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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1
為配合深圳市龍華新區大浪街道辦新圍老屋村舊城改造項目實施,經深圳市政府城市更新辦及區相關部門批準(立項及其它批復文件編號),需對新圍老屋村核定更新區范圍內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實施拆遷。
現根據國家和省、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僅適用于本示范區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和安置。
第一部分 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
本示范區拆遷范圍:北至125灰場排水溝、南至206國道、東至車管所、西至灰場中路。
拆遷方式:市土地儲備開發中心組織實施拆遷。
拆遷期限:以《房屋拆遷許可證》公布的拆遷期限為準。
第二部分 拆遷范圍內房屋的基本狀況
本項目拆遷范圍內的房屋總建筑面積約為10000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磚混、磚木等。房屋的使用性質為住宅和非住宅。
第三部分 拆遷補償的一般原則
一、對被拆遷房屋的結構、用途和建筑面積的認定,以房屋合法產權憑證記載的事項為準;產權憑證記載不清的,參考被拆遷房屋的規劃建設用途、產權產籍或房產管理資料記載確認。對符合本條規定的房屋,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補償。
二、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拆遷人給予適當補償。補償標準為:磚混結構400元/m2,磚木結構300元/m2,簡易結構240元/m2。
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臨時商業網(攤)點,不予補償;由其所有人自房屋拆遷公告的拆遷開始之日起30日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依法實施強制拆除,拆除的舊料歸拆遷人所有。
三、拆遷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
四、拆遷設有抵押權的房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拆遷人民法院正在執行的房屋,拆遷人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將拆遷補償資金依法提存。
五、拆遷有產權糾紛的房屋,拆遷人提出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報市拆遷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拆遷,拆遷補償資金依法提存。
六、涉及公共設施和各種管線的,應當同步拆遷、遷移,當事人不能協商一致的,按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的價格給予補償。
七、本方案所稱面積,均為建筑面積。
八、被拆遷人如對本方案有異議的,由具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的價格確定貨幣補償金額和結算產權調換的差價。
第四部分 住宅房屋拆遷補償、補助標準
一、貨幣補償
示范區內具有合法產權的房屋及室內裝修、附屬物、樹木、綠地等補償金額依據《淮南市20xx年度城市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基準價格及調節系數》(淮府[20xx]91號)結算,由拆遷人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對本方案提出的貨幣補償金額有爭議的,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二、產權調換
(一)安置房位置:被拆遷人可在淮南市小城鎮建設上窯示范區內建設的安置房中選取。
(二)拆遷具有合法產權憑證的被拆遷人,安置房與被拆遷房屋的等面積部分,不結算差價。 拆遷房屋原則上按原拆遷面積就近套戶型安置。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45㎡的,被拆遷房屋面積與45㎡安置房之間的差額面積,由被拆遷人按均價950元/㎡購買;被拆遷房屋面積與45㎡-60㎡安置房之間的差額面積,被拆遷房屋是磚混結構的,由被拆遷人按均價1350元/㎡購買;被拆遷房屋面積在60㎡以上的,安置房屋面積與原居住房之間的差額面積在1㎡-10㎡以內的,由被拆遷人按1550元/㎡購買,差額面積在10㎡-20㎡的,由被拆遷人按1600元/㎡購買,超過20㎡的,由被拆遷人按1800元/㎡購買,安置房小于被拆遷房屋面積按本方案補償標準現金結算。
三、搬遷補助
住宅房搬遷補助費由拆遷人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面積4元/㎡計算(一次搬遷補助費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計算)付給被拆遷人。 實行貨幣補償的,搬遷補助費按一次計付;實行產權調換安置的,搬遷補助費按二次計付。
四、臨時安置補償費
臨時安置補償費按被拆遷房屋合法建筑面積每月6元/㎡計算,每月臨時安置補償費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計算。自被拆遷人搬遷交房之日起按月計算由拆遷人補助給被拆遷人。
(一) 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按6個月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戶。
(二)用現房安置的,拆遷人按4個月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戶。
(三)用在建或擬建期房安置的,臨時安置補償費計付至安置房交付后4個月內;安置房超過18個月交付時,從逾期之月起每月的臨時安置補償費增加一倍。
第五部分 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補助標準
本方案所稱非住宅房屋是指營業、辦公、生產、倉儲等類型的房屋。拆遷有合法產權憑證的非住宅房屋,依據其類型、合法用途等只給予貨幣補償。
