裁代理。
三.承辦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
它律師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評
估、論證、公證等)都可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
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重新安排律師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完成合同義務;如果甲方書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律師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
(1)計件收費方式,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
寫¥元.如果提起反訴或者遭致反訴,按照反訴標的計算新增律師費。
(2)分階段/績效/目標收費方式:,在沒有按照約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師費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師費的支付與結算:
律師費僅僅是指支付給乙方即律所的經營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律師費,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首付人民幣¥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條的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六、其它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理直接費用部分,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預付人民幣¥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務或此預付款用盡后憑票據按實報銷。
(2)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支間接費用部分,實際發生時由律師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緊急情況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費用墊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內)按實單獨結算。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師費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或者(3)種辦法支付的向甲方報銷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相關票據憑證或者正式稅務發票。
八、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權行事,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律師無權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戶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師接替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師對因案件代理關系而獲取的甲方隱私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提供虛假證據,不得虛假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的資料、真實性的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住址、聯系方式等,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如期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甲方的訴訟目的和訴訟要求,應當合法、合情、合理。
十、證據和財物
(1)乙方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不收取或者代為保管證據原件;因庭審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親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證據原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本事務完成后甲方要求返還的,除依法應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由其歸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請取回。重要證據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收取歸卷的,須在提供證據時,向法庭或者仲裁機構說明情
況和原因,并經其許可案件審理結束后申請取回。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財物,所有權屬于甲方,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第十條所述的證據和財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甲方委托乙方代為保管,本條內容即視為保管合同內容,雙方保管合同關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為條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過30天。
(1)甲方未要求歸還證據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機關必須留存歸檔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財物,甲方拒絕接受或者未予響應的;或者雖予響應但一
直未來領取的;或者因甲方變更聯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無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為保管證據或財物期間,認為必要時可自行決定將該證據或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管期限屆滿(自乙方書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計)后,乙方對所保管的證據和財物可作任意處分而不再負任何責任。但所保管的財物是人民幣現款的,應在甲方于任何時候主張權利時,歸還本金余額,不計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產生的各種合理費用,甲方未予清償的,乙方有權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留置處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財物中的現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三、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如上訴、再審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務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消訴訟、駁回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執行中止或終止裁定書;如一審委托不包括執行和上訴代理。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解除委托關系;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或者達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書制作;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消滅或終止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一律不予退還。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逾期超過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費用支付逾期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證據或者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約定以計件方式收費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以計時方式收費的,按解除時的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律師費;以分階段/績效/目標/風險方式收費的,按實際所處的階段或績效或者目標或者風險結算律師費。
十七、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律師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約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限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八、訴訟風險提示告知和委托人(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以及非虛假訴訟的承諾
乙方和乙方律師已經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委托的法律事務的訴訟風險已經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師根據甲方陳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托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乙方和律師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提供的有關法律意見或者發表的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公安、司法機關就一定能給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免于處罰或者無罪等有利的結果。
甲方即委托人(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承諾對進行虛假訴訟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十九、免責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或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師免責。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快件、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較為合適的送達方式。
二十二、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就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南潯司法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并由甲方實際支付了約定的律師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產品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 》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版本, 共______個用戶,隨產品附帶加正式銷售發票一張,密狗一個用戶,光盤一張,許可證卡一張,總價格為___________元(全部大寫)。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件進行拷貝、復制、泄露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軟件系統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系統的遠程安裝,并通過e快件向甲方郵寄軟件光盤,光盤包括軟件系統安裝程序、用戶使用手冊。
4.服務:
(1)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年期的服務(從軟件安裝日起),包含:軟件系統的版本升級和補丁代碼升級,軟件系統的遠程技術支持。
(2) 甲方通過電話和ea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技術服務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響應和認真服務,努力確保甲方所購系統的正常使用。
(3) 乙方軟件是XXX,甲方需要改動并進行二次開發,工作量過大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二、服務期滿后的收費標準
________年服務期滿后,如果甲方還需要乙方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則雙方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三、 軟件系統的安裝和驗收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購軟件系統的遠程安裝服務,甲方需事先做好相關的技術準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軟件系統能夠在甲方服務器上正常并連續運行10個工作日即為驗收合格。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有管轄權的法律仲裁機構。
3.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公司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
委托服務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建設項目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以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服務的建設項目概況
1.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項目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擬建建設項目規模
