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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聊城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為做好2015年我市高中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魯教基發〔2015〕4號)和《聊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聊教字〔2010〕3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對今年高中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方法
(一)指導思想
1.引導義務教育段學校開足開齊課程,對學生的學習和發展進行全面鑒定,檢查義務教育段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發揮對推進素質教育的導向作用。
2.為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提供學生學習和發展方面的信息,有利于高一級學校選拔合格新生,促進高中段學校自主創新發展。
3.為社會、家長提供學生學習和發展的全面情況,以充分發揮社會、家長指導和促進學生發展的作用。
(二)基本方法
在市教育局黨組的領導下,基礎教育科牽頭,有關科室積極配合,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錄取。錄取時,以初中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為主要依據,采取將學生體育測試成績、實驗操作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的辦法進行。各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牽頭負責本轄區內的報名、編場、體育、信息技術和實驗操作科目的考試、成績錄入工作。
二、招生計劃和班額
(一)根據我市高中段教育的整體規劃,按照普通高中控制規模、內涵發展的原則,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將適當控制規模和班額。對存有不能開足開齊課程、辦學水平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合格率特別低的學校,將壓縮其招生計劃,確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持續發展。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量控制在3.2萬人左右,班額控制在50人。
(二)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根據自己的辦學條件、辦學水平、區域位置和隸屬關系,向所屬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提出今年的招生計劃申請,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要根據學校人員編制和其他教學設施情況,對計劃進行認真審核,統一上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逐校審核后,將具有招生資格學校的招生計劃、特長生計劃一并行文下發。經審核,發現申報招生計劃與學校實際情況不符的,市教育局將做調整。
(三)各縣(市、區)教育局在對初中學校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依據初中學校的畢業生人數將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6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未進行綜合評估的縣市區直接依據畢業人數分配)。分配的計劃生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50分的情況下予以錄取,低于50分取消計劃。按省教育廳規定,以后將逐年加大招生計劃的分配比例。
(四)高中學校自主招生,人數控制在招生計劃的5%以內,加分控制在70分以內;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特長生加分人數控制在特長生招生計劃的2倍以內,考生專業測試由招生學校組織實施,加分分值控制在100分以內。被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列為重點體育項目學校的高中,可以在全市范圍內降低150分錄取有體育專項特長的學生。市內非東昌府區、開發區、高新區和度假區所在地學籍的考生,如果不能被體育項目學校錄取,去掉體育特長加分后,參與本縣(市、區)高中學校的錄取。今年體育項目學校的具體招生情況如下:
聊城一中男子足球隊8人,男、女乒乓球隊各6人,男子田徑隊6人;聊城二中男子足球隊8人;聊城三中男、女排球隊各8人,女子田徑隊10人;聊城外國語學校男子籃球隊6人,男、女武術隊共6人。各學校確定體育專項特長考生時,必須由市教育局、市體育局和學校聯合測試認可。
(五)經市教育局批準,同意聊城一中面向全市招收兩個國際班,總人數控制在60人以內,不允許國際班學生轉普通班學習。
三、招生程序
(一)報名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5月19日至25日,在聊城市初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報考普通高中、“3+4”本科、“3+2”?啤⒅袑;蚣脊W校。凡具有本縣(市、區)戶口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均可報考本縣(市、區)范圍內的普通高中,考生報考普通高中不得跨縣(市、區)報名。
2015年初中起點“3+4”高師本科、“3+4”高職本科、“2+3”高師?、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招生對象為聊城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2015年初三年級學業水平考試。報“3+4”高師本科、“3+4”高職本科的考生與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同時登陸聊城市初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報名,可同時填報“3+4”本科和高中志愿。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市教育局根據省文件要求劃定分數線,“3+4”本科提前錄取,未被“3+4”本科錄取可繼續參與所報高中志愿錄取,已被“3+4”本科錄取的不再參與高中錄取。報“2+3”高師?、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的考生,于7月10日至14日登陸聊城市初中學業考試綜合管理平臺,報名填報學校志愿。普通中專和技工學校報名截止日期為11月10日,沒有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直接注冊報名。
考生報考姓名、身份證號碼等重要信息須同學籍信息一致,被高中錄取后,直至畢業不得隨意更改。報考聯系方式確保暢通;貞艏诘貓罂几咧械膶W生,需持學籍所在地縣(市、區)學籍證明和戶口本到戶籍所在縣(市、區)基礎教育科報名,到考籍所在縣(市、區)參加體育和實驗操作考試。
有加分項的特殊考生要有原始證件、證書和有關表彰的證明材料,并填寫特殊考生登記表(少數民族考生的特殊考生登記表到民委辦理),分別由相關部門審核蓋章。于6月5日前以縣(市、區)為單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之后不再辦理。