一、營業房的確認
按照《房屋所有權證》的記載予以認定。《房屋所有權證》沒有明確記載的,以房屋批準建設檔案中的初始登記及審批建設用途予以認定。房屋用途記載不明確,實際作為營業用房使用達四年以上的,可憑當時工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頒發稅務登記證件時的相關資料予以確認。
二、貨幣補償
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依據《淮南市20xx年度城市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基準價格及調節系數》(淮府[20xx]91號)結算,由拆遷人支付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對本方案提出的貨幣補償金額有爭議的,按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三、停產停業補償
(一)營業用房。拆遷人按被拆遷合法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0.6%乘以6個月計算支付。
(二)辦公、生產、倉儲用房。拆遷人按被拆遷合法房屋貨幣補償金額的0.4%乘以6個月計算支付。
四、臨時安置補助費
(一)營業用房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按被拆遷合法建筑面積每月20元/㎡計算支付。
(二)辦公、生產、倉儲等非住宅用房臨時安置補助費,拆遷人按被拆遷合法建筑面積每月10元/㎡計算支付。
(三)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按6個月計算一次性支付給被拆遷戶。 第六部分 獎勵 被拆遷人在以下規定的時間內簽訂協議并在協議約定期限搬遷交房的,拆遷人分別按以下標準對被拆遷人給予獎勵:
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給予合法面積10%的獎勵;第16-30日內給予合法面積7.5%的獎勵;第31-45日內給予合法面積5%的獎勵;第45日以后不予獎勵。
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2
為順利實施---地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地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與拆遷計劃,具體如下:
一、 基本情況
拆遷范圍
四至,東―――;南―――;西―――;北―――。
二、 拆遷補償
1、依據
按國務院發布《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廣東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及《―――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等相關的國家和地方頒布的法律法規執行。
2、拆遷補償方式
采取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由被拆遷人自主選擇。
3、原土地登記不是商業用地現作為經營用途的房屋按非住宅房屋進行補償,具體認定標準汕頭市有關文件。
4、房地產評估
推薦兩家以上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由被拆遷人選擇,投票超過半數者中標,屆時張榜公布。
三、 拆遷安置
1、本次拆遷對以下人員進行安置,補償方式由被拆遷人自己選定:
(1)、在拆遷范圍內有正式常住戶口并實際居住在該房屋的居民;
(2)、在拆遷范圍內有辦公場所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或者持有營業執照且有營業用房的企業、個體工商戶;
(3)、有合法的租賃關系且他處無住房而常住戶口在市區的承租人。
2、安置房的樓號、序號及面積選擇:按照簽訂協議的先后順序進行,實行先搬遷先選擇安置用房的原則。屆時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搬遷的順序和可提供的安置用房張榜公布,先搬遷的在安置用房的地點、層次、朝向上可優先選擇。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應視為違約,房號不予保留。
四、 獎勵
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對率先搬遷的前五名,分別給予獎勵。
五、 拆遷計劃
1、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準備階段;
2、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發布征地公告,開始宣傳動員,收集被拆遷人選擇評估單位的意見,選定評估單位開始評估;
3、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分批公布評估結果開始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居民自行搬遷。
六、 拆遷人:
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受委托拆遷人:
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3
為進一步規范縣辦事處區域內的房屋征收安置,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縣城市總體規劃》和《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房屋征收適用范圍及安置對象的確定
縣辦事處城市規劃區內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征收的,并由原集體建設轉讓的或自行建設的,適用本方案。
二、征收房屋面積的確定
被征收房屋面積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正房面積,具體以產權證登記面積或職能部門核定的面積為準。
三、安置房屋建設
安置房屋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的原則,按公寓式住房6+1模式自行建設,建筑面積約為120平方米和90平方米兩種戶型。
