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就2017年度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同一職位按考生準考證號排序)
詳見附件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13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送電子郵件至fj_dczd@sina.com或rjc-zd@fj.stats.gov.cn,并同時傳真到0591-88019577。
2.標題統一按“×××確認參加××職位(職位代碼)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月13日17時前傳真至0591-88019577或發送掃描件至fj_dczd@sina.com。不在規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13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電子郵件/傳真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方式)復印件,面試前提供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同意報考證明面試前提供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推遲至考察前提供。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非2017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的學歷認證帳號和密碼,中國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的學位認證帳號和密碼; 2017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的學籍查詢帳號和密碼。
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96號/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人事教育處(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350003。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此外,2月24日下午2:30還將進行面試前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現場資格復審地點: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96號、福建統計大樓(鑫滿大廈)401室;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擬于2017年2月25日至2月26日間進行,每日上午9:0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到面試地點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
福建統計大樓(鑫滿大廈)401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196號。可乘地鐵1號線在樹兜站下;福州火車站和福州汽車北站也可乘坐公交K1、20、22、69、121路至華林四橋站,或乘坐公交5、18、51、52、55、68、75路至省農科院站;福州汽車南站可乘坐公交51、52路至省農科院站。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
(二)體檢
體檢于2月27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7:30點在福建統計大樓10層1011室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系方式:0591-88019608、88019532、88019507(電話)
0591-88019577(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