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油氣回收實施方案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發油平臺油氣回收系統
項目負責人:
二、油氣回收改造項目概況及設計依據
目前汽油裝車共6個裝車鶴位,90#汽油鶴管4個,裝車油泵2臺(用1備1)流量100m3/h;93#汽油鶴管2個,裝車油泵2臺(用1備1)流量100m3/h;汽油年銷量為28萬噸。現擬安裝油氣回收裝置,處理量定為200m3/h。
三、項目設計要求及達到效果
通過油氣回收項目改造,達到回收油氣的目的,確保裝車過程中產生的油氣能夠全部收集起來,并液化回收。
1、油氣回收系統的尾氣中非甲烷總烴含量不大于25g/m3,油氣回收率不低于95%,能達到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已頒布的GB 20950-2017《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2、設計系統嚴格按防爆設計,操作簡單,安全可靠。
四、項目簡介 油氣回收系統是將在裝卸汽油和給車輛加油的過程中,將揮發的汽油油氣收集起來,通過吸收、吸附或冷凝等工藝中的一種或兩種方法,或減少油氣的污染,或使油氣從氣態轉變為液態,重新變為汽油,達到回收利用的目的。運用油氣回收技術回收油品在儲運、裝卸過程中排放的油氣,防止油氣揮發造成的大氣污染,消除安全隱患,通過提高對能源的利用率,減小經濟損失,從而得到可觀的效益回報。目前常見的方法有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和膜分離法。
五、經濟效益估算
1、投資
油氣回收整套設備約200萬元,鶴管改造約每根2萬元,共有6根汽油鶴管,計12萬元。合計約212萬元。
2、能耗
電耗
裝置功率為:68KW,實際運行功率為:40KW。平均按每天工作4小時,年運行360日。用電價格為0.729元/千瓦時,則電費M=0.729×40×4×360= 4.19萬元
3、經濟效益綜合分析
經濟效益分析匯總表
備注:(1)油氣回收裝置運行方式:連續式/間歇式
(2)不同的系統工藝不同,故經濟效益未考慮水耗。
六、項目實施計劃:
油氣回收實施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環發〔2012〕130號)和《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面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工作方案的通知》(陜政發〔2012〕33號)精神,全面開展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現狀和意義
隨著我省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汽油消耗量也在飛速增加。目前,全省加油站超過3110個,油庫70多座,油罐車約1400輛,汽油年消耗量達250萬噸以上,其中關中地區消耗約175萬噸。汽油揮發性較強,每年排入大氣的油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由多種碳氫化合物組成,其中某些成分具有致癌作用)1.9萬多噸。這些排放到大氣中的VOCs,使大氣活性大大提高,其多數更是產生PM2.5的前體物,還易導致氮氧化物之間發生光化學反應而產生光化學煙霧,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 此外,汽油揮發掉的成分是最具經濟價值的輕質部分,預計全省完成油氣排放治理后,每年可回收約1260萬升汽油。因此,高效收集和密閉貯存油氣,并對收集到的油氣進行集中處理,具有良好的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工作步驟
我省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
1.各設區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基本情況以及是否安裝油氣回收系統情況進行調查摸底。
2.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及本方案要求,制訂轄區內油氣回收綜合治理計劃。
3.省環境保護廳組織開展全省油氣回收綜合治理驗收培訓。
(二)治理改造階段。
1.全面開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由各設區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會同商務、質監、安監等部門督促本轄區內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關中地區城市建成區及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現有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榆林、延安市城市及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現有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漢中、安康、商洛市城市及縣城規劃區范圍內現有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2.同步啟動油罐車油氣排放治理工作。環境保護部門會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督促有關單位加強對油罐車的油氣排放治理。
3.治理改造中涉及的防爆、安全、消防、車輛管理、特種設備等方面的要求,需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驗收階段。
《油氣回收實施方案》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油氣回收治理完成后,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驗收技術規范進行驗收。各設區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會同商務、質監、安監、消防等部門,對所轄縣(市、區)治理工作進行驗收,并將治理工作完成情況報省環境保護廳備案。省環境保護廳要對各地油氣回收驗收工作進行核查。
1.驗收標準。
嚴格按照《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2017)、《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2017)、《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2017)、國家《儲油庫、加油站大氣污染治理項目驗收檢測技術規范》(HJ/T431-2017)以及省上有關驗收要求進行。
2.驗收時間。
2017年底前完成關中地區城市建成區及縣城規劃區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驗收;2017年底前完成榆林、延安市城市及縣城規劃區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驗收;2017年底前完成漢中、安康、商洛市城市及縣城規劃區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驗收。
3.驗收程序。
(1)油氣回收治理完成后,加油站、儲油庫業主須委托環境監測部門對油氣排放進行檢測;油罐車業主需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要求,委托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檢測合格后,加油站、儲油庫業主向當地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提出驗收申請,提交油氣回收改造工程備案材料、驗收申請材料及檢測報告;油罐車業主向當地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提交治理方案、設計施工圖紙、檢測報告、道路運輸證、行駛證原件或復印件。
(3)接到驗收申請后,各縣(市、區)環境保護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查并對加油站、儲油庫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驗收合格的,由環境保護部門發放驗收合格通知書;對油罐車,環境保護部門在材料審查合格后進行備案管理。
4.其他要求。
加油站及油庫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后,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油罐車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后,經質監部門檢測合格,并獲得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道路運輸證后方可運營。縣級以上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加油站、油庫和油罐車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實施日常監管。
三、工作要求
(一)油氣排放治理要求。
1.加油站、儲油庫的油氣回收治理方案須按建設項目環保審批權限,經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審批后,方可組織實施。
2.加油站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原則上要同步安裝在線檢測系統和處理裝置,確有困難的要預留相應接口。
3.年銷售汽油5000噸以上、距離民宅建筑不足50米及地方環境保護部門有特殊要求區域內的加油站,應預留油氣后處理裝置接口。
4.油氣排放治理裝置或設施須通過具備相應資質認證機構的認證;油氣排放治理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二)油氣治理改造防爆要求。
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過程中,應按照《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3836)系列標準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好防爆電氣改造,落實好治理過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三)其他要求。
1.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必須在不影響本地區油品穩定有序供應的前提下,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按時保質完成任務。
2.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
3.各地可通過招標等方式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開展驗收檢測;各檢測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規范與檢測方法開展相關工作。
