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優質服務承諾書
無錫陽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江蘇省率先以股份制形式組建的民營企業,具有國家特許經營中國公民出境組團社資格。公司連續獲得江蘇省誠信旅行社、市政府公務出境指定旅行社、市文明單位和重合同守信用企業。
江蘇陽光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積極響應國家旅游局倡議的“誠信旅游”理念,為樹立無錫旅游-行業良好形象,加快推進無錫旅游誠信建議的各項工作,保證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體現旅游產品線路和價格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滿意度,創造誠信經營氛圍。參加旅游活動前擁有明白消費的權利,體現旅游產品線路和價格組成的透明度,提高游客的滿意度,創造誠信經營氛圍,現向旅游消費者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優化管理、優質服務;
二,承諾使用規范、準確、實事求是的用語進行真實的廣告宣傳,堅決不采用虛假、模糊的用語,做到讓消費者明白消費;
三,承諾主動與客戶簽署旅游相關合同,以保障游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四,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建立旅行社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強化旅游安全防范與教育,杜絕各種旅游安全責任事故,營造安全放心的旅游環境。
五,承諾以準確的語言告知游客所要享受到的.旅游標準,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安排旅游活動中已約定的活動內容,在不可抗力影響下導致的行程變動,力求做到事先通知客人,并會同相關單位安排好相關補救事宜。
六,承諾所有項目都準確明示,不含強迫自費項目。
七,承諾設立專門的投訴接待人員,做到每投必回,保證在十個工作日之內給任何一位感到不滿意的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
堅持誠信經營、誠信服務、努力營造一個良好的旅游環境,讓游客能夠真正得到滿意的旅游享受。
承諾方:江蘇陽光國際旅行社
南通市旅行社服務承諾書
為進一步強化“誠信旅游”理念,全面推進旅游誠信建設,塑造南通旅游-行業的良好形象,保障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體現旅游產品線路和價格組成的透明度,提高旅游消費者的滿意度, 旅行社現向全市旅游消費者鄭重作出以下承諾:
一、做到合法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始終堅持“質量第一、誠信為本”的宗旨,將“誠信經營” 貫穿企業經營的全過程,誠信服務貫穿于旅游服務的各個環節。
1.旅游企業簽訂自律承諾書,強化行業自律的作用,自覺遵守自律公約,自愿接受失信懲罰。
2.在旅游產品的制作過程中,做到誠信經營,提供精品線路、合理價格,做到統一產品、統一價格,自覺抵制零負團費現象。
3.在銷售過程中,做好與旅游者簽訂旅游主管部門推出的規范旅游合同,明確價格和服務細節。
4.堅決不使用“黑社”、“黑車”、“黑導”。
5.在企業內部管理中,堅持誠信意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誠信評比機制,將誠信服務的要求落實到旅游服務的各個環節。
二、不做虛假、不實和模糊的宣傳廣告
在旅游產品的發布、銷售過程中,做到堅持統一廣告宣傳、統一企業形象、統一產品、統一價格、統一服務質量。在旅游線路的發布過程中,堅持不做虛假宣傳和過分宣傳,不使用帶有不實之詞的廣告語誘導消費者。
三、做好旅游合同的簽訂工作
與旅游者簽訂旅游主管部門核準的規范旅游合同,明確價格和服務細節。國際組團社出境旅游團隊應配備合格領隊。
四、嚴格按行業資質和接待質量選擇旅游業務合作伙伴
1.建立供應商資格審查備案制度,篩選資質高、信譽好的地接旅行社、飯店、餐廳、景點、汽車公司、商店并對其各項資質進行調查、核實、備案。
2.在目的地旅游部門指定或推薦的范圍內,選擇接團旅行社并進行評審,信譽和業績優良者優先選用,以確保組團社所銷售的旅游產品質量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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