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不遠游散文隨筆
我十八歲離家,今年虛歲三十八,算起來,迄今的人生里,一半時間都在外。這一半的時間里,驅使我不斷離家遠走的,無非是所謂“學業”和“事業”。父母在人前夸耀兒子時,所依據的也無非是這兩點:學業圓滿,事業小成。自己回想起來,也覺得這一切理所應當,從未想過另一種可能。可以說,前三十年,父母和我共享了它的榮耀,但是,從現在起,我們要開始分食它的苦果。
犧牲大片鄉村和城鎮、成就個別大城市的發展路徑,造就了今日中國的基本格局,資源極端不平衡,機會極端不均等,迫使廣大“不幸”生在欠發達地區的青年人少小離家,一窩蜂地扎堆“北上廣”。從正面看,這是社會流動,是資源合理配置,殊不知,隱患早就埋下,代價異常昂貴。當年我興沖沖離家,眼里只有異地、大都市與錦繡前程,卻不知出來混,遲早要還。如今父母年邁,能見到我就是他們最大的福利,見不到我就是對他們最大的折磨,我卻吝嗇得每年只給他們一兩次見面機會。這就是代價,該是我們還債的時候了。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農民工身上,幾千年來安土重遷,如今卻要背井離鄉,他們合力主演了三十年的經濟神話,卻留下了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這時代最大的悲劇莫過于此。更可悲的是,我們這些遠離故土的人,并未因此獲得他們的尊重與諒解——那些“北上廣”的當地人,那些一輩子不曾離開父母半步的人,他們嘲笑外地人“報恩”父母的想法太陳舊,他們視回家過年為陋習,視春運為災難,他們永遠無法理解外地人那顆思鄉的心,為何如此迫切?如此不通融?你向他們傾訴,他們一句話就給你頂回來:誰讓你來的?你老老實實待在家鄉不就沒這些麻煩了嗎?
古時父母去世,做官的要告“丁憂”,回鄉守孝三年,三年后才可陳請復職。即使普通百姓,三年內也不得婚娶,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在百日之內操辦,叫做“借孝”。據說曾國藩當年守孝掛帥,就是由咸豐皇帝親自下旨借孝的。放在今天,這樣的規矩或許多余得可笑,但是現在,我卻越來越覺出它的莊重。胡適的兒子出生時,正值新文化運動,這位新文化的領軍人給兒子寫了一首詩,“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的兒子”,語出驚人。但說歸說,做歸做,胡適本人卻是極孝順的兒子,他客居海外時,堅持每天寫家書一封,讓老母親時時讀到兒子的信息,待到胡適的兒子長大,他也用這標準來要求兒子,全不顧年輕時寫的那首詩了。今天,我們的通訊手段無比發達,有誰能做到胡適這樣?別說每天一封信,哪怕每天一個短信?
這是一個制度化、結構性地消滅人倫的年代,高鐵、網絡、中國電信,并沒有讓親情更便捷。骨肉被分隔兩地,血脈被拉長稀釋,年輕人即使有心,也已經無力,在奔走求生的現實重壓下,親情早被擠壓得所剩無幾。親子之情,天倫之樂,原本至高無上,任何人無權剝奪,卻不料敗倒在這坑爹的時代。
網上有人感嘆:“這些年,我所有的眼淚都流在春節結束后,父母送我上車離家的時候。”情真意切,卻萬般無奈。
因為在我們的內心深處,親情并未退化到泯滅,它仍然死守在我們內心的底角,當朋友不可靠、愛人不可靠時,父母幾乎是我們最后的情感依托。更何況,千瘡百孔的養老體系,讓子女們更加放不下心,國家不養老,只能“養兒防老”,兒卻遠在千里之外。另一個原因在于,這一代的中國父母,把全部心思都寄托在子女身上,他們太疼惜孩子了!要知道,牽掛是相互傳染的,是要繼承的,父母過分的愛,成為子女不能承受的重,要變本加厲地“返還”給父母。如果中國人的親子關系也像外國人一樣相對獨立,我們兩代人是不是都可以更灑脫一些?
從父母角度來看,他們也有更多的理由牽掛子女。孔子說:父母在,不遠游,游必有方。后半句是說:如果子女一定要遠游,也要有一個明確的、讓父母放心的去處。可是,這恰恰是一個“無方”的年代,青年人漂泊異鄉,身心無處寄放,不知道哪里才是真正的家。這正是讓父母放心不下的地方。很多年,母親擔心我的早餐,怕我早飯沒有著落,潦草應付過去,虧了身子,“不怕一頓不吃,就怕十頓不飽”。我常嘲笑她,說她本末倒置,用我的話說,“早餐是世界上最不重要的事情”,我有那么多人生難題、終極困惑你不關心,偏偏要糾結什么早餐。可是,今年,我體會到了她的深意。穩定的、營養均衡的'早餐,正是“家”的首要標志,是“有方”的重要前提。對一個母親來說,沒有什么比這更值得擔心。
一位海外學子在日志上說:“我十九歲上曾發誓,父母去世之時守孝三年,如今我再發一誓,畢業后五年為期,縱棄前程錦繡,亦決然回家,以全人子之心。”還有人說:“有人問我,為什么上完學不留在大城市要回來工作?我說,因為家里有我的家人。我自認為,工作不是說簽了牛逼的企業或者去了牛逼的地方你就牛逼了,工作不過是為了過一個自己喜歡的生活,我不喜歡去貢獻自己的青春建設別人的家鄉,等到爹娘老死還要趕著飛機回去,還不一定買得到票!”少數人的回歸和反抗,讓人欽佩,但另一個事實是,大部分人仍被時代裹挾,急惶惶踏上不歸路,卻忘了其實身后還有另一條退路。
“人生在世,有的成了面子,有的成了里子。”這話放在親子關系上也成立,對父母來說,我就是他們的“面子”,我自幼學習不好,現在混跡廣東,娶了媳婦安了家,在老家的縣城,這些足夠他們自豪了。但其實,我不過是一張“面子”,我一點都不實用,我只有觀賞價值,基本沒有使用價值,父母不要我的錢,我也沒能力為他們做些什么,我們相隔一千公里,每隔一星期或十天我和他們通一個電話,一兩年回去一到兩次,和他們朝夕相處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半個月,對他們來說,我越來越只剩下象征意義。
萬幸的是,我的父母還有一張“里子”——我的弟弟,他在首都,衣食無憂,他把父母接到身邊共同生活,給他們吃穿,帶他們看病,陪伴著他們,忍受他們的爭吵和絮叨,他們也帶著孫子,享著天倫之樂 。弟弟可能沒有那么多值得吹噓的頭銜,卻是一個盡職貼心的“好孩子”,正因為有這樣一個甘愿犧牲的“里子”,才有了我這個逍遙法外的“面子”。但是,我越來越不能原諒自己,尤其當父母近六十歲,當父親的父親離世后,我越發意識到他們的孤獨無助。做父母的,哪怕有十個子女,每一個也都是不可替代的,我不該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今生還能和父母見多少次面?即使父母活到100歲,你每年回家見一次,還能見多少次?”這條微博在網上廣為流傳,每個人都在默算自己的數字,每一個數字都觸目驚心。親情在倒計時,永別似乎近在眼前。
爺爺去世,我登上北去的飛機,躲在三萬英尺的云底,以波音的時速追趕即將老去的老人,追趕逝去的親情。此刻,我的父母們,他們還有我們,而我們已經成人。那一夜,我在手機上悄悄記下:平生第一次,我發現了比生命、愛情、正義、寫作更重要的事情。
你若盛開,蝴蝶自來,你若精彩,天自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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