4.新建加油站、儲油庫以及新登記的油罐車必須按照環保“三同時”制度要求配套油氣回收系統,經驗收合格后,相關部門方可發放加油站、儲油庫的營運證和油罐車的道路運輸證。
5.已建加油站、儲油庫和正在運營的油罐車必須按時完成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油氣回收治理的加油站、儲油庫,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并抄告同級商務主管部門,納入年檢監管范圍;對逾期未完成油氣回收治理的油罐車,發證機關暫緩審驗其《道路運輸證》。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全省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由省環境保護廳牽頭,會同省商務、交通運輸、質監、安監、能源、公安消防等部門,組織各地相關部門監督油品經營單位按要求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全省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建立油氣回收綜合治理部門協作機制,保證責任到位,措施落實,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縣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行日常監管。
《油氣回收實施方案》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二)責任分工。
1.在我省從事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運輸的各類企業是加油站系統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專項工程的責任主體,負責實施本企業所屬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工作。
2.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油氣回收治理實施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部門負責環保審查驗收及監管,以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的推進協調和督促檢查,各設區市(區)環境保護部門要將轄區內油氣回收治理工作進展情況于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前報送省環保廳,并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財政部門負責補助資金的落實和監督管理;
商務部門負責督促相關經營企業按照國家標準及本方案要求有序開展治理改造工作,嚴格成品油經營企業資質管理;
安監部門負責加油站、儲油庫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油氣回收治理工程中的改建、擴建項目,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竣工驗收;
質監部門負責計量器具和有關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督促對油罐車實施油氣回收改造。
(三)資金保障。
省、市將按“以獎促治”、“早治多獎”、“不治重罰”的原則積極鼓勵和推進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綜合治理工作。扶持獎勵資金按一定比例從省、市兩級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資金中統籌
支出。中石油陜西分公司和中石化陜西分公司、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油品銷售和儲運企業要按照有關時間節點要求制定油氣回收治理計劃,加強資金保障,確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1.省、市獎勵資金比例。
省級獎勵資金從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三年安排6500萬元、各設區市(區)從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共安排7500萬元,省市獎勵資金按照關中地區1 :1.2、陜北地區1 :1.5、陜南地區1.5 :1 的比例用于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綜合治理“以獎促治”工作。
2.獎勵標準。
分區域、分時限對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的油氣綜合治理完成情況進行獎勵,具體條件和標準如下:
(1)加油站。
只獎勵2012年12月31日前已面向社會公開經營的,之后新建的不在獎勵范圍內。
關中地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5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4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進行改造但未完工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3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2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底前未開始改造的加油站,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陜北地區: 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5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4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3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2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改造或未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陜南地區: 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5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4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每個給予0.3萬元獎勵補助;每條油汽回收加油槍給予0.2萬元獎勵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改造或未通過環保驗收的加油站,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2)儲油庫。
關中地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油氣排放污染治理的儲油庫給予30萬元/座的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進行改造但未完工的儲油庫給予15萬元/座的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未開始改造的儲油庫,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陜北地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儲油庫給予30萬元/座的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油氣排放污染治理的儲油庫,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陜南地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通過環保驗收的儲油庫給予30萬元/座的補助。 2017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油氣排放污染治理的儲油庫,一律不予補助,并依法進行處罰。
(3)油罐車。
雙艙或多艙油罐車獎勵補助按單車處理。
關中地區: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治理改造且驗收合格的油罐車,每輛給予0.8萬元補助。 陜北地區: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治理改造且驗收合格的油罐車,每輛給予0.8萬元補助;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驗收合格的油罐車,每輛給予0.4萬元獎勵補助。
陜南地區: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治理改造且驗收合格的油罐車,每輛給予0.8萬元補助;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且驗收合格的油罐車,每輛給予0.4萬元獎勵補助。
3.有關要求。
(1)獎勵資金實行項目合同管理。各設區市(區)環境保護局(合同甲方)與各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運輸的各類企業(合同乙方)簽訂本市(區)加油站系統油氣回收治理工程的目標任務合同。
(2)各油品銷售和儲運企業只能將獎勵資金用于本企業所屬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治理建設和運營維護。
(3)加油站、儲油庫和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的驗收檢測收費按照各設區市(區)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各市(區)環保局網站應開辟專欄,對油氣回收治理任務完成情況予以公示,包括企業名稱、地點、加油站地點、更換加油槍數量、油罐車車牌號、儲油庫地點、治理計劃和施工方案、任務完成情況和完成時間、獎勵額度等。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獎勵:
油氣回收治理工程計劃和施工方案未經審核通過的;未按審核通過的工程計劃和施工方案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油氣回收治理后,未通過環保監測檢驗的;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油氣回收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項目作業應急預案06-29
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項目作業應急預案2篇03-04
廢舊物資回收管理效能監察實施方案11-23
油氣崗位職責02-13
環保回收標語10-29
油氣的常用英文翻譯06-25
油氣儲運工程就業前景08-08
油氣儲運技術實習報告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