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合同匯總6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服務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服務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于20xx年11月1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不再續訂勞動合同,并于 年 月 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
二、根據《勞動合同書》及雙方協商約定,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剩余服務費,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甲方服務費支付。
三、《勞動合同書》終止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所有工作辦理好交接手續,包括乙方掌握和使用的公司一切文件、資料、信息、數據、 圖表、工作記錄,包括電子文檔及有關物品等向甲方移交清楚;同時交接經手過的工作事項。
四、具體程序: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說明材料。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五、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不因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引起任何訴訟。除本協議書約定外,甲、乙雙方基于勞動關系所產生的其它一切權利義務均已了結,甲、乙不存在任何爭議。此后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提出任何要求。
六、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固 話: 手機: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體驗室地址:
一、窗戶信息
業務代表: 公司代表簽名/蓋章: 客戶確認:
二、合同正文
甲方在對旭亮隔音窗(以下簡稱:產品)的(包括但不限于)性能、指標、顏色、形狀、價格均有詳細了解的情況下,同意將其門窗工程承包給乙方設計、生產、安裝、改造。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使項目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安全條款:產品安裝后,甲方不得自行更改或拆卸。如確有需要或發現異常,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駐當地辦事處派工程技術人員維護。產品的使用和維護,參照《旭亮隔音門窗的使用和維護》執行。
2、驗收條款:產品尺寸以及開啟方式按照《旭亮隔音門窗設計方案》驗收;聲學工程按照“預估”指標驗收。
3、財務條款:合同簽定時,甲方須預付50%定金;工程款除未安裝部分外,余款應在安裝當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結清,否則乙方有權按照剩余款項的0.6%/天收到取滯納金。
4、生效條款:本合同以收到甲方定金為生效前提;本合同需同時擁有公司蓋章、公司代表簽名方能生效,否則無效。
5、維保條款:在非人為損壞的情況下,玻璃維保五年;其余(包括型材、五金配件、密封條、通風器等)維保二年,維保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免費更換;維保期外需維保的,只收材料費及工本費。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照《合同法》執行。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服務合同 篇3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就委托居間人居間促成位于的轉讓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擬購買位于 宗土地,現特委托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宗土地權屬的成功交易。
第二條 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第三方交納信譽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屬的成功交易。
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3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五條 為確保成功促成該宗土地成功交易后,居間人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居間報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方應向第三方重慶學苑律師所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信譽保證金,并委托該所 律師作為該信譽保證金的托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甲方交納的信譽保證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由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無息返回給甲方,剩余部分繼續由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并按約定支付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1、居間報酬
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報酬按照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金額 ﹪的標準收取。
甲方、甲方股東或甲方關聯公司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之后,無論土地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甲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間報酬。
第七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2、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系,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需要乙方為其員工供餐,且乙方具備提供該供餐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供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服務內容
