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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建立應急信息上報快速通道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各部門辦公室:
為進一步增強我市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時效,及時準確地上報各類突發事件信息,根據市政府領導意見,決定建立政府系統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快速通道機制。現通知如下:
一、快速報送方式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依據市政府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對達到上報標準的重要突發事件信息,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快速上報:
(一)電話報告政府應急辦
對于時間較緊,一時來不及形成文字材料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可按照“快報情況、慎報原因”的原則,由辦公室值班負責人員先行電話口頭報告市政府應急辦,再進行書面文字材料報告。
(二)短信告知市政府辦領導
對于時間緊迫、必需上級掌握的突發事件信息,因受條件限制不能用書面文字材料報告市應急辦,相關人員可通過編輯短信發送給市政府分管領導及市應急辦負責人。
(三)電話直接報告市政府秘書長
對于特別重要的突發事件信息,辦公室主任必須在第一
時間通過電話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秘書長。
二、基本要求
(一)各地各部門辦公室值班電話、傳真機、辦公室主任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市政府辦將隨時抽查。
(二)辦公室人員通過短信報告突發事件信息,要提示相關領導及時回執。
(三)突發事件信息快速通道是緊急情況下采用的特殊報送方式,其信息報送的正常程序不能被替代。
三、編制通訊手冊
為配合突發事件信息快速通道機制建設,市應急辦已組織編印了《市應急管理(工作)機構通訊錄》,近期將下發各地各部門使用。
關于建立應急信息上報快速通道的通知 [篇2]
公司各部門: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煤礦安全事故和礦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程序,建立健全應急救援機制,有效地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進一步提高三元中能煤業應對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應急管理能力,確保突發事故時能快速、有序、有效的開展應急救援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做到有效預防及時控制,現將建立應急救援機構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組織機構
成立以總經理、黨委書記為總指揮的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要組成人員: 總 指 揮:
常務副總指揮:
副 總 指 揮:
成 員:
本應急救援機構為公司最高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適用于較高響應級別的應急救援工作,較低響應級別的應急救援機構由此救援機構內部分人員組成,在應急救援預案各專項預案中有專門陳述。上級部門成立現場指揮部后,本應急救援機構由現場指揮部統一調度指揮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綜采隊、綜掘一隊、綜掘二隊、機電機運隊、機修廠、銷售科、后勤服務中心應成立本部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在本部門發生應急事件時能按預案迅速展開應急救援活動,或按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要求參加其它部門的應急救援活動。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調度室,24小時不間斷值班。 主 任:
成 員:調度室值班人員
應急救援組及成員名單
二、職責
1、應急救援機構職責
1)總指揮:全面負責指揮搶救工作,負責救災所需物資、人力、運力的調配,及時向董事長、黨委書記匯報事故情況,按照預案要求和董事長要求,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工作,并向上級機關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升高或降低警報級別、應急救援級別;根據事態發展,決定請求外部援助;批準新聞發布;宣布應急恢復、應急結束。
2)常務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按照預案要求和緊急救援會議的要求,負責組織搶救工作,總指揮不在公司時,代行總指揮職責。
3)公司值班領導:啟動應急預案后,若總指揮和常務副總指揮均未到達公司之前,代行總指揮職權,先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指揮緊急情況的處理或搶救工作。
4)總工程師:是處理重大事故的主要指揮者,協同總指揮,會同有關人員和救護隊制定搶救計劃,并負責對有關人員布置工作。
5)其它副總指揮:根據救災計劃安排,做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保證事故搶救的順利進行,并積極提出建議。
6)搶險救援組:由安全指揮中心、安全科和調度室組成,組長由安全指揮中心主任擔任。發生安全事故時,根據事故情況,清點出入井人員數量,查清受災區域人數、災變地點、災情,并向有關領導及時匯報。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組織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負責記錄、保存救援過程資料,參與和配合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工作。
日常職責:調度室要維護好井下人員定位管理系統、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等監控系統,確保監控有效、數據準確;調度值班人員要對礦井日常生產情況掌握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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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醫療救護組:由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組成,組長由分管醫務室的主任擔任,負責組織本部門力量對傷員的救治、藥物品的供應及護送工作。
日常職責:醫務人員日常要學習救護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定期組織救護演練訓練;做好醫療搶救設備、器材、藥品的采購、保管工作。
8)技術專家組:由生產系統各業務部門負責人以及生產科有關人員組成,組長由總工程師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準備必要的圖紙和資料,并根據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本部門力量,提供測繪、圖紙資料、搶險工程設計、施工等保障功能。必要時聘請專家參加事故的搶險指揮和協助制定救災措施。