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數:_________,管線名稱:_________,長度:_________
1.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服務內容
2.1建設項目現場踏勘
2.2建設項目選址定點
2.3提供規劃設計條件和有關資料
2.4比選規劃設計方案
2.5提供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技術標準咨詢服務。
2.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任務完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有關文件和資料
文件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容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托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甲乙雙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務費用標準按省物價局黑價聯[20xx]162號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2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或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度_________%,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項目服務內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內,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費用,即(大寫)_________萬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雙方責任
5.1甲方責任
5.1.1甲方委托規劃技術服務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和明確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實性和時限負責。
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0天以內,乙方完成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相應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的時間。
5.1.2甲方變更委托服務項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誤,導致乙方返工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甲方應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費用,具體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5.1.3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展服務工作的,乙方應當返還甲方已支付費用的50%;乙方已開展工作的,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服務費用總額支付給乙方。
5.1.4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款規定的費用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規劃技術服務費。甲方逾期支付一天,應向乙方多支付相應金額千分之一的逾期滯納金。
5.1.5甲方應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
5.2乙方責任
5.2.1乙方應按省物價局黑價聯字[20xx]162號和黑建規[20xx]41號及有關規定開展規劃技術服務活動。
5.2.2乙方對提交的委托項目規劃技術服務成果質量負責。
5.2.3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應返還甲方所支付的服務費用。
5.2.4因乙方延誤規劃技術服務成果提交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核減該項目規劃技術服務費總額的千分之一,核減的最高限額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當及時協商并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7.3雙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義務后,本合同即終止。
委托方(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受委托方(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營業執照編號
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帳戶
委托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重慶石橋房地產開發總公司
通訊地址:
九龍坡區石橋鋪石楊路15號25樓
聯系電話:
乙方:
重慶廣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通訊地址:
九龍坡區石橋鋪科創路4號6樓
聯系電話:
86136366
為有利于西部商城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維護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保證設施設備的穩定運行,根據相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及乙方與西部商城業主大會簽訂的《西部商城物業服務合同》,結合西部商城物業管理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并委托乙方對甲方所使用的地下車庫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同西部商城業主委員會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即(從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二、物業服務內容:
(一)、共用部分設施的管理
1、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
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屋蓋、屋面、甲方所使用商場樓層范圍以外與甲方有關的的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等;
2、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
具體包括供電系統、消防系統、閉路監控系統、主給水、下水管道、污水管、發電機設備、共用照明、化糞池、雨水管等。
3、保修期范圍內的由(重慶石橋房地產開發總公司)承擔,保修期范圍以外的依照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執行。
注:專有部分是指在建筑物中能夠單獨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該空間或區域內為實現房屋使用功能而設置的相關管線設施;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有部分以外的,屬于建筑物相關業主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場所、空間、設施和設備。
(二)清潔衛生
甲方所使用車庫場所以內的清掃、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清運。
(三)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四)對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按甲方要求對停放車輛收取停車費。
(五)對車庫收費系統的管理以及承擔200元/次以下的維護費用。
(六)安全防范
甲方所使用車庫范圍內外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
(七)水、電等代收代繳。
(八)乙方負責對車庫管理人員的聘用及全面管理工作,相關人員的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
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一)物業服務費:每月按每個車位75元收取。
即:395×75=29625(元)大寫貳萬久仟陸佰貳拾伍圓正
(二)、 其他政府指定代收費用另行收取。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法享有所租賃物業的權利;
2、有權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工作中不清楚事項進行詢問,并得到答復;
3、有權依法使用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4、有權知曉乙方向甲方分攤的共用水電費、代收費的合理計算方法和原則;
5、有權享有由乙方按物業服務合同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6、有權監督乙方的各項管理服務工作并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7、認同并遵守本合同有關條款,有義務執行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物業管理制度;
委托服務合同 篇5
××律( )非訴字第號
委托方(甲方):××公司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許××、李××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1.甲方向乙方預交律師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2.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律師從事非訴訟調查(如果必要)、代表職工或企業與有關部門談判(如果有)、向相關當事人發送律師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費用。
3.元律師費中的××萬元系預收費用,凡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工作中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文印打字費、通訊費、餐飲費,憑發票在××萬元中進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必要的訴訟(如果有),雙方協商另立合同,代理費再從××萬元剩余余額中支付。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為受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6
服務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病毒名稱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為其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_________腺病毒,腺病毒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條 費用及價格(人民幣)
1.病毒的載體構建、重組、擴增和純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購買;
2.合同總價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所購買的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復制品、衍生產品將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實驗組中進行實驗研究,在任何情況下決不用于人類,決不用于以謀利(直接或間接)為目的的生物制藥以及臨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權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義將購買的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復制品、衍生產品轉移、出售或租借給他人使用。
3.保證乙方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及其一切復制品、衍生產品進行的研究符合現行的法律法規,不得應用甲方腺病毒產品進行有損于人類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過程中經本產品及其一切復制、衍生產品處理過之動物、植物、蛋類以及乳制品等均應妥善處理,決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課題組在發表文章中注明該重組腺病毒購自甲方,并將已發表文章復印一份給甲方。
6.甲方的腺病毒產品是由人5型腺病毒改造而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安全使用腺病毒原則。任何違反該原則而引起的實驗人員或其他人員的健康問題,甲方概不承擔法律責任。
7.若乙方不再應用本產品須將其銷毀或返還甲方。
8.乙方承諾在使用本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做出任何有損于甲方的言論或行為。
9.乙方對其提供技術服務的病毒不得轉賣、轉送及商業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病毒制品后,應立即將其分成小份裝于無菌的病毒凍存管中并低溫保存于-20℃,避免反復凍融而導致病毒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當引起的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病毒產品需經過嚴格的質量控制,其所攜帶的基因經過測序確證無誤。
2.甲方的腺病毒產品通過快遞公司送達乙方。
3.如果乙方對產品質量有任何異議,請在貨到后一周內及時與甲方聯系,甲方將復核產品的質量狀況,并給予乙方滿意的答復。
第五條 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術服務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報告:
1.成果:重組腺病毒,分別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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