1.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必須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1.2 乙方按照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時間向甲方提供団膳膳食服務。
二、 供餐期限
2.1合同有效期為半年,自 20xx年 11 月 01 日至 20xx 年10 月 30 日。
三、 供餐規格
3.1乙方需按照以下價格向甲方提供午餐:餐費標準為 14 元/份。雙方可以根據市場變化,協商調整價格,但應有書面記載簽字形成補充協議,以昭信守。
3.2 菜品組合標準:
【2大葷 + 2蔬菜 + 湯 + 飯+飲料/水果】/份(菜品可供挑選)。
3.3供餐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11:30 - 13:00,結算按具體實發數為準。
四、 甲方的義務
4.1提供供餐場所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衛生部門要求的必要服務場地或場所(以下簡稱“供餐場所”),以便乙方能良好的履行本協議以及有效附件約定的義務。此服務場所位于 甲方廠區內餐廳 。
4.2報知用餐人數
為配合乙方的正常供餐,甲方須于當天上午9:30之前報上當天用餐人員的大致數量。
五、 乙方的義務
5.1人員配備:
5.1.1乙方應派遣訓練有素、符合餐飲服務健康標準同時領有健康合格證的人員來現場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服務并承諾建立從業人員晨檢制度,發現有咳嗽、發熱、腹瀉等癥狀不得安排其參加當日的現場操作。
5.1.2乙方提供所有在甲方服務的人員名單及健康證,若有人員調動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更新人員的健康證,甲方認可后才能開始進入現場操作。且現場操作人員的健康證到期后必須及時更新。
5.1.3現場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公司規章制度,若有違反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或做相應的處罰。
5.1.4 乙方必須做到每日按時送餐,保證供餐時間,特殊情況下,應適當延長供餐時間。
5.2管理制度
5.2.1乙方安全使用和妥善保養甲方所提供的設備和用具,若有損壞,乙方需做相應的賠償。
5.2.2若發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經上級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確系乙方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該等損失包括搶救費、后續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直至喪葬費等,給甲方造成的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甲方也有權一并主張賠償。
5.2.3乙方人員在服務的過程中,意外受傷乙方自行承擔擔責任。
5.3衛生及產品質量
5.3.1 乙方為提供約定的供餐服務可從乙方認為合適的供應渠道采購制作食品所需的原材料和消耗材料,并保證所購原材料和消耗材料質量符合衛生部門規定的標準。
5.3.2 乙方務必嚴格檢查進貨的衛生及質量,保證所有食物不隔餐使用以確保提供給甲方的飯菜質量。
5.3.3乙方需在供餐服務中保持衛生清潔,遵守甲方制定的衛生方面的規章制度,餐飲中剩余物以及餐廳衛生均由乙方負責,餐飲垃圾應及時回收,全面負責甲方備餐間的整潔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同時遵守政府的有關衛生與健康規定。
5.3.4 甲方人員在用餐期間若發現異物,乙方人員應及時對應解決,做相應的補償,若出現次數過多,甲方有權給乙方以相應的處罰措施。
5.3.5 乙方根據本協議規定負責安排營養均衡、花色品種豐富的菜單及其它有關的供餐服務事宜,并須取得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的認可。
5.3.6 乙方承諾所制作的食品符合衛生部門的要求,并對每天提供的主要食品留樣48小時。
5.4檢查監督
5.4.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人員在不影響乙方正常運營的前提下,檢查供餐場所及相關工作。
5.4.2 乙方將專門指派一名員工擔任現場服務主管,負責供餐服務現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已經同甲方的日常聯絡工作。
六、 付款
6.1.1乙方根據甲方上月實際用餐數量于每月的_5__日交甲方核實后,根據本協議3.1條款的價格于每月_10__日前開具合法有效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應及時核對,并于每月__25__日前以轉帳的方式向乙方付款。以上日期若遇節假日,相應順延。
6.1.2 乙方承擔因提供本協議約定的供餐服務而產生的應繳稅費。
七、 協議終止
7.1 如果一方有下述7.1.1款情況發生,另一方可以立即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或
解除本協議:
7.1.1 一方成為解散、清算、破產程序的主體;或者該方的債權人接管其經營,或者一方的相當大一部分的財產或資產被政府、法院扣押、查封或沒收從而實質性影響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
7.2 如果甲乙任何一方單方提前解除本協議,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一個月期滿協議自動終止;且雙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八、 違約責任
8.1 由于乙方過失而發生集體食物中毒等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8.3 乙方一月內發生三次送餐時間超過半小時以上的,甲方有權在當月結賬時扣除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8.4 乙方配餐質量下降,品種單調,引致甲方人員就餐滿意投訴的,乙方須立即整改,整改直至甲方相關負責人滿意為止。
九、 不可抗力
9.1協議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時,可以解除此協議,但應急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其損失。
十、 爭辯、爭議解決方式
10.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補充條款具有等同于或高于本協議的效力。
10.2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
本協議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各自單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20xx 年 月
日 日期:20xx 年 月 日
服務合同 篇5
甲方:X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做好農機專業化服務工作,及時準確的為廣大農民提供農機專業服務,確保糧食豐產、豐收,增加農民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作業項目:機耕、機插、機收。
作業地點:
作業面積:叁仟零壹畝.
