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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請假制度的最新規定
每個公司的請假制度規定都是有所不同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請假程序
第二條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三條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第四條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第五條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第六條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表:
第四章 請假規定
第七條 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第八條 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并扣減月工資。
第九條 如因私人原因請假,應優先使用個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夠部分再行辦理請假。
第十條 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補修以半天(4小時)以上計算。
第十一條 假期計算。
1.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2. 員工請假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第十二條 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條 員工1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不享受當年年假;凡安排療養或休養的員工,其天數不足年假時,可以補足;凡脫產、半脫產學習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假。
第十四條 公司中高級職員請假,均須在總經理室備案或審批,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常務會議批準頒行。
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二)
第一章 總則
一、 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度,統一由公司請假行政辦公室,特制定本辦法。
二、 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請假程序
一、 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二、 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三、 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四、 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請假標準
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扣除;
(二)病假:按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休假為宜,并取消實際假期天數、工資及各種補貼、全勤獎。
(三)婚假:憑結婚證明,假期7天(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四)喪假3天(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含節假日,全額發放工資,取消各種補貼、全勤獎);
第四章 請假規定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三、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一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一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2、主管人員,假期一天內由經理核準,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3、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四、員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需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員工請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在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八、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九、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物交代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要求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均以曠工論處外,并以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一、本規則經公司所有人員同意并簽字,同時加蓋公司公章后生效執行。
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三)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也包括試用人員、顧問、臨時人員等。
第三條 公司實行員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條 員工應當妥善安排休假。在積極完成承擔的工作任務,服從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經審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 請銷假的審批及手續
第五條 請假應當根據請假手續及核準權限進行申請:
(一)請假不超過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由本部門負責人審批。
(二)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后,報主管副總裁審批。
(三)請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寫《請假單》,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查和主管副總裁審核后,報總裁審批。
(四)經審批的《請假單》應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五)特殊情況的另行規定。
第六條 員工休假結束后應及時到人力資源部銷假,每逾期銷假一天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七條 所有請假事由必須真實,如發現以虛假事由請假的,一經查實,即作曠工處理。
第三章 法定節假日休假
第八條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公司在下列法定節日,安排員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三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國際勞動節,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國慶節,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或組織集體活動;
(六)特殊情況另行規定。
第九條 根據國家政策,對法定節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實行調休。
第十條 法定節假日休假期間,員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第四章 帶薪假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可申請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事假不超過三天。
(二)請事假應從嚴掌握,并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報批。超過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本人因病、傷診查,住院治療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請假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請帶薪病假不超過三天,公傷治療休息的除外。
(二)請病假的審批及手續:
請病假的需填寫《請假單》,并按照請假批準權限報批,事后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鎮以上醫院的診斷書、病休建議書、住院手續等證明方有效。
員工因患急病,需在醫院急診治療的,事后需憑診斷書、住院手續等憑證補填《請假單》報批,經批準的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婚假
(一)員工本人的婚事,可請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條件婚假為十天。員工在外地結婚的,可根據實際里程給予在途時間。婚假必須提前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婚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四條 產假、護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員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息假為十五天。難產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假期十五天。產假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
(二)男員工在妻子生育期間可享受護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三)女員工產假期滿身體經醫院診斷仍未恢復健康,可請哺乳假至嬰兒一周歲止,哺乳假期不計發薪資。
(四)產假和護理假期間薪資福利待遇不變。
第十五條 喪假
(一)父母、配偶喪亡可給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喪亡可給假三天。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適當給予在途時間。
(二)喪假期間薪酬福利待遇不變。
第五章 加 班
第十六條 公司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節假日需要加班的,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可適當調休。沒有調休的,核發加班薪資。
平時需要加班員工需在前一天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呈分管領導核準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作為計發加班薪資的依據。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時補簽加班申請單并交人力資源部,逾期不計加班。
節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應當打卡。
第十七條 加班薪資的計算方式由人力資源部另行確定。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本規定 制定,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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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四)
