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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7年11月20日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督學責任區建設的意見》(教督〔2012〕7號)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的通知》(國教督辦〔2017〕2號)以及《平頂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的通知》(平政教督〔2017〕5號)要求,結合我區教育督導工作實際,決定在我區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的目的和任務
全區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主要目的是對教育行政管理和中小學辦學情況進行全方位、經常性的隨機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規范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不斷優化學校管理,促進學校自主內涵發展。督學責任區的督學(或督導員)受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委派,在各責任區范圍內持督學證依法依規行使教育督導職權,并重點督導檢查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
1.對本責任區內中小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
2.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進行督查,重點督查課程計劃的執行、校本培訓、德育工作、教研教改、功能室的建設使用、特色學校建設情況及學生學業成績水平、綜合素質、特長潛能發展情況。
3.幫助指導學校找準發展定位,完善學校三年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組織片區教育教研活動和區域交流活動,定期對過程實施進行督查,引導學校自主創造品牌,發展特色。
4.對學校依法辦學、規范辦學行為進行督導。及時推介督導過程中發現的典型經驗,及時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區教體局和中小學校反饋可能影響中小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以及違背教育規律的問題。
5.對學校經費管理使用、學校辦學條件標準的執行、教學及生活設施的配備和使用等教育條件保障情況進行督查,改善學校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
6.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形成調研報告。
7.對學校教育環境和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優化教育發展環境。
8.對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及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查,配合區教體局每學年對學校進行績效考核。
9.對責任區內群眾舉報、投訴的事項進行督查。
10.對區政府及區教體局安排的中心工作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學校完成上級教育督導部門布置的其它任務。
二、實行督學責任區的工作方式和基本要求
(一)工作程序
1.督學責任區在開展工作之前要進行組內人員分工,學習有關文件,編制督評預案,熟悉工作內容,明確具體要求。
2.每次督導檢查前,須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備案,但不通知有關學校。
3.督導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①出示督學證或工作證,說明督導目的和程序,對被督導單位提出工作要求;②通過推門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走訪座談、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明察暗訪的方式進行收集信息;③認真做好相關記錄,填寫相關記錄表冊;④根據需要與被督導單位交換意見,被督導單位負責人在《隨訪督導檢查記錄》上簽字認可督導結論;⑤作出督導結論并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報告;⑥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收集到的情況整理匯總,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下發整改通知書,同時下發《湛河教育督查》,督學責任區負責跟蹤整改并上報結果。
(二)工作要求
1.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每月召開一次責任區組長或聯絡員會議,確定督導主題,提出具體意見,并填報《學校督導評價備案表》。
2.責任區督學每周至少到責任區1次,推門聽課2節以上,每期要督查責任區內每所學校3次以上,每年組織1-2次專項督查,每年至少寫1-2篇督導工作專題論文或調研報告。
3.責任區督學主要采取隨訪督導的方式進行督導,在每所學校工作的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可以采取聽匯報、查資料、隨堂聽課、座談走訪、閱卷調查、實地查看等方式對學校各方面的情況進行督查,但事先必須確定督評的重點任務。
4.責任區督學到學校督導時要掛牌亮證,督評后必須現場反饋意見,并由聯絡員整理填寫《隨訪督導檢查記錄》,并撰寫報告。每月至少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提交督導報告一次!秾W校督導評價工作記錄表》或《督評報告》交區政府教育督導室。
5.責任區組長或聯絡員在每月初召開的聯席會上要以書面形式報告上月督導工作情況,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對已下達整改通知書的學校,適時組織回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并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上報整改后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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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學校督導員在上級督導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學校各項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學校不斷完善和改進工作措施;學校要對上級和責任區安排的督導任務開展自評,配合責任區督學開展各項督導評價工作。對于督評人員或區政府督導室提出整改要求的,由學校負責整改措施落實,及時上報整改結果。
