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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豐小學落實校長接待日情況匯報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民主管理水平,及時聽取和解決學校師生員工在工作、學習和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廣泛聽取廣大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群眾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接受群眾咨詢,受理群眾訴求,切實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不斷改進學校工作,推進教育行風建設,努力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經學校辦公會研究,特制定校級干部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時間及領導
每周三下午3∶00~5∶40為校長接待群眾來訪時間(節假日除外),由學校安排一名校級干部負責接待工作,并做好接待記錄。
二、接待地點
各輪值校領導辦公室。
三、接待對象
全校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群眾。
四、接待事項
全校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學校建設和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建議,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批評等。
五、接待要求
1、負責接待的校領導要按時到位,耐心聽取接待對象所反映的各種問題,并做好記錄(填入“校長接待日記錄簿”)。
2、對廣大師生員工反映的問題,屬一般性的問題且在職權范圍內能解決的,應立即予以解決;不在職權范圍內的事項應及時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負責人盡快處理:重大事項須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解決。
3、對廣大師生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相關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能解決的要明確解決時限,因條件等各種原因所限暫時不能解決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回復。
4、在接待過程中,師生員工反映出的在思想認識方面的問題,接待人要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幫助師生員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
5、接待人要在接待日的當日填寫完“校長接待日記錄簿”,特別是“處理意見”一欄,要求據實填寫,若屬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在該欄內寫明解決的辦法;若屬轉至其他校級領導或相關處室解決的問題,應寫明所轉的領導或處室:若屬校長辦公會或支委會研究解決的問題,也應寫明。
6、“校長接待日記錄簿”應在接待日第二天內由接待人整理好移交學校校長室。校長室根據接待人提出的處理意見,將轉辦和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做好登記;該轉辦的應在收到登記表的第二天轉至相關校級領導或處室;該會議研究解決的,一周內整理一次交學校法人。凡屬轉辦的問題,相關領導或處室最遲在一周內作出答復,一般性問題可口頭答復,涉及原則性問題應書面答復,然后由承辦人或承辦部門在“承辦情況”欄寫明答復情況,并由接待對象簽字認可。書面答復材料一式三份,承辦方、接待對象各一份,另一份和“校長接待日
記錄簿”一起交回校長室存檔。屬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待召開會議研究后由學校法人在“處理意見”欄作出批示,并明確由誰答復,然后交回校長室,校長室按轉辦的方法進行辦理,此類問題最遲應在半個月內作出答復(從接待日算起)。
7、承辦領導和承辦部門要以對學校、對教職工高度負責的態度盡心盡力辦好所承辦的每一件事。校長室要跟蹤督辦檢查,定期將接待日所反映的問題的辦理情況在校務公開欄上公布,接受師生監督。在督辦檢查中若發現有答復不符合實際,或敷衍了事,或互相推諉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學校行政負責人,并限期糾正。
8、學校設立校長信箱(#url#)及咨詢投訴電話(號碼為88561044)。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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