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稅務師《稅法一》基礎階段備考習題
2016年稅務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11月12、13日,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備考,下面是yjbys網(wǎng)小編提供給大家關于稅務師《稅法一》基礎階段備考習題,供大家練習。
單選題:
★根據(jù)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對于個人取得的稿酬所得,規(guī)定在適用20%稅率征稅時,按應納稅額減征30%,這個稅收優(yōu)惠政策屬于( )。
A.稅基式減免
B.稅額式減免
C.稅率式減免
D.免征額減免
[答案]B
[解析]對于個人取得的稿酬所得,在按照20%的稅率計算出應納稅額以后,再按照應納稅額的30%減征,即只征收70%的稅額,這是稅額式減免。
★根據(jù)稅收法律關系的規(guī)定,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
B.稅務機關的征稅權可以行使,也可以選擇放棄
C.稅務機關通過法律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D.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義務具有不對等性
[答案]B
[解析]稅務機關行使的征稅權是國家法律授予的,是國家行政權力的組成部分,具有強制力,并非僅僅是一種權力資格。這種權力不能由行使機關自由放棄或轉讓,并且極具程序性。
★下列選項中,不屬于稅法司法解釋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的審判解釋
B.國務院對稅收行政法規(guī)的解釋
C.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解釋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作出的共同解釋
[答案]B
[解析]選項B:屬于立法解釋。
★下列選項中,不屬于稅法的效力范圍的是( )。
A.稅法的空間效力
B.稅法的時間效力
C.稅法對人的效力
D.稅收法律高于稅收行政規(guī)章的效力
[答案]D
[解析]稅法的效力范圍表現(xiàn)為空間效力、時間效力和對人的效力。選項D體現(xiàn)的是法律適用原則中的法律優(yōu)位原則。
★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對于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這符合稅法基本原則的( )。
A.稅收法律主義原則
B.稅收信賴合作主義
C.稅收公平主義
D.實質(zhì)課稅原則
[答案]C
[解析]稅收公平主義是稅收負擔必須根據(jù)納稅人的負擔能力分配,負擔能力相等,稅負相同;當納稅人的負擔能力相等時,以其獲得收入的能力為確定負擔能力的基本標準。
★下列選項中,不屬于稅收特征的是( )。
A.強制性
B.無償性
C.穩(wěn)定性
D.固定性
[答案]C
[解析]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多選題:
★下列選項中,屬于稅收程序法主要制度的有( )。
A.表明身份制度
B.回避制度
C.聽證和時限制度
D.按期納稅制度
E.職能分離制度
[答案]ABCE
[解析]稅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有:表明身份制度、回避制度、職能分離制度、聽證制度和時限制度。
★下列選項中,屬于稅務機關職權的有( )。
A.稅收檢查權
B.稅收征收權
C.依法辦理減、免稅
D.代位權
E.撤銷權
[答案]ABDE
[解析]選項C:依法辦理減、免稅是稅務機關的職責,不是職權。
★稅法與行政法有著十分密切的聯(lián)系,下列關于稅法與行政法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稅法體現(xiàn)的是單方意志,行政法體現(xiàn)的是雙方意志
B.稅法具有經(jīng)濟分配的性質(zhì),并且是經(jīng)濟利益由納稅人向國家的無償單向轉移,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備的
C.稅法與社會再生產(chǎn),特別是與物質(zhì)資料再生產(chǎn)的全過程密切相連,不論是生產(chǎn)、交換、分配,還是消費,都是稅法參與調(diào)節(jié),其聯(lián)系的深度和廣度是一般行政法所無法相比的
D.稅法是一種義務性法規(guī),并且是以貨幣收益轉移的數(shù)額作為納稅人所盡義務的基本度量,而行政法大多為授權性法規(guī),少數(shù)義務性法規(guī)也不涉及貨幣收益的轉移
E.在稅法法律關系中,居于領導地位的一方是國家;在行政法律關系中,居于領導地位的一方是行政相對人
[答案]BCD
[解析]選項A:稅法與行政法體現(xiàn)的都是國家單方面的意志,不需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選項E:在稅法和行政法律關系中,居于領導地位一方的都是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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