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市政工程》專項試題及答案2017
簡答題
(一)背景資料
某市政工程公司承建一道路工程,基層為180mm水泥穩定碎石,面層為瀝青混凝土。
項目經理親自參加了技術準備會議,并強調:“項目技術負責人作為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盡快主持編制項目質量計劃,親自做好技術交底工作。”項目經理親自下達了開工令。
施工前項目技術負責人就工程特點、概況、設計要求向施工人員進行了技術交底。
項目部依據冬期施工方案,選擇在全天最高溫度時段進行瀝青混凝土攤鋪碾壓施工(施工溫度不低于50C)。經現場實測,試驗段的瀝青混凝土面層的壓實度、厚度、平整度合格值均超過98%,自檢的檢驗結論為合格。
問題:
1、項目經理強調內容中是否有不妥之處?說明理由。
2、項目經理下達開工令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項目技術負責人技術交底內容不全面,予以補充。
4、結合本程簡述瀝青混凝土冬期施工的要求。
5.項目部對瀝青混凝土面層自檢合格的依據充分嗎?如不充分,請改正。
標準答案:
1、項目技術負責人作為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盡快主持編制項目質量計劃不妥,應是項目經理作為工程質量的第一責任人主持編制項目質量計劃。
2、不正確。應當由監理工程師下達開工令。
3補充如下:相關技術規范、規程要求及獲準的施工方案,強調工程難點及解決辦法。
4.適度提高混合料攪拌與施工溫度;運輸中應覆蓋保溫;下承層表面應干燥、清潔、無冰、雪、霜等。攤鋪時間宜安排在一日內氣溫較高時進行;施工中采取“快卸、快鋪、快平”和“及時碾壓、及時成型”的方針。
5.不充分。路面檢測項目中的壓實度、厚度和彎沉是主控項目,必須100%合格。
(二)背景資料
某項目經理部承接了一項道路、橋梁綜合性大型工程,并將其中的部分工程按合同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雙方簽訂了分包合同,在合同中雙方約定:
1)、在分包隊伍進場前,分包商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報總包商審核審批。
2)、當分包隊伍進場時,總包商不再確認分包商從業人員資格,由分包商自行管理。但應對分包商負責人及分包隊伍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施工交底。交底采用書面形式,由總包商負責人簽字后交分包商有關人員。
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總包商不再派人對其進行管理,主要由分包商自行管理為主。
4)、分包商對于其分包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等安全防護設施可以根據施工需要自行移動或拆除。
項目實施過程中,總包方發現一安全隱患,要求分包方立即整改,但分包方不予理會,繼續施工,結果發生一死一傷的安全事故。
問題:
1、請逐一指出上述4條的約定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改正。
2、該起事故中,分包商承擔什么責任?為什么?
3、安全隱患的三個重點是什么?
4、安全隱患處理方式有哪些?
標準答案: 1、逐一如下:1)正確。
2)不正確。總包商應確認分包商從業人員資格。交底采用書面形式,由總、分包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保留交底記錄。
3) 不正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總包商應有專門部門或人員對分包隊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情況進行指導檢查,實施監督管理。
4)不正確。分包商對于其分包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設備等安全防護設施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
2、承擔主要責任。因為分包商不服從管理造成安全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3、①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為;②物的不安全狀態;③管理缺陷。
4、1).停止使用、封存;2).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以達到規定要求;3)進行返工以達到規定要求;4).對有不安全行為的人員進行教育或處罰;5).對不安全生產的過程重新組織。
3、 (三)背景資料
某工程項目,包括道路工程10km和隧道工程1km,建設單位和中標單位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約定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關規定處理有關索賠事宜。該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陸續發生了如下索賠事件。(工期和費用數據均符合事實)