日常職責:生產科要定期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定期對礦區周邊、井下環境進行災害評估、分析;并做好日常性技術指導工作。
9)通信信息組:由調度室組成,組長由調度室主任擔任。發生事故時,組織本部門力量搶修通信設施,保證事故地點與指揮部通信暢通,信息傳遞及時。
日常職責:調度室要維護好調度通信系統、井下廣播系統等通訊系統確保發生事故時通信聯絡可靠。
10)物資裝備組:由供應科組成,組長由科長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準備必要的救災搶險物資、設備、器材等并迅速按要求運到救災地點。
日常職責:負責采購應急救援物資; 建立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制度,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大型、特殊應急物資和裝備,由供應科設立專門存放處,并建立應急物資和裝備管理和發放制度,由專人負責日常管理。
11)交通運輸組:由綜合辦組成,組長由綜合辦主任擔任,發生事故時,做好運輸應急運力的組織、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傷員、應急物資的運輸保障任務。
日常職責:做好應急車輛的保管和日常檢查、維護,以保證應急情況車輛正常出車;建立突發事件專門應急駕駛員隊伍,配備日常值班人員和車輛。
12)后勤服務組:由后勤服務中心組成,組長由后勤經理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組織本部門力量對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和上級領導、搶險救災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證遇難人員的妥善安置和救災人員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日常職責:后勤服務中心要做好日常后勤物質的儲備、保管工作;負責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
13)財力保障組:由財務科組成,組長由財務科長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組織搶險救援所需各種物資裝備、器材、人員和資金的調集和籌備;
日常職責:財務部門建立應急經費操作程序,在保證應急物資采購經費外,應根據相關需求做好應急狀況下的應急備用經費。
14)治安保衛組:由保衛科組成,組長由****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維持救災秩序,嚴厲打擊制造混亂干擾救災不法行為,做好治安保衛工作。
日常職責:保衛部門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確保礦辦公、生產及生活區域的治安安全;建立突發事件治安安全網絡,并通過該網絡與相關地區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互助協作關系。
15)善后處置組:由公司綜合辦組成,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發生事故時,負責傷亡員工的善后處理工作。
16)機電維修組:由機電科和機電機運隊組成,組長由機電經理擔任,發生事故時,根據總指揮命令,組織本部門力量,保證主扇風機、主絞、副絞的正常運轉和人員搶險物質、設備的提升運輸,并執行好停送電制度。
17)通風組:由通風科組成,組長由通風助理擔任,發生事故時,提供建構通風設施、安裝通風設施、安裝通風設備,監測礦井供風和主要通風機運行工況等功能。
18)兼職救護隊:由各生產隊組抽調骨干成員組成,發生事故時,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協助、配合專業救援人員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日常職責:兼職救護隊要抓好日常訓練,保證出現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出動;并做好日常裝備的維修保養工作,保證出現緊急情況下裝備能準確、可靠的發揮作用。兼職救護隊技術員負責應急救援機構的日常管理、資料收集整理等工作。
2、管理機構職責
1)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①承接單位事故、事件或災情報告,初步確定響應級別,請示總指揮或常務副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負責通知總指揮部所有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到調度室集合;
③傳達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命令,通知搶險救災人員趕赴事故現場;
④在事故搶救過程中,協調各專業組、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 ⑤組織、協調對外求援等有關事宜,負責事故的上報;
⑥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批示,對內通報事故搶救進展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2)各生產隊隊長、銷售科長、后勤服務中心主任:如果在現場時,應迅速將事故報告公司值班領導和調度室,采取措施處理事故。如事故緊急無法采取措施時,應立即組織工人撤離危險區域或礦井。如在地面時,應到調度室報到,聽候指揮,了解本隊撤出人員人數,并將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匯報。指揮本隊職工協助搶救工作。
3)采掘班長:在發生事故后,應迅速向調度室報告,并積極組織工人處理事故和搶救傷員,如不能處理事故,立即組織工人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出危險區域或礦井。
4)值班調度主任:接到報告后,迅速確定響應級別,啟動應急預案,并向相關領導報告。
5)值班調度員:接到事故報告后應根據本預案通知順序和通訊電話表,立即通知事故搶救人員,并視具體情況按響應級別啟動本預案。
6)值班醫生:應整理和攜帶應急物品等,對遇險人員進行搶救。
7)值班司機:應隨時待命,在發生事故后能迅速出發,協助運送人員或材料。
8)工人:發生事故時,在安全條件下應積極救災,有困難時應盡可能采取安全措施后迅速撤至安全地點或礦井,同時應將事故通知附近人員,事故現場人員還應將事故迅速報告調度室或安全檢查員等。
各單位要切實做到“先入為主、未雨綢繆”積極采取措施超前解決問題。一旦險情發生,能夠保證最大限度的減少人、財、物的損失。因個人原因造成應急急救工作的延誤等后果的人員,將嚴肅追究其責任。當發生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突發事件超出礦處置能力時,由指揮部向長治公司或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支援,在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人員到位后,指揮部和下屬各搶險救援小組按照“歸口”原則,立即歸屬上級各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服從其調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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