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負責以下行政審批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私人住宅);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公共項目);
園林等公用行業三級企業資質審批;
燃氣設施改動審批;
民用建筑項目節能審查;
(三)住房保障管理崗
指導全縣房地產業行業管理,指導規范全縣房地產市場;根據有關規定,指導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測繪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危房管理、房屋征收拆遷工作。
指導本縣保障性住房規劃及政策實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中央、省及本縣有關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指導全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法規管理崗(人防辦)
負責人民防空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本縣防空襲預案及其保障計劃;負責組建人防專業隊伍,指導人防專業隊伍訓練和組織人民防空演練工作;負責制定全縣人防警報通信建設和維護;負責管理國有人防建設;負責全縣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規劃、建設審批以及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全縣人防公用工程的建設和維修管理及防空地下室平時利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人防質量監督和施工設計圖紙審查單位的工作。
負責在全縣范圍內對國家和省有關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稽查,擬定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普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指導、承辦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
(五)保亭縣規劃局
(1)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崗
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規劃工作,負責全縣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縣政府交辦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及報批、實施的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參與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組織或會同交通、給排水、電力、通信、綠地、水利水系、燃氣等專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各項專項規劃;
負責特定地區規劃的組織編制、報批及實施的督查工作;負責審定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及建筑方案的審查;
指導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工作,并負責以下行政審批事項: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私建項目);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公建項目);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批;
承擔縣城鄉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2)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崗
指導全縣村鎮規劃工作。擬定全縣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村鎮基礎設施建設、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縣級以上重點鎮的建設以及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審查報批、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評審以及檢查、指導工作;
會同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中心區、重要景觀地帶、大型公共服務設施、公園綠地及廣場周邊、城市主干道兩側等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
負責以下行政審批事項: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公建項目)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