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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財政資金監管總結
今年以來,我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在省市縣主管部門的關心指導下,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全所職工的努力,不斷加強鄉鎮財政建設、積極培植財源、強化財政資金的監管,使我鎮的經濟實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有力地促進了我鎮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將我鎮上半年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大膽探索,開拓創新,全面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上半年,我所認真總結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二年多來取得的經驗,在縣局強有力的指導下,開拓創新,制定了資金監管中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等重點環節制度和流程圖,資金監管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累計公開公示***余次,抽查補助類資金***戶次,抽查面達到*%,巡查工程項目**個次;累計監管支出資金共****萬元,其中:預算資金***萬元,補貼農民資金***萬元,家電下鄉補貼**萬元,專項工程資金763.4萬元,村集體資金***萬元,農村“一事一議”項目資金**萬元。各項工作得到了各級財政部門的充分肯定,*月份全省農村財政工作會議在岳西召開,我所做為現場會參觀點,成功地接待了來自全省各市縣的參會領導,推介我鎮在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中取得的經驗。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部署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
一是成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2017年初,我鎮就及時組織成立了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鎮長為副組長、財政所長及相關職能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來榜鎮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鎮財政所(分局)人員具體抓落實,確保了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領導。為更好地開展資金監管工作,今年財政所再次明確職工責任分工,簽訂《資金監管工作責任書》,細化了各類財政資金監管的目標任務,明晰了監管的環節、流程、措施。
二是全面籌劃安排監管工作。財政所高度重視,把聯系點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議程。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組織討論,廣泛征求意見,搞好組織領導分工,明確監管工作職責,專題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臺了《岳西縣來榜鎮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實施方案》,下發到各村各單位。
(二)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傳遞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信息。
一是建立信息通達機制。為建立健全信息通達機制,財政所指定一名信息聯絡員,充分利用縣局局域網絡,與縣局保持聯絡,及時上傳下達政策資金信息。通過近一年財政資金的監管,我們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在去年資金監管的基礎上,于今年年初開發了岳西縣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系統軟件,并在我鎮試點利用,經不斷完善已于九月份在全縣推廣,從而確保了鄉鎮財政資金安全、規范、高效運行和鄉村兩級基層政權正常運轉,不斷提高了財政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和現代化水平。
二是建立信息反饋機制。財政所設置專線電話為舉報電話,并向廣大群眾公布,安排專人負責,隨時接受各單位反映情況和廣大群眾反映的問題、建議。
三是建立監管臺賬機制。財政所將各級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鄉鎮以下的各種財政資金,以及鎮組織的集體經濟收入等,全部分類登記入賬,建立資金監管臺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三)抓好信息公開,準確公示鄉鎮財政資金實施情況。