四、安置房的選址
安置房的選地應當符合縣城市規劃,實行劃地建設、集中安置的原則。
五、安置標準的確定
房屋安置標準以被征收房屋的正房建筑面積為計算依據。
(一)安置面積系數設定
1.有權證者,安置系數為1;
2.無權證者:
①已接受處罰者,安置系數為0.9;
②未接受處罰但長期居住的`,安置系數為0.6。
(二)安置面積比例設定
房屋層高在2.8m(含2.8m)以上為一個自然層,小于2.8m的及坡屋頂不予計算層數。
1.一層結構的房屋,安置比例為1︰3.5;
2.兩層(含兩層)以上結構的房屋,安置比例為1︰1.8;
(三)安置面積確定
安置面積為被征收房屋正房面積與安置系數、安置比例的乘積(即房屋安置面積=征收房屋正房面積×安置系數×安置比例)。
(四)安置套數確定
根據確定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面積與被征收人選定的戶型相應核定,剩余安置面積不足一套的,按選定的戶型面積采取四舍五入的方式確定。被征收房屋每棟安置最多不超過五套,不足一套者按一套(90㎡)進行安置。
(五)安置面積調節
房屋安置面積與安置套數總面積不符的,不足或多余部分以金額補差的形式進行調節,調節標準按每平方米500元計算。
六、其他
1、征收房屋的補償,參照《縣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規定》執行。
2、本方案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房屋搬遷補償安置方案 4
為加快推進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促進我縣經濟快速發展,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住建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征收范圍內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喬龍溝縣國營牧場、桃坡底縣國營牧場果樹場范圍內土地、房屋及其附屬物等。
二、基本原則
(一)征遷補償費的分配使用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政府指導、安置優先、服從大局的原則。
(三)堅持以合法有效權屬證書或有效手續為補償依據的原則。
(四)堅持尊重歷史、明辨事實的原則。
三、征收實施部門
縣國營牧場
四、征收、評估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等。
五、認定
(一)房屋征收實施部門應當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進行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屬性以合法或有效手續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土地使用面積以證載面積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房屋建筑面積以證載面積或者主管部門認可的交易協議記載的面積結合選定的專業評估測繪公司實測面積認定,二層高于2.2米的按測繪面積的80%折合計算。
(二)在房屋征收范圍內,違反《縣人民政府關于對開發區范圍內相關土地、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依法征收通告》(沁政通字〔20xx〕3號)規定,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不予補償。
(三)權屬認定
1、有權屬認定的建筑是指:被征收房屋、土地完成法定登記,登記明確為被征收人所有的。如自行對主體翻建、改建、擴建的,以證載面積結合評估公司實測面積認定。
2、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建筑是指:經過主管部門認可的交易協議,未辦理房屋、土地法定登記的。如自行對主體、翻建、改建、擴建的,按主管部門認可的原始交易協議約定的房屋面積結合評估公司實測面積認定。無法提供主管部門認可的原始交易協議的,提交征收實施部門認定。
3、沒有權屬認定的建筑是指:未辦理法定登記,相關交易協議未經主管部門認可的;未經相關部門批準自行改建、擴建或者另行修建的建筑。
六、征收補償方式
本次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以房屋產權調換為主,貨幣補償為輔的方式實施。
(一)土地的補償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證且明確為被征收人的,認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積以外土地按照1:0.5調換安置房補償。
2、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證的被征收人,宗地范圍內認定的房屋建筑占地面積以外土地按照1:0.3調換安置房補償。
(二)房屋的補償與置換
根據房屋建筑結構按以下比例調換單元樓安置房。
1、有權屬認定的房屋補償標準為,磚木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1調換安置房;磚混結構及混凝土框架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2調換安置房。
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建筑補償標準為:磚木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0.9調換安置房;磚混結構及混凝土框架結構補償按建筑面積1:1調換安置房。
沒有權屬認定的建筑不予房屋產權調換補償。
原設計為廠房、禮堂等非生活用房,未改變為生活、居住用房的房屋按實際評估價值補償。
2、置換房屋為郭道鎮鎮區新建單元樓。
房屋產權調換原則上按照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的先后順序依次應選盡選。
被征收人可調換的總面積大于調換房總面積的,超出部分按調換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補齊差價。
