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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2017年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流程
2017年蘇州市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申請時間為1月1日至4月15日。蘇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怎么辦理?蘇州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理需要哪些材料?下面百分網小編帶大家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一、提出申請
當年4月15日(節假日除外)前,已納入積分管理的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擬就讀學校申請,申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即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
二、受理申請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接收申請人提供的各類材料,經確認原件屬實后,將申請人信息錄入“流動人口積分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學一欄,建立積分入學檔案,并出具受理回執。
三、審核評分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對錄入的資料信息進行復審,復審未通過的退回申請受理窗口,復審通過的由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交各職能部門審核評分。申請人于4月30日前,到居住地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積分分值。
四、匯總信息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將入學申請信息按學校分類后交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將全區入學申請信息按鎮(街道)、學校匯總后于5月10日前交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五、公布指標
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資源分布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科學預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的可供學位數,于5月20日前上報區政府(管理委員會)和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由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6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布。
六、排名公示
各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分鎮(街道)按學校對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排名結果經區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由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于6月15日前將符合積分入學分值要求的入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七、發放準入卡
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于6月30日前向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發放入學準入卡及入學告知書。
八、提供入學材料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準入公辦小學就讀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嬰兒出生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4.原幼兒園(看護點)就讀證明或幼兒素質發展報告冊;
5.預防接種證原件。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準入公辦初中就讀后,需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居住證原件;
3.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4.學籍卡或原學校就讀證明、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
九、辦理入學手續
流動人口根據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發放的入學準入卡和入學告知書,到準入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附件:
1、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子女入學申請表
2、蘇州積分管理計生證明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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