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養殖經營承諾書
柳林鄉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加強本養殖場的安全經營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件,本人承諾如下:
1、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亂拉亂接臨時電線,達到電業部門《安全供用電協議》規定的各項要求。
2、加強沼氣池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杜絕發生意外事件。
3、加強粉碎機等設備的安全使用,保證不發生安全事故。
4、積極做好本場日常安全自查工作,形成“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自主管理形式,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
5、積極配合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承諾人(養殖戶):
聯系電話(手機):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承諾人一份,鄉安委辦備案存檔1份。簽訂對象為農村養殖戶、沼氣使用戶。
xx畜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養殖戶)
(適用于畜禽養殖場(戶))
承諾人(單位):
為了確保動物及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我做出如下承諾:
一、自覺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獸藥管理條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國家及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做到依法安全生產、經營和使用。
二、完善動物防疫條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從外地調入畜禽嚴格執行調入前備案(跨省調運種畜禽和乳用動物事先審批)、調入后嚴格執行報驗和隔離檢疫制度,絕不從疫病風險地區調購畜禽。
三、絕不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蛋白精,萊克多巴胺”等國家違禁添加物及其他禁用的`獸藥和飼料產品;嚴格遵守獸藥停藥期規定;絕不銷售沒有檢疫合格證明、含藥殘以及病害的畜禽及其產品。
四、樹立健康養殖理念,建立相關養殖制度,認真落實畜禽防疫檢疫各項措施,并做好病死、病害畜禽無害化處理措施。建立健全畜禽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做好各項記錄,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發現重大動物疫情及時報告。
五、積極參與和協助配合政府和獸醫站等主管部門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活動和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工作,為共同做好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做出表率。
承諾人: (簽名或蓋章)
x x 畜 牧 獸 醫 站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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