7.對學校的督導評估,應以監督指導為主,多采取發展性評價,重視實施過程的評價,對基礎性目標,要堅持原則。對于發展性目標,要采用多把尺子,注重過程的指導,多做定量分析,少做定性評價。各中小學校必須積極配合責任區督學督導檢查,對于被督導檢查單位對督導結論有異議的,可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申請復查。
8.開展督導活動原則上至少兩名以上督學同時參加。督導檢查過程中,不得接受被督查單位宴請和提供的各種招待與禮品禮金等。
三、督學責任區的實施與保障
(一)加強督學責任區的機構和隊伍建設
1.完善督學責任區工作網絡。全區共劃分7個責任區,即沁園責任區、東風路責任區、開源路責任區、實驗責任區、北渡鎮責任區、曹鎮鄉責任區、中學責任區(兩鄉鎮可根據小學布局調整劃分若干分區)。
2.加強督學責任區督學隊伍建設。
(1)配齊配強督學責任區工作隊伍。每個督學責任區成立教育督導小組,配備專兼職督學3至5名,其崗位設置和職責如下:
包片領導一名:由教體局班子成員擔任。
顧問1名:原則上由區教體局聯系股室負責人擔任,負責對責任區工作的指導、協調與督查。側重于工作的督促及整改落實。
組長1人:由中心校校長兼任,全面負責本責任區教育督導工作。
聯絡員1人:由一名教育督導專干擔任,負責本責任區的上下協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成員3-4人,主要聘任以下三類人員:一是教學業務能力強的骨干教師或教研員;二是懂財務的報帳員或后勤財務管理人員;三是熟悉資源管理的儀器管理員或從事過儀器管理的教師。完全小學以上的學校設督導員1名,負責本校督導工作。
(2)組織對責任區督學培訓。11月份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和區教體局對全區督學進行培訓。同時,各責任區要建立學習制度,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3)建立責任區督學公示制度。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按統一規格制作標牌,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系方式和督導事項,在校門顯著位置予以公布,暢通監督投訴渠道,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對督學責任區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1.成立督學責任區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慶忠
副組長:劉健光 李麗君 王新恒 周春芝 朱 濤
高凱峰 張連菊 方彩虹
成 員:周清云 李紹東 張曉春 牛懷玉 陳振頂
朱廣奇 張學武 衛國明 張艷平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督學責任區的管理工作。
2.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進一步完善督學責任區工作制度,不斷推進督學責任區工作正常化、規范化。
3.強化督導結果的運用。
(1)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對各督學責任區上報的督導意見,及時作出督導結論,并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必須制訂整改方案,整改后要寫出書面整改情況報告。對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學校,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及時向區教體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由區教體局集體研究,對學校及相關人員實行問責。
(2)區教體局將把督學責任區督導結果作為評價學校和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據。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把各督學責任區隨訪督導及專項督導的結果量化計入年度綜合督導總分中。在各類教育先進集體評選表彰過程中,責任區督學推薦的先進典型具有推薦優先權,責任區督學不予認可的可建議實行“一票否決”。
4.責任區學校職責。
(1)責任區內各校要配合責任區督學工作,為責任區督學工作提供方便條件,并及時向督學提供相關真實資料和信息,如實反映情況。
(2)被督導單位在收到《督導評估反饋意見書》及《整改通知書》后,認真研究解決責任區督學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針對存在的問題,制訂出具體的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明確整改期限,形成《整改報告》,在《整改通知書》規定時限內,將《整改報告》報送責任區督學。同時,抄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并認真落實整改報告內容,切實做好各項整改工作。
(3)學校對督導結論有異議的,可向責任區督學做出解釋說明,也可向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提交書面復核申請。
(4)凡拒絕接受隨訪督導、或隱瞞事實真-相及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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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并責令其改正;對于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向區政府或區教體局提出給予處分的建議。
5.推行責任區督學工作臺賬管理和考核制,建立督學責任區工作管理臺賬,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對督導責任區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一次審核清查,促進日常管理工作的常態化。每期末由區政府教育督導室與區教體局組織辦公室、人事股等相關股室,根據《湛河區督學責任區工作考評方案》,對責任區督學的工作進行測評,按考評方案予以獎懲。對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責任區督學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因違反廉政紀律或工作玩忽職守、測評結果差的督學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撤銷其督學資格。
