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精選(13篇)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1
xx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請求調整xx鄉鎮行政區劃的請示》(六盤水府呈〔〕1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撤銷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珠東鎮、xx鎮、xx鎮、xx鎮、滑石鎮、xx鎮、西沖鎮、水塘鎮、板橋鎮、劉官鎮、平關鎮、火鋪鎮、紅果鎮、xx鄉、xx鄉、xx鄉、彝族鄉、xx鄉、xx鄉26個鄉(鎮)建制,設置新的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丹霞鎮、烏蒙鎮、劉官街道、勝境街道、紅果街道;同意調整兩河街道和翰林街道管轄區域。
(一)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xx鎮地域,鎮人民政府駐東升村。
(二)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xx鎮地域,鎮人民政府駐xx居委會。
(三)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xx鎮地域,鎮人民政府駐新街居委會。
(四)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珠東鎮地域,鎮人民政府駐xx居委會。
(五)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xx鄉地域,鎮人民政府駐下xx村。
(六)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鄉、xx鄉地域,鎮人民政府駐革納鋪村。
(七)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xx鎮地域,鎮人民政府駐xx居委會。
(八)新設置的xx鎮轄原彝族鄉、xx鄉和原滑石鎮舊寨村、戈多村、白米寨村、七棵樹村、噠啦村、黃泥包村、朱家村、迤壩村地域,鎮人民政府駐新村村。
(九)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鎮、原xx鎮封xx村、xx村、四里村、小河村、大莊村、右所屯村、鄢家莊村和原板橋鎮銀汞山村、金家莊村、龍洞村、薛官屯村、松林村、小坪地村地域,鎮人民政府駐玉陽社區。
(十)新設置的丹霞鎮轄原水塘鎮、原板橋鎮板橋居委會、山寨村、李家灣村、趙官屯村、背陰箐村、梅子沖村、順居屯村地域,鎮人民政府駐水塘村。
(十一)新設置的xx鎮轄原xx鄉地域,鎮人民政府駐二臺坡村。
(十二)新設置的xx街道轄原xx鎮地域,街道辦事處駐劉官居委會。
(十三)新設置的xx街道轄原xx鎮、xx鎮地域,街道辦事處駐機關居委會。
(十四)新設置的xx街道轄原xx鎮地域,街道辦事處駐月亮山社區。
(十五)將原xx鎮xx村和原xx街道舊鋪村、xx村、xx村,以及滑石鎮雷打山村、巖腳村劃歸兩河街道管轄,街道辦事處駐兩河村。
(十六)調整后的xx街道轄xx村、xx村、鋪社區、迎旭社區、翠屏社區地域,街道辦事處駐迎旭社區。
行政區劃調整后,轄劉官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鎮、xx鄉、xx鄉、xx鄉、xx鄉、xx鄉、舊營xx鄉、xx鄉,共6個街道、14個鎮、7個民族鄉。
二、民族鄉行政區劃調整后,按照《xx省民政廳xx省民委關于做好民族鄉撤鄉建鎮有關工作的通知》(黔民發〔x3〕35號)相關規定執行。
三、請認真做好行政區劃調整相關工作,切實做好社會穩定工作,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當地經濟社會全面、健康、快速發展。
xx省人民政府
x年x月4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2
資中縣xx鄉人大主席團:
你團于x年5月22日關于召開xx鄉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請示已收悉,經xx鄉黨委x年5月25日會議決定,同意你團于x年5月29日至5月30日召開會議,會期兩天,并同意你團召開會議的方案。
中共xx鄉委員會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3
農業部:
你部《關于開發""的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開發""(無污染食品)對于保護生態環境,提高農產品質量,促進食品工業發展,增進人民身體健康,增加農產品出口創匯,都具有現實意義和深遠影響。這是一項新的工作,我國目前還處在起步階段。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持不懈地抓好這項開創性的`工作,各有關部門要給予大力支持。
二、鑒于""出口涉及的商品種類較多,按有關規定由有經營權的外貿公司出口。經貿及有關部門要為""進入國際市場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幫助。
三、中央財政視每年的財力可能,對組織""開發,適當給予事業費支持。
四、你部應會同國家技術監督局等部門,根據國際市場要求,并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制定和完善""標準,以推動""開發工作朝著正規化、標準化的方向發展。
五、有關""開發的科技攻關、基地建設、稅收減免等問題,請與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國家農業投資公司和國家稅務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商解決。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4
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你局《關于普通食品中有關原料問題的請示》(滬食藥監食安〔〕303號)收悉。經研究,《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衛法監發〔〕51號)規定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中所列物品及冬蟲夏草目前均不得作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此復。
xxxx年七月二十二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5
xx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新資源食品實行分段監管的.請示》(京衛法監字〔x0〕20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大麥嫩芽(苗)粉是否按新資源食品管理問題的答復意見》(國法秘教函〔x0〕446號),我部同意你局意見。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評估按照我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執行,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應當分別由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負責。
此復。
x年十一月十八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6
