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使用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公章:必須為企業法人印章或人事部門印章,如符合要求印章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或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不符合要求印章為:中鐵二十四局集團安徽工程有限公司XX項目部、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等等;
2.小飯店、KTV、書店等個體工商戶問題。2017屆學生在小微個體戶就業學生簽訂就業協議的較多,學生不得提供虛假就業協議書;
3.協議書信息,務必填寫完整,甲方基本信息由學生本人填寫,乙方基本信息由用人單位填寫,特別是乙方信息中的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如用人單位未填寫,則由學生登錄網站輸入用人單位全稱進行查詢)、聯系人、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檔案接收、戶口遷移、乙方意見等信息
4.就業協議的發放與收集。各班班長及時把已與就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學生的協議書(白聯和藍聯)收集好交給班主任。
5.就業協議書均有編號,人手一份,丟失不補,請妥善保存。
就業協議使用注意事項 [篇2]
1.就業協議綜述: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又叫三方協議。根據1997年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簽署“就業協議”成為大學生就業的.必經階段,其第24條規定: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就業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2.簽訂就業協議的具體流程:①畢業生持學校統一印制的就業推薦表或復印件參加各地供需洽談會(人才市場),進行雙向選擇。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并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名蓋章。③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蓋章。④學校同意蓋章,制定就業計劃。
3.就業協議書填寫說明:非師范類就業協議書為復寫紙,填寫時請用鋼筆或碳素筆用力書寫以確保四頁字跡都清晰。師范類就業協議書逐頁填寫。
①甲方基本信息由畢業生填寫。a.培養方式:統招;b.學歷:大學或大專;c.專業:填寫標準專業名稱全稱。(不能填寫小方向)
②乙方基本信息一般是由用人單位填寫,一定要問清用人單位填什么內容。a.單位名稱:填寫單位公章中顯示的名稱;b.單位性質:在相應內容下劃對勾;c.聯系人:用人單位的人事負責人;d.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人事負責人電話或固定電話;e.單位地址:**省**市**縣(區)***
③丙方基本信息由畢業生填寫。a.聯系人:輔導員姓名;b.聯系電話:輔導員手機號碼。
4. 就業協議書蓋章順序:①畢業生簽字; ②用人單位蓋章; ③非師范類市人事局意見:無人事代理權的民企、股份制企業(如:私企)要蓋市人事局、市人才公章(非師范類畢業生如果沒有用人單位,可直接蓋市人事局、市人才公章),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的,此欄可略。“用人單位有用人自主權”的含義為:有獨立的人事檔案管理權,有權直接接收畢業生畢業后的戶口、檔案等人事關系,一般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公有制性質單位。師范類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縣市教育局(人事局)章(非師范類畢業生如果沒有用人單位,不可直接蓋縣市人事局、縣市人才公章)④系意見:所在系部簽章(非師范類畢業生此欄可略);e.學校意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最后審核蓋章,并制定就業方案上報省廳。
5.簽約補充說明:特殊城市除了協議書外,還要接收函方可辦理就業手續,如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深圳、珠海、杭州、南京等地,須有該地市接收函,河北省如四大銀行、河北省人才市場等單位須有省人事廳的接收函。
6.協議書使用說明:①《就業協議書》(4、5月份統一發放,盡量不要寫錯,一塊填寫),畢業生一人一號,一人一份,非師范類一份四聯,師范類一份三聯,僅限本人與用人單位簽約時使用,不得轉接他人,姓名涂改無效。②為維護雙方權益,避免就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糾紛,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簽約時可在協議書添加“備注”內容注明。(盡量不要違約,大型國企一般都“備注”,備注:在雙方自愿情況下可解約)③就業協議書請務必妥善保管,簽約時請慎重,簽約學生請務必向輔導員反饋,以便輔導員完善畢業生信息庫。
7.關于人才代理:鼓勵畢業生做人才代理(可算到就業簽約率中,可加算工齡、檔案工資)。未就業畢業生可回生源地市級人才代理中心辦理,需加蓋市人才中心及人事局公章。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可做到北京就業且沒有北京市接收函學生的人才道理事項。
8.報到證辦理:需簽協議書畢業生須在畢業年度5月10日前把協議書報就業指導中心(不要放到導員那),再由學校統一制作就業方案,上報省廳審批。5月10日后簽協議書的,晚發報到證,戶口回生源地。
畢業生離校后在兩年擇業期內(自畢業之日起)需要辦理報到證改派手續的,師范類畢業生攜帶報到證與協議書直接到就業中心辦理,申領新證的時間為7-10個工作日。跨省就業非師范類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元旦前由學校統一到省人事廳辦理,元旦后由畢業生直接到省人事廳辦理,在本省就業本省生源畢業生直接到就業所在地市人事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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