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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解析:行政復議參加人
導讀:失敗是什么?沒有什么,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過了所有通向失敗的路,只剩下一條路,那就是成功的路。為幫助參加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的考生們備考,特推出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章節重難點講解及經典例題解析。
考點:行政復議參加人
難度:C(A.高頻,簡單。B.高頻,困難。C.低頻,簡單。D.低頻,困難。)
考頻:偶爾在真題中出現,難度低、易掌握
【內容詳解】
(三)行政復議參加人和行政復議機關
行政復議參加人,是指具體參加行政復議活動全過程,以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非法侵害的人。行政復議參加人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
【提示】行政復議參加人不包括行政復議機關。
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3.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4.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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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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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級以上政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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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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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系統垂直領導機關(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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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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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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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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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務院部委、省級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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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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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例題】
【例題1•判斷題】甲公司因進口一批貨物被海關查封,可向海關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復議申請。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例題2•單選題】根據行政復議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行政復議參加人的是( )。
A.申請人 B.被申請人 C.第三人 D.行政復議機關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參加人。行政復議參加人包括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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