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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前必備知識點:股份轉讓和股份回購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股份以自由為原則,在特定情況下也受到一定限制。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股份轉讓和股份回購,歡迎閱讀。
股份轉讓和股份回購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轉讓股份以自由為原則,在特定情況下也受到一定限制:
1.股東大會召開前20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5日內,不得進行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對發起人轉讓股份的限制
(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3.對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股份的限制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2)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25%);但下列兩種情形不受該規定限制:
①因司法強制執行、繼承、遺贈、依法分割財產等導致股份變動的;
②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不超過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轉讓。
(3)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離職后6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下列期間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
①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
②上市公司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
③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件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個交易日內;
④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
4.股份回購
情形 | 程序 |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 (1)經股東大會 (2)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 |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 (1)經股東大會 (2)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 |
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 (1)經股東大會 (2)收購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 (3)用于收購的資金應當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支出 (4)所收購的股份應當在1年內轉讓給職工 |
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 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后,應當在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
5.股票質押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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