xx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要求局部調整xx鎮總體規劃的請示》(平大政〔x2〕89號)收悉。經審核,你鎮對總體規劃中的橫三路與縱四路交界的公共綠地用地性質的規劃調整,經有關專家論證,并提交鎮人大主席團審議通過,手續完整,程序規范。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鎮橫三路與縱四路交界的公共綠地用地共7畝的用地性質調整為公共建筑用地。
二、同意你鎮將原規劃公共綠地7畝,往西調至江寨村石坪里組王公山地段。
三、你鎮要嚴格按縣政府批復的.《xx鎮建設總體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強化城鎮規劃管理,加快城鎮建設步伐,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此復
xx縣人民政府
x3年2月28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7
京谷大廈賓館:
你單位20xx年2月20日向市局提交《關于分批更新客房空調的請示》和《關于十一樓客房給水增壓改造的請示》、5月4日向市局提交《關于給大樓北側客房增加復式窗戶的請示》的請示事項,經局黨委會研究決定,批復如下:
同意你單位對客房空調器分3年實施更新、對十一樓客房給水管網實施增壓改造、對北側客房增加復式窗戶的`更新改造方案,當年完成十一樓給水增壓、北側客房復式窗戶添置和第一批30臺客房空調器更新改造計劃。
同意十一樓客房給水增壓改造費用約3萬元、北側客房增加復式窗戶費用約3萬元列入當期費用,空調器更新費用按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實行一次性攤銷。
希你單位在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過程中,切實加強管理,盡量節約開支,確保施工安全。
特此批復。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8
各市州人口計生委:
近日,、等市先后就x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人員能否列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有關問題請示我委,綜合起來有兩個問題:一是《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人口和計劃生育長效工作機制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決定》(湘發【】6號,以下簡稱《決定》)規定:"x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不得作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候選人,不得擔任各級機關和基層組織的干部"。而x年9月29日第十屆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的《x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以下簡稱《條例修正案》)第四十四條第二款關于"在推薦和介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委員會候選人時,被推薦人或者候選人如果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情況,應當如實介紹,不得隱瞞"的.規定,只需"如實介紹",而并非"不予列入候選人"。對于x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對象在作為有關候選人時應當如何適用相關規定。二是x年以來非婚生育一孩、不到生育間隔或未辦《生育證》生育二孩、非法收養子女等三種情況,能否列為相關候選人。
經研究,答復如下:
一、關于如何適用《決定》和《條例修正案》的問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是國家公職人員,理應帶頭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村(居)民委員會委員也應當是村(居)民實行計劃生育的表率。然而,由于沒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約束,近年來,違法生育人員被選舉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委員會成員的情況時有發生,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為了解決這一問題,x年9月29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條例修正案》專門就此作出了規定。其立法本意是限制違法生育行為人被選舉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村居民委員會委員,是運用立法技術所作的變通,使之不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其目的與《決定》精神是一致的。對于x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對象能否列為有關候選人時適用有關規定,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政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組織推薦相關候選人,適用《決定》的規定,x年以來有違法生育行為的人員不得列為候選人;二是對選民聯名推薦產生的相關候選人,適用《條例修正案》的規定,在推薦和介紹候選人時,應當如實介紹被推薦人違法生育的情況,不得隱瞞。
二、關于x年以來非婚生育一孩、不到生育間隔或未辦《生育證》生育二孩、非法收養子女等三種情況,能否列為相關候選人的問題。我們認為,當事人有實質意義上的違法多生育(超生)和視為違法多生育(超生)的非婚生育和非法收養行為的不得列為相關候選人。具體而言,非婚生育一孩后補辦了結婚證書的,可以列為相關候選人。符合《條列》規定的再生育條件,未到生育間隔或未辦《生育證》再生育子女的,可以列為相關候選人,非法收養子女的,原則上不能列為相關候選人,但僅未達到收養人的年齡規定,而符合《收養法》規定的其他收養條件,且在達到規定年齡后補辦了收養登記手續的,可以列為相關候選人。
此復。
xx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x年十月十一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9
xx市衛生局:
你局《關于新資源食品實行分段監管的請示》(京衛法監字〔xxx0〕20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大麥嫩芽(苗)粉是否按新資源食品管理問題的答復意見》(國法秘教函〔xxx0〕446號),我部同意你局意見。新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評估按照我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執行,其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應當分別由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監管部門負責。
此復。
xxx年十一月十八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10
