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專業調整
(一)合并的專業類別
1、將原“房屋建筑、裝飾裝修”合并為“建筑工程”。
2、將原“礦山、冶煉(土木部分內容)”合并為“礦業工程”。
3、將原“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煉(機電部分內容)”合并為“機電工程”。
(二)保留的專業類別
此次調整中未變動的專業類別有7個: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
(三)調整后的專業類別
調整后,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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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兩年重復考的科目成績該怎么算?
問:2015年第一次參加全科一級建造師考試并只通過相關法規知識,其他三科未過,但2016又報考了全科,除法規未及格外其他三科都及格了,法規成績怎么算?按2015還是2016年?
答:一級建造師已合格科目再次報考未合格或者缺考則仍算作上一年度通過。(上海官方回復,其他地區請咨詢當地考試中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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