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定期向區政府匯報、與區教體局溝通各責任區的督導工作情況,審議學校督導評價報告,對發現的典型經驗和普通性問題進行研究,區政府和區教體局將督導結果作為相關單位和個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保障機制
1.確保經費到位。設立督學責任區活動專項經費,為責任區督學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2.落實督學待遇。專職督學專職從事督學責任區工作,在督學責任區辦公室辦公。區教體局為專、兼職督學提供適當的通訊和交通補助等相關費用。
3.建立獎懲機制。專、兼職和特約督學聘期為3年,任期屆滿自動解聘。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制定《湛河區責任區督學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責任區督學進行表彰獎勵,對不能認真履職或違反有關規定的責任區督學,予以解聘或不再續聘。
4.保障基本的辦公條件。各督學責任區必須設獨立的辦公室并掛牌辦公,必須配置必需的辦公設施,如辦公桌椅、電腦、文件柜等,辦公地點原則上設學區中心校和鄉鎮中心校。
5.保障基本的辦公經費。設立督學責任區活動專項經費, 將督學責任區工作經費納入區教體局總體預算安排,由區教體局商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決定,為督學責任區的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湛河區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篇2]
督學責任區制度是教育督導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中小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這一制度的實施,對于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強力推進教育強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結合我區教育工作實際,特制定2017年督學責任區工作實施方案。
一、進一步明確督學責任區制度建設的目的和任務
建立“以縣為主,分級負責”的督學責任區制度,主要目的是對教育行政管理和中小學辦學情況進行全方位、經常性的隨機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不規范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不斷優化學校管理,促進學校自主內涵發展。區督學責任區的督學(或督導員)受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委派,在各責任區范圍內持督學證依法依規行使教育督導職權,并重點督導檢查以下幾個方面的情況:
⑴對政府及各類學校執行教育政策法規情況和學校辦學行為進行督查。
⑵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進行督查,重點督查課程計劃的執行、校本培訓、德育工作、教研教改、功能室的建設使用、校園文化建設情況及學生學業成就水平、綜合素質、特長潛能發展情況。
⑶幫助指導學校找準發展定位,完善學校三年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定期對過程實施進行督查,引導學校自主創造品牌,發展特色。
⑷對各類學校均衡協調發展情況進行督查,指導責任區內學校和幼兒園布局調整,致力教育公平。
⑸對政府和學校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督查,規范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⑹對學校辦學條件及后勤服務情況進行督查,改善學校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
⑺對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建設及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查,配合區教育局每期對學校校長進行績效考核。
⑻對學校教育環境和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學校加強安全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優化教育發展環境。
⑼對責任區內群眾舉報、投訴的事項進行督查。
⑽對區政府及教育局安排的中心工作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學校完成上級教育督導部門布置的其它任務。
二、嚴格督學責任區的工作程序與要求
(一)工作程序
1、督學責任區在開展工作之前要進行組內人員分工,學習有關文件,編制督評工具,熟悉工作內容,明確具體要求。
2、每次督導檢查,事前須報區教育督導室備案,但不通知有關學校。
3、督導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 ①出示督學證或工作證,說明督導目的和程序,對被督導單位提出工作要求;②通過推門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走訪座談、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明察暗訪的方式進行收集信息;③認真做好相關記錄;④將初步掌握到的情況同被督導單位交換意見;⑤作出督導結論并向區教育督導室報告。⑥區教育督導室將收集到的情況整理匯總,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行研究,提出處理意見,必要時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任區負責跟蹤整改并上報結果。
(二)工作要求
1、區教育督導室每月初召開一次責任區組長或聯絡員會議,確定督導主題,提出具體意見,并填報《學校督導評價備案表》。
2、責任區督學每月至少到責任區3次以上,每期要督查責任區內每所學校2次以上,每期組織1-2次專項督查,每年至少寫1-2篇督導工作專題論文或調研報告。
3、責任區督學主要采取隨訪督導的方式進行督導,在每所學校工作的時間不少于半個工作日,可以采取聽匯報、查資料、隨堂聽課、座談走訪、閱卷調查、實地查看等方式對學校各方面的情況進行督查,但事先必須確定督評的重點任務。
4、責任區督學到學校督導時要掛牌亮證,督評后必須現場反饋意見,并由聯絡員整理填寫學校督導評價工作記錄表或督評報告交區教育督導室。
5、責任區組長或聯絡員在每月初召開的聯系會以書面形式報告上月督導工作情況,對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建議,對已下達整改通知書的學校,適時組織回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并向區教育督導室上報整改后的情況。