xxx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于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問題的請示》(桂地稅報〔xxx〕47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xxx總局關于更新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公告》(xxx總局公告xxx年第10號),公布了保留的7項稅務行政許可事項:企業印制發票審批、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非居民企業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審批。
請你局按照xxx總局公布的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實施行政許可,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
xxx總局
xxx年9月12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11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它活動中,為其它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
總局
x年一月十八日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12
xx市公安局:
你局《關于實施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請示》(京公法字〔〕686號)收悉。經研究,現對請示的17個事項作如下批復:
一、以下4項已涵蓋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以下簡稱《決定》)中。即:(1)申領《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員作業證》;(2)組織實施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工程方案審核;(3)刻制印章審批;(4)營業性射擊場開設弩設項目。根據《決定》,"弩的制造、銷售、進口、運輸、使用審批","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3個項目被確定為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其中,"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是由原來的"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許可證"、"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員作業證"、"焰火晚會燃放工程設計與組織實施方案審批"三個項目合并而成。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許可項目的決定》(國發[]16號),"非機構印章刻制單位審批"已被取消。因此,"刻制印章審批"特指"公章刻制審批"。
二、以下6項屬于公安機關日常戶籍管理范疇,不適用《行政許可法》。即:(1)小城鎮戶口遷移;(2)本市小城鎮農民轉為居民;(3)以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為由辦理入京戶口;(4)寄養未成年人在京入戶;(5)小城鎮戶口登記;(6)經國務院批準的外地在京設立的'駐京辦事處和聯絡處編制內人員申報常住戶口。這6個事項為公民戶口登記事項,是一種事實認定,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有關工作應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
三、以下3項為公安機關的一般管理手段,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即:(1)外省市機動車進京辦理《xx市區通行證》;(2)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3)機動車號牌準產證。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保留的部分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的通知》(國辦發[]62號),"車輛進京通行證核發"、"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備案證明核發"已被明確為公安機關內部管理事項,不屬于行政許可。"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由發展和改革部門主管,公安機關通過備案掌握情況,不是審批性的。"機動車號牌準產證"也屬于公安機關內部管理手段。根據x年5月1日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公安部將對機動車號牌生產企業實行資格認證制度,由省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資格認定及監制。
四、以下3項由政府其他部門主管。即:(1)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2)消防設備操作控制等有關人員上崗證;(3)爆炸物品服務公司審查。其中,"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由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涉及公安機關的事宜,有關部門要按照《新建戒毒醫療機構審批》等規定的內容執行。"消防設備操作控制等有關人員上崗證"事項將納入勞動部門的職業資格鑒定范圍,由勞動部門管理,在此之前,公安機關仍應按現行規定繼續執行。"爆炸物品服務公司"是提供爆破作業服務的涉爆從業單位,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規定,須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儲存、使用爆炸物品等許可手續。
五、以下1項應予以廢止。即:銷售多色復印機設備的許可。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xx]24號),"進口彩色復印機審批"已經取消。鑒于彩色復印機目前在國內不能生產,進口的目的是為了銷售,取消"進口彩色復印機審批",可視為一并取消了對銷售環節的審批。因此,不能根據公安部《關于加強多色復印業治安管理的通知》等對銷售多色復印機設備進行審批。"銷售多色復印機設備的許可"應自行廢止。
關于有關問題的批復 篇13
《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部分單位和部門在年終總結、各種慶典、業務往來及其它活動中,為其它單位和部門的有關人員發放現金、實物或有價證券。對個人取得該項所得,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規定的.“其他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所得的單位代扣代繳。
xxx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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