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讀書筆記1500字
麥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讀書筆記1500字(1)
很早就開始覬覦此書了,但是礙于想要看的太多,所以久久未能一睹芳容。這天最后看完了。看完的第一感覺就是,塞林格這家伙真夠味兒,結局居然來了個懸而未決。好吧,我想說的是,小說的最高境界不就是留給讀者想象的空間么?如果這樣說的話,塞林格這家伙就真的成功了(引用了作者著作里面的慣用詞語,算是對作者的肯定吧,畢竟我是不愛說臟話的)。
小說以第一人稱的方式展開述說,讓人身臨其境。出色的心理描述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脈絡,以至于不會感覺生澀難懂,相比《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這部小說淺顯易懂多了。當然,這兩部著作是不能拿來作比較的,畢竟都不是同一類型的著作。但是因為我是同時看這兩本書的,所以盡管他們在本質上沒有什么聯系,但是就我個人而言,因為思考到理解層次上的話,它們對于我來說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根據小說的情節,我料想,主人公霍爾頓會掛掉的,畢竟他的思想在一步步墮落(照理說就應不算是墮落,他只是生活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不能自拔,不能更好的融入到這個社會中去,不能很好的與人相處,鄙夷一切媚俗虛偽的東西罷了),一步步走向無可救藥的境況,他的腦子也因酒精的麻醉和厭世的情緒而導致思維的混亂。骨子里的反叛特性在他的內心世界表露無遺,但是卻因為世俗的眼光而不得不壓制自我心靈最深處的吶喊。他向往東方哲學,他的愿望是做一個“麥田里的守望者”,一個沒有喧囂,沒有斗爭,沒有鄙夷,沒有媚俗,沒有壓迫,沒有強制的完美愿望,有的只是一群單純天真的玩耍的小孩。多么純粹的想法喲,但是也僅僅只是愿望、夢想罷了。能實現的夢想不叫夢想,只有那些實現不了的夢想才叫夢想;魻栴D明白這樣的夢想是不能實現的。所以退而求其次,做不了“麥田里的守望者”,他就選取隱居山林,一樣能夠逃出這個紛繁的世界。就在要付諸行動的時候,小妹妹菲比及時拯救了他。怎樣說呢?與其說是拯救還不如說是讓他摒棄了出世的想法罷了。有一種說法叫做“委曲求全”,霍爾頓的最終妥協也算是一種博大的求全方式吧。我覺得這樣理解能夠稍微舒坦一點,這樣比較對得起我的內心,因為有時候我也有霍爾頓這
樣的想法,但是現實卻總是把我拉回來了。(菲比的能耐是我所料不及的,這也是導致我沒能準確預測結局的原因。但是,畢竟霍爾頓太愛菲比了,我也愛菲比。看菲比的那一段,我總是想到的是我的妹妹,呵呵,以至于感覺個性親切。所以這樣的結局也是情理之中的。)
小說中這么一句話:“一個不成熟的人的標志是他愿意為了某個理由而轟轟烈烈地死去,而一個成熟的'人的標志是他愿意為了某個理由而謙恭的活下去!”把“委屈求全”這個成語詮釋得淋漓盡致,也就是說一個成熟的人懂得怎樣去委屈求全。這讓我想到一句話:“一個真正自由的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是不想做什么就能夠不做!奔毤毾雭恚嗝醋屓思m結矛盾的兩句話哦。給你一個選取題,你是要成熟還是要自由?到此為止,我又想到另一個問題,一個關于智者和圣人的問題。大凡智者不必須能成為圣人,而圣人在我看來就應都是智者,就算他們沒在某個學科領域內有所建樹,但是他們的心境已經能夠折射出他們就是一個智者,因為他們能夠在成熟與自由之間游刃有余地做出選取,或者他們根本不用選取,因為他們兩者兼有,這是你我此等凡夫俗子所不能企及的。很悲戚地承認,我不是一個成熟的人,更不是一個自由的人。如此種種,我還是一個存在很大提升空間的人。
言盡于此,這部著作給人的感想不會只有這些,我暫且寫上這么一些,相信我哪天重新翻看必須還會更有一翻感慨的。
麥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讀書筆記1500字(2)
霍爾頓如果不是個少年,而是個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煩人!尔溙锸赝摺防锏倪@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順眼。他厭惡學校,厭惡同學,厭惡父母。他甚至厭惡那些喜歡說“祝你好運”的人,以及那些說“很高興認識你”的人,以及在鋼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當然還厭惡數學物理地理歷史以及除了寫作之外的一切學科。一個甚至無法從學習中得到樂趣的人,可真煩人。
關鍵是他的痛苦也沒有什么“社會根源”。生活在他的時代和國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專制社會”,也不能抱怨“愚蠢的應試教育”,他只是用雞毛蒜皮的方式厭惡著那些雞毛蒜皮的事情而已。
