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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預算開支審核、審批及報銷的規定
為提高學校財務管理和服務水平,科學、合理、規范地使用各項資金,防范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支出憑證必須有經手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對實物支出的原始憑證,還須有實物驗收人簽字驗收。外來發票要符合規定。審核審批權限如下規定:
一、經費審核權限:
1、教務主任審核權限:
教學人員出差的差旅費、節假日輔導(訓練)津貼、代課津貼、自修課下班津貼,500元以下的圖書、教學用書(資料)、音像資料費、講義費、教師業務獎以及實驗用品。
2、教科處主任審核權限:
教師教科研成果獎,500元以下的培訓費、課題經費。
3、總務處主任審核權限:
500元以下常規維修、綠化經費、基建、物資、設備、生活辦公用品、零星臨時用工勞務費,郵電費、水電費。
4、辦公室主任審核權限:
行政人員出差的差旅費、教師探親旅費、教師子女按規定報銷的子女幼托費、子女醫療統籌費,值班(加班)費、日常工作量(課時)津貼、崗位津貼、考勤獎,教職工年度績效考核獎、獎教金,招待費、會議費,500元以下汽車維修費、汽油費,駕駛員出車補貼、過路過橋費、停車費,對個人和家庭補助、印刷費、因公出國(境)費。
5、政教處主任審核權限:
值周費、代班主任費、學生助學金、獎學金、班主任考核獎,500元以下醫務室藥品費。
6、分管教學副校長審核權限:
500元以上的培訓費、課題經費、圖書費、教學資料費、音像資料費、體育教師服裝費、實驗用品費、教研組(備課組)考核獎、學業水平考試、高考成果獎、教師輔導學生競賽獎。
7、分管教科研副校長審核權限:
專家講課費、500元以上的培訓費、課題經費。
8、分管后勤、行政副校長審核權限:
500元以上汽車維修費、維修、綠化經費、基建、物資、設備、物業、生活用品、零星臨時用工勞務費、印刷費。
9、總支書記審核權限:
黨支部、工會、團委、民主黨派、退休教師等有關活動經費,500元以上醫務室藥品費。
二、經費審批權限:
500元以下校長授權總務主任審批;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校長授權分管財務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5萬以下支出項目,省外出差的差旅費、出租車發票、會議費和招待費開支等由校長審批;5萬元以上支出須經校務會議審批。
三、經費預算
各部門應在每月20日前向財務室報送本部門下月開支預算草案。財務室根據單位年度編制項目支出預算,匯總編制下月開支預算網上申報國庫,凡未報下月開支預算的部門不得領用經費和報銷。
四、報銷
1、執行《票據法》,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是國家規定的稅務發票、財政兼章的事業收據或非經營收據。報銷時,票據需經經手人、審核人和財務校長簽字后才能報銷。
2、購物報銷。必須憑審批單和發票報銷。購物發票必須要素齊全,既要有日期、單位名稱、品名、數量、單價、金額,印章要清楚。又要有經手人、校產保管人驗收簽字、處室負責人或分管校長審核、財務校長簽字,財務人員才能受理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3、差旅費報銷。出差人員差旅費必須憑有關會議培訓通知,回校三日內報銷。報銷必須經財務人員按波寧市市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有關規定審核后,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處室負責人審核、財務校長簽字后報銷。如經學校批準出國培訓需要借款的特殊情況,要求填寫借款單,經財務校長簽字同意后才能借款,財務人員并按有關規定打入公務卡。
五、對不按本規定辦理審核、審批手續或審核、審批手續不齊全的,財會室有權拒絕辦理支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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