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經常接觸到證明吧,根據用途的不同,證明的種類也不盡相同。大家知道證明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歡迎大家分享。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xxx,性別xxx,年齡xxx,身份證號xxx,住址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因xxx,根據《勞動法》規定,該職工自愿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發至xxx年xxx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xxx
20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2
存根20xx第 號
茲有本單位職工: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碼 ,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自 年 月 日起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本證明一式兩聯,此聯為單位聯)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T縫章)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3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ɑ驘o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 條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ㄓ萌藛挝簧w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4
茲有本單位職工 ,性別 ,
年齡 ,住址 .勞動合同
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ɑ驘o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5
No:
本單位與 簽訂的勞動合同由于 原因,于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其檔案及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于 年 月 日分別移至 和 。 特此證明。
本人簽字: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職工個人應當持本證明書,自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符合失業保險申領條件)。無法定理由,未在60日內辦理失業登記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視為放棄領取本失業期的失業保險金。
第三聯交
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6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注:1.此證明由用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給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本人檔案,一份由用人單位留存; 2.用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所在市或區、市、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7
茲有______與我單位簽訂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8
XX,性別女,年齡23周歲,系我單位勞動合同制員工,現從事教師崗位工作,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為五年(自二○○九年一月一日至二○一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及本單位規章制度規定,于二○一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單位:(章)
員工簽名:(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備案機關:(章)
年 月
說明:1、此證明一式六份。單位、個人、勞動仲裁、勞動保險機構、人事檔案各一份。
2、員工流動、待業和重新就業,應憑此證明辦理轉移、錄用、登記待業和辦理養老保險手續。
3、辦理此證明書,應帶《勞動合同書》作為審查依據。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9
___,于20__年_月_日進入本單位。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由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_日。現因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款,自20__年_月_日起與___勞動合同。
___
20__年_月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0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___________(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內從事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____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年__月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1
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碼: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單位工作時間 年 月 解除原因(打√)
□勞動者單方解除 □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39條解除 □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40條解除
□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 □個人原因
□勞動者按勞動合同法38條解除 協商一致解除:□單位原因
單位名稱(蓋章)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2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身份證號 ,
住址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因 ,根據《勞動法》第 條 第 款 第 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
員工簽名:
。ㄓ萌藛挝簧w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3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F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1、交接程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4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15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年齡xx,住址xxxxxx。勞動合同期限為x 20 20xx年xx月xx日至20 20xx年xx月xx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xxxxxxxx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條第xx款第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20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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