但這一切唧唧歪歪,都能夠以“無辜少年反抗壓抑的社會秩序”的名義而被寬容,甚至被喝彩——據說之后美國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爾頓——因為他是個少年。在青春的掩護下,頹廢是勇氣,懶惰是反抗,空虛是性*感。有一段時光甚至有人為此類文藝作品起了個類型名稱,叫做“殘酷青春”。簡直沒有比這更無賴的詞了:什么叫殘酷青春?老年殘不殘酷?殘酷到人們都懶得理會它的殘酷。童年殘不殘酷?殘酷到都孩子們都無力表達它的殘酷。更不要說倒霉的中年,殘酷到所有人的殘酷都歸咎于它的殘酷。所以說到殘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壯,簡直能夠墊底。
但也許《麥田守望者》并不僅僅僅是一部青春小說。它是關于一個人在看透人生之注定失敗后如何說服自我去耐心地完成這個失敗的小說。小說里,中學生霍爾頓想:好好學習是為什么呢?為了變得聰明。變得聰明是為什么呢?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為什么呢?為了買卡迪拉克。買卡迪拉克又是為什么呢?天明白。
當然他能夠追求別的:知識、文學、音樂、和心愛的人坐在床邊說話,以及思考“中央公園的鴨子冬天上哪兒去了”。但是,追求這些,他就遠離了憤怒,而憤怒——只有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實仔細想想,霍爾頓應對的“社會”并沒有那么可惡。無論是室友、女友或老師,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勢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壞”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稱寫他們,也許會是一個一模一樣的故事。但這個社會最糟糕的地方,也許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這些不好不壞的人,以他們的不好不壞,無情剝奪了霍爾頓憤怒的資格,而憤怒——至少憤怒——是一個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
其實滿世界都是霍爾頓。16歲的霍爾頓,30歲的霍爾頓,60歲的霍爾頓。他們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無力超越這平庸。他們無力成為“我”,但又不屑于成為“他”。他們感到痛苦,但是真的,連這痛苦都很平庸——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虛無并感到憤怒,而這憤怒早就不足以成為個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實上自從憤怒成為時尚,它簡直有些可鄙。
所以《麥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論就是逃跑。一方面,霍爾頓渴望逃到西部,裝個聾啞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個“麥田守望者”,將那些隨時可能墜入虛無的孩子們攔住。整個小說里,最打動我的不是關于“麥田”的那段經典談話,而是另一幕:霍爾頓經過兩天的游蕩已經筋疲力竭,過馬路的時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無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對艾里說:親愛的艾里,別讓我消失,別讓我消失,請別讓我消失。
《從頭再來》里,崔健唱道:我想要離開,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到:我不愿離開,我不愿存在。
我想霍爾頓也許不是真的憤怒,他只是恐懼。他只是對自我的虛空人生感到恐懼,而出于自尊心,我們總是把恐懼表達成傲慢。他還熱愛小說呢,他還熱愛音樂呢,他還熱愛小妹妹菲比臉上的笑容呢。最后霍爾頓之所以沒有去西部,也許并不是因為軟弱,因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買1塊錢3斤的土豆,身邊還是會有無數喜歡說“很高興認識你”和“祝你好運”的人。與其到遠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發掘生活中那尚可期盼的部分——小說音樂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為迷路而停落到自我手心的那一寸時光,等那個注定的失敗從鐵軌那頭駛來時,閉上眼睛,呼拉,干凈利落地消失。
