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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兒童思維的具體發展特點分析
學前兒童思維的發展特點和活動的組織在14和15年的教師資格考試中均已單選和案例和形式考察過,作為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學前兒童發展這一部分的重點內容,在今后的考試中建議廣大考生依然以單選、簡單和案例分析的形式記憶。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學前兒童思維的具體發展特點分析,希望大家喜歡!
思維的發展經歷了三個不同的階段,分別為:直覺行動性思維(0-3歲),具體形象思維(3-6歲),抽象邏輯思維(5歲以后)。
1、思維發展的最初階段:直覺行動思維(發展),依靠的是感知和動作。感知強調的是依靠感覺器官,對直觀材料所產生的視聽嗅味膚等感覺。而動作強調的是先做再想,事先無目的、無計劃。
此部分在考試中常考單選:
如:15年真題:一個幼兒在玩橡皮泥的時候,往往沒有計劃性。橡皮泥搓成團就說是包子,搓成條就說是油條,長條橡皮泥卷起來就說是麻花。這反映了該幼的思維發展的( )特點。
A.具體形象思維 B.直覺行動思維
C.抽象邏輯思維 D.象征性思維
解析:體現在的是直覺行動思維,先做再想的特點。
學習思維發展的特點是為了指導教師的實踐教學;因此,直覺行動性思維的發展特點給我們的教學啟示是:
1.提供可以直接感知的活動材料。(因為需要直觀活動材料)。
2.提供可操作的條件和機會。(因為先做再想,所以:提供操作機會)。
3.表象代替動作,逐漸過渡到具體形象思維。(從動作過渡到表象)
2、具體形象性思維的發展特點:具體性和形象性。
(1)具體性:與抽象相對應,處于具體形象性思維階段的幼兒理解不了抽象的概念,如:加減法運算、定義、原理、集合概念(如:玩具、家具、水果……)等。如:幼兒理解不了“這是什么水果?”,但是知道“這是蘋果”,因為相對來說蘋果是具體的,而水果則是抽象的集合概念。
(2)形象性:指的是可以使用一些形容詞、副詞等修飾詞來描繪某個物體的顏色、形狀,大小、聲音、氣味等,使之更生動形象、直觀。如:這是一個蘋果---這是一個紅紅的蘋果----這是一個紅紅的、圓圓的蘋果---這是一個紅紅的、圓圓的、香噴噴的大蘋果……
具體性和形象性在考試中考察單選的概率比較大,但考生往往容易混淆,所以一定要注意區分二者的不同才能正確的做出選擇。
除此之外具體形象思維還有一系列派生的特點:
(1)經驗性:幼兒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來思維。如麗麗聽到奶奶埋怨小雞不愛長,麗麗就把小雞埋在了土里,漏出腦袋還澆水,并驕傲的告訴奶奶,小雞馬上就會長大了。
(2)擬人性:把實物、動物都當做人來看。如:幼兒會跟自己的娃娃說話,筆掉到地上會疼。
(3)片面性:缺乏全面的認識,只能看到個別方面不能從多個維度綜合思考。如:在孩子的世界里,只有好人和壞人之分,不能理解一個殺人犯是個好爸爸
(4)表面性:缺乏深刻的、本質的認識,看待事物只能看到外在的、膚淺的內容。如:3歲的麗麗聽到媽媽說“這孩子的嘴真甜”,麗麗問媽媽“你舔過她的嘴么?”。麗麗對于嘴甜只是表面的味覺理解,而不是長相甜美、漂亮。
此處考察形式多為單選:
如:【2014年上】幼兒難以理解反話的含義,是因為幼兒理解事物具有( )。
A.經驗性 B.表面性
C.擬人性 D.片面性
解析:反話:聽到什么就是什么,理解太表面、不深刻、沒有看到本質。
具體形象性思維的活動組織和教學要求為:
(1)豐富幼兒的表象。(讓幼兒多積累一些生活經驗和表象能夠促進其具體形象性思維的發展。)
(2)選擇適宜的教學內容和方法。(如:小班幼兒處于直覺行動性思維,不能理解抽象的概念,抽象邏輯思維是在5歲的時候才開始萌芽的。因此,在小班不適宜開展加減運算。并且幼兒理解事物是需要直觀的、可見、可感、具體形象的,所以要求教師要選擇直觀的教學方式,避免抽象的。)
(3)尊重和理解幼兒的思維特點。(正是因為幼兒的思維具有具體性和形象性,并且有一系列派生的特點,所以往往會有令人啼笑皆非的或者是匪夷所思的想法和說法,而作為成年人我們不能以成人的思維方式去衡量和評價幼兒的思維和理解方式;因此,老師和家長應該給予幼兒思維方式的尊重和理解。)
