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異地高考2016年全面放開
近3800名隨遷子女將在深參加高考
2016年廣東省高考將有重大變化,異地高考政策全面放開,試卷統一改用全國卷。10月22日,深圳市教育局召開的2015年高中教學教育工作會議上透露并證實了這一消息。一石激起千層浪,此消息受到了各界廣泛關注。同樣作為移民大省(市),廣東與北京、上海相比,異地高考走在了全國前列,明年全面放開,也意味著廣東敢于面對考生增加、學位緊張等各方面的挑戰。
單從深圳這個移民城市來說,放開異地高考帶來的壓力就不小。據了解,2016年深圳高考報名人數預計有4.5萬人,初步統計約有3800名隨遷子女需在深參加普通高考。據深圳市招考辦主任陸萬偉介紹,近年來,深圳高考報名人數持續上升,今年報考人數為3.9萬人,預計明年將達到4.5萬人。異地高考全面開放,未來3年深圳高考預計突破5萬人。
在廣東異地高考方案推出之初的2012年,當時就有數據統計,當年在廣東省接受義務教育的外省戶籍學生約171萬人。如果異地高考完全放開,高中階段教育將首先受到沖擊,每年需要新增19萬個學位,土地、師資等會比較緊張。
而對于高考錄取,如果要保持廣東當年80%左右的高考錄取率不下降來算,每年要增加15.2萬個招生計劃,這部分招生計劃無論是省內解決,還是靠外省院校調劑,幾乎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也正因如此,廣東異地高考方案采取了謹慎的“分三步”實施,而并沒有一步到位。
為什么會產生異地高考問題?
自1952年我國高考制度建立,高考制度就與戶籍緊密捆綁,意思是戶口在哪里,人就在哪里高考。20世紀90年代初,“高考戶籍制”在總體上幾乎沒有遇到任何有力的挑戰。然而,進入21世紀,隨著城市化進程逐漸推進,人口流動日益頻繁,對于大量流動人口的隨遷子女來說,一方面令其返回原籍參加高考具有諸多的不便,另一方面在現行高考戶籍制下又無法順利就地高考。
于是有了放開異地高考的呼聲,這呼聲在京廣滬移民大省(市)尤其明顯。2012年可謂異地高考的“破冰”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文件,要求各地在2012年底前出臺異地高考具體方法,且稱異地高考方案獲國務院同意,將適時發布。
廣東異地高考方案分“三步走”
也就在2012年,廣東省教育廳出臺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高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異地高考方案分“三步走”,2016年正是實施的第三步。這個方案的具體操作辦法與時間劃分是:
2013年起,通過積分入戶廣東省的異地務工人員、高技能人才,其隨遷子女不受入戶年限、就學年限等限制,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省入戶地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2014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省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招生考試,并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此處是規定只能參加高職類高考,僅限中職考生,可視為異地高考的一個過渡性政策。
2016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廣東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并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也就是說,從明年起所有隨遷子女都能在深圳參加高考了,是異地高考政策的全面放開。
異地高考本身體現的是社會公平,這是社會和諧的一個條件。當然,因為問題復雜,必須分步實施,目前看起來,廣東這個方案還是穩妥和可操作的。
異地考生搶占本地考生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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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深圳的移民特性,異地高考考生的數量在全省也排在前列。自廣東異地高考方案實施以來,在深參加高考的異地考生逐年增加。2014年,在深圳參加異地高考的人數為80人,2015年增加到218人,據市招考辦預計,政策全面放開后,不限定只有中職學生可以參加異地高考,也不再限定只能報考高職院校。初步估計,明年約有近3800名隨遷子女將在深參加高考。而且,隨著高考人數的逐年遞增,參加異地高考的人數或將不斷增加。
該負責人表示,“3800”這個數字是根據深圳高中在讀學生的情況估算出來的,不排除在審核過程中一些人不符合條件,無法在深圳參加高考的情況。特別是深圳市新居住證條例實施后,計算連續居住年限的方法容易導致報考審核不通過。招考辦表示將做好這些異地高考學生的資格審核工作,解決隨遷子女高考的后顧之憂。
那么 “一大波”異地高考生的涌入,會不會對本地考生產生影響?市招考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本地考生不必擔憂。高校錄取由廣東省統籌,異地高考生并未搶占本地考生太大的空間。
非深戶在深圳異地高考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異地考生家長須提前三年準備
深圳市招考辦相關負責人將要求簡單總結成“兩個合法,三個三年”。即:父母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合法穩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擁有三年的社保、居住證,子女在深就讀的三年高中學籍。
據了解,在以往異地高考審核過程中,“累計繳費3年以上(含3年)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這一條顯得尤為重要,因為用人單位的情況各有不同,一些來深務工多年的人有時也無法保證社保繳費滿三年。市招考辦提醒各位家長,若有意讓孩子在深參加異地高考,要提前3年就開始著手進行相應的準備,不要臨近高考才臨時抱佛腳。
另一方面,今年新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申領特區居住證的,應當同時符合“合法穩定居所”和“合法穩定職業”兩個條件,即在深圳居住登記連續滿12個月和參加社保連續滿12個月或者申領居住證之日前兩年內累計滿18個月。對于這一要求,異地考生家長需要格外留心,以免無法通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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