一是及時公示監管信息。財政所利用各村村務公開欄,設立了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公示專欄,公示各類惠農資金使用范圍、對象、標準等內容以及專項工程資金的資金來源、工程概要、建設規模、投資總額、中標施工單位、資金撥付情況等基本信息;財政所利用電子顯示屏幕、觸摸屏、廣告牌、宣傳欄等形式分別對鄉鎮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公示。
二是及時組織抽查巡查。抽查巡查是落實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對監管實施效果起到重要督導作用,財政所積極協調、組織有關職能站所對各類財政資金實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及時發現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糾正,有效防止了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上半年共開展抽查巡查工作*次,抽查巡查補助性資金**大項,項目類資金**個。
三是及時跟蹤項目進程。財政所積極參與項目申報、立項、開工、建設到竣工驗收工作,對鄉鎮財政資金實行全程監管,重點監管項目的合同簽訂、施工進度、竣工驗收和資金去向,定期察看項目建設情況,檢查資金使用情況,評估項目績效。目前,全鎮在建項目**個,均能按程序、要求、標準組織實施。
(四)構建監管體系,著力強化對鄉鎮財政工作的督導。
一是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我鎮著力在建立健全監管制度上下功夫,建立資金監管長效機制,明確了對財政資金監管的指導和管理職責,確定了財政所所長親自負責監管工作,建立起監管工作規章制度,資金監管工作切實做到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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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定實施監管方案。依據財政部《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安徽省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臺了《岳西縣來榜鎮關于切實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實施辦法》,并從加強鄉鎮財政預算資金監管、鄉鎮財務監管、工程類項目資金監管、上級安排專項補助資金監管、村級財務監管、惠農補貼類資金監管等方面入手,逐項制定監管辦法,逐步抓好監管工作落實。
三是檢查考評監管工作。財政所將財政資金監管工作納入職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考評范圍,對鄉鎮財政資金操作程序、運行質量、使用效益等進行全面考評。對在資金監管工作中成效顯著的職工上報縣局和鎮黨委政府表彰獎勵,對資金監管工作不力的職工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并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四是實行財政干部全員監管。首先,我們遵照財政廳財農村[201*]**號文件精神,將基層財政所十三項主要工作職責,根據財政所現有職工數分解到六個崗位,分別對各崗位的資金進行常態監管。其次,將全鎮**個行政村分成六組,確定為六名職工的監管聯系點,明確監管的職責和流程,財政所同每位職工簽訂《財政資金監管工作責任書》,監管員為直接責任人,將補助類發放資金的抽查同財政廳“補貼農民資金十萬農戶大調查”和“萬名財政職工民生工程大走訪”有機結合起來,制定專門格式的資金監管抽查工作底稿,抽查補貼資金發放的合理性、及時性、準確性,公開公示效果和程度,存在的問題及群眾反映的熱點建議,同時要求全體職工在履行好監管工作的同時,當好惠農資金政策及民生工程工作的宣傳員,提高群眾的知曉度和滿意率。再者,將年度本鎮實施的項目工程及民生工程分解到每位員工,從立項、招標、實施、驗收到交付使用,監管員全程參與,每次監管和巡查都要認真填寫《工程項目類資金監管工作底稿》,工地項目經理和監管員簽字,交所長審核監管結果。
(五)創建平臺,上下聯動,提高監管效率和質量
經過一年摸索,我所將鄉鎮財政資金監管的思路和重點環節,進行歸納,委托安徽百易軟件開發公司研發《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軟件平臺》,在縣局的大力支持下,于2012年*月開發成功,通過我所試運行,逐步修正完善,《岳西縣鄉鎮財政資金監管軟件平臺》已在全縣推廣運行,該軟件的運行,一是通過文字圖片,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全縣各鄉鎮資金使用狀況,工程進度和監管狀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了各類分析數據。二是大大提高了信息通達的及時性和完整性。縣財政各職能股室下達資金指標時將信息及時上傳《平臺》,財政所在第一時間就能知曉本鄉鎮新指標的數額、資金性質、發放標準、發放時間、工程地點、工程量、招投標情況、完式時間等信息,財政所負責人將監管任務及時分配到監管員,監管員適時監管,并將監管信息、巡查記錄、圖片上傳《平臺》。三是保證了資金的安全和支付的進度。縣局有關股室,依據財政所監管結果合理安排資金撥付,財政所依據監管結果支付工程款。四是有效地促進了監管員抽查巡查工作的開展。監管員如未能及時實施監管、抽查巡查,《平臺》上將顯示示監管或示按時監管,財政所負責人及縣農村局將下達黃色警告,限期整改。四是增加了公開公示的效果和途徑。財政所將《監管平臺》設置在為民服務大廳觸摸屏中,全鎮農戶可在大廳按照查詢流程指示,就能輕松查詢全鎮補助類資金和工程項目類資金的安排、使用,提高了透明度,接受全社會監督。
