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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承包魚塘合同
承包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受同馬社區第四組36名農戶委托,以租賃方式將該組共計150畝同馬大堤外原修筑同馬大堤取土荒廢區的土地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種植、養殖等農業生產活動,承包期限10年(2017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30日)。承包費用每年40元/畝,付款時間為每年9月30日前。承包土地的抗旱、排澇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承包期內,乙方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對承包的土地及魚塘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承包的土地進行依法保護、合理利用。
第三條:承包期滿, 乙方應保證承包的土地達到承包時土地等級和質量。
第四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雙方約定條款:
1、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如抗旱、排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禁止農作物秸稈焚燒。
3、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向承包方交付承包期內保證金每畝100元,乙方中途如自行放棄土地經營權,此保證金不予退還(合同期限內保證金不計利息)。此保證金在合同期滿后退還。
第六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方簽字(章):
201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承包魚塘合同 [篇2]
甲方(發包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為了提高魚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發包,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魚塘共計___________畝交給乙方承包養殖,魚塘路邊自建房屋_________間及場地交給乙方經營農家樂(注:農家樂為餐飲服務行業),。
第二條 乙方在魚塘和農家樂所有經營收益純利的_____% 歸甲方所有。
第三條 承包期限為___年,以后每年_____元/年。即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 在承包期間,乙方所承包魚塘用電須服從電管站管理,要安全用電,開戶、電力設備安裝、材料費用以及魚塘用電電費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魚塘用途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工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只是魚塘的水面,魚塘基面使用權仍屬甲方,乙方只能作暫時使用。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征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征地單位按征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費、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內必須交出魚塘。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滿后30天由乙方自行拆遷,逾期不處理的則歸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維修整治,但承包期滿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經濟補償,合同范本《》(#url#)。
第八條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第九條 乙方必須按合同所定期限繳納承包款,逾期30天未完成的,作自動退包處理,甲方有權沒收押金并終止合同,收回魚塘重新發包。
第十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天的;
4.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在承包期間,如要轉讓給他人承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轉讓。如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必須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經得甲方同意,才能終止合同,另甲方有權將押金沒收作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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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第九條 。
第十二條 風險責任:
1、農家樂屬于服務行業,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衛生許可、稅務、工商等一切相關事項的辦理由乙方自行解決,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間,乙方必須辦理齊全相關手續。否則一切事故、災害及人為造成的損失,及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_天內交納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按當時銀行利息 %)。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 . 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承包魚塘合同 [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魚塘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 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魚塘(地塊名稱、等級、四至、魚塘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魚塘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魚塘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魚塘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魚塘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魚塘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魚塘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魚塘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魚塘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魚塘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魚塘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魚塘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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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魚塘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第2篇:養魚塘經營權轉讓協議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大佛鄉原龍鳳橋1組、4組大石包3組的一口養魚塘(老名賴塘)的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時間:從2017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經營權轉讓期間,乙方必須全面履行甲方在建塘時同該塘被占地農戶達成的一切義務,同時享有經營該塘的一切權利。
四、乙方須在當年12月30日前向該塘被占地農戶支付當年的占地補償共計黃谷 斤,涉及農戶共 戶。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使用甲方的房屋船只等,每年向甲方支付費用計 元。
六、經營權轉讓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該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3篇: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下稱甲方)
受讓方: (下稱乙方)
甲方的丈夫 于 年 月 日與 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期限為20年,因 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喪身,其妻 無力經營,愿將其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轉讓標的:
1、甲方愿將其夫于 年 月承包的座落在謝家大屋湖岔的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其四至:東至謝家大屋山腳;南至 組,*****的耕種地邊;西至 組荷葉塘下;北至現魚塘壩;養殖面積約 畝(四至范圍有村蓋章確認)。
2、輔助設施及魚具如:養魚場房、供電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發電機等電力設備)、喂料機、增氧機、養殖場道路等魚場一切養殖設備、設施(附財產登記清單)一并轉讓給乙方;轉讓后所有財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3、本次轉讓依據甲方的丈夫*****于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第六條款之規定(附魚湖承包合同);甲方轉讓魚塘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有關轉讓手續。( 綏棱教育信息網 #url# )
二、轉讓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協議有效期;期滿,由乙方與村(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萬元整;首付款 萬元,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余款 萬元乙方確保在 年底春節前付清給甲方;不得拖欠。
2、 年至 年甲方應上交村的 元魚圩租金仍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村,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經營和產品處置權,甲方須保證乙方不愛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甲方的丈夫****于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的所約定條款則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該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萬元。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土地轉讓承包魚塘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魚塘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魚塘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 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魚塘(地塊名稱、等級、四至、魚塘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魚塘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魚塘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魚塘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魚塘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魚塘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魚塘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魚塘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魚塘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魚塘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魚塘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魚塘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魚塘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武漢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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