被征收人可調換的總面積不達所選調換房總面積,不足部分面積在10平方米(包括10平方米)以內按調換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由被征收人補繳,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協議簽訂時的'市場價由被征收人補繳。
3、住改營用房的認定與補償
住宅自行改變用途用于經營,且實際有一年及以上(自《方案》發布之日倒推計算)經營行為,且能提供依法取得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納稅證明以及相關證據可證明其從事經營行為的,認定為經營性用房,一次性給予認定經營面積500元/平方米的經營性補償,并另行給予50元/平方米的搬遷補償。
4、過渡期限及安置補助費
安置房調換過渡期限為三年。自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合同并房屋騰退驗收之日起計算,超過約定過渡期限后,安置補助費按原標準的三倍予以發放,過渡期內的安置補助費仍按照原標準發放。
安置補助費按房屋建筑面積8元/平方米/每月計算,首次支付十二個月,以后每六個月發放一次,至安置房交房后順延六個月終止。
5、原則上每戶認定的總置換面積中,不少于70%用于房屋置換,剩余部分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6、所選安置房面積超出總置換面積70%的(不包括70%,上限為100%),超出的面積按400元/平方米予以獎勵。
7、選擇安置房戶型面積原則上以最接近總置換面積的70%為準。受安置房戶型限制等客觀原因,導致所選安置房面積不達總置換面積70%的,按安置房成本價3541元/平方米結算差價。
七、房屋裝修補償
裝修補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八、征收時間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征收結束時。
九、搬遷補助費
每戶補助遷出和遷入費用共計2000元。
十、其它設施的補償
(一)宗地范圍內高于2.2米封閉性完整的其他建筑物,按照選定的評估機構評估價格予以補償,其他附屬物、構筑物不再予以補償。
(二)租賃合同期內修建的房屋、構筑物及附屬設施補償。與縣國營牧場、縣國營牧場果樹場簽訂承包合同的承租方在有效租賃期間修建的房屋、構筑物及附屬設施,修建審批手續完善的,經征收實施部門依法認定后,依據評估價,予以一次性補償。
十一、獎勵辦法
有權屬認定以及無權屬認定但有完備交易手續的搬遷戶,凡在正式簽約啟動后的10日內,簽訂協議并按規定時間騰退交房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10—20日內的簽訂協議并按規定時間騰退交房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過期簽約、搬遷的不予獎勵。
十二、款項發放
(一)搬遷補助費、首期安置補助費在搬遷戶簽訂搬遷補償協議后十個工作日內發放。
(二)其它剩余款項在搬遷騰退交房后十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發放。
十三、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應就補償金額、安置補助、搬遷補償、支付期限、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依法收回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權利憑證,并按協議約定發放上述款項。
如房屋征收實施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公告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主體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征收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在《征收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不搬遷,又不在法定的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由做出《征收補償決定》的征收主體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十四、其他規定
(一)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征收主體收回。
(二)被征收人騰空房屋后,須保持房屋結構完整,涉及專業部門拆除的水、電、燃氣等在被征收人結清水費、電費等費用后,由專業部門負責拆除。自行拆除的,安全責任自負。
(三)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有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存在產權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實施部門不承擔房屋租賃、抵押及產權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為保證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應積極配合按期搬遷。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違法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征收拆遷期間任何單位出具的證明、情況說明未經征收實施部門認可,不得作為本拆遷方案的依據使用。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房屋征收實施部門。
十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項工作要科學安排、倒排進度、狠抓落實,確保工作目標如期完成。
(二)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篡改資料數據、或優親厚友,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況,由征收實施單位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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