具體形象性思維考試的時候單選和案例及簡答都有可能涉及出題,如:
【真題講解】
茵茵已經上了中班,她知道把兩個蘋果和三個蘋果加起來,就有5個蘋果。但是問她2加3等于幾?她直搖頭。
請結合案例簡述幼兒園思維特點及對教育的啟示。
答題思路:
(1)找知識點:思維的發展特點。
(2)結合案例:具體形象(闡述材料中的表現)。
(3)總結收尾:綜上所訴:材料中體現的是……
3、思維的抽象邏輯性:考試的時候涉及的考題相對不會很多,而且在下一章節的分析、綜合和推理的時候我們會有詳細的分析,所以此處不做過多贅述。
綜上所述:本節課的主要考察形式是:思維發展的特點做單選備考,同時會結合活動的組織聯合作出簡單和案例分析題,所以建議考試作簡單和案例備考。
拓展:特殊學前兒童思維的具體發展特點分析
1.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一般性
特殊兒童首先是兒童,其次才是有特殊需要的兒童。無論生理上還是心理上,特殊兒童和普通兒童都存在很多共性。臺灣學者陳政見認為,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的共性主要體現在5個方面:
①發展歷程模式相似;
②生理組織結構相似;
③心理需求要素相似;
④人格結構發展相似;
⑤社會適應內容相似。
特殊兒童處于生長發育期,隨著年齡的增長,其身高、體重、體型、結構、機能等都在自然地生長變化。他們同樣經歷乳兒期、嬰兒期、幼兒期、兒童期、少年期、青年期等重要的發育階段。在青春期,特殊兒童的身體也會發生急劇的變化,性 成熟時性:別特征明顯。
在心理方面,特殊兒童同樣遵循兒童心理發展的基本規律:
(1)由簡單到復雜的發展順序
特殊兒童的心理發展基本上也是遵循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復雜的順序。例如,盲童、聾童、天才兒童等的思維發展首先要經歷感知運動階段,然后發展至前運算階段和具體運算階段,最后才達到形式運算階段。
(2)遺傳、環境和教育的共同作用
遺傳、環境和教育在特殊兒童的心理發展上同樣起重要作用。首先,遺傳是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基礎。遺傳因素給特殊兒童帶來與生俱來的解剖生理特征,特別是中樞神經系統的特征決定了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可能性。例如,自閉癥兒童可能終身都會帶有這種病癥所特有的某些特征。其次,環境和教育提供了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現實性。如果家長和教師因孩子有殘疾而低估了其發展潛力,沒有給他們提供適當的教育,那么兒童的心理發展就會受到很大的限制。例如,超常兒童的遺傳素質非常優異,但如果教師和家長不提供有助于他們發展的環境和教育,其發展的潛在可能性也不會成為現實。
(3)心理需求是心理發展的內因
環境和教育是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外因,外因只有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特殊兒童的需要有物質方面的,如食物、水、衣服等;也有精神方面的,如學會某種技能,完成一件手工作品,將來找到一份工作等。特殊兒童的新需要與他們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狀態之間的矛盾是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內因。特殊兒童的新需要與他們已有的心理水平或狀態是矛盾的雙方,兩者既對立又統一。特殊兒童的需要總是在一定的心理水平上產生的。例如,智障兒童的心理水平決定了他們的心理需求較正常兒童相對落后,即使社會環境對他們提出了較高要求,也很難轉化為他們內心的需要。反之,某種心理水平的形成,也有賴于是否有相應的需要。如果多動癥兒童不想學習,那么他的知識和技能也不可能達到所期望的水平。因此,對特殊兒童的教育和訓練要從實際出發,否則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2.特殊兒童心理發展的特殊性