一、目的
為規范員工請假手續,建立起公司規范合理的請假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辦公室負責請假制度的制定和執行。
2、總(副)經理負責請假制度的審批和執行情況的監督。
四、請假規范
1、請假的最小單位為小時。
2、請假要填寫《請假條》,按規定權限獲批后方可離開崗位。
3、特殊情況(因病無法到公司或人在外地不能趕回的)可電話請假,返回后的半個工作日要及時補辦手續。
4、總經理不在公司的情況下,暫由副總代理。
五、具體操作流程(請假辦理手續)
1、 一線員工請假
1)請假半天及以內的,由班組長審核,車間主管批準,沒有班組長的車間主管直接審批。
2)請假一天的,由車間主管審核,生產部經理批準。
3)請假二、三天的,由車間主管、生產部經理審核,副總批準。
4)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生產部經理、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2、 辦公系統文職人員(采購員、銷售內勤、出納、會計、人事文員等)
1)請假半天及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直接審批。
2)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審核,辦公室主任批準。人事文員請假的由辦公室主任一人審批。
3)請假二、三天的,由部門經理、辦公室主任審核,副總批準。
4)請假四天及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3、 車間、部門主管
1)請假在半天及以內的,車間主任由生產部經理一人審批,品質部主管由工程師一人審批。
2)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工程師)審核,副總批準。
3)請假二天的,由部門經理(工程師)、辦公室主任審核,副總批準。
4)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4、 部門經理(工程師)
1)請假在半天及以內的,由辦公室主任一人審批。
2)請假一、二天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副總批準。
3)請假三天及以上的,由辦公室主任、副總審核,總經理批準。
5、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副總
1)請假一律要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不在公司的情況下,請假的書面手續要在辦公室備案,總經理回來后審查。
六、責任和其它
1、 不請假或沒有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不按照對規定時間到崗的,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2、 請假條由辦公室統一發放,車間主任或部門主管簽領備用。
3、 請假條一式三份,審批手續齊備后車間(或部門)自留一份,門衛一份,辦公室一份,
4、 所有請假時間均按照正常情況扣發工資。
七、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總(副)經理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實施,修改時亦同。
浙江申元機電有限公司
關于請假制度的規定(五)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日、周休息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5天。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時應辦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請假延誤工作。
3、假期滿應準時到崗復工,上班時間請假或銷假必須在第一時間打卡記錄,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辦公室人員不在時,可暫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辦理,并在辦公室人員在崗時上交銷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
4、假期計算:
⑴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⑵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⑶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單位,0-35分鐘為半小時,35-65分鐘為1小時,65-95分鐘為1.5小時,95-125分鐘為2小時,單次請假超過2小時以半天計。
5、公司職員請假,均須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6、請假審批流程:
⑴員工填寫公司制定的《請期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審批。
⑵辦公室、財務部、業務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0.5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
生產部、技術部、檢驗部、倉庫:假期由廠長審批。
部門經理的休假一律由總經理審批。
假期以有最終審批權領導批準的時間為準。
⑶員工直接上級依據總經理批準的《請期申請單》安排好請假員工的工作交接。
⑷請假期滿應按時復工,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應及時將超假未歸員工名單上報辦公室。
7、曠工
⑴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其他經公司認定,決定給予曠工處理的行為。
⑵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4倍。
⑶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支付工資。
三、事假
1,員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確需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書面提出請假申請。
2,員工全年請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5天。
3、員工請事假按200%扣發實際請假天數日工資,事假超過1天(不含1天),取消當月滿勤獎,滿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50%,滿5天(含5天)以上者則扣除當月獎金,當月無獎金。
4、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在15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職務和崗位。
四、病假
1、員工因病(含非因工負傷,下同)無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時應事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突發疾病的應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
2、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方可離開崗位。 3、凡請病假的1天以上的員工應在上班后2天內持縣區級及其以上醫院的建休證明、病歷、醫療藥品發票之一,補辦完善病假請假手續,未按上款規定補充完善病假請假手續的均以事假處理。
4、員工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0天,并按參加工作未滿2年100%、未滿5年80%,未滿10年按30%,滿10年以上10%扣發工資,當月病假超過2天,取消滿勤獎,獎金按請假天數扣發。
5、員工病假連續30天以上或年累計60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不給予保留原崗位。
6、員工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醫療期未滿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醫療期滿時終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內。
3、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書后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應休假期。逾期為自動棄權。
4、員工請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書。婚假期間(不含補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補貼不扣除。
5、新員工入職前已經領取結婚證書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產假
1、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醫院的證明等);
2、女職工產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3、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指標內懷孕三個月及以上的,憑醫院相關證明,每月給予一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八個月及以上的,每月給予兩次(每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兩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檢查假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沒有醫院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員工申請孕期檢查假,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總經理審核同意。
4、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規定的產假、孕期檢查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傷及職業病
1、在工作崗位若發生工傷事故,有關人員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發生大事故時可以超級上報,并由公司指定醫院對受傷員工進行診治。用人部門須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報告。
上下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應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員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喪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員工可申請獲得2天有薪假期。職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辦公室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職工親屬以職工戶口登記和職工的檔案的記載為準。
4、職工請喪假期間(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工資等不扣除。
5、喪假應在親屬死亡后7天內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節日
按國家法定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生產情況安排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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