(六)充分發揮職能,加強對資金監管工作的保障。
一是在能力建設上,針對當前財政所干部隊伍建設相對滯后,“三化”(年齡老化、知識退化、責任心弱化)問題日趨嚴重的情況,積極參加縣局干部輪訓,同時財政所積極鼓勵職工參與各類專業知識的培訓和考試,采取以會代訓、集中培訓等方式加強對財政所工作人員思想政治、財政業務、法律法規的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知識水平、業務技能和法律素質,增強自律意識,努力打造一支作風過硬、業務精良、紀律嚴明的鄉鎮財政干部隊伍。
二是在基礎建設上,我所加大了對辦公場所、設備等的資金投入,配備了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網絡寬帶、觸摸屏、寬銀幕電視顯示屏等辦公設備設施,大大改善了財政所(分局)辦公條件,使財政工作實現了自動化和電算化,建立起了縣鄉財政資金監管信息平臺。
三是工作經費上,我所盡管經費嚴重不足,但年初仍安排了足額經費保障資金監管工作。監管工作的重點是宣傳、信息通達、公開公示、抽查巡查,而每個環節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作經費,特別是抽查巡查,由于我鎮面積大,人口稀,今年下鄉抽查巡查租用社會車輛,費用就達三萬多元。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和公共財政職能的不斷延伸,黨和國家對“三農”支持的力度越來越大,投入越來越多,用于農村建設和發展的資金逐年增加,對加快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鄉鎮財政資金監管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鄉鎮財政補貼資金分配體制有失公正,群眾滿意度差。就當前財政補貼資金分配政策中,類似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直補,從客觀上應該以種植面積為補貼標準的財政資金,但實際中由于種植面積難以核實,動態管理難以操作,以致出現了“補而無田”和“補而不種”現象。還有實際操作中部分涉農財政補貼資金分配政策,人口的變化是較大的,往往是以前分田人口多的,現在的人口少了,以前分田人口少的,現在卻人口多,而國家的田地政策是長期不變的,造成同樣是本地村民,有的可享受到多個人的優惠政策,而有的人卻連公共財政的一絲一線“陽光”都享受不到。造成政策的落實,有失公正,群眾滿意度不高。(二)鄉鎮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不全面,群眾誤解多。主要表現為公開的時間與資金到位的時間不同步,公開的內容不全面,例如上級的補助鄉鎮財政資金由于資金下撥的環節、程序繁多,政策落實到鄉、村、乃至群眾,則需要一段時間,產生了信息公開上的時間差,群眾難免產生誤解。又如分配方案,資金的籌集使用和計劃等信息公開的內容不全面,或者沒有在規定的地點全面公開,也讓群眾產生了一定的誤解。
(三)專項資金監管乏力,資金跑冒滴漏現象嚴重,使用效益不高。一方面,根據規定很多農林水、教育等項目涉及的鄉鎮,財政實行縣級報賬制,項目實施單位只對縣級主管部門負責,作為項目實施地的鄉鎮財政無權過問,資金監管自然流于形式。另一方面,部分專項資金存在鄉鎮財政“看得見,管不著”,致使鄉鎮財政監督弱化,影響財政資金的安全性。
(四)鄉鎮財政資金監督建設滯后,鄉鎮財政人員由于年齡偏大,工作任務重,壓力大,財政所人員配備(特別是交通工具)相對缺乏,大量工作難以有效完成,同時硬件設施落后,監管條件差,監管效率無法提升,不利于涉農資金監管工作的高效運行。
三、幾點建議
為把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結合二年來我所財政資金監管工作情況,我們在此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改進監管方式,健全監督機制。建議進一步明確各監督主體之間的職權劃分,加強相互配合與協作。把監督寓于管理之中,加強事前預警、事中檢查、事后評價等監督機制,注重財政資金的安全和投入產出效果;加強對社會公共資金、國家重點工程等的事后監督;各監督主體之間要建立廣泛的溝通制度,實行監督信息共享,降低監督成本,避免重復檢查。
(二)加強指導管理,提高監管效率。建議各級政府科學合理決策鄉鎮涉農財政資金的投放,對于情況不明,把握不大的項目要特別慎重,盡量避免決策失誤,盤活資源,突出重點進行監管。對于涉農財政項目資金的投放,建議減少和取消縣鄉政府的項目匹配資金,從而減輕基層政府的財政壓力,避免鄉鎮弄虛作假、東拉西扯、截留挪用鄉鎮涉農財政資金的現象。
(三)加大資金監管投入,提高監管能力。建議要在監管能力上給予支持,重點是保證必須的資金監管工作經費和交通工具。現行體制下,沒有專項工作經費,鄉鎮財政所(分局)只有人員經費,在實際工作中是遠遠不夠的。再說加強資金監管,必須深入基層、深入項目實施單位和具體實施地點,沒有交通工具是很難履行資金監管職能的。建議上級財政將資金監管工作經費納入鄉鎮財政專項預算,并對實施財政資金監管的鄉鎮財政所(分局)配備一部公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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