特殊兒童與普通兒童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主要在表現以下3方面:
(1)特殊兒童的身心缺陷明顯多于普通兒童
大部分特殊兒童都有生理和心理的缺陷,這些缺陷妨礙了他們以正常的方式或速度學習和適應,其心理發展會產生較多的問題,易引發第二性缺陷——心理障礙。例如,盲童的視覺器官有缺陷,他們不得不利用聽覺、觸覺等來感知外界事物。由于失去接收外界信息的視覺通道,他們對一些事物的認識往往不夠全面。聾童由于聽覺器官有缺陷,對其語言學習會產生不利的影響,而語言發展的局限性又會妨礙其抽象思維的發展。肢體殘疾兒童在動作技能的發展上會受到很大的限制,有時生活難以自理。智障兒童的智力有缺陷,他們學習知識和掌握技能比普通兒童晚,起點低,速度慢,所能達到的水平一般也有限。
(2)特殊兒童的個體間差異和個體內差異都明顯大于普通兒童
特殊兒童個體之間的差異非常大。個體間差異既包括不同類型的特殊兒童之間的差異,又包括同一類型的特殊兒童之間的差異。例如,超常兒童與智障兒童分別代表了智力水平較高和較低的兩類兒童,這兩類兒童之間有極大差異。又如,盲童接收外界信息的方式明顯不同于聾童及其他兒童。即使屬于同一類型的特殊兒童,因造成其心理發展異常的原因不同,每個兒童的個體特征也不同。正是由于特殊兒童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所以,在對其實施心理健康教育之前應該進行歸類和具體分析。
個體內差異通常是指個體內部各種能力之間的差異。特殊兒童各種能力的發展不平衡,差異特別大。例如,有些自閉癥兒童的記憶力非常好,而語言理解力、人際交往能力又特別差。又如,有些聾童雖然聽不見聲音,但手眼協調能力卻非常好。因此,對特殊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根據其個體特點進行。
(3)特殊兒童的學習和生活適應明顯差于普通兒童
特殊兒童往往難以適應學校的教育教學要求,在人際交往和社會活動方面也面臨較多困難,需要接受特殊教育和特別輔導。例如,普通學校的教學內容對超常兒童可能過于容易,而對于智障兒童則可能太難。對大多數聾童和盲童而言,他們可能無法適應普通學校的教學方式。學校需要根據特殊兒童獨特的教育需要設計課程和教材,采取個性化的教學方式,特殊兒童才可能獲得最大限度的發展。又如,社會處境不利的兒童由于其成長的“特殊”環境,其學習和生活會面臨更大的挑戰,往往會造成適應不良。因此,對特殊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同樣也需要考慮特殊的方式方法。
3.特殊兒童一般發展和特殊發展的關系
兒童身心的發展有自身固有的規律,如身體成熟的發展、運動一動作的發展、語言的發展等都有各自的先后順序。或者說,無論他們的生理發展還是心理發展都有由簡單到復雜的順序。這就是一般發展,它是一切發展的基礎。
但多數特殊兒童在智力、感官、情緒、身體、行為、言語或溝通能力上與正常兒童有明顯的差異。雖然有些特殊兒童的生理缺陷顯而易見或無法改變,但其生長發育過程(如發展順序、發展階段等)和普通兒童并無不同,并且有著相同的心理、要求及愿望,存在各方面能力發展的潛能,只是發展速度慢一些,遭遇的困難多一些。他們某些方面的特殊發展依賴于相應的教育和訓練,否則其特殊發展是無法實現的。
對普通兒童所進行的某些發展教育,對特殊兒童同樣適用,如感官動作的能力、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社會適應的能力、語言溝通的能力、認知的技能等,但是需要根據每個特殊兒童的特點進行指導和訓練,才能發揮其潛能。因此,特殊兒童的'發展是一般發展和特殊發展的有機結合,一般發展提供了一切發展的基礎,沒有這一基礎所有的發展都無法實現;同時,特殊兒童又需在此基礎上開展相應的特殊發展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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