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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一級消防工程師技術實務考點:固體燃燒
固體燃燒的特點:
1、蒸發燃燒:可熔化的可燃性固體受熱升華或熔化后蒸發,產生可燃氣體進而發生的有焰燃燒,稱為蒸發燃燒。發生蒸發燃燒的固體,在燃燒前受熱只發生相變,而成分不發生變化。一旦火焰穩定下來,火焰傳熱給蒸發表面,促使固體不斷蒸發或升華燃燒,直至燃盡為止。
2、分解燃燒:分子結構復雜的固體可燃物,在受熱后分解出其組成成分及與加熱溫度相應的熱分解產物,這些分解產物再氧化燃燒,稱為分解燃燒。
3、表面燃燒:可燃物受熱不發生熱分解和相變,可燃物質在被加熱的表面上吸附氧,從表面開始呈余燼的燃燒狀態叫表面燃燒(也叫無火焰的非均相燃燒)。
4、陰燃:陰燃是指物質無可見光的緩慢燃燒,通常產生煙和溫度升高的跡象。這種燃燒看不見火苗,可持續數天甚至數十天,不易發現。
建筑火災的蔓延途徑
①建筑物內火災蔓延,是通過熱傳播進行的,其形式與起火點、建筑材料、物質的燃燒性能和可燃物的數量等因素有關。在火場上燃燒物質所放出的熱能,通常是以傳導、輻射和對流三種方式傳播,并影響火勢蔓延擴大。
②在火場上,煙霧流動的方向通常是火勢蔓延的一個主要方向。建筑物發生火災,煙火在建筑內的流動呈現水平流動和垂直流動,且兩種流動往往是同時進行的。500℃以上熱煙所到之處,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具體來講,建筑火災蔓延的途徑主要有:內?門、洞口,外?窗口,房間隔?,空心結構,悶頂,樓梯間,各種豎井管道,樓板上的孔洞及穿越樓板、?壁的管線和縫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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