6、學校督導員在上級督導機構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對學校各項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學校不斷完善和改進工作措施;對上級和責任區安排的督導任務開展自評,配合責任區督學開展各項督導評價工作。督評人員或督導室提出整改要求的,負責整改措施落實,及時上報整改結果。
7、對學校的督導評估,應以監督指導為主,多采取發展性評價,重視實施過程的評價,對基礎性目標,要堅持原則,對于發展性目標,要采用多把尺子,注重過程的指導,多做定量分析,少做定性評價,不做橫向比較。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必須積極配合責任區督學督導檢查,被督導檢查單位對督導結論有異議的,可向教育督導室申請復查。
三、強化督學責任區的實施與保障
1、加強督學責任區隊伍建設。一是繼續強化對城區小學和城區中學督學責任區的指導。目前城區小學督學責任區所管轄的學校多,任務重,城區中學督學責任區常態化督導機制不夠,計劃充分利用教研室和學校督導員的力量,在工作機制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二是對現有督學進行調整。2017年校長競聘后,督導人員需進一步調整。各督學責任區要選聘一些工作認真負責、懂電腦、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和寫作功底的人充實到督學隊伍。三是繼續強化督學培訓。計劃舉辦一期督學培訓班,對新上崗的督學進行崗位培訓。
2、致力打造督學責任區的升級版。一是各督學責任區要圍繞零陵區2017年督學責任區工作要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好各項工作。二是針對轄區內的教育熱點、難點問題,自主開展專項督查,督促政府和學校切實解決突出的問題。三是隨訪督導要常態化,每月下學校不少于3次。四是加強調查研究,完善制度建設。完善督學責任區各項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強對督導責任區的領導與管理,強化對督導結果的運用。重點抓好落實月報告制度、跟蹤整改制度,力求督學責任區工作有新的突破。
3、加強督學責任區工作的管理。主要抓好五項制度的落實。一是督學責任區工作實行月研究制度。各督學責任區每月要召開一次專門的會議,研究督學責任區的工作。二是實行月報告制度。每月初上報工作上月小結和本月工作要點,每次專項督導和綜合督導都要上報備案表、活動方案,活動結束后,寫出督評報告或總結,每次督評活動均有整改意見或建議以及跟蹤整改情況。各督學責任區今后的信息報送,一律上傳到經教育督導qq群。三是實行整改跟蹤制度。各督學責任區對于每一次督導,及時作出督導結論,并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學校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整改單位必須制訂整改方案,整改后要寫出書面整改情況報告。對整改不力、不到位的學校,及時向教育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由教育局集體研究對學校及相關人員實行問責。四是實行督學責任區工作臺賬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每個月對工作完成情況登記匯總,下發工作通報,期末區教育督導室根據《零陵區督學責任區工作考評方案》對督學責任區進行考核,按考評方案予以獎懲。對認真履行職責、成績突出的責任區督學人員給予表彰獎勵,因違反廉政紀律或工作玩忽職守、測評結果差的督學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撤銷其督學資格。五是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區教育督導室定期向區教育局和區人民政府匯報各責任區的督導工作情況,審議學校督導評價報告,對發現的典型經驗和普通性問題進行研究,作出處理決定,區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將督導結果作為相關單位和個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4、爭取督學責任區基本的工作經費。2017年,區財政沒有將督學責任區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繼續爭取領導支持,解決必須的經費,為推進督學責任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日程安排
二月:
1、制定《零陵區2017年教育督導工作計劃》 (督導室)
三月:
1、開學工作督查(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2、對督學責任區督學進行調整(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3、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迎接省第三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準備工作。
四月:
1、召開全區教育督導工作會議(督導室)
2、開展第三批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3、教育教學專項督查(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五月:
1、辦學行為專項督查(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2、校車及安全工作專項督查(督學責任區)
六月:
1、學校設施設備管理使用專項督查(督學責任區)
2、教育督導論文競賽(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七月:
1、落實“禁補令”專項督查(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八月:
1、舉辦督學暑期培訓班(督導室)
2、督學責任區經驗交流(督導室)
九月:
1、開學工作督查(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2、做好省第三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資料建設(教育局、督導室、教育組、各學校)
十月:
1、為民辦實事督導評估自查初評(督導室)
2、迎接市對我區第三輪兩項督導評估考核工作視導
十一月:
1、民辦幼兒園督導評估初評(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2、迎接省市為民辦實事評估(督導室、督學責任區)
十二月:
1、學校后勤財務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督學責任區)
2、校長績效考核(教育局、督導室)
3、督學責任區工作考核(督導室)
2017年元月:
總結2017年工作,制定2017年工作計劃,表彰先進
零陵區教育督導室
201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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