各縣(市、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股)負責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科(股)長是第一責任人。
(二)考試安排及各學科分值
1.考試時間。
6月14日: 8:30—9:40 地理 10:10—11:20 生物
6月15日: 8:30—10:30 語文 15:00—17:00 英語
6月16日: 8:30—10:30 數學 15:00—16:10思想品德 16:40—17:50歷史
6月17日: 8:30—9:50物理 10:20-11:30化學
2.注意事項。
思想品德學科實行開卷考試?键c由考生所報第一志愿學校安排,考務工作由第一志愿學校按照全市統一規定負責落實。
3.各學科分值。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按照《聊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的分值計入錄取總成績(語文120分、數學120分、英語120分、物理70分、化學60分、生物60分、思想品德60分、歷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術10分)。
綜合素質評定分值最高為72分,按學生實際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
體育與健康分值為50分,實行及格線制。即考試成績達到40分以上,按40分計入錄取總成績;低于40分,按實際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考試辦法另文下達)。
理化生實驗操作分值為30分,實行及格線制。即考試成績達到24分以上,按24分計入錄取總成績;低于24分,按實際成績計入錄取總成績(考試辦法另文下達)。
(三)錄取
為了充分體現錄取的公平性,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一次錄取滿,按照成績先錄取指標生,再錄取統招生,享受自主招生或特長生加分的學生,去掉加分后參加指標生錄取。對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享受特長生加分的考生,只能參與該校特長生計劃的錄取,并且實行單獨劃線。
被錄取的考生名單由學校張榜公布(市教育局同時在教育局網站發布錄取結果),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簽發。錄取結束,市教育局即按照有關規定對被錄取考生進行高一學籍建檔。在規定時間內不到學校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粘雒~,由學校在報考本校的考生中依次遞補,但遞補學生的分數不得低于本校錄取線的70分。被遞補的學生信息,學校要在8月20日前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學生一旦被志愿學校錄取,其他學校不得再自行錄取,否則將通報該學校,縮減下一年度招生人數,取消其違規錄取的學生高一新生的建檔資格。
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學校,可從其他學校的落榜生中錄取。錄取落榜生的時間要在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結束后進行,且不得再組織考試,不得再向學生收取報名費。
聊城水城中學、聊城外國語學校、聊城四中面向東昌府區、開發區、高新區和度假區考生招收第二志愿的學生。填報了第二志愿的學生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可在取消特長生加分且提高20分錄取標準的情況下,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
四、有關加分政策
(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獨生子女加10分錄取;烈士子女加20分錄取。
(二)參加國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中學生運動會,個人前5名或集體前3名的主力隊員,國家級的加30分錄取,省級的加20分錄取,市級的加15分錄取。
(三)初中階段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電腦制作與機器人大賽、創造活動競賽,獲國家級一等獎的加30分錄取;獲國家級二等獎、省級一等獎的加20分錄取;獲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的加10分錄取。
(四)有聽力障礙,不適宜參加聽力考試的考生,憑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免于參加英語考試的聽力測試。聽力考試成績按總分25分×筆試成績的百分比計算。
(五)因身體殘疾或其他疾病原因,不能參加體育單項或所有項目測試的考生,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免于參加體育單項或全部測試項目的測試,成績按60%計算。
前三項加分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項,不累計加分。
無傳染疾病,能堅持學習的殘疾考生應同其他考生同樣對待。
五、加強領導、嚴肅招生紀律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高中招生工作的領導,把此項工作提升到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辦人民滿意教育和提高教育質量,樹立良好教育形象的高度予以重視。堅決杜絕招生過程中的違紀行為,以嚴肅的紀律、有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務取信于社會,取信于學校,讓學生滿意,讓家長放心。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都必須嚴格遵守本意見的規定,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更改。考試中的違規行為嚴格按照《聊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要求處理。
(二)未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突破計劃擅自招生,不得擅立名目亂收費,不得以辦“實驗班”、“特長班”為名亂招生。
(三)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屬弄虛作假行為,經查屬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并通報相關責任人。
(四)嚴禁各高中學校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亂發招生簡章,亂開招生咨詢會,到初中學校亂許諾或搞有償招生,不得利用新聞媒體進行不切實際的虛假宣傳。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生填報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學生志愿。對違反規定的,對校長和直接責任人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初中學校要認真落實課程方案,開足開齊課程,把必修地方課程的內容納入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學科包含傳統文化,思想品德學科包含安全教育和人生規劃,地理學科包含環境教育。
(七)市教育局設投訴電話(8245532、8245525),負責及時處理高中招生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聊城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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