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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從化區2017年小升初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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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區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結合從化區實際,制定該方案:
一、招生任務
(一)全區各小學計劃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10600人,教學班241個,占應入學適齡兒童的100%(含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來穗人員隨遷子女,詳見附件2)。
(二)全區各中學計劃招收初中一年級新生6390人,共160個教學班,占小學畢業生的100%(詳見附件3)。
(三)高中階段招生計劃數需待廣州市批復后再另行公布。
二、招生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堅持以戶籍為前提、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一致、就近入學的原則。凡具有我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以其有效戶籍證明和居住證明(即父母的房產證明、宅基地證明等,戶籍及居住證明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5日)為依據,辦理報名入學手續。
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根據原國家教委《關于制定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義務教育實施步驟和規劃統計指標問題的幾點意見》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
人戶一致(指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其父母的房產證地址屬于同一學校招生地段)的適齡兒童少年,優先安排入讀地段范圍小學或初中;人戶不一致(指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其父母的房產證地址不屬同一學校招生地段)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原則。
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按戶籍所屬的行政區域,人戶一致的原則免試就近入學。凡2011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按照區教育局核準后的招生地段和計劃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地段范圍詳見附件1),不得以考試或任何變相考試形式進行招生。
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8月底前向居住地所屬教育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審核批準,可以延緩1年入學。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凡達到該年齡段的適齡兒童,除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如癡呆、精神病、傳染病未愈、嚴重肢殘等)適齡兒童外,都要動員其入學(盲、聾、啞類兒童到廣州市盲校和聾啞學校就讀,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到從化區啟智學校就讀)。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工作原則。
初中招生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今年全區初中招生除從化區青少年業余體校可以招收體育特長生,以及部分學校按規定可以招收一定比例的特長生外,其余學校原則上按劃定的地段范圍進行招生。各學校必須按照招生計劃完成招生任務,不得以任何籍口縮減應招生人數。各教育指導中心、中學要共同做好動員和組織所屬服務范圍內學生入學就讀工作。
1.局屬中學初中的招生。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在劃定的招生地段范圍招生(地段范圍詳見附件1)。
2.鎮(街)初級中學的招生。由各教育指導中心根據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劃分招生地段范圍招生,或小學對口升讀。
(三)普通高中、中專、中技一年級招生,嚴格執行2017年廣州市有關招生文件規定,面向全區招生。
三、招生辦法
(一)小學一年級招生。2017年全區公辦、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實行網上報名。
1.公辦小學報名工作。凡具有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非本區戶籍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5月5日至15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適齡兒童的家庭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在報名時段內前往地段小學現場提出申請,現場報名。登記有效后,于5月20至22日,根據網上預約時段,帶備適齡兒童的戶口本、父母的房產證(須到房管部門出具的查檔證明)及醫院驗印蓋章的預防接種證到指定學校進行審核。經審核、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適齡兒童取得錄取資格。從6月11日起各公辦小學派發錄取通知書。
2.民辦小學報名工作。非廣州市戶籍有意到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可于5月10至20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如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在報名時段內直接到有意就讀的民辦小學進行現場提出申請報名。5月25日至6月30日正式錄取。7月9日至10日接受新生注冊報到。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可以繼續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任務的民辦小學,可以進行補錄,第一次在7月4日至7月8日,第二次在8月25日至8月31日。9月10日前完成新生學籍建立工作。
3.統籌做好招生工作。各教育指導中心負責本轄區小學的招生指導工作,城區教育指導中心負責轄區及城區小學的招生指導工作,各教育指導中心和中小學要做好政策宣傳、網上報名、資料審核、提供現場報名設備等。
(二)初中一年級招生。
1.局屬中學初中招生。
(1)局屬中學根據人戶一致、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按本方案公布的地段范圍,升讀各中學。
(2)特長生招生。今年從化中學、從化四中、從化六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具體招生人數、報名條件、報名辦法、錄取辦法等由招生學校根據廣州市教育局相關文件規定及要求,制定學校特長生招生方案,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后執行。
2.鎮(街)屬中學初中招生。
根據屬地管理、人戶一致、就近入學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各鎮(街)初級中學招收各鎮(街)戶籍地段對口的全部小學畢業生。各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做好中小學規劃及招生工作,并將錄取名單送局基礎教育科審批。
3.屬從化戶籍的返回生招生。
(1)從外地(含我區民辦學校就讀)返回從化升讀初一的從化戶籍學生,在5月5日(正常工作日),持戶口簿和適齡兒童少年父母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就讀小學的學籍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報名。屬我區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城區居民戶籍的到我局辦事窗口報名,屬我區其他鎮戶籍及街口街、城郊街、江埔街農村戶籍的到所屬教育指導中心報名。
(2)從我區鄉鎮返回城區就讀初一的城區戶籍學生,由家長向原就讀小學提出書面申請,并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到原就讀小學確認,各小學匯總名冊后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再由各教育指導中心匯總名冊表后于5月22日前報局基礎教育科。
(3)區外和鄉鎮回城區就讀的學生由我局根據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學位。城區就讀的鄉鎮戶籍學生,原則上返回戶口所在地升學。
公辦初中錄取新生工作原則上要求在6月22日前完成,各中學要做好初一新生錄取名冊(含電子文檔)于6月23日前報送我局基礎教育科批錄。
