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文體中雜文的知識簡介
1、雜文的特征:
雜文有什么特征呢?從廣義雜文來說,公認的有三條:一曰“雜”,二曰“文”,三曰“理”。“雜”主要是指它的知識性,“文”是指它的文學性,“理”是指它的思想性和斗爭性。當然,還有一些,象“短小”、“諷刺與幽默”都可以算作是它的特點,但下列三點是主要的:
一是知識性。
雜文跟一般的議論文和一般的文學作品不一樣。它常常是談古論今,說文道理,東西南北,海闊天空,顯得很“雜”。但“雜”又不是雜亂無章,是雜而不亂,總是服務于一個中心。這樣,在這所謂“雜”的形式下就給人許多知識,給人很多趣味,這就是它的知識性。
二是文學性。
雜文的文學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它的形象性,一個是它的感情性。雜文的形象性是說,雜文不僅可以借助現成的形象來說明道理,而且還可以勾勒出自己的“雜文形象”,從而來生動、形象地闡述事理。雜文的感情性是說,作者要直抒胸臆,要表現自己的個性,要有鮮明的愛憎感情,使讀者往往可以感覺到它的作者的音容笑貌,甚至是他的性格特征。
三是思想性和戰斗性。
關于雜文的思想性和戰斗性,我們在討論狹義雜文時已經說了很多,這里就不再贅述了。
2、雜文的形象性:
怎樣來創造雜文的形象呢?它的基本作法是:抓住某一事物或人物的一些本質特征,以生動的筆觸,寥寥幾筆描繪出他們的特點和臉譜來,從而創造出具有某種特質的形象。在勾勒形象的同時,也就進行了論證,“潛移默化地從中獲得明確的結論”。它的要點是:在勾勒形象的時候,要突出論點所強調的某一本質特征,其余則不需要費筆墨。不要單純地描繪,要為說理而描繪,在描繪中說明道理。還要分析所勾勒的形象,在分析中使理更明。達到通過形象來說理的目的。這個形象就是雜文形象。這種做法叫做“畫像識類”或者是“取類畫像”,即通過對某一形象的'勾勒,就可以看清一些事物的真諦或一些人物的心靈。它的構思寫作過程大致是:選取原形──分析原形──描繪論證。
3、雜文的性質:
雜文的性質從廣義上來說,雜文就是以議論為主的說理性散文。它的種類很多,例如:隨感、隨想、雜談、筆記、小品、游記、演說等等,不一而足。
從狹義上來說,是指在“雜文”這個大家庭中那種以“激烈的戰斗態度批判社會現實的雜文”。它采取的是幽默、諷刺的手法,主張直接為現實的政治斗爭服務,正如魯迅自己所說,是“感應的神經,攻守的手足”;“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寫得“生動、潑辣,有益,而且也能移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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