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崗位職責(通用10篇)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接觸到崗位職責,制定崗位職責有助于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大家知道崗位職責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制工作崗位職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1
1.負責分管處室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對所分管的行政執法工作承相分管責任。在局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向局長負責。
2.協助局長組織、指導、協調全局的行政執法工作,受局長委托處理全局行政執法工作各有關方面的事務;接受局長的監督同時對分管處室的執法責任人進行監督。
3.布置本局負責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宣傳工作,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和水平,提出指導行政執法意見及主要措施。
4.負責組織安排有關處室開展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負責對年度及日常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工作并提出獎懲意見。
5.協助局長協調與市直有關部門之間的執法關系,協調局內各處室之間的執法關系。
6.定期向局長匯報全局的行政執法工作情況。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2
(1)分管法制工作;
(2)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3)參與重大決策討論,對具體行政行為及規范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
(4)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執法評議考核;
(5)組織處理分管范圍內的重大業務問題;
(6)負責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7)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8)組織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9) 其他職責。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3
1、根據公司下達的任務和對客戶欠款進行催收;
2、配合財務完成月度、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對賬工作;
3、配合司法機關對欠款客戶財產線索進行查找,并協助訴訟執行工作;
4、跟蹤客戶經營狀況,監控客戶設備運營,防范客戶出現逾期風險。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4
法制科工作職責
1、負責收集森林公安應用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征求意見的規范性文件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2、審核本局在辦理案件中作出的`立案、刑事拘留決定,審核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措施的使用,沒收退還取保候審保證金的決定。
3、辦理本局管轄的復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政工作。
4、對局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公民對執法違法行為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復查,依法提出處理意見報局領導批準后執行。
5、組織開展對科、所、大隊執法質量的年度考核,負責對執法民警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6、負責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7、組織執法檢查、開展森林公安法制調研工作。
8、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干警的法制培訓工作。
9、組織、指導建立健全各類公安執法檔案,通報執法情況。
10、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件,提出法律意見。
11、管理公安法律文書。
12、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5
1.充分發揮法制辦公室在縣政府法制建設、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作用;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縣政府的法制建設進行規劃、協調、監督、服務。
2.對政府法制建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圍繞政府法制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對縣政府各部門和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3.統一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擬定縣政府年度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安排,報經縣政府批準后,組織和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4.審查、修改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規范性文件草案。
5.承辦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工作。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6
1.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總結考核行政執法情況,發放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清理登記行政審批事項。
2.辦理縣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受縣政府委托承擔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
3.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4.對縣政府各部門的法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和其他事項。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7
1.清理、編纂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編輯規范性文件的標準文本;組織發行省、市法規匯編等工作。
2.組織研究并匯總上報上級發來征求意見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修改意見和建議。
3.辦理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上報備案工作,備案審查工作,審查其同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抵觸以及它們相互之間是否矛盾,根據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4.協調縣政府各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5.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擬定有關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和答復意見;監督涉及縣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8
一、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建設管理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大隊法制學習、宣傳、培訓和信訪工作。
三、負責大隊行政處罰案件的復核、報批、復議、訴訟工作。
四、負責大隊執法案卷的收集、歸檔。
五、負責大隊行政執法業務的統計和檢查考核工作。
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9
1、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件的起草、修訂、審核工作。
2、承擔全局法律咨詢,法制宣傳和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業務考核和評比工作。
3、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承擔全局考核工作。
4、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把關工作,承辦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5、負責執法證件的申領和管理工作。
6、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工作崗位職責 篇10
一、參與制訂學校法制教育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程,做到教學計劃、教材、課時“三落實”,根據治安形勢變化,聯系學校實際,結合學生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
二、定期舉辦法制報告會或座談會,提高師生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三、協助學校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開展創建平安校園、無毒校園等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學生,要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協調學校、家長、社區簽訂幫教協議,落實幫教措施。
四、協助學校了解掌握學校周邊地區治安動向,及時向當地綜治辦報告,提出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議,并積極參與組織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維護學校周邊地區治安秩序。
五、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在校教師、學生違法犯罪案件,嚴肅查處侵害師生合法權益和滋擾校園的案件。對校園內發生的嚴重違紀問題,督促學校根據校規校紀妥善處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
六、協助學校溝通與社區、家庭及社會有關方面的聯系,促進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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