作業時間:20xx年2月8日至20xx年11月20日
如訂立合同時不能確定具體起始時間,乙方應在作業前5天通知甲方具體作業時間。
二、合同價款:分早晚兩造結算。每造100元/畝 總價:100X3001=300100元,大寫:叁拾萬零壹佰元整。
三、作業質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作業服務質量應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
2、雙方對作業質量存在爭議需要進行鑒定的,以具有法定資格的鑒定部門 出具的書面鑒定意見為準。鑒定費用由主張方墊付,由責任方承擔。
四、結算期限
乙方先帶機作業,作業完成并甲方經驗收合格后,款項在15天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一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合同的,應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一方變更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3、乙方因作業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4、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為乙方作業提供便利條件或組織驗收的,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5、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效證明顯。
5、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農機主管部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名):
XX年XX月XX日: 乙方(蓋章、簽名)
服務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 傳 話:________________ 真: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 傳 話:________________ 真: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 】萬達廣場(下稱“本項目”)的物業服務企業,乙方為綠化養護服務專 業機構。為做好本項目綠化工作,創造優美環境,樹立本項目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為 本項目約定區域提供綠化養護服務(下稱“綠化養護服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經友 好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服務期限
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期限為【 起,至【 為準。 服務起始日起 60 日為考察期。考察期內,如甲方認為乙方提供的綠化養護服務不 符合本合同約定, 甲方有權立即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 而無需向乙方說明任何理由。 本合同自甲方通知到達乙方時終止, 雙方按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的天數結算綠化養護 服務費用,除此之外,甲方無需承擔其他任何費用或責任。 】年【 】月【 】個月,暫定自【 】年【 】月【 】日】日止,服務起始日最終以甲方“進場通知書”
二、服務內容及標準
1. 乙方綠化服務內容包括本項目公共區域的草坪、灌木、喬木、盆栽、花壇、 水景植物等(具體詳見附件一《綠化移交清單》 )的日常養護。
2.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綠化養護標準》列明標準提供綠化養護服務。如有附件未明確事項,應按不低于通常綠化養護要求的標準執行。
三、履約保證金
1.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 2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圓整的履約 保證金,作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擔保。
2. 如發生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應承擔的賠償金或違 約金,該等扣除金額將視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賠償金或違約金。 乙方應在甲 方扣款后 2 個工作日內補足履約保證金。
3. 服務期限屆滿,甲方在與乙方結算付清綠化養護服務費后 5 個工作日內, 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余額(不計息) ;乙方應同時退還甲方履約保證金收據 原件。
四、綠化養護服務費
1. 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提供綠化養護服務。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費為人 民幣【 】圓整/月(¥【】/月) ,服務期限內綠化養護服務費合計人民幣【】圓整(¥【】。 )
2. 前述綠化養護服務費固定包干,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約定作業面積誤差、 物價上漲、最低工資標準或社保交費基數上調、人員配置增加、設備配置 調整等)調增,其中已包含管理費、綠化養護材料費、綠化設備使用與折 舊費、人員成本、服裝費、保險、稅金、利潤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綠化 養護服務及其他約定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費用。除此之外,甲 方無需就本合同項下綠化養護服務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
五、 綠化養護服務費支付
1. 綠化養護服務費按月結算支付。乙方完成每月綠化養護服務,經甲方確認 后 10 個日歷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上月的綠化養護服務費。
2. 乙方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 開 戶 行: 【】 帳
甲方向以上帳戶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付款義務。 乙方應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開具足額合法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 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服務區域內綠植的安全保護。