麥田里的守望者高中讀書筆記1500字(3)
每一個人都有一段無法忘卻的歲月,太多的敏感、偏執、荒唐、頹廢、甜蜜與歡樂,使日子變得寂寞又溫暖。站在一望無際的碧綠色麥田中,我想起了一個以前的壞孩子——霍爾頓。
我有段時光總是那么煩躁,會因父母一句話而暴跳如雷,會因朋友的一個動作而悲哀欲絕。之后我漸漸明白,那段時光,叫做青春。霍爾頓就是在那個時候突然闖進我的世界。他剪一個干凈的水兵發型,卻滿頭褐色亂發,邪邪的樣貌,有些迷人。
霍爾頓讀書的地方叫潘西,一個私立的貴族學校。在這之前他還上過艾爾敦·希爾斯學校。那兒有一個十分勢力的校長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見到開了汽車來接孩子的家長就跑來跑去和他們握手,要是學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樸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們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別的父母去講話。青春的日子里,快樂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著我們敏感的神經,我們總是會因為這點或那點而不滿或憤怒;魻栴D受不了這樣的環境,于是選取了逃離,戴著自我的獵人帽拎著行李想要去往西部。生意對聯
在臨走前,他想要再見見自我的妹妹菲?于是托人送去一張便條,約在博物館旁邊。過了好一會兒,菲?最之后了,她拖著霍爾頓在胡敦讀書時用的舊箱子裝滿了行李決心與哥哥一同離開。霍爾頓沒辦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這樣,充滿了叛逆霸道卻一心想要離開,最后在種種的牽絆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讓人印象深刻的話:“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志是他愿意為誒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我們可能很難相信這句話出自一個老師之口,但的的確確是這樣,那時候學校里的老師大部分都是勢力的偽君子,他們認為為了茍延殘喘地活著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為了某種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連孩子們讀書,也是為了日后能買輛凱迪拉克之類的東西。霍爾頓以前同妹妹說,他想要當個麥田里的守望者,守護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擁有過類似的理想,只是那個理想太過遙遠,來不及努力就已經長大。長大意味著放下,放下掉有過的完美理想,成為所謂的“成熟男人”,為了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是種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絕大多數人會為了生活背叛心靈。
最后霍爾頓生了場大病進了醫院,至于之后的事,無人知曉。于是留在書中的霍爾頓再也沒有長大,我想他依然是那個天真的,單純的“壞”孩子。
成長似乎是個永恒的話題,有時候,懵懂的我們選取把自我的不滿和內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時候,為了迎合社會,我們學會了偽裝,學會了恭維,學會了欺騙,學會了送給別人一個個假笑;有時候,為了追逐名利,我們麻痹了自我的內心,封鎖住心中真實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盡全力不讓真實的內心顯露于外。我們越是這樣做,越是會發現——其實別人都在這么做。
這本書讀完很長時間了,那時也寫了一些東西,總想著有時間再梳理一下自己的思緒與心情,寫寫感受,但是時間越長越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好。讀到肚子里的那些文字如同幾瓢糧食,經過長時間的發酵,慢慢變成了酒,隨著時間的推移,酒沒有了醇香,更找不到辛辣,變得和水一樣清淡,或許空氣中還能留些許的氣味,那也只是一丁點而已吧。那最初的文字,那最初的想法,都只是一丁點淡淡地氣味似的心情了。不過這本書真的不錯,很是值得多讀幾次的。
實際上,生活中的許多事都是這樣的。過去了,不知道如何去表達,只留下淡淡地氣味似的心情。也挺好玩的。不知道該說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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