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45歲以下(即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教授年齡要求在52歲以下(即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3.人才引進待遇詳情請登錄學院校園網站人事處網頁查詢。
湖南文理學院2017年高層次人才引進待遇
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工作需要,現將我校2017年度高層次人才引進待遇公告如下:
一、引進對象
1、領軍人才+團隊、學科帶頭人
2、2017年12月31日之前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引進對象的具體專業見《湖南文理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
二、引進人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博士研究生應具有博士學位證和博士研究生畢業證,年齡在45周歲以下;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急需專業和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55周歲)。
2、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綜合素質好。
3、具有較強的教學、科研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夠勝任所應聘崗位相關工作。
三、博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待遇
(一)“領軍人才+團隊”的引進待遇
1、領軍人才的引進待遇
(1)領軍人才安家費一事一議;
(2)給予理工科實驗室建設費200萬元,其他科類實驗室建設費60萬元;
(3)其他待遇面議。
2、團隊其他成員參照相對應的高層次人才給予待遇,或者雙方商議確定。
(二)學科帶頭人的引進待遇
1、給予安家費50萬元;
2、給予理工科實驗室建設費80萬元,其他科類實驗室建設費30萬元;
3、其他待遇面議。
(三)博士引進費具體構成如下:
1、安家費17-25萬。具體專業安家費標準如下表:
2、給予理工科博士科研啟動金5萬元,其他科類博士科研啟動金3萬元。
3、政策范圍內,享受常德市當年人才津貼(2016年的標準為4.5萬元)。
4、配偶安置。符合上級部門規定調入條件的按事業編制調入;不符合上級部門規定調入條件的按合同制方式安置。
5、提供過渡性住房或租房補貼。學校為新引進的博士提供過渡性住房,免租金2年;沒有過渡性住房的情況下,學校為其提供2年的租房補貼,共計2.4萬元。
6、自引進之日起,3年之內,博士在本市自行購買住房的,憑住房購買正式協議,學校一次性給予住房購買補貼3萬元(博士本人不在本市購買住房,不給予住房補貼)。
7、享受博士津貼。根據現行政策,新進博士前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均享受1000元/月的特殊津貼,按月發放。享受年限根據學校政策執行。
(四)教授的引進待遇
1、具有博士學位的教授
(1)安家費在學校引進博士的待遇標準基礎上提高5萬;
(2)科研啟動金相應提高8萬;
(3)其他待遇面議。
2、沒有博士學位的教授
(1)安家費在學校引進博士待遇標準基礎上提高5萬;
(2)科研啟動金相應提高5萬;
(3)其他待遇面議。
(五)引進人才中,擔任碩士生導師、博士生導師的,安家費標準在原基礎上分別增加4萬元、7萬元。
四、引進人才管理
1、必須與學校簽訂人才引進協議。
2、在校服務年限不少于8年;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服務期限面議。
3、必須履行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義務,若不能履行的,學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扣回科研啟動經費、安家費并收繳違約金。
五、其他規定
1、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學校原有引進人才待遇規定同時廢除。
2、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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