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
1.院內調劑:報考學院不變,但需調劑專業、研究方向或導師。
說明:考生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學院要求執行。
2.校內調劑:報考學校不變,但需調劑學院。
說明:(1)考生登錄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填報調劑申請,打印調劑申請單交調入學院研究生科,具體辦法按調入學院要求執行。(2)考生專業筆試成績校內各學院互認,但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考生也可申請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學院組織的專業筆試(筆試試卷由學校統一調取,考生無需辦理任何手續),是否受理由各學院自定。
3.校外調劑:第一志愿報考外校,但需調劑到我校。
說明:(1)第一志愿報考申請調入專業。(2)滿足學校和學院的其它要求。
我校接收校外調劑的信息發布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
校外調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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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學院 |
接收專業 |
電話 |
郵箱 |
009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071006神經生物學 071010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071011生物物理學 |
028-83204117 |
chengyuan@uestc.edu.cn |
021醫學院 |
105500藥學 107200生物醫學工程 |
028-83203618 028-83203613 |
medicine@uestc.edu.cn |
031基礎與前沿研究院 |
070200物理學 081700化學工程與技術 |
028-83201896 |
huangwulin@uestc.edu.cn |
除以上專業外,其他專業均不接收校外調劑 |
注:校外調劑考生調初試試卷時間統一在全國調劑錄取結束后(5月上旬),以考生在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網上確認的調劑錄取結果為準,無需發送“調卷函”(個別學校特別要求發送的請傳真至028-61830153-115)。
六、上報錄檢
1.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
2.院內調劑優先級由學院自定。
3.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擬上報考生經公示、教育部5月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正式錄取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5.我校錄取的研究生如未在我校完成全部培養過程,取消所有獎學金及其他獎勵待遇。
6.調檔:錄取類別為非定向或自籌的新生必須在9月1日前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5月發放調檔函,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委培協議: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其他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的新生必須在新生報到入學時將委培協議書一式三份交“研究生院報到驗證處”蓋章(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資料下載”,除研招辦簽字蓋章留空外,其他內容均需如實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錄取通知書:5月發放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為學校碩士復試系統登記的考生通信地址。
七、復試紀律
1.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應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2.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相關規定,不得違反國家和學校招生政策的規定和權限自定招生辦法。
八、監督與復議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在復試成績公布3日內接受考生投訴和申訴,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責成復試小組復議,若考生對復議結果還有異議,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議,由研招辦通知考生復議結果。
3.研招辦投訴和申訴電話:028-61830153-112
郵箱:yzb@uestc.edu.cn。
4.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投訴和申訴電話:028-61830237
郵箱:jjs@ue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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