4.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2017年廣州市地區各民辦學校均要在網上進行報名。凡有意報讀民辦學校初中的適齡兒童,請于6月26日至27日,登錄“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系統”( http://zs.gzeducms.cn/)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廣州地區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小學五、六年級《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4頁掃描件;外地(非廣州市地區)小學畢業生可以上傳五年級下學期、六年級上學期的班主任評語2頁掃描件。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可以帶備相關資料直接到有意就讀的民辦學校報名。6月28日至30日正式錄取。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可以繼續登陸“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及1至4個平行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任務的民辦初中,可以進行補錄,第一次在7月4日至7月6日,第二次在8月25日至8月31日。9月10日前完成新生的學籍建立工作。
(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招生入學。
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審核嚴格執行國家、省、廣州市的有關規定,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的范圍和條件(詳見附件4)的借讀生享受我區戶籍學生同等入學待遇。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從化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惠辦法(試行)》執行。符合以上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持相關資料于5月20日至22日(正常工作日),就讀小學一年級的按照公辦小學網上報名程序報讀,就讀初一的在原畢業小學遞交相關資料,再由各學校報我局基礎教育科審核,我局將按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四)廣州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招生推薦。
我局將根據廣州市教育局下達的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的分配指標,于5月20日在從化教育信息網公布《廣州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細則》,6月15日完成指標推薦工作。6月15日報廣州市教育局。6月21日廣州市進行招生電腦派位或抽簽。
(五)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根據《廣州市從化區實行積分入學解決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等文件精神,對持有在廣州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至當年8月31日止)且在我區居住、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來穗人員,可為其有學習能力的適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我區公辦或政府實行補貼的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申請人根據實施辦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具體申請入學工作流程可在從化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www.chlg.gov.cn和從化教育信息網http://www.chedu.gov.cn查詢),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到我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管委會)來穗中心提出入學申請以及進行現場資料核對,我區教育局在保證完成我區戶籍學生適齡兒童招生任務的前提下,根據申請人的資料審核情況結合申請人填報的志愿和學校的可提供學位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入學。各教育指導中心要配合做好申請到本轄區小學、初中入學的學位統籌安排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招生工作是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為做好我區招生入學工作,我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基礎教育科有關人員、各教育指導中心主任為成員的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招生工作由局基礎教育科負責。各教育指導中心和學校也要成立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各鎮(街)具體招生入學工作由各教育指導中心負責。各領導小組要嚴格執行各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在區政府和鎮(街)政府的領導下,精心組織,深入調查,規范實施,加強監督,做好招生入學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教育指導中心要制定本轄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方案,做好統籌協調工作,按局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要求,及時了解、掌握當地適齡兒童情況,在保持招生地段范圍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合理劃分小學、初中招生地段;各學校也必須相應制定學校的招生方案,并在學校公示欄進行公布或顯眼的地方張貼(各鎮街小學和中學招生方案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備案,各教育指導中心和局屬學校招生方案要報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各教育指導中心、中小學要嚴格執行本方案,做好所轄區域招生入學工作,組織落實報名、資料核對,招生錄取、入學注冊等工作;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招生任務的完成。
(二)大力宣傳,正確引導。
招生入學工作政策性強,受關注度高,各教育指導中心、中小學要通過各種方式,持續不斷開展招生工作的宣傳引導工作,對社會和家長普遍關心的核心政策、難點問題要認真做好解釋說明,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同時,要創新宣傳形式、通過新聞媒介、網絡、微信、微博、校訊通、家長會等途徑發布有關招生信息,向家長、學生提供招生咨詢服務。
(三)嚴格要求,規范管理。
1.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民辦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備案工作的通知》(粵教策〔2005〕20號)要求,按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民辦小學、初中每年應將當年的招生計劃報我局核定。如因實際情況需改變招生計劃的,必須及時上報核準。民辦初中招生必須在小學畢業考試后進行,并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民辦初中在小學畢業考試以前進行招生的,其招生行為無效,我局對其違規招收的學生將不予辦理學籍和發給畢業證書,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該校次年減少其10%~50%的招生計劃或勒令停止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須執行廣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問題的通知》(穗教基教〔2005〕10號)的有關規定,只能招收參加當年學業考試、并經市招考辦統一錄取的學生,對違反規定的學校,將給予通報批評,對未經市招考辦統一錄取,學校自行招收的學生將不予辦理學籍和發放畢業證書,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學校自行承擔。
2.切實保障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教育指導中心對符合入學條件的殘疾兒童應妥善安排入學,各有關學校不得借故拒收。對于中重度智障的適齡兒童,各鎮(街)可動員其到從化區啟智學校就讀;對于聾啞、盲的適齡兒童,可動員其到廣州市的特殊學校就讀。
3.完善新生的錄取和學籍的管理工作。小學一年級新生錄取后,各小學要在學籍管理系統按要求建立學生的學籍,經審批后按要求進行常態分班。因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學籍將直接轉為初一學生的學籍,原來不在廣州地區讀小學的學生,必須由各初中學校將學生的有關數據報我局基礎教育科,經審核后重新建立學籍。
(四)規范行為,強化監督。
為進一步維護義務教育良好的招生工作秩序,教育局招生入學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大對學校招生行為的管理和監督,及時查處、糾正各中小學違規招生行為。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發〔2015〕11號)和《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廣州市中小學校招生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穗教發〔2014〕34號)等文件精神開展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對學校存在招生違規行為的按照規定依法進行處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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