2. 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綠化養護服務涉及水、電接駁點及水電供應。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庫房及綠化垃圾堆放點,其面積及位置由甲方 視情況決定。 物料庫房只能作為暫時存放乙方服務作業所必須使用的綠化養護用品的倉 庫及乙方人員臨時休息室,不得作為乙方人員住宿場所,不得存放易燃易 爆有毒及放射性等危險品,不得改作他用。綠化垃圾堆放點的日常維護與 衛生清潔由乙方負責。
3.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綠化養護服務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執行甲方修 改意見。
4. 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駐場人員簽到簿,核查乙方綠化服務人員數量。 甲方有權對乙方綠化服務人員進行檢查考評。甲方認為不合格的人員,乙 方應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調換。
5. 甲方應要求甲方員工自覺維護乙方勞動成果,并應對有損乙方勞動成果之 不當行為予以制止或糾正。
6. 甲方應按約定向乙方支付保潔服務費。 甲方不因簽署、執行本合同及對乙方人員實施現場監管而與乙方人員建立 勞動或勞務關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對其人員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保證派駐本項目現場的綠化服務人員,每日不少于【 】名,其中專業 園藝師每日不少于【 】名。若前述人數不能保證乙方服務達到附件四標準,乙方應及時自行增補人員,但綠化養護服務費不因此調整。
2. 乙方派駐本項目的綠化服務人員年齡應在 30~40 歲之間, 具備本合同項下 綠化養護服務豐富經驗。
3. 乙方應確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勞動合同關系,自行承擔乙方人員的工資、 住房公積金、勞保福利、各項保險(含社保等)等費用,并向甲方提供相 關證明文件復印件備案。乙方處理與其人員勞動糾紛不得影響本合同正常 履行。
4. 乙方不得雇傭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如未成年人、患有嚴重傳染性 疾病人員等,否則由此產生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 應全額賠償。
5. 乙方保證自己具備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合法資格,并負責辦理綠化服務 人員上崗涉及的全部審批手續,否則因此遭致部門處罰,乙方承擔全 部責任。服務期限內,乙方應確保上述資格的持續有效性,否則甲方有權 立即解除本合同。
6. 乙方應為綠化服務人員提供安全防護設備、工具,并進行安全培訓,確保 其作業過程中人身安全。如綠化服務人員在作業中發生安全事故導致受傷 或死亡,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7.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署次日向甲方提交本項目綠化服務方案。該等服務方案 經甲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乙方應按經甲方確認的服務方案進行 提供綠化養護服務。
8. 乙方確保其綠化服務人員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和規定,服從甲方人員的現場 管理。
9. 乙方應要求其綠化服務人員節約使用甲方提供資源,不得浪費。
10.乙方應維護本項目設施設備完好。如因乙方或其人員原因造成本項目設施 設備等物品損壞、丟失或經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 乙方或綠化服務人員不得使用本項目內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設施、設備。
11.乙方綠化養護作業所需的一切設施、 物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購買并承擔費用。 乙方使用的綠化養護設施、物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安全產品且適 合于本項目內綠植。因乙方使用的綠化養護設施、物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 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乙方使用物 料可能影響周圍環境質量或者造成人員感覺不適,則乙方應當在施用前后 的合理時間內于施用區域周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
12.乙方應將綠化垃圾及時清理運送到甲方指定的綠化垃圾堆放點,不得影響 本項目保潔工作。
13.乙方綠化服務人員應每日巡視樹木支撐情況,對傾斜樹木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
1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從本項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處承接綠化 工程或綠化養護業務。
八、違約責任
1. 甲方每月對乙方服務評定一次。如評分低于 90 分,則每低一分,乙方應向 甲方支付相當于月綠化養護服務費 3%的違約金。
2. 服務期限內,發生移交乙方時長勢良好的喬木死亡,乙方應全額賠償損失, 并按照長勢良好喬木人民幣【】元/棵、長勢不好喬木人民幣【】元/棵的 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應在甲方移交時提出長勢不好的喬木明細, 并與甲方確認。未經書面確認狀況的喬木,視為長勢良好。
3. 如發生綠化澆水水管嚴重泄漏(以甲方合理認定為準) ,乙方應按照人民幣 100 元/處·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乙方服務遭到投訴,經甲方查證屬實,乙方應就每次屬實投訴向甲方支付 月綠化養護服務費 3%的違約金。
5.乙方擅自承攬本項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綠化工程或綠化養護業務,乙方應 按照其承攬上述業務所得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換不合格人員,每逾期 1 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綠化養 護服務費 1%的違約金。
7.若乙方派駐本項目現場的綠化服務人員不足合同約定人數,甲方有權按人 民幣 200 元/人·日的標準扣付乙方綠化養護服務費;派駐人數不足約定人 數 85%的,甲方有權按照人民幣 400 元/人·日的標準扣付乙方綠化養護服 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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