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關員之海關征免性質代碼的法律知識
一、 征免性質的分類
征免性質分為法定照章征稅、法定減免稅、特定減免稅、其他減免稅和暫定稅率五部分。其中特定減免稅又分為按地區實施的稅收政策、按用途實施的稅收政策、按貿易性質實施的稅收政策和按企業性質和資金來源實施的稅收政策四類。
二、 征免性質代碼的編碼結構
征免性質代碼由三位數組成,第一位數表示類別,第二、三位數表示該類別減免稅項目的順序號。一般征稅進出口貨物
一、定義與代碼
一般征稅進出口貨物指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稅率征收關稅、增值稅和其他稅費的進出口貨物。
本征免性質代碼為"101",簡稱:一般征稅。
二、適用范圍
(一)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二十七條至三十條,以及其他有關減免稅的外,任何單位、企業或個人進出口的`貨物均應依法照章納稅。
(二)根據國務院規定,進口汽車及維修零部件、摩托車、辦公用品、煙、酒、電視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柜、洗衣機、照相機、復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家具、燈具、餐料。
除國際組織(不包括民間組織)和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或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以及我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定的雙邊協議規定可以減免稅的以外,任何地區的任何企業、單位或個人,無論以何種貿易方式進口,均應照章納稅。
(三)任何單位、企業赴國外(包括港澳地區)印制的印刷品,進口時不論有無商業價值,除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批準的外,一律按40%的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并照章征收增值稅。
【報關員之海關征免性質代碼的法律知識】相關文章:
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說明10-29
海關總署: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說明11-06
2017中國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說明11-06
報關員考試內容:海關的性質及任務03-16
海關通關監管方式代碼表10-29
海關《征免稅證明》無紙化17年5月起實施08-05
海關報關員需要注意的事項09-20
海關總署取消報關員注冊考核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