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保繳費基數調整
南京市201*年度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200元,維持去年標準不變;月繳費基數下限為2628元,相比去年2400元增加228元,企業實際月繳費額最少增加71.82元,個人實際月繳費額最少增加23.94元。新的繳費工資上下限及繳費標準從201*年7月1日起執行。 通訊員 逄德勝 揚子晚報記者 董婉愉
記者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昨天(6月30日)印發了《關于發布201*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在明確上述內容外,溧水、高淳兩區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6200元,與南京市上限保持一致;月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全市今年繳費基數下限的95%確定,即為2497元。從明年7月1日起實現繳費基數上下限與市同標。
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南京市靈活就業人員201*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為52元。此次調整后,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最低月繳費額由201*年度的650元增加到735.6元,增加85.6元。
201*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由4832元調整到51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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