事件1:施工期間,承包方發現施工圖紙錯誤,需設計單位修改,因圖紙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20天和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事件2:施工期因下雨,為保證施工質量,總監下達了暫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連續4天出現低于雨季平均降水量的雨天和連續6天出現5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10天與費用補償1萬元的要求。
事件3:施工中,現場周圍居民稱施工噪音對他們形成干擾,向環保局等機構進行了投訴,環保局等機構責令承包方停止施工,噪音經消除后繼續施工。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延期3天和費用補償2萬元的要求。
事件4:由于業主要求,臨時增加了某橋梁長度2m,監理工程師向承包方下達了變更指令,承包方收到指令后及時向該橋的分包單位發出了變更通知,分包單位及時向施工單位提出了索賠報告,報告內容如下:
(1)由于增加橋梁長度,需增加費用50萬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50天的索賠。
(2)此設計變更前因承包方使用而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施工場地,導致材料二次搬運增加費用1萬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10天的索賠。
承包方以已向分包單位支付索賠款21萬元的憑證為索賠證據,向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補償該筆費用和延長工期60天的要求。
事件5:因某路段基為軟基,根據設計要求需進行換填,在招標文件中已提供了地質技術資料。承包方原計劃使用隧道出碴作為填料換填,但施工中發現隧道出碴不符合設計要求,需要進一步破碎,承包方認為施工費用高出合同單價,如仍按原價支付不合理,需另行給予延期20天與補償20萬的要求。
問題:
針對承包方的要求,應如何簽訂意見?請逐項回答。
標準答案:
事件1:這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屬于建設單位的責任,故監理工程師應批準工期和費用補償。(至于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之間的糾紛,則按設計合同的有關規定處理)。
事件2:因異常惡劣天氣造成的6天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預見的,應簽證給予工期補償,但不予費用補償。
對于低于雨季平均降水量的4天停工,是承包方應該預見的。不應簽證費用和工期補償。
事件3:這是承包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屬承包方的責任,不應給予費用和工期補償。
事件4:監理工程師應批準因設計變更導致的費用補償50萬元和工期補償50天的要求。因其屬于建設單位的責任。不應批準材料二次搬運增加的費用和工期補償,因這是施工單位的責任。
事件5:這是承包方應合理預見的,故不應簽證工期和費用補償。
(四)背景資料
某公司承接了某城市道路的改擴建工程。工程中包含一段長240m的新增路線(含下水道200m)和一段長220m的路面改造(含下水道200m),另需拆除一座舊人行天橋,新建一座立交橋。工程位于城市繁華地帶,建筑物多,地下管網密集,交通量大。
新增線路部分地下水位位于-4.0m處(原地面高程為±0.0m),下水道基坑設計底高程為-5.5m,立交橋上部結構為預應力箱梁,采用預制吊裝施工。
項目部組織有關人員編寫了施工組織設計(其中進度計劃見下圖),并繪制了一張總平面布置圖,要求工程從開工到完工嚴格按該圖進行平面布置。
施工中,發生了如下導致施工暫停的事件:
事件1:在新增路線管網基坑開挖施工中,原有地下管網資料標注的城市主供水管和光電纜位于-3.0m處,但由于標識的高程和平面位置的偏差,導致供水管和光電纜被挖斷,使開挖施工暫停14天。
事件2:在改造路面施工中,由于攤鋪機設備故障,導致施工中斷7天。
項目部針對施工中發生的情況,積極收集進度資料,并向上級公司提交了月度進度報告,報告中綜合描述了進度執行情況。
問題:
1.背景中關于施工平面布置圖的使用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2.計算工程總工期,并指出關鍵線路(指出節點順序即可)。
3.分析施工中先后發生的兩次事件對工期產生的影響。如果項目部提出工期索賠,應獲得幾天延期?說明理由。
4.補充項目部向企業提供月度施工進度報告的內容。
標準答案:
1.錯誤之處:總平面布置圖保持不變。由于本項目位于城市繁華地帶,并有新舊工程交替,且需維持社會交通,因此施工平面布置圖應是動態的。
2.工程總工期為120天。(3分)
關鍵線路為:①→②→⑤→⑦→⑾→⑿→⒀
3.(本小題8分)
事件1將使工期拖延4天。事件2將使工期再延長2天。如果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賠,只能獲得由于事件1導致的工期拖延補償,即延期4天。因為原有地下管網資料應由業主提供,并應保證資料的準確性,所以承包人應獲得工期索賠,而設備故障是承包人自身原因,所以不會獲得延期批準。
4.還有:實際施工進度圖;工程變更,價格調整,索賠及工程款收支情況;進度偏差的狀況和導致偏差的原因分